══════════════════【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5-06-29》 |
本期內容 | |
◎ 教育論壇:評中華電信工會反民營化抗爭 | |
◎ 客廳幼兒園:幼教老師看質性研究課程教材(下) | |
◎ 台灣立報徵文啟事 |
教育論壇:評中華電信工會反民營化抗爭 | |
羅德水(教師) | |
繼去年12月5日以壓倒性票數通過罷工投票,並於5月17日進行首波定點式罷工行動後,6月21日,中華電信工會再度發動會員股東於公司股東大會上,抗議中華電信公司違反立院決議,執意進行海外釋股。關於本案,吾人有以下看法: 首先,民營化不是萬靈丹:隨著全球化勢力舖天蓋地而來,作為全球化先聲的民營化亦肆無忌憚地於各國肆虐,樂於充當全球化順民的台灣政府,十餘年來,不分藍綠,更是全力推動所謂公營事業民營化政策,無視於民營化政策在世界各國所遭致的眾多質疑與失敗前例,硬是以政治正確的方式包裝民營化的正當性,並且將反民營化的工會與國營事業員工,打成是反改革的既得利益階級,與貪得無饜的所謂「貴族勞工」,不但導致數萬名國營事業勞工流離失所,國家資產更將直接落入財團手中。 平心而論,台灣的國營事業民營化政策確實也到了必須通盤檢討的地步,以中華電信民營化為例,不只工會強烈反對,各界對於政府執意扼殺這個有形無形資產數千億,外加每年挹注國庫5百億元的金雞母,更是無法理解,何況國產賤賣的對象,竟然是同樣經營電信事業的富邦國泰集團,如何不教所有受雇者同聲扼腕? 事實上,關於中華電信釋股案,監察院已不只一次提出糾正,93年6月10日立法院院會第5屆第5會期第21次會議也已表決通過﹐「為保障中華電信公司員工工作權﹐維護其基本權益與勞動條件﹐在中華電信公司就員工權益相關事項未與中華電信工會達成協議及簽訂團體協約前﹐政府應立即暫停中華電信公司任何釋股工作﹐以照顧勞工﹐維護勞資和諧關係。」準此﹐政府應即刻停止賤賣全民資產的違法釋股作業。 或云﹐政府拿股票換鈔票何足為怪﹖君不見就算官股佔了多數﹐為了支持財閥出任董座﹐政府不也拱手讓出經營權﹖真是應驗了馬克思的名言﹐「現代的國家政權不過是管理整個資產階級的共同事務的委員會罷了」。無論是台鐵之於高鐵﹐北銀之於富邦﹐或是中華電信釋股案﹐無一不是政府財團化的縮影﹐從中華電信釋股一案﹐我們不僅清楚地看到台灣官資合作無間相濡以沫的事實﹐凡受雇者更應從政治意識形態對抗的泥淖中覺醒﹐認清問題的本質根本不在藍綠﹐而在於勞資﹐堅強的工會要有團結的會員﹐所有受雇者均應團結起來展現集體行動的力量。 從中華電信工會反民營化的抗爭過程﹐吾人更應體認﹐對台灣這樣一個輕視勞權又罕見罷工的國家來說﹐罷工又何嘗不是一種社會再教育﹖這些年來﹐反對教師組織工會最力的就是所謂罷工說﹐然而﹐只消看看資方與國家機器如何對付合法罷工﹐那些反對教師工會的詭論也就不足為奇了。 5月17日﹐中華電信工會在台北總公司前發起定點式罷工﹐面對工會依法行使的合法罷工權﹐資方除了於事前抹黑分化外﹐當天更申請大批警力嚴陣以待﹐並以違反集會遊行法及妨害自由為名﹐摧毀罷工糾察線﹐甚至逮捕多位工會幹部﹐使好不容易發起的罷工行動完全失去意義。對於資方無所不用其極打壓合法罷工的行徑﹐行政院勞委會竟然完全附和資方立場﹐聲稱﹕「就算是合法罷工﹐如勞工團體涉及在公共場所舉行會議﹑演說或其他聚眾活動﹐仍受集會遊行法規範﹐須事前申請許可。」我們不禁要質疑﹐依官﹑資雙方這樣口徑一致的講法﹐受雇者又何需工會法與勞動三權之保障﹖不是早就有人團法與集遊法的規範了嗎﹖ 最後﹐對所有教育產業從業人員來說﹐官資聯手打壓中華電信工會罷工的手法﹐甚至超過教育部對教師組工會的恐嚇﹐教師們不僅應該支持工會為維護權益採取的行動﹐更應再次思考教師在台灣社會的角色與位置﹐以及罷工權對所有受雇者的意義﹐只要有更多的受雇者與教師願意關心這樣一個議題﹐終有一日﹐台灣社會可以解除罷工是負面行為的道德魔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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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客廳幼兒園:幼教老師看質性研究課程教材(下) | |
宋嘉行(元智大學兼任講師) | |
