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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05063001號公告
2005.06.30
有關報考公職人員體檢規定,考選部在本月內經院會決議,有大幅度修改,包含: 1.
初等考試錄取人員不再體格檢查。 2.
專技人員考試取消體檢程序。未來各種專技人員在執業時如有實施體格檢查之必要,將於各該考試應考須知及報名履歷表中載明職業管理法規中有關體格檢查規定,俾應考人事先知悉各該專技人員之體格檢查標準。 3.
法務部調查局人員特考取消檢查法定傳染病。民國94年9月特考開始適用。 各位有志青年們,請開始努力唸書~~~ ^_^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
相關資訊:考選部最新消息三則
考試院院會通過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修正案,各類科均考「公民與英文」,錄取人員不再體格檢查 【 考選部提出之「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修正草案」,經考試院9日院會審議通過,考試類科由14類科修正為13類科,應試科目列考4科,包括「國文」、「公民與英文」及專業科目2科,錄取人員突破以往作法,不再實施體格檢查,將自明(95)年開始實施,是繼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恢復一試後,考選業務又一重大改革。 考試院院會通過專技人員考試取消體格檢查規定 【 考選部提出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體格檢查制度通盤檢討報告」案,經考試院16日院會審議通過,決議取消專技人員考試程序體格檢查規定,由職業主管機關依職業管理法規或執業需求於核發證照時認定,並自明(95)年 法務部調查人員特考刪除B型肝炎及法定傳染病等體檢項目 【 考試院院會今(16)日審議通過考選部提出之「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規則附表二體格檢查標準修正草案」,刪除調查特考原體格檢查標準「B型肝炎」、梅毒等法定傳染病項目,並放寬身高限制,將減少對於應考人報考本項考試之體格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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