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V篩檢:究竟要常規性的提供還是強制性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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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亞太愛滋會議(7th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n AIDS in Asia and the Pacific, 7th ICAAP),今年 「愛滋篩檢:是萬靈丹還是造成問題?」座談在 ◇「提高HIV篩檢率與諮商比例:選擇與挑戰」,安尼狄亞‧夏特吉∕瑞士。 ◇「強制婚前HIV篩檢:馬來西亞真的成功減少感染率了嗎?」,皮賴和普拉夏派‧西南∕馬來西亞。 ◇「強制HIV篩檢:人權與合法性的爭議」,安南‧葛洛佛∕印度。 ◇「強制HIV篩檢:對於愛滋感染者來說代表什麼意義?」,曼尼曼尼‧戴∕柬普寨。 演講後開放討論,觀眾們可透過現場發言或是電話視訊的方式,針對四場演說的主題提出意見與疑問,與專家進行討論。 本文是HDN(Health and Development Networks)特派小組的現場報導。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有鑑於台灣社會對於「愛滋篩檢」相關議題的討論未開,特引介國際社會的篩檢經驗與有關討論,提供社會大眾共同思考愛滋篩檢的面向、意義、重要性與危險性。 |
關於「接受自願性的愛滋病毒諮商與篩檢(voluntary counseling and testing (VCT) for HIV)是愛滋病的預 防、照護及治療方案的重要元素」這樣的論點,其實有著許多爭議。當一個人知道他自己的HIV狀態時, 接著他應該要能夠獲得許多重要的訊息及服務,以維持健康和生活,也應該要學習如何保護他們的伴 侶、朋友和家人不受到感染。 但是由於許多原因,鼓勵人們去做HIV的篩檢並不一件容易的事情。對愛滋病及愛滋感染者的歧視和污名所帶來的恐懼,仍然是做不做篩檢的一個極大障礙,在這方面是需要新的努力和策略的;對於那些住在偏遠地區的人,尤其是在資源貧乏的國家來說,如何獲得篩檢服務又是另一個挑戰。 在ICAAP舉辦的一場名為「愛滋篩檢:是萬靈丹還是造成問題?」的討論會中,針對這些篩檢如何被稱呼命名的,有一連串憤怒的評論、疑問與爭議。這個名詞究竟是用「選擇性的提供(Opt-out)(註)」?「全面性的提供(Universally
offered)」?「在醫療照護體系中常規性的提供(routine offering in
healthcare facilities)」?還是「個案自發性的要求(client-initiated)」等等,不同的名詞其實代表著從不同的角度看這件事,但是唯有其中隱含的原則是不被妥協的,這些名詞才能被接受。 在這些名詞的轉換中,背後有個很大的刺激因素是對於獲得抗病毒治療(ARV Treatment)的迫切性,尤其是在那些提供抗病毒治療和自願篩檢諮商(VCT)的普及率低的地區。例如在20個國家中,有85%的國家在抗病毒的治療需求並沒有獲得滿足。因為有許多人可以有接受抗病毒治療的機會,但卻並不清楚自己感染HIV與否的狀態。可見一個大規模的篩檢宣傳必須伴隨著(甚至是超過於)任何在治療方面所增加的工作。 「常規的HIV篩檢」這樣一個新的詞彙,其實隱含著一個中心的議題,那就是提供HIV的篩檢工作,究竟是常規性的還是強制性的?且不管是哪一個說法,篩檢的人是否獲得真實且清楚告知選擇權,以決定他要篩檢還是拒絕篩檢。在一個醫師的建議很少被拒絕的環境中,這兩個概念是很容易被混淆的。 聯合國愛滋中心(UNAIDS)預防與公共政策部門的資深顧問安尼狄亞‧夏特吉(Anindya Chatterjee),總結了篩檢的四個主要的面向:自願性的HIV篩檢與諮詢、診斷性的篩檢、常規提供的篩檢(根據夏特吉的看法,這是被錯誤使用的名詞)、以及與工作相關、移民和軍事的環境中強制的篩檢。 是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獲得HIV的預防與治療?