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人權電子報 07/0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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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各種人權侵害(human wrongs)無時無地不在發生,
各種人權(human rights)怎麼可能是和你無關的抽象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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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紋建檔暫緩六個月,大法官召開釋憲的說明會的動作下,內政部仍不斷放送按捺指紋乃國際趨勢之危言聳聽言論。
且看本期人權文選,國策顧問黃文雄先生以筆論戰,敲的內政部滿頭包!
送走了端午,夏日炎炎,台權會曬書節,仲夏夜之夢。
台權會出版的多本社會運動運作書籍和人權精美畫冊,不妨走一趟台權會,帶走一些好書當伴手,在夏夜裡品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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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手記
六月初,我們得到一個振奮人心的好消息(除了陳水扁的兒子結婚外),指紋建檔暫緩六個月,待大法官釋憲。這樣動作雖然顯的民進黨政府內混亂不已,但是危害人權的決策即時煞車總是好事。
除了指紋,樂生院現在面臨必須強迫搬遷,除了我們一再聲明的『搬家不是換盒子』,經過長久的請願、抗爭,樂生院年邁的阿伯、阿姆終於快要抵擋不過政府的惡霸決策,即將被迫搬遷進住監獄般的醫療大樓。據我們得到的資料,衛生署已經書面提出樂生院院民搬遷計畫實施方案,指示院方在新大樓完工之後 7月中旬開始搬遷院民,文中提到將以「十個工作天」完成院民搬遷工作、不願搬遷的院民將安置於組合屋中。
我們認為,反對政府這樣惡霸決策與動作的民間團體與個人,應該集結力量,表示對於搬遷計畫的反對並給予院民們最大的支持。因此,由樂生保留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發起社團認養樂生院、全民進駐的行動,希望號召各個社團分區、分棟認養樂生院,並由培訓過的志工輪班進駐樂生院,也歡迎社團朋友輪班進駐,以抵抗政府的搬遷、防止院民的傷亡或意外。
進駐行動從7/7~7/31,七月七日以記者會開跑,包含以下活動:
一、「全民認養樂生」:無論是站在人權或文化資產的角度,「樂生院屬於院民,樂生院也屬於全台灣社會,樂生院更屬於全世界」。因此,執政當局執意摧毀樂生的此時,我們將發動全台支持者「認養樂生院的房舍」,與該房舍居民相互認識,形成支持網,以此種形式深化各團體社會與樂生院的連帶關係,藉此擴大社會各界參與。
二、「進駐樂生院,全民反拆遷」:7/7~7/11為進駐者的培訓期,7/12開始有意進駐守護樂生者,進行排班,輪流看守樂生。進駐期間將舉於樂生院內舉辦各式藝文活動與裝置藝術展覽。
歡迎有意願參與志工者,可聯絡台權會 TEL: 02-23639787
歡迎大家對於任何議題都可以回應與挑戰!我們歡迎「異言堂」
*本期內容*
◎近期活動預告
【台權會曬書節!欲瞭解社會運動者,必看!】
【支持韓森病患人權工作,樂生專案捐款等您伸出援手!】
【Sumatra Hope-亞齊救災募款】
◎出版快訊
【人權雜誌2005夏季號「樂生不樂生?──韓森病友人權保衛戰」】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 大牌雲集不買可惜!】
【歡迎大家一起來「稿」人權!】
◎ 國內人權新聞摘要
《新聞眼》人權觀念的再省思 》(06.11)
《 終止童妓協會建議 在台落難陸女 視為難民》 (06.16)
《電子監控經濟犯 法部來這套》 (06.16)
《男九人女五人司院招法警 北市裁定違反兩平法》(06.22)
《公娼麗君 提名諾貝爾和平獎》(07.02)
《杜濫 反高學費聯盟抗議》(07.03)
《落跑醫師周經凱 要求平反 》(07.05)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電廠濫殺違建戶 一夜58死傷》 (06.14)
《麥可 無罪》(06.15)
《愛情有罪?嫁給巴基斯坦老公 開始逃命》(06.15)
《三千台灣之子 流落越南沒書讀》 (06.16)
《亞洲拉子影展 八月上場 》 (07.03)
