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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電子報291期
勵馨基金會         The Garden of Ho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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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05

【勵馨電子報第291期】
就是要工作精采-勵馨女兒工作日,開始報名嘍!

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來六3)

本期目錄

  • 馨快遞】「只要溫馨 不要家暴」-南投縣政府駐台灣南投地方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啟動!
  • 馨快遞】就是要工作精采-勵馨女兒工作日,開始報名嘍!
  • 勵馨觀點】防制性暴力 從監控加害者談起
  • 探索心花園】妳是最棒的!
  • 報報馨活動】3則

【馨快遞】「只要溫馨 不要家暴」-南投縣政府駐台灣南投地方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啟動!

 

本報訊

  8月1日上午南投縣林宗男縣長、南投地方法院呂太郎院長與勵馨基金會王明仁副執行長共同宣佈「南投縣政府駐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成立並隨後為其揭牌。這個由南投縣政府與台灣南投地方法院主辦,並委託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成立的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聘有2名專業社工人員進駐南投地方法院,將提供遭受家庭暴力的南投鄉親聲請保護令及婚姻諮商、陪同出庭等多方面的服務等多方面的服務。

  林宗男縣長表示,根據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公佈的數據發現,92年度截至目前為止,南投縣家庭暴力通報事件達1,395人,93年度較92年度多增加234人,上升百分之16.8;此外,94年度又比93年度同期間,上升百分之4.4。縣政府有感於家庭暴力事件數的攀升,除不斷地加強防治宣導以及增設家庭暴力相關委託方案外,也希望藉由「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的成立,服務更多生活在家庭暴力事件陰影下的南投鄉親。

  勵馨基金會王明仁副執行長也指出,過去在協助家庭暴力當事人時,經常發現當事人在遭受身心創傷後,必須透過司法程序以爭取權益和保障;但身心俱疲的當事人往往因為缺乏對司法的瞭解與情緒上的支持,而感到徬徨無助與焦慮。因此,如何使家庭暴力當事人能在法院中就近獲得社工員專業的各項服務,保障其權益,減少被害者在司法訴訟過程中的障礙與焦慮……等是服務家庭暴力事件的一個全新且重要的課題。而「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的成立就是一個實際深入服務的重要里程。

  南投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自94年6月開始進行服務,在過去一個多月的時間裡,「家暴事件服務處」在南投地方法院接觸不少民眾,迄今已經服務近百人次。其中有一個案例是一位長期生活在家庭暴力陰影中的婦女,由於婦女經濟無法獨立,更讓婦女喪失信心,不相信自己能脫離暴力陰影。社工員在與婦女接觸的過程當中,除了給予婦女情緒上的支持與安撫之外,更提供婦女幾種管道讓她自行選擇對她有幫助的管道來解決問題,如:向當地縣市政府、警察機關聲請保護令,藉著婦女遭遇危險的程度,進一步聲請緊急及一般暫時保護令,和通常保護令來保護自己與小孩;更可在婦女及孩子有安全之虞時,聲請緊急安置,讓他們有安定之處所;更可透過社會局之協助,為婦女聲請緊急生活扶助津貼及就業機會轉介,讓他們的生活不至於匱乏。

  此外,據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公佈的家庭暴力被害人數統計數據可發現,在93年度遭受家庭暴力者為46,613人,其中男性當事人約佔14.2%,雖然男性當事人所佔比率不算很高,但卻可以發現在家庭暴力的範疇中,並非只有女性才會成為當事人。社工員在南投服務的一個月來,也陸續接觸到「男性」當事人,其中一名男性當事人身上有多處傷口及嚴重瘀青,更有嚴重睡眠障礙,主要是因為男子髮妻常無故對男子施予身體上的暴力及精神上的傷害,造成男子的懼怕,故男子前往法院聲請離婚時,由社工員接觸後發掘進而給予協助。就此案例可了解,家庭暴力的傷害不只發生在女性身上,男性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形也不算罕見,同樣需要社會大眾的關心和協助。

  目前「南投縣政府駐台灣南投地方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設立在南投地方法院一樓聯合服務中心;地址:南投市中興路759號,專線電話:049-2242590轉1296,服務時間為:上午8點半至中午12點半;下午1點半至下午5點半。南投縣縣民如有需要,請民眾撥空來電或親臨洽詢,將有專業社工人員為您服務,協助您走出家庭暴力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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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馨快遞】就是要工作精采-勵馨女兒工作日,開始報名嘍!