質性研究者有時為了研究較為敏感或禁忌的主題,而深入某些較封閉的現場時(例如幫派、特種營業等),時常會遇到一些道德上的困境。比如說是否該揭示真實身分或破除偽裝的問題,這裡遇到的兩難抉擇是,假的身分往往有利於研究者得知較為正確或深入的事實和知識,但這不正當的手段欺騙了報導人的情感與信任,有時甚至危及自己的身家安全與性命(這不禁讓我想起艾爾帕西諾和強尼戴普合演的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驚天爆》〔Donnie Brasco〕,FBI探員臥底黑幫最後產生的道德情感衝突,劇情極為吸引人!)。 質性研究裡有關於這方面的事蹟相當多,有個同學就提到過一個在Discovery頻道上播出的故事:有一位研究者為了深入了解精神病患的真實世界,隱瞞了他研究者的身分而喬裝成一個病患,住進了精神病院去做研究。在研究過程中他才告知院內相關人士真實身分與目的,可是醫生護士都不相信他的話,還以為他的病情有了益發嚴重的傾向,讓他遲遲不能離開精神病院。可怕的是,由於長時間與這些真的病患朝夕相處的結果,使得這位研究者最後真的變成了一個精神病患者……。 看到上面這些例子,我們會鬆口氣,還好在幼教領域裡,我們大多不太需要碰觸這些較為複雜黑暗的角落。這些嚴重的矛盾、掙扎與困惑,以及伴隨而來的人身自由安全問題,對工作環境單純的幼教師來說,其實是比較不容易碰到的,因而我起先並不預期學生們會對研究倫理這部份出現太多興趣(而且她們在課堂上的表現,讓我誤以為這些對她們來講都是老生常談。畢竟幼教工作是一份需要高度職業倫理的工作,倫理問題對她們來講叫做常識,而不是知識)。 然而,也許正因為如此,尊重並保護研究對象的這個觀點,極易得到她們的高度認同。因為她們的工作本質必須要去時時刻刻注意孩童的安全與福祉,小心謹慎已經不僅是一個做研究時所需要的倫理思量,而根本是她們工作上的職業道德的一部份。研究者的無心之過會造成別人的損失與傷害,這一點必須極力去注意避免。所以即使倫理爭議在我們這個領域裡不致有什麼太「扣人心弦」的故事,課堂上談到這些相關問題時,仍會讓她們之中的許多人覺得心有戚戚焉。 另外一個讓我覺得跟她們職業特性有關的聯想之處在於,也有不少同學在乎質性研究者進入現場與報導人建立關係的過程。有兩位同學同時選用課本上「研究者進入一個陌生的情境,面對不熟悉的人們而想要探尋他們的生活方式,常會覺得焦慮和害怕」(p.65)這句話做為同意和讚賞的重點,另兩位同學則不約而同探討68-69頁的「建立信任與合作的關係」。其中一位念過大傳的同學拿以前做採訪和拉廣告的實際經驗來印證這句話的重要性,「讓受訪者接受你和相信你非常重要,當他對你產生好感和信任時,一切事情就好辦了。」這位同學後來便是因為誠懇認真的態度而意外拿到了一份不錯的廣告約。更妙的是,這位同學後來自己開了一家幼稚園,「在本身幼兒園園務的推展上,我也相當重視這一部份(注:指建立信任與合作的關係),常花時間和家長們互動培養互信的情誼,這樣的努力讓我業務蒸蒸日上,從不用煩心招生的問題。」看來,關係良好不僅是質研究蒐集資料的重要途徑,同時也是平時財源廣進的不二法門呢! 幼稚教育是一種「助人專業」(高敬文教授語),因著這種特質,就使得它與質性研究之間有著不少共通之處。其中一個相當大的關鍵在於對研究對象/幫助對象的深刻觀察與談話。妳必須透過這些方法,蒐集到這些人的大量資訊,妳才能真正了解她們、幫助她們。幼教老師平日的工作之一,就是在觀察孩子,因此觀察對她們來說,是再熟悉不過的事。每日必填的家庭連絡簿與教學日誌,就好像「某種」觀察筆記或田野札記,她們常常在注意孩子的一舉一動與變化發展,也常常在記錄教室裡所發生的事情與自己的教學工作。也因此,在作答有關「妳同意教科書裡哪些說法」的這一題時,有為數相當多的學生把視野焦點落在資料蒐集的觀察法這方面(少數同學則談到訪談方面)。有的同學贊同「觀察可以做到完全的客觀」;有的同學則否定這樣的觀點,認為我投影片上所說的「從來沒有絕對客觀這種事,也絕對不會有純然的主觀。人類的觀察,一直都是客觀與主觀的矛盾混合」比較符合她研究的實際體驗;有的同學則對我上課時用兩幅畫來比喻「厚描述」和「薄描述」的做法印象深刻。 講到描述是厚實還是淺薄的問題,這裡順帶一提我有個不算是發現的感想。到底何謂厚描述(thick description)?一個描述要多厚才叫厚?這種尺度拿捏的藝術一直不是個容易傳達的共識。在我看來,厚描述起碼要能做到把妳的研究對象和研究現場描寫得栩栩如生,讓人有一種親臨現場之感,讓人看了就會對主角產生一些想法,要能勾引出讀者一些感情……但說來容易、做來困難,許多時候同學對這些人、事、物的描寫還是顯得過於平面、缺乏立體。我記得當年我在閱讀William Ayers的《幼教典範》時,對於他書裡描述的幾位老師都能產生一些感覺,甚至讀到其中一位老師的故事時,我甚至忍不住在書旁留白處寫下「I love this woman!」這樣的感動,好想透過作者去認識這位主人翁。有血有肉的描寫除了牽涉到寫作的技巧和經驗之外,絕對是要奠基於大量而深入的觀察的,然而受限於授課時間只有短短的一學期,我想很多時候,預期還是必須與現實做一個妥協與折衷。 有關期中考這一題的分析就到此為止。可以總結一個觀察就是﹕幼教老師在閱讀質性研究的教科書時﹐由於受限於經驗不足﹐比較不會採取批評的角度質疑書上的內容。然而這並不代表她們沒有思索。她們其實很能夠把自己工作上的實際經驗與書上所寫的東西做一個連結。這也許能幫助她們更加掌握這種研究途徑﹐對這門知識有更多了解。或許能讓她們對研究角色的扮演覺得更有自信﹐讓聽起來就覺得遙不可及的質性研究變得平易近人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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