《指紋 曾讓英國警官蒙冤 》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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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文選
《指紋、身分證、『謊言』》⊙黃文雄
◎ 人權新聞
《「和平祭壇 尋找代罪羔羊」記者會新聞稿》(7/4)
《「反迫遷,要保留:進駐樂生 武裝抗暴」記者會》(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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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活動預告 ***
★【台權會曬書節!欲瞭解社會運動者,必看!】
近日台權會內重整,許多舊日珍藏好書,重見天日。為饗各位台權會的朋友們,
- Organizing: A Guide for Grassroots Leaders -
台權會在一九九一年即有翻譯、出版Si Kahn所寫的《草根群眾組織》,又有另一中譯版名稱為《組織結社─基層組織領導者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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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本期內容
★【支持韓森病患人權工作,樂生專案捐款等您伸出援手!】
韓森病,舊稱痲瘋病或是癩病,過去歷史深淺不一的痕跡依然留在新莊的樂生療養院。今日,院民即將面臨樂生院強制搬遷與改建捷運的命運,雖然已隔數十年,院民的人權仍然一再不受重視和輕忽。
請支持台灣人權促進會正在為樂生院民進行的律師團法律訴訟、志工訪調及相關論壇等一系列的行動。為了廣為社會瞭解其人權必要性,及行動所需之經費。台灣人權促進會特別成立樂生專案,誠摯希望您伸出援手捐款至台灣人權促進會的帳戶,並指明捐款至樂生專案,感謝您的一份心力!
劃撥戶名: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
帳號: 19066111
請註明【樂生專案】
傳真號碼:(02)2363-6102
地 址:106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25巷3號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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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atra Hope-亞齊救災募款】
台灣人權促進會(台權會)是亞洲區域人權團體 Forum-Asia 亞洲論壇的會員組織,該團體在亞齊本就積極關切因為戰爭造成的人權問題,並在當地有合作民間網絡。亞洲論壇的婦女權利計畫協調人 Noi Porpen 與特別計畫 Asian Network for Free Elections ( ANFREL, 亞洲自由選舉網絡) 召集人 Somsri Hananuntasuk 近日也設立帳號,針對亞齊救災發起 Sumatra Hope 募款活動,台權會亦將響應此舉。
這個帳戶所得捐款的特殊之處,在於捐輸、 支援在亞齊的當地民間組織網絡運作,以落實救災工作 。這些團體的辦公室多遭大浪吞噬,工作人員倖免於難者也無棲身之所,但十分希望能儘快投入救濟同胞的工作中,因此亟需資源,協助建立緊急救難隊伍,以便在當地省政府與軍隊亦受災的情況下,在第一時間協助救災。外界以為救災只能透過飛機進行,但因航班降落的安排困難, 當地的團體其實知道如何透過陸路運送物資,以改善救災品滯留機場未能發放至災民手中的問題。 救災的工作非一朝一夕可完成,未來外援退出, 當地的民間團體才是能夠長久撐持相關工作的力量 。在此懇切請您捐款至此帳戶;捐款金額大小不拘,皆能落實您對於亞齊災民的人道關懷。
詳全文:http://www.tahr.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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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快訊 ***
★【人權雜誌2005夏季號「樂生不樂生?──韓森病友人權保衛戰」】
2005年夏季號人權雜誌即將出版,除了有樂生院院民人權完整脈絡報導外,樂生院民周黃金涼阿嬤真摯令人落淚的生命故事告白,還有,2003年最重要的台灣專輯林生祥的臨暗評論文章---為勞動者造像,這次的人權雜誌從生命表達的任一層面,和你絮叨人權,有詩,樂評和報導文學,精彩內容,馬上訂閱!