 

  勵馨今年持續推舉辦「女兒工作日」,全國廿場次即將於8月8日至12日登場,再度帶女兒去各行各業中優秀的女性楷模工作場域中見習。今年的場次計有廣播節目名主持人東森ETFM寶媽、佳音電台胡曉菁、NEWS98財經生活專家陳鳳馨、亞太會館總經理謝美慶、非凡財經專家夏韻芬、匯豐銀台灣區負責人宋文琪、廣電節目主持人李明依、靈獅廣告執行創意總監王瑞、公視資深製作人馮賢賢、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年代主播廖筱君、導演魏瑛娟、建築師林明娥、立委王昱婷、市議員徐佳青、環保義工楊粉、教育電台台東分台張月昭、中縣警局副隊長鄭舜慧、織藝大師黃嬌等,場場勢必精采可期。

  「女兒工作日」是一個讓少女一圓夢想的難得機會,目前全面開放報名中,歡迎16~18歲少女報名參加。現在就上網http://www.goh.org.tw/daughter/page3/workday/p2.asp
或專線電話:02-2367-9595分機548洽黃雅慧企劃部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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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勵馨觀點】防制性暴力 從監控加害者談起

 

紀惠容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談起性暴力,人人聞之變色,唯恐避之不及。防暴聯盟最近進行一項網路調查,在2006份有效問卷裡,發現有77.9%近八成的人,害怕自己或親人會遭受性暴力。

  這並非民眾杞人憂天,而是台灣的性暴力嚴重。媒體每天報導性暴力新聞,並沒有減低大家對此議題的免疫力。根據警政署的統計,2004年性暴力通報事件計有件,平均每天發生件。也就是說每天不下此數目的家庭,因性暴力事件嚴重受到侵蝕與傷害,生活從此變調,再也走不回從前。 

  勵馨基金會長期協助受害者與其家庭,在陪伴他們走過死蔭幽谷時,心中無限的不捨與難過,一般人很難理解他們的傷痛。如果,事情可以停格、重來,一切就不必付出如此慘重的代價與成本。他們可以不必半夜驚醒,不會陷入憂鬱、焦慮狀態,更不會對異性產生恐懼,或到無法工作、正常作息……,及其他種種症狀出現。

  勵馨經常在思考如何減少被害者,也就是減少潛在加害者與加害者。勵馨相信,每減少一位加害者,就可以捍衛更多婦女、孩子免於性暴力。

  這相對於調查顯示,有異曲同工之妙。有76%民眾認為,我國對性侵害加害者的判刑太輕。81.1%的人贊成,性侵害加害者進入社區時應進行社區監控,如戴電子監控器、限制住居所等。49.5%的人贊成,性侵害加害身份資料應登記,使大眾可以查閱。

  以上的數字顯示,台灣民眾對性侵害加害者有很強烈的意見,應可供有關當局制訂法令、政策時參考。其中,民眾很支持去年通過的性侵害社區監控電子監控,雖然可能限制人身之自由或隱私權,但也可藉由良好之社區監控來幫助加害人更生,它應被視為協助高再犯者「更生」的另一項有效方式,不應被視為侵犯人權的工具。因為,連續性暴力犯如果沒有協助自我監控及專業治療輔導,常感心有餘而力不足,非常難以根除犯罪習性,展開新生活。

