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親愛朋友:
有關「愛滋檢驗與治療費用回歸公務預算」與「健保部分負擔調漲」兩事,
今日民生報有相關報導(如下),
但許多朋友仍有疑惑,
我們提出相關說明如下下,
如果有任何問題及想法,歡迎透過電話或是email與我們反映及共同討論。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20050721
愛滋病患就醫 將自付部分負擔
中央健保局日前調高大醫院的部分負擔,引起病患反彈尚未落幕,未來,連愛滋病患就醫也要支付部分負擔;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和健保局最近討論決定,為配合愛滋病將改由公務預算支應,愛滋病將同時排除在健保重大傷病範圍,亦即日後愛滋病感染者除因愛滋相關疾病的醫療費用由政府支應外,這類患者因其他疾病上醫療院所就醫,得自付部分負擔。
這也是健保開辦10年來,愛滋病由健保局所公告的31類重大傷病範圍中「除名」,疾病管制局原建議自
根據健保法規定,罹患重大傷病可免除部分負擔的費用,因此自健保開辦迄今,不少病患團體無不爭取能納入重大傷病的範圍,以減輕頻頻就醫的經濟負擔。但隨著愛滋病的醫療費用將改由衛生署編預算支應,衛生署日前邀請愛滋病權益團體、疾管局和健保局開會,並討論是否把愛滋病排除在重大傷病之外,一名官員表示,包括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的代表都贊成,只要政府維持照護滋病患的既有福利,「如果趁此機會把愛滋排除在重大傷病之外,並無不可。」
疾病管制局表示,愛滋病患日後的醫療支出將分為三部分,一為基於防治目的,例如雞尾酒療法將改由公務預算支付,一為患者因感冒、牙疾或骨折等一般治療,則由健保支出,第三部分則是個人支付的部分負擔。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主任林宜慧強調,由於長期以來,外人皆對愛滋患投以異樣眼光,因此不少患者認為持有「重大傷病卡」,難免有被「汙名化」、「烙印」的感覺,該會也曾針對病友是否放棄取得健保重大傷病資格進行調查,獲得多數病友的認同。
不過,同樣站在愛滋病友的立場,楊婕則認為「現實問題才是最重要的」。她強調,愛滋病患重視人權倒無可厚非,但眼看病患因排除在重大傷病而需多付部分負擔,對沒有工作能力、甚至無法獨立生活的病患而言,每次就醫即使區區數百元的部分負擔,也是一大沈重的負擔。她並舉關愛之家所收留的患者為例,其中約有三分之二不具低收入戶資格,而衛署只補助關愛之家一成的開銷,未來這些患者看病所增加的支出,恐怕需也再對外籌措。
對此,健保局則表示,如果換一個角度想,愛滋病若排除在重大傷病範圍外,這何嘗不是病友團體真的站起來,不必處處仰賴健保來支應?至於部分病友無法支應部分負擔費用,官員建議,可尋求各醫院社會服務室或轉介愛心團體來幫忙。
20050721聯合新聞網記者詹建富/報導
權促會的說明:(轉貼自本會留言版之版主回覆)
其實,回歸公務預算的是愛滋檢驗與治療的部分。對愛滋感染者來說,我們到醫院去看愛滋,去拿三合一的藥,去做CD4與病毒量的固定檢查,我們要付的一樣是掛號費(只是剛好公務預算的施行遇到健保局調漲部分負擔,所以我們原本210元的掛號費,現在變成360元)。
如果我們還有同時看其他疾病,將由醫師/醫療院所判斷是否與愛滋相關,如果與愛滋相關,醫療院所仍然是向衛生署申請公務預算給付;如果與愛滋不相關,例如一般感冒等,醫療院所則向健保局申請健保給付。這個部分由醫師/醫療院所判斷,與就診的愛滋感染者無關,我們一樣去看病,然後回家,只是醫療院所申請給付的對象有所不同。
重大傷病卡未來應該會被取消,因為愛滋檢驗與治療費用回歸公務預算後,健保局不再有立場發給我們重大傷病卡,愛滋不再算是重大傷病的其中一種,但這並不影響我們看醫生,前面兩段說過,在愛滋部分,我們一樣看醫生,一樣只付掛號費,會產生影響的是在「愛滋感染者就診項目是與愛滋無關的疾病」,這部分我們愛滋感染者就跟一般社會大眾一樣,要依調漲之後的部分負擔付費。
對於大多數的愛滋感染者來說,實際上的影響並不太大,事實上很多愛滋感染者服藥情形良好,已經是領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三個月才回診一次,也就是說,每三個月多付150元(360元-210元=150元)。
當然還是會有負擔不起的狀況,但是這些並不是因為公務預算的實施而產生的新貧階級,而是原本就低收入或生活困難,因為健保部分負擔調漲之後,去看醫生的負擔變的更重。事實上,所有的低收入者或生活困難者都遇到這樣的問題,並不單單只是愛滋裡面的低收入者。
因此,我們認為這部分需要的是政府福利單位與社會救助體系的協助,但這與公務預算實在沒有太大的關連性,這是必須澄清的。
這樣說明不知道有沒有回答了大家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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