人權雜誌一年四期,單購一期定價七十元,訂閱一年四期二百五十元(含郵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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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本期內容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 大牌雲集不買可惜!】
本張專輯由一向關心社會動態的朱約信擔任製作人。專輯中,朱約信自己譜曲並演唱由林良哲作詞的「天公伯啊」,唱出平民百姓對於貪官污吏當道的無奈心聲。巴奈在專輯中重新詮釋「美麗島」,悠揚誠懇的歌聲,足以安撫新世紀的浮動人心,讓人對未來更抱懷著期望。而已經為人母的黃靜雅,「風的祕密」唱出對所有孩子的疼惜。許久沒有出唱片的何欣穗Ciacia,一得知有機會為人權發聲,不計酬勞地積極參與,並創作了一首新歌「I Want My Life Back」,為所有女性唱出擁有自我生活的渴望。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由風潮唱片公司代理發行,可於台灣的店、各大唱片行(大眾、光南…)或書局風潮專櫃購買,透過五四三音樂站(http://music543.com/)訂購,或直洽台權會。
專輯收入扣除創作者、演出者的版稅收入之外,將全額用於支持台灣人權促進會推廣人權教育之經費。
相關訊息請參考台權會網站 http://www.tahr.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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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大家一起來「稿」人權!】
【人權電子報】及【人權雜誌】長期徵稿,所有的來稿將刊登於【人權電子報】、台權會網站【人權文選】以及當期【人權雜誌】,原作者擁有文章百分之百的所有權及使用權。本會屬小本經營之民間社團,經費皆來自善心人士之捐款,故來稿恕不計酬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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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人權新聞摘要
《新聞眼》人權觀念的再省思 》(06.11)
內政部按捺指紋換領身分證的措施被大法官踩煞車,從「煞車」理由,可感覺出大法官對按捺指紋制度的質疑,接下來就看大法官怎麼衡量按指紋和基本人權間的關係,這也是本案違憲與否的關鍵。
大法官為趕在昨天作出暫時處分,前天即請內政部次長簡太郎就相關措施向承辦本案的大法官余雪明作說明。大法官的疑問是,戶籍法第八條第二、三項按指紋領身分證的規定,應只限於初領者,那麼全面換發須按指紋的法律依據在哪裡?
簡太郎的回答是戶籍法第七條第二項,該項規定指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的格式,由內政部定之。但身分證的格式和按指紋有什麼關係?簡太郎的答案未讓大法官滿意,暫時處分理由書裡談到「戶籍法可否作為國家定時全面換發身分證依據?」的問題,代表大法官的疑惑。
如果戶籍法不足以作為內政部以按指紋全面換發身分證的依據,問題接踵而至的是「人民按捺指紋是否為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如果是,依據法律保留原則,戶籍法規定不完全,即無所依據,內政部怎能依一個作業計畫要求全民按捺指紋?更別提有沒有違反比例原則的爭議了。
反過來說,如果按指紋不到憲法應保障的基本人權層次,內政部想要推動的新制,就沒有什麼不能做的了。
按捺指紋究竟是憲法保障的那一種基本人權,將來會是本案違憲與否的主軸。人權團體認為當然是基本人權的一環,贊成捺指紋人士則說此事扯上基本人權,言重了;無論如何,這將會是一場省思人權觀念的洗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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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童妓協會建議 在台落難陸女 視為難民》 (06.16)