  至於,要否將性侵害加害人的資料登記,估大眾查閱?也有將近一半的人贊成,有關當局或許可考慮仍採登記,但限制查閱人的方向制訂法令、政策。

  再來談談侵害者的治療工作,90.7%的人贊成應該強制診療他們,到不可能再犯為止,有趣的是,又有88.8%的人贊成治療無成效時不要假釋出獄。

  事實上,台灣對於加害者的治療與監控工作,並未臻成熟,,尤其針對連續性侵犯者的治療與監控,可以說難上加難,很難看出果效,也因此咸少談論。台灣曾有一連續性侵犯三十幾起的案子,因考上大學被熱烈討論要否假釋,幾乎所有的媒體一面倒,只討論其就學權,忽略其是否治療有效,達到假釋條件?這對於受害人情何以堪?當我們重視被告或加害人之人權時,是否也應同等重視被害人之人權與社會大眾之安全?

  令人欣慰的是,94年1月7日三讀通過之刑法,將性侵害犯的獄中治療,設立有固定的評估,假使再犯危險程度未降低者,不得假釋。

  最後,提出社工界前輩的看法,認為加害人人權為「相對的人權」非「絕對的人權」,是「相對的保密」非「絕對的保密」。所以,針對預防性侵害累犯的再犯的總總措施、制度、法令,應以保障社會群體,盡力杜絕避免有其他受害人產生為前提,不論強制診療、化學去勢、假釋條件、姓名公佈、職業限制、社區處遇等,都應在保護被害人的利益為前提而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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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妳是最棒的!

 

陳宛彤 (北區婦女部社工員)

  當我第一次跟她電話聯絡時,她告訴我:「我決定回去繼續跟我先生生活,他答應不會再打我了!」

  3個月後,她怯生生地對我說:「我今天可以去找妳嗎?」一個小時後,我第一次見到她。她是一個外表美麗的女人,但她的眼中只有恐懼與「不敢」:不敢報警、不敢驗傷、不敢跟娘家傾訴、不敢聲請保護令……無限地「不敢」,早已掩埋了她的勇氣與自信。

  這一年來,我陪著她度過許多人生的「第一次」。第一次去警局報案,第一次聲請保護令,第一次到法庭開庭,第一次自己寫答辯狀,第一次學習錄音蒐證,第一次向孩子說出自己的思念,第一次向娘家求助,第一次第一次參加團體,第一次參與中心活動……等。現在的她,已能自己到警局報案,自己在法庭上勇敢訴說受暴過程,自己寫出近20頁的答辯狀,自己錄音蒐證,自己爭取孩子監護權,自己嘗試著突破所有的不可能,慢慢地蛻變出全新的自己。

  還記得第一次陪她去法院開庭時,她緊張地全身顫抖、雙唇發紫、瑟縮地躲在牆角、吞吞吐吐地不敢陳述。而當庭播放錄音內容時,嬌弱地她已難以承受此等二度傷害,當庭痛哭失聲奪門而出。一週後,她寄了3份親自整理的錄音帶譯文作為開庭證據;1個月後,她寫了一份答辯狀為自己說話;2個月後,她自己出庭述說過去10年的婚暴歷程;5個月後,她開始自己與相關資源聯繫爭取自我權益;7個月後,她參與團體認識新朋友;9個月後,她為自己安排各種進修課程充實自我生活。

  這一路上,我靜靜地陪在她的身邊,看著她的改變與成長,我相信現在的她已經愈來愈能力處理所有的困境。然而訴訟尚未終結、暴力也還未停息、親愛的孩子也未回到她的身邊,我和她還有一段艱辛的路途需要走下去,但我們都深信「漫漫長夜終會過去,黎明將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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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報馨活動
馨活動3則

活動列表

  1. 遇見內在小孩治療團體
  2. 看電影、送愛心 勵馨基金會與「小小攝影師的異想世界」的愛心合作
  3. 全球青年服務日聯繫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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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見內在小孩治療團體

  在自由與安全並顧的前提下,邀請你尋找並認識你心中的內在小孩;並學習擁抱滋養脆弱的內在小孩。

  大多數的人在童年期都有程度不等的創傷經驗,由於愛、安全、信任的需求未被滿足,所期望的需求受到拒絕、挫折及不滿足,如果創傷經驗沒有適當處理,可能會造成自我照顧能力發展不足,人際互動葬愛或情緒困擾等問題。