他提出,近來需要自願諮商和治療的人中,只有百分之十的人取得這樣的機會。 安南‧葛洛佛(Annand Grover)是印度一個愛滋議題律師團的計畫主持人,他認為這些都只是華麗的文字,更拒絕接受這些由某些組織如UNAIDS等所提供的「典範」,在強制篩檢的邊緣間遊走。根據葛洛佛的意見,唯一能夠反擊這個世界性的流行病的方法,就是從一個權利意識為根本的角度來推動。 「我們正在走回頭路,並且忘記那些我們學過的教訓。」葛洛佛表示,「我們必須面對一個事實,就是歧視和污名確實深埋在我們的文化之中,我們以為當疾病越來越普遍時,污名會減少,但這是錯的,而且甚至不被數據資料支持。」 後續觀眾時間中的討論很熱烈,並且再次提醒了專家們在提出政策前先了解根本的現實狀況。 馬來西亞派拉克(Perak)衛生單位執行長普拉夏派‧西南(Prathapa Senana)博士本來是在馬來西亞約哈省(Johar)推動強制婚前篩檢的工作,在進行他的工作內容演說之後,很快指出這是一場敗戰,並且要求卸除其回應諮詢問題的職位,以對現場觀眾負責。 「我知道強制篩檢是什麼意思,為什麼你們倡導這個?你們問過我們嗎?諮詢過我們嗎?」HIV感染者的代表馬克(Mark)憤怒的說。 來自馬來西亞的愛迪巴‧卡馬魯加曼(Adeeba
Kamarulzaman)醫生表示:「這個下午你們正用惡劣的眼光檢視著伊斯蘭文化。當你特別挑選出HIV作為婚前篩檢的項目時,其實就是在進一步的歧視這些愛滋感染者。譬如,為什麼就沒有肺結核、痲瘋病或是肝炎的篩檢,獨獨只做HIV呢?就造成許多民眾來找我竄改他們的結果。」 另一位參與者爭論著:「從懷孕階段的諮詢,一直到母親同意進行篩檢,這並不是HIV篩檢諮商的意義。之後當這個母親發現自己感染,或是在她生下孩子之後,之後會發生什麼事情我們都無法知道!」 我們都同意,除了提升諮商的技巧以外,後續的處遇和服務也應該是HIV篩檢過程中重要的部份。 在這個研討會中,不論專家或是參與聽眾都清楚的指出,個人決定其是否接受HIV篩檢,以及何時接受篩檢的權利都應該被保護。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應該要提高自願諮商與篩檢(VCT)的實際可行性,同時「自願」和「告知同意」更是最重要的。 註:Optional-out 相對於 Optional- in,是兩種不同的思維。所謂Optional-out是指,在硬性要求大多數人進行某項行為,如篩檢時,某些人可以以特殊的原因或理由排除這樣的規定,如自願退出等;而Optional-in則是相反的思維,意指某些人以特殊的原因和理由主動加入某些行為。舉例而言,台灣地區目前積極推動產前的HIV篩檢,就是一種Optional-out的過程,在個人沒有主動拒絕的情況下,都會進行HIV的檢查。 原文出處:http://www.healthdev.org/eforums HDN Key
Correspondent Team On-site Report 7th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n AIDS in
中文翻譯小工:Jin、Mei 翻譯時間:2005.07.29 |
編按:
有關於強制篩檢,台灣地區根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第093000341號公告,修正衛署防字第8144340號公告「應接受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檢查者之範圍」,其中明訂下列人員應接受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檢查: 1.
意圖營利與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者與相對人。 2.
毒品施打、吸食或販買者。 3.
矯正機關收容人。 4.
性病患者。 5.
血友病患者。 6.
男性間性行為者。 7.
外籍勞工。 8.
役男。 9.
義務役預備軍官及預備士官、常備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