大陸女子來台經常成為人蛇集團的階下囚,台灣終止童妓協會秘書長李麗芬昨天出面請命,籲請政府在《移民法》中設置「難民專章」,將「返國會遭到立即危險」的受害人視為難民,應給予三年暫時居留;不過,入出境管理局副局長吳學燕表示,國際認定的難民通常指政治難民,人口販運的大陸女子是否適當,還有待討論。
新境界文教基金會昨舉辦「移民政策與台灣社會未來發展」研討會,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致詞時表示,全球化過程帶給台灣很多影響,社區裡很多外籍新娘、醫院裡的外籍看護、工廠外勞,加總起來外籍人士已達七十萬人,成為台灣第四大族群。
美國國務院今年五月公布「人口販運問題報告」,台灣首度從第一級被降為第二級,與中國大陸同級,顯示台灣人口販賣問題愈來愈猖獗。婦運團體昨天也在會中,痛批政府並未警覺人口販賣的嚴重性,更未善盡保護安置受害者責任。
回本期內容
《電子監控經濟犯 法部來這套》 (06.16)
對於經濟罪犯等重大犯罪,法務部研議是以衛星定位系統來監控他們的行動,不過監控個人行動涉及人權問題,須有法源依據,湯金全表示已指示檢察司在刑事訴訟法研擬增訂規定,併羈押即時抗告及有罪羈押的修正條文,一併送司法院刑事訴訟研修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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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九人女五人司院招法警 北市裁定違反兩平法》(06.22)
司法院今年招考的法警人數,明白限定男女名額,男九人、女五人,因此被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裁定違反兩性工作平等法成立,但暫不作成處分,因沒有實質處分,司法院尚在研究法效性的問題,再決定是否提出訴願。
因法警負責開庭時的安全維護及人犯的押解,各級法院的法警人數,向來男多女少,據司法院統計,目前全國的女法警共卅位,但男法警則達八百餘人,女法警只佔不到百之四。
今年司法院針對缺額準備招考十四名法警,且限定男性九位,女性五位,並報請考試院舉行法警類四等考試,但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獲悉後,認為司法院並未具體說明工作性質,不應該限定女性名額,此一限制無異剝奪女性的就業權,顯然有性別歧視,因此裁定違反兩性工作平等法成立。
勞工局雖決定暫時不作成處分,但要求司法院應該提出具體改革措施,如未說明該項工作非得由男性擔任的理由,不可以限定性別。
回本期內容
《公娼麗君 提名諾貝爾和平獎》(07.02)
哪怕只是一名年華老去的妓女,也可以因為對於妓權與底層人權的奉獻而受國際肯定;六十四歲的前台北市公娼麗君,八年前被迫黯然離開足以供養一家老小的執業室,七年前在不知名的馬路上被路人痛斥「不知羞恥」,五年前在總統競選掃街行程中被政治領袖的支持群眾吐檳榔汁、拖行痛毆…;如今,她被提名角逐今年諾貝爾和平獎。
今年度諾貝爾和平獎提名及徵選作業已經展開,來自瑞典的「全球千名婦女爭評二○○五年諾貝爾和平獎協會」最近提名全球超過一百五十國、在倡議人權議題方面有卓越貢獻的近千位女性,參加角逐諾貝爾和平獎;台灣地區共有包括立委高金素梅、中央大學性學教授何春蕤、律師王清峰等十八位婦女獲得提名,其中最特別的就是北市前公娼、目前任職於妓權組織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妓權工作者麗君。
回本期內容
《杜濫 反高學費聯盟抗議》(07.03)
大學指考進行中,近百名「反高學費行動聯盟」成員昨天上午穿著黑衣、高舉「杜濫」抗議標語前往教育部陳情,提出九十四學年度學雜費不調漲、反對教育商品化等訴求。他們說,希望教育部別讓學子「考得上,讀不起」。
回本期內容
《落跑醫師周經凱 要求平反 》(07.05)
兩年前的SARS風暴造成全台三十一人死亡、成為全球SARS死亡率最高的地區,當時由於拒絕回院充當「砲灰」、被台北市政府處以記大過兩次、免職、停業及罰款廿四萬元的醫師周經凱,日前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勝訴;台灣人權促進會昨天陪同周經凱及SARS受害人召開記者會,痛斥隱匿疫情與草率封院的市府將和平醫院當成政治祭壇,並要求台北市長馬英九與市府團隊必須針對此事進行平反、道歉、賠償,負起政治與法律責任。
