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賴建寰(中學生學生權利促進會 會長)
在七月二十四號當天,本會為「髮禁告別式活動」的協辦單位之一。學權會至今創會五年有餘,其目標是希望中學生,能夠在大人的思考模式下獲得解放,進而發展出自主意識。髮禁是一位中學生在日常生活當中,首當其衝的問題。有人會問,頭髮這樣雞毛蒜皮的小事,需要花這麼多時間嗎?為什麼不做更重要的事情呢?我的回答是,既然頭髮是如此微不足道的小事,為什麼至今尚無法完全解決?如果大人在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上,都敘述一些似是而非的謬論時,是不是更該教育,是不是更該反抗,因為他們連這種小事都做不好。
教育部一改之前髮禁早於民國七十六年解除說法,承諾將下行政命令給各國立中學,據教育部新聞稿上說:「學校校規不得將髮式管理納入學生輔導管教及校規之規定範圍,並不得藉故檢查及懲處。」(註1) 教育部等於間接承認,所謂民國七十六年解除髮禁的說法,根本只是形式上解除。在教育部把髮式規範交由各校自主後,其實髮禁還普遍存在於各中學之中。但教育部這幾年來卻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頂多要求學校必須和學生進行溝通而已。如果隨便找幾個中學生問問,他們大概會一連狐疑的說:「學生究竟在會議中能發揮多少影響力?」而且,最重要的事,學校往往都只找班聯會等菁英學生參與會議,其他學生的意見往往不被聽到。至於各縣市所屬之中學,教育部將在八月底的局長會議中,向各縣市教育局要求此事。
◆私校學生不是人
其中最大的疑點在於,杜部長說必須尊重私人辦學的理念,所以教育部不宜干涉私校校務。有趣的是,杜部長說頭髮是私人領域的事情,並不涉及公共秩序,也沒有帶來明顯立即之危險,所以不應當限制學生的頭髮。但是,同樣的想法擺到私校之中,部長卻尊重起私校的教育理念起來。如果私校的教育理念完全與部長上述所言相反,請問,那個才是部長真正的想法?到底是「尊重」還是「畏縮」?
這令我想到,在美國黑人人權不彰的時候,憲法明明賦予每個「人」都具有相等權利,唯獨將黑人排除在外,因為黑人「不是人」。我們要求教育部兌現憲法所賦予每個人民的自由權時,私校學生卻不在受保障之列,難道教育部意味著私校學生不是人嗎?
◆校園缺少法治概念
中華日報在二十六號連續報導了髮禁相關議題,其中訪問到了台南一中校方,他們說:「學校在尊重學生和家長意見下,應該會有自己的彈性原則,未來怎麼做,等收到部裡的公文後會討論。」什麼是彈性原則呢?意思就是老子不甩你啦,能拿我怎樣呢?這是值得咀嚼的一句話,為什麼學校膽敢違抗教育部的政策?而教育部又為什麼沒有徹底執行?