  本團體特別提供童年期遭受性侵害的成年婦女,藉由團體諮商一起探索內在受傷的ㄊㄚ;透過團體諮商引導你走向健康的靈魂之旅。

  時 間: 9月14、21、28日、10月5、12、19、26日、11月2、9、16日(三) 
      晚上6:30-9:30
  地 點:台北市文山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 
      (台北市景後街151號3F)
  對 象:童年期遭受性侵害的成年婦女
  團體帶領者:彭金瑛 諮商師
  協同帶領者:李念蒨 諮商員
  費 用:1000元
  報名方式:
       1.團體開始前有一次以上的個別會談評估,故先請電話報名預約評估時間
       2.報名專線02-66320955#631,報名時間:每週一至週五10:00-5:00pm
       3.報名截止日期:8月1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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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電影、送愛心 勵馨基金會與「小小攝影師的異想世界」的愛心合作

  放映日期:7月29日-8月18日
  放映地點:高雄十全影城(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21號)
  購票專線:勵馨基金會 07-2237995、十全影城 07-3218821

  勵馨基金會這次特別與高雄的十全影城合作,共同推廣這部「小小攝影師的異想世界」紀錄片,片中攝影師布里斯基幫助印度性工作的孩子,追求自己的未來,這種精神與我們勵馨基金會長期關懷不幸少女、孩子,並幫助他們圓夢的服務理念及精神不謀而合,在這個共同的服務精神下,產生這次的愛心活動。只要你向勵馨基金會購買這次的愛心電影票(票價150元) ,除了十全影城會將這部片的票房部份收入捐贈給勵馨基金會,這張票還提供你游泳池及五餅二魚書店的優惠劵而勵馨基金會會將這筆捐款運用在不幸的少女、孩子身上,給予他們追求未來的力量。希望對於紀錄片有興趣和熱心公益的民眾,能前去觀賞這部片,不僅看到一部好片,還能做公益,更能享受到多重優惠,何樂而不為呢﹖趕快行動吧!

  得獎紀錄:2005奧斯卡金像獎最佳紀錄片
       2004日舞影展觀眾票選最佳紀錄片

  影片簡介

  英國攝影師布里斯克通過影片記實性地描述了印度加爾各答最大的紅燈區-索納加奇裡性工作者的8名孩子的生活以及他們如何利用相機努力改變自己的命運。布里斯克1998年首次到加爾各答拍攝索納加奇紅燈區性工作者的生活。為了真正瞭解她們的生活,她住在紅燈區裏。她很快就與妓女們的子女打成一片,並為他們堅忍不拔的精神深深吸引。她買來操作簡單的傻瓜相機開始教孩子們攝影。並透過教這些孩子攝影最終幫助他們走出妓院。

官方網站 http://kids-with-cameras.org/bornintobrothels/film.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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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球青年服務日聯繫會報

 為發揮自己的力量;為擴大服務夥伴間酸甜苦辣的心情分享;為增進自我成長與認識;更為了獲得再度前進的爆發力;您,千萬不能錯失這量身定作的好機會!熱情洋溢的您,盡速報名囉!

【主辦單位】行政院青輔會 【承辦單位】基北北志工中心-勵馨基金會
【活動時間】8月17日(三) 13:10-17:30
【活動地點】台北縣政府307室
      (台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
【參加對象】全球青年服務日(GYSD)團隊及有興趣者
【課程費用】全程費用免費,事先報名者提供餐點
【聯絡人】蔡慧真 / 基北北志工中心網站 http://192.192.16.59/enpo64/

  電話:(02)2367-0377或(02)66320955分機530 
  傳真:(02) 2367-3002
  電子信箱: gysd@goh.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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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發行
總編輯:紀惠容 主編:廖靜蕙 
執行編輯:高若馨 網編:黃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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