兩年前的SARS風暴造成疫情引爆點的和平醫院五十七人感染、七人死亡,以及院外九十七人感染、廿四人死亡,讓台灣SARS死亡率高居世界之冠;當時被貼上「落跑醫師」標籤的和平醫院消化系統外科主任周經凱被市府記兩大過免職、罰鍰廿四萬元及停業處分;不過,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周經凱「既有傳染疾病之虞,不能、也無法執行醫師業務」,因此判決勝訴、平反冤屈;周經凱表示,除了他以外,當時還有許多被強制封鎖在和平醫院裡的員工、病患與家屬,至今從未得到合理的解釋與賠償,而因為染煞或拒絕到勤所受到的污名,至今更未獲平反。
回本期內容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電廠濫殺違建戶 一夜58死傷》 (06.14)
大陸國家重點電廠徵地釀成血案。六月十一日凌晨四點半,河北省定州市南部的澠油村突然遭到近三百名青年男子瘋狂攻擊,攻擊者手持獵槍、彎刀、棍棒及滅火器,襲擊住在村外空地上的村民,造成十人死亡,四十八人受傷。
新京報報導,發生攻擊事件的是澠油村外的一片空地,有幾十戶違章建築。十一日凌晨四點多,兩三百名頭戴安全帽、身穿迷彩服的年輕男子從五部大車上衝出,向違章建築的住戶一陣亂砸亂砍。
目擊者指出,衝突中不時傳出巨響,現場冒出一陣陣火光和濃煙。混亂中村民牛振宗目睹有人持雙管獵槍射擊,村民侯同順被擊中,事後他的屍體在馬路上被找到。
村民說,他們也曾用鐵鍬等農具反擊,但不敵對方的器械。還有村民控訴攻擊者見人就打,還有人被磚頭打到臉部,荒亂中受攻擊的村民只能四散奔逃。
村民事後表示,攻擊持續一個多小時,村民打電話報警,警方與醫療人員將傷者分別送往鄰近醫院。攻擊者也有不少成員受傷。
回本期內容
《麥可 無罪》(06.15)
美國加州法庭十三日宣判,前流行樂天王麥可傑克森被控猥褻兒童等十四項罪名全部不成立,將他當庭無罪開釋。神情憔悴委頓的麥可在聆聽判決時反應平靜。麥可勝訴的原因,是多數陪審團員認為原告男童的說法存在合理的懷疑。
四十六歲的麥可,十三日在父母親喬和凱薩琳、姊妹珍娜和拉托雅、兄弟藍迪、傑曼和帝陀的陪同下出庭聆聽判決。陪審團對於他被控的十四項罪名一一宣佈「無罪」。在接連十四次的「無罪」宣告聲中,麥可靜坐不動,不時以紙巾輕拭眼角。法官將他無罪開釋後,神色疲倦的麥可走出法庭向支持者虛弱揮手和飛吻答謝,隨即乘坐黑色運動休旅車,車隊一路駛回他的「夢幻園」大門深處。
麥可的辯護律師梅瑟洛判決後在麥可的網站上寫道:「正義得到了伸張,這個人是清白的,他一直都是」。本案結果對十二年來一直努力要將麥可定罪的加州聖塔芭芭拉地方檢察官史奈登來說是一大挫敗。他表示麥可獲判無罪主要是因為他的超級巨星身分,但他也坦承自己可能是在錯誤的地方找答案。麥可勝訴的關鍵,是陪審團對於作為本案原告的男童說法有所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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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有罪?嫁給巴基斯坦老公 開始逃命》(06.15)
男女因為情投意合而自主結婚勢必成為笑柄,通常只會得到勉強的默認。事實上,大多數自主婚姻從未獲得許可。如果年輕的戀人膽敢違抗父母的話,往往會遭到恐嚇甚至面臨死亡威脅。
儘管如此,在巴國,年輕男女勇於選擇自主婚姻,不惜面對各種威脅的情形日益普遍。伊斯蘭馬巴德女權運動人士莎娜絲‧波卡雷表示:「僅在去年一年,我們有案可考的自主婚姻就有一千宗。」
莎娜絲主持一個名為「進步婦女協會」的民間團體,得知娜蒂雅與卡漢的案例後,很快就決定幫助他們。她說:「我擔心他們隨時可能因為女方家人以維護名譽的藉口殺害他們。」官方數字顯示,二○○三年因相同原因而慘遭殺害的巴國婦女近一千三百人。
由於問題相當嚴重,巴國政府去年立法禁止民眾不得以維護家族名譽的藉口殺害女性,違者最重可處以死刑,不過批評者認為,這項措施效果不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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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台灣之子 流落越南沒書讀》 (06.16)
