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5-07-13》 |
本期內容 | |
◎ 教育論壇:期末有感 | |
◎ 客廳幼兒園:尋屋記(上) | |
◎ 台灣立報徵文啟事 |
教育論壇:期末有感 | |
羅德水(教師) | |
學期已經結束,回顧過去一個學年,全國各縣市的教師歷經了不少重要的教育議題,從各方對於教師組工會的不同看法、教師管教權與體罰界線的爭議,到因為少子化所面臨的超額教師問題,在在使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須迎接這些挑戰,同時也必須更為嚴肅地思考教師的角色。 雖然迄今為止,仍然有人將教職視為是「鐵飯碗」的工作,甚至還用所謂特別權利義務關係思考教師與政府之間的關係,可實際上,這10年來,隨著「教師法」、「師資培育法」與「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等相關法律之公佈與實施,原本一元化的師範養成教育已被多元化的師資培育政策打破,教師之聘用則隨著修正為聘任制,另教師退撫基金的儲備也從以往政府的恩給改為相對提撥,可以說,所謂教職生涯的三部曲,從職前養成、正式任教到退休,教師的法律定位已有了根本之改變。 然而,我們也必須承認,即便教師之法律定位早已不同於以往,仍然有不少教師同仁無法充分體認這樣的改變,對於教師的權利義務亦缺乏正確的認知。舉例來說,筆者今年實際參與台北市超額教師遷調作業時,曾與幾位教師同仁交換意見,讓筆者意外的是,仍有部分同仁以為現行的「教師法」對於教師之保障充分,甚至連超額教師的工作權都可獲得確保,這樣的思維幾乎完全停留在教職仍是鐵飯碗的年代,殊不知,「教師法」第15條早已明訂:「因系、所、科、組、課程調整或學校減班、停辦、解散時,學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仍願繼續任教且有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之合格教師,應優先輔導遷調或介聘;現職工作不適任或現職已無工作又無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者或經公立醫院證明身體衰弱不能勝任工作者,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資遣。」 對於工作向稱穩定的公立學校教師來說,「資遣」這二個字或許過於沉重,然而,在「少子化」已經成為常態的現在,亦可預見,教師被雇主資遣恐將不再是私立學校特有的現象。 此外,有論者將未來可能會有超額教師遭到資遣的情況,歸咎於民國84年通過的「教師法」,使教師之任用由以往的「派任制」改為「聘任制」,導致公立學校教師喪失國家公務員身分,教師的工作權因此無法確保。 平心而論,這樣的指控確有再做商榷之必要。其實,在以往威權的年代,公立學校教師被主管機關擅自遷調的例子實不乏其例,相對來說,於這樣的背景下,「教師法」將教師之任用委由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反而是相對進步的做法。更何況,就算公立學校教師仍然由各主管機關派任,亦不意味國家必須完全保障超額教師之工作權,具有公務員身分的國營事業員工遭致資遣的殷鑑可謂不遠。更別提早在「教師法」立法之前,民國81年11月13日,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308號解釋文,就已經做出「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所稱之公務員」的解釋,吾人實在毋須活在過去甚至因此自憐自艾。 必須加以說明的是,筆者希望教師同仁從昔日國家恩給的迷思中覺醒,絕不是要教師在面對變局時消極地坐以待斃,反而是要以更積極的態度,重新思考自身的角色定位與階級位置,進而採取行動以改善教師族群的集體命運,這也是許多教師先進與組織幹部,積極主張成立教師工會,或於教師法中爭取實質勞動三權保障之根本原因。 當然,吾人也深知,部分教師同仁對於教師組工會的疑慮尚深。無論如何,現階段加入各級教師會毫無疑問會是對教職生涯最佳的保障;除此之外,整日忙於教學與行政工作的老師們﹐仍應抽空認識相關法規以充實專業知能﹐以維自身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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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客廳幼兒園:尋屋記(上) | |
宋嘉行(元智大學兼任講師) | |