這是因為台灣的校園中「權利」是個陌生的語言,大都是在告訴學生你的「責任」與「義務」。法律史上有義務本位的法律觀,和權利本位的法律觀。前者而言,以封建倫理為基礎,根據不同的身份,來給予其不同的規範與期待,也會享有不同的特權;然而後者,卻是建立在天賦人權的平等概念之中,強調相等的法律地位,如同契約關係之中的兩方。契約的特色在於,規範的形成是根據當事人的自主意識:但封建倫理中,規範的合理性卻是建立在某個身份對另一個身份的神聖性。
以義務為本位的法律觀,就是人治的觀念,而權利本位的法律觀,就是我們所要推動的法治。台灣校園的規範處於人治的狀態,學生是受校方支配的客體,行使權力時不用考慮是否會對主體有所侵害,規範不是用來保障學生,而是用來展現統治者的意志,學生猶如封建制度下的臣民。上面提到的彈性原則就是一個明顯例子,在教育部尊重學生的權利主體的政策下,學校對於既有的身份倫理地位,察覺到漸漸失去正當性,於是對政策上下其手,想挽回些頹勢。
財團法人鹽光文教基金會、台灣鹽博物館
迎向夏季鹽風 台灣鹽博物館2005年夏季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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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曬鹽三百三十八年,實行鹽專賣兩百多年,在這塊島嶼的政經史、人物史、地理史、勞動史及技術史留下深刻的印記,即使曬鹽產業已走入歷史,「鹽田風光」依舊是令人懷念的動人畫面。2005年春節開館的台灣鹽博物館傳承鹽業文化,肩負起歷史的使命。
台灣鹽博物館今年舉辦「2005年夏季遊」以「迎向夏季鹽風」為活動主題,分四梯次活動期間除了參觀鹽博館豐富典藏外,並參加彩鹽創作與彩繪招潮蟹工作坊。延伸鹽業文化的歷史觸角,迎著夏季鹽風實地參觀鹽業遺址如:機車庫、七股鹽山、七股鹽場、鹽田、十棟寮鹽村、鹽村精神堡壘天后宮等地。
‧活動梯次:8/13(六)、8/14(日)、8/20(六)、8/21(日)。
‧活動對象:一般大眾,歡迎親子報名參加。
‧活動名額:每梯次100名,額滿為止,若報名者未達40名則取消該梯次。
‧活動費用:研習費每人600元(含鹽風味餐、場地費、平安保險費、材料費、鹽業遺址導覽費、紀念品等,並加贈【產業文化遺產探索手冊】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報名方式(即日起接受報名)
1.親自報名:親至本館繳費,724台南縣七股鄉鹽埕村69號。
2.傳真報名:請將報名表傳真至報名聯絡人,並請來電確認。本館傳真:(06)7800765、電話:(06)7800990ext310,聯絡人張小姐。
3.E-mail報名:請上網下載報名表,填妥資料請寄至tw.salt@msa.hinet.net。
4.郵寄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郵寄至本館「企劃發展部」收。
5.除採用親自報名方式外,其他報名方式請於報名後五天內將報名費匯至『玉山銀行佳里分行,帳號:0428435007856, 戶名:財團法人鹽光文教基金會台灣鹽博物館』(匯款前請先洽詢本館,確認您報名成功),匯款後請將收據傳真或電話通知活動聯絡人張小姐。
6.未滿十八歲之報名者,請家長或監護人在報名單上簽名。撤銷報名亦須家長或監護人同意。
7.各梯次活動前3天報名截止。參加者一旦報名繳費後,若因故不克參加,須於活動開始前7天告知基金會,才可辦理退費(須扣除手續費300元),否則概不退費,基金會將為參加者保留資格參加下一次鹽博館活動,或本會其它研習活動,敬請見諒。
(詳情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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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我們就可以回應一些謬論,有人說遵守學校的規範(髮禁)是基本的法治教育,但其實在沒有充分尊重個人自主意識之下,根本談不上什麼法治,仍舊只是統治者的人治而已。
◆什麼是自由
不少人對解除髮禁的看法是,自由並不是,無限制的自由,也不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一個團體還是必須要有規範。對於團體規範而言,作者並非認為無須規範,而是規範的形成應當建立在自主意識下。照此論述而言,我並未同意無限制的自由,或者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此種說法。所謂的自主意識,意味著每個人都建立在平等相互尊重之下,你有你的自主,我也有我的自主,絕非片面地展現個人意志來壓迫他人。
相反的,那種硬要學生接受自己喜歡的髮型,要學生遵照自己定下的生活規範,才是壓制個人自主意識,才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才是無限上綱的自由。因為,過去的人治校園,給了學校太多自由,只要我喜歡定什麼規矩都可以,完全不必徵詢學生意見,或著只找幾名學生背書當橡皮章。
學生並不會因為解除髮禁而無法無天,這是讓教育回歸到本質,讓我們的教育不再使用威權與限制的方法,這是對教育極有幫助的。就頭髮的教育理念而言,不論是美感或衛生教育,如果師長想協助其成長,到底是想要學生陽奉陰違,還是打從心底接受這個概念?教育是關及人格養成的大事,如不透過細心溝通,而是採用廉價的體罰教育,那麼,一個完整的人格將不可能形成。
教育不是求效率,而是求必須內化。然而,某些人可能會聲稱,規範與限制也同樣具有內化效果。此話雖然不假,但記住知識是一種內化;理解知識是一種內化;運用概念也是一種內化。如果說能遵守規定,或記下所有知識就已經算是內化,而不談創造與革新,那麼過去台灣教育早已做到此事?既然如此,又何必提什麼教育改革,又何必講什麼進步呢?