「伯伯,你可以帶我回台灣嗎?我好想媽媽!」根據伊甸基金會的統計,超過三千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台灣囝仔,目前滯留在越南未歸,限於當地法令,這些台灣囝仔已屆學齡,卻沒有入學資格,如果不及時處理,可能成為一輩子的文盲。
根據內政部民國九十四年元月統計資料顯示,外籍配偶在台人數日趨攀升,目前已高達十三萬餘人,成為台灣第五大族群,其中越南籍配偶占一半以上。
很多年輕的越南女子懷著夢想嫁給台灣郎,婚姻夢碎後,帶著小孩回到越南,或是把小孩托給父母帶,自己獨身在台灣賺錢。
根據伊甸基金會訪查,越南同塔省有一條「台灣街」,住了很多台灣囝仔。
伊甸基金會雙福發展處總幹事邱光明日前實地走訪同塔省,一個小孩睜大眼睛對他說,「伯伯,你可以帶我回家嗎?我好久沒看到媽媽了,我快要不會講台灣話了。在台灣,媽媽每個星期都帶我去吃麥當勞。」
一番童言童語,讓邱光明聽了鼻酸。他說,台灣囝仔拿的是中華民國護照,在越南沒有國籍,無法上當地學校。這群孩子的自我認同問題也可能混淆,他會覺得自己是台灣人?還是越南人?同儕小孩、鄰居會怎麼看待他?都可能產生問題。這群湄公河畔的台灣囝仔,國人不能不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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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拉子影展 八月上場 》 (07.03)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主辦「拉起亞際的一道彩虹」第一屆亞洲拉子影展,這是亞洲地區首度出現以女同志為主題的影展,八月初將在台北之家光點電影院登場。
性別人權協會表示,「拉子」意指「女同性戀」(lesbian),跨越現今同志影片多以歐美、男同志的呈現思維,亞洲拉子影展將有來自台灣、中國大陸、泰國、馬來西亞、日本、印度、菲律賓、韓國等地的「拉子」影片創作,傳達亞洲特有傳統歷史、社會、宗教與文化的背景價值下,面對異於主流價值期待的性別、性傾向的自我與社會處境。
這次影展的參展片中,有卅多部在台灣首度亮相的紀錄片與劇情片;榮獲以色列金像獎、國際女性影展最佳影片的以色列紀錄片「Keep Not Silent」將在台首映,片子述說三對面對強大宗教與傳統文化壓力的女同志,如何在家庭、社會及信仰的壓抑中,掙扎出生存空間。
其他影片還包括:表達年輕一代女同志突破封閉社會,積極開展同志運動的企圖,與對未來生活憧憬的韓國片「The Helmet」,「Babae」則是紀錄一對青梅竹馬女同志,在菲律賓貧民窟互相扶持的歲月。
性別人權協會表示,這次展出的影片都有中文字幕,影展結束後將巡迴至香港、大陸、新加坡等地,讓華人社群在相同語言基礎上,比較文化與社會差異,也讓性別建構和性認同得以被看到和討論。影展網站http://alff2005.gsra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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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紋 曾讓英國警官蒙冤 》 (07.01)
指紋建檔換領身分證一案,內政部長蘇嘉全引英美經驗反擊民間反對聲浪。其實,固可引英美國家經驗,但也不可坐井望天,認為天下就僅如此。
英國有關身分證須建立生物特徵的法案不過僅在下議院中完成二讀,諸多爭議仍在討論中;更何況,英國媒體日前才大幅報導一件發生於一九九七年的冤案,一名蘇格蘭警官僅因為在謀殺案現場的門框上發現其指紋,即招致起訴並丟掉了工作,雖然於兩年後無罪開釋,但其家人為洗刷其名譽,歷經六年,透過三名指紋專家的協助,於日前公布了新的指紋證據,以證明蘇格蘭犯罪紀錄署犯下「極端嚴重」的錯誤。
此類因指紋而發生冤案之例,亦曾發生於我國。先進民主國家如英國,連警官都會因指紋而蒙受不白之冤,蘇部長又不知該拿什麼來替我國的犯罪偵防機關的能力來打包票?
指紋建檔一直與改善治安糾纏在一起,就策略上來說無可厚非。但是,就事實真相來說,也實在可笑。若是指紋建檔就能夠改善治安,那麼依據「監獄行刑法」而須按捺指紋的入監服刑人,就應該會抑制再度犯罪的動機。諷刺的是,民國九十二年竊盜犯中的再累犯者人數,佔了全體竊盜犯總數六成二以上,且逐年爬升;另外,我國監獄受刑人再累犯人數比率亦逐年升高。實在看不出來指紋建檔與改善治安有什麼必然的因果關聯。政府官員除了嘲諷之外,宜多三思!