去年剛搬回台灣時,父親和公公就告知我們可以買房子了。他們說,房地產市場已經不景氣很多年,加上政府的低利優惠政策,繳租金不如拿來繳房貸,是個可以買屋的時機。我們也都同意他們的看法,只是苦於剛回國,手邊吃緊,能夠週轉的資金有限;加上剛回國諸事繁雜,要適應新環境、新工作和新的生活形態,實在無力分身於去關注到買房子的事(後來證明,我們的確花了相當多精力在適應生活這上面);再加上又是搬到一個人生地不熟、我倆過往都沒有太多淵源的城市,對於當地的房市現況完全不了解,很怕花了大錢卻買到不合意的房子(畢竟,買房子不像是去菜場買菜,幾百萬的事可不是開玩笑的)。於是,在這諸多因素考量下,買房子這回事就被排在後面的順位,我們還是先應急地找了一個屋子暫時落腳,乖乖地按月繳租當無殼蝸牛。在剛回國的「求生期」階段,我們便很少再想起買房子這件事。 然後,夏天在忙碌緊湊的生活中飛也似地竄過去,接著是恐怖的冬天到來。就是去年這個恐怖的冬天,讓我們開始萌生再搬家的念頭。 是怎麼樣一個「恐怖的冬天」呢?是這樣的。首先,我們雖然跟新竹沒有太多瓜葛。我大學時代去清大玩過一次,外子則是在應徵教職面試前完全沒有來過,所以我們兩個人加起來的「新竹經驗」大概是──幾個小時!但新竹有過綽號叫「風城」,則是我們都知道的事。只是我們都只是耳聞過,卻從來沒有見識過,直到這個冬天!當10月左右開始刮起強勁的東北季風時,我們才真正知道它的厲害(有次就在中庭裡,瘦弱的我就被這竹風給吹得直往旁邊平移,無法繼續往前行進呢!真是一點也不誇張)。那種強勁程度,除了颱風之外不曾見過,即使是在美國的沙漠裡,也不曾感受過這種風力。 我們這整個社區華廈的位置離海邊不遠,事實上聽當地人說,它就正好處在一個風口上;不巧的是,我們租的這一間房子是位在高樓層,旁邊沒有任何高樓等建築物阻擋;更不巧的是它還是東北──西南座向,而房東夫婦又沒有加裝任何氣密窗等擋風設備,這麼一來等於是張開雙臂,熱烈歡迎冬天東北季風和夏天西南季風的雙面夾殺!整個冬天,我們的房子就像刮颱風一樣,開了門窗就是強風灌入,將所有輕一點的東西吹得滿地飛舞,關上門窗就是風從縫隙處鑽入,咻咻咻地叫個不停,更別提風力會把落地窗震得一陣一陣晃動,鎮日不停。這可不是換個房間進去躲就沒事的了,整間屋子都被包圍在疾風圈裡。當時只有四個字可以形容那種慘烈的場景──鬼哭神號,除此之外想不出更貼切的形容詞。 好不容易挨到冬天快要過去,我們都鬆了一口氣。「此地不宜久留,這種住了會讓人神經衰弱的房子,還是趕快搬吧!」外子和我都一致同意,來年不要再受到狂暴東北季風的肆虐,於是開始有了找房子的念頭。只不過想歸想,隨著農曆年完、新學期開始,我們又都各自投入忙碌的學校與家庭生活裡,甚至連春假過去了也還「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眼看著離租約一年期滿的時限快要到了,4月中,終於下定決心踏出實踐的第一步──開始到處看房子。 從4月中旬到6月下旬買到合意的房子為止,兩個多月左右的時間裡,我們一共看了37間房子(夠積極吧!),跑遍了大半個新竹市,也跨過頭前溪去看了竹北,其中與成交兩度擦肩而過,最後才在離學校不遠處買到了我們的意中屋。這期間不可不謂一波三折,高潮迭起,而這整個尋屋、買屋的過程,也讓我們對新竹這個以往很陌生的城市,比初來乍到時有了更多一分了解。 買屋、尋屋、看屋的經過其實是很辛苦的。尤其在我們的例子裡,由於我們不是在這裡居住很久的人,所以偶爾不小心會誤觸「地雷」。比如一開始我們很中意某間位在山區裡的房子(勉強算得上是小豪宅吧?),覺得它鳥語花香、空氣清新,價格又不如市區同等級的房子來得高昂,環境也不那麼嘈雜擁擠,很容易讓我們回想起以前在美國的日子,所以一時之間對它頗為心動。可是後來跟小兒子的保姆聊天(保姆太太嫁來這裡2、30年了,保姆先生更是道地的老新竹),才知道那裏以前是墳地,因為近十幾年來新竹工作、居住的人愈來愈多,那邊才發展起來的,房子遂愈蓋愈多。 「那邊的房子都是賣給不知情的外來客啦!」保姆夫婦告訴我:「我們本地人才不會去住那裡的。妳想想看,那裡幾百年來住的都不是活人,地底下的陰氣會有多重?如今現在陽氣進去才十幾年,那裡起碼還要經過好幾代才會真正適合人居。」 姑且不論老人家的「陽氣置換陰氣論」是否值得相信(我想很多科技新貴們會斥為無稽),我們倒是因為其他因素而早就決定忍痛割愛──鳥語花香、空氣清新其實就意味著交通的不夠便利和生活機能不夠發達──想到兩個兒子將來的就學問題,和我自己騎摩托車出門到市區還得經過一大段算是有點荒涼的道路,我們還是打了退堂鼓,跟現實妥協。 那麼,在地人中意的房子到底在哪裡呢?新竹市並不大,有塊地方卻集合了明星國小、明星國中到明星高中、明星大學等8所學校(亦即東元、建華、培英、竹中、清大、交大……雖然我從來沒有數齊過),俗稱的「八大學區」,這塊地方是許多當地人(也包括許多外來者)的最愛,房價始終高居不下。學區的房子其實在哪裡都很搶手,要買保值性高的房子,買在學區內準沒錯,在地小人稠﹑傳統上又重視子弟教育的客家鄉親眼裡﹐所謂的八大學區絕對是買屋的好地點。深諳此理的房屋仲介們在廣告宣傳品上也絕對會註明這一點。只要一間房子的照片下多了「八大學區內」或「正學區」這幾個字﹐身價馬上不同凡響﹐硬是比其他地段同等級的房子高出許多。(下週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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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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