內化必然涉及心理機制,我們若從此角度切入探討,到底規範內化了什麼?其實很容易就會發現,它使你內化成機械式的思考。就以髮禁這件事來說,它變成一種標籤,符合規定的就是好學生,不合規定的,就是整天不讀書的壞學生。學生並不知道,好與不好不該用頭髮來區分,我們也不該只用一套標準來看事情。就這方面而言,此種內化的效果是不符合教育理念的。
◆髮禁的性教育
曾經有朋友說過,男生(中學生)交不交得到女朋友,頭髮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因為髮禁不只是統一與制式的外表,而且是醜陋的外表,如果你能在這醜陋的外表下,發揮一點創意,讓自己看起來與別人不一樣,自然比較容易吸引女同學的注意。
有人說,髮禁開放會造成青少年性氾濫。我承認髮禁的解除,的確是具開發情慾的效果,但我不明白的,為什麼一個人只要對情慾產生一點興趣,大家便會立刻反應:他要性氾濫了,顯然這代表著不管是道貌岸然或天真無邪的人,都感受了情慾的強大吸引力;也暴露出這塊道德提防有多麼脆弱,只要稍微前進一點,你便會感到幾乎決提的危害,才會使用性氾濫來恐嚇學生。
另外,我也不明白什麼是性氾濫?是從早到晚不務正業,只以性交為目的嗎?還是,一看到異性便像是餓虎撲羊一般?前者有心理疾病,而後者是犯罪行為。
還有人說,女生打扮漂亮之後是在助長犯罪,讓歹徒有機可乘。我也再問一句,女生打扮漂亮,是她自己的事情,你憑什麼就可以對她性騷擾?有問題的是犯罪者,而不是自己。在一步討論,你可別以為性騷擾是情慾過於發達才會如此。恰好相反,性騷擾的原因是,個人在有限的情慾資源下,對異性產生的行為。而這些也都與學校錯誤的性教育有關。
大人總是將「性」與青少年分開,都說青少年身心不成熟不適合談性。但是,中國以前是很早婚的,十六歲還沒結婚就會被視為晚婚。中國人已經實行了幾千年,尚不見有什麼研究顯示這會影響青少年身心,而現代結婚年齡向後延遲,則是晚近的事情。
學校教導青少年性的方式,大部分都是恐嚇、高壓、威脅的方式,阻止青少年探索談性。這是由於大人無力幫助青少年,所以只好採用便於管理,多一是不如少一事的方法:不准!或者說:你年紀還小,大了就會懂了。我們應該用公開的、正面的方式來教導性,而不是傳統權威的方式。要帶領他們肯定自我,要讓他們學習保護自己,要讓他們從小就生活在兩性平等的環境裡,這是學校教育的責任。
髮禁是一種教育嗎?根據以上的討論,我們大約可以歸納下列幾點:首先,教育部排除私校學生的作法,明顯違反憲法賦予每個人民的平等權;第二,它是統治者在人治的概念下,向學生展現其統治意志;第三,它是破壞個人自主意識,阻礙學生將知識真正內化的關鍵。第四,它傳達出錯誤的性別觀,讓學生無法瞭解自己的身體。如此看來,髮禁非但不是一種教育,反而是一種反教育的行為。
註1:〈為孩子護髮--健康、整潔、美觀的自我髮式管理新趨勢〉,教育部新聞稿,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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