回本期內容
(以上新聞摘要節錄自中國電子報、聯合新聞網、自由時報電子新聞網、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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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文選
★《指紋、身分證、『謊言』》⊙黃文雄
邀請各界出席說明會後,大法官月底即將召開言辭辯論,並對戶籍法第八條做出是否違憲的解釋。這次釋憲重點是:政府可否強制人民按捺指紋,以交換日常生活所不可或缺的國民身分證?身分證和指紋是這個強制關係的兩端。對這兩端的瞭解將影響強制是否合憲的瞭解。內政部因此對外散佈了不少的相關資訊,以求影響國人和大法官。這些資訊的品質如何,因此有其憲政、民主和政治文化的意涵。本文想借內政部部長和該部法規會執行秘書近日的相關發言,稍加審視。
有關身分證和指紋的國際趨勢,是內政部宣傳的重點,可是內政部對『某某國也如何』的解釋,似乎只有『猴急』可以形容。六月三十日蘇嘉全在司法院宣布:英國國會已通過『換身分證捺指紋』。這當然是個笑話。英國本來就沒有身分證,何來『換』身分證?何況英國下議院只是二讀通過;英國習慣,二讀之後,並不是三讀,而是移交委員會;這回因為爭議太大,可能還會成立特別委員會。媒體都因此稱之冗長國會程序的開始,而且對法案通過並不看好。即使英國如我國,二讀之後繼以三讀,我們的『天下第一部長』是否就可以替人家的國會把它給通過了?
然後,該部法規會執行秘書劉文仕參事,前天又在某大報發表文章,聲稱美國已經通過要按指紋的『真實身分證法』。如果劉執行秘書好好上美國國會圖書館網站,他會看到什麼呢?如果耐心看下去,一路看到『一0九號公法』的第二0二節至二0七節,他會看出這只是授權聯邦政府規定駕照的規格標準!其『可能』解釋為指紋的只有以下文字:『(各州政府)必須有一共同可以機器解決的科技,此科技必須有最低數目的資料成分』!
除了『猴急』,這兩個例子後面被後有一個如何瞭解『國際趨勢』的問題。我國國內有內政部推動的『趨勢』,但同時也有公民團體的反對和大法官『暫時處分』的『反』趨勢。國際上也一樣。九一一後,由於反恐的需要,加上某些政府想藉機建立官僚本位主義所偏好的管控工具,確實有某種國際趨勢。美國要求入境外國人按指紋就是一個例子。但是歐洲人民不願接受這種有辱人格的待遇,美國政府因此曾經要求歐盟國家設立具有生物特徵的護照。可是歐盟人民反對依舊,美國政府已於六月退讓。只要求以數位化照片代替。我們同時看到了趨勢和反趨勢。
在上述的美國案例裡,聯邦政府的確有可能把上述引法條文解釋為指紋之類,並且駕照演化為事實上的身分證也不無可能。因為有此疑慮,法案一出爐,全國州長協會、全國州議會協會,以及六百多人人民團群起反對。這又是趨勢和反趨勢並存的例子。可是內政部用模糊、甚至製造事實所想描繪的,卻是各國人民都乖乖接受的圖像。包括國際趨勢在內,數年來人民團體不知道指出多少內政部的錯誤,可是該部依然我行我素,『先講先贏』;反正國會與絕大多數媒體不願也無能提供制衡,上級也不管,該部簡直吃定了人民。例如蘇部長那個『笑話』當天就由媒體廣為散佈,至今未見蘇部長澄清或道歉。這件事恐怕不能以對一位部長的『無知』嗤之以鼻,就可解決。讀者不難推想那些聽閱人,比起看過本文和其他一、二批駁的人,多出多少倍。
民主的要件之一是,人民有充分的資訊,以對公共事務做出獨立的判斷。政府提供的資訊雖然會有內建的偏頗,但絕對不能偏頗到如此(至少在後果上)等於欺騙的程度。當政府在客觀上有如此『界定真實』的權力,萬一再從強制按捺指紋一事得到鼓勵,我們生活於其中的,將是什麼樣的台灣呢?
(作者為台灣人權促進會前會長,總統會國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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