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邊的朋友都結婚了,我問她們:「為甚麼要結婚?」她們說:「過了三十歲才結婚,容易變成高齡產婦。」「難道結婚是為了生小孩?」她們說我太理想化,但她們說不出為何結婚,她們的生命才會完整?我覺得她們是被「女人需要結婚」這個觀念逼著結婚。
她們也反問我:「為甚麼不結婚?」我渴望的男女關係,是一種自由無拘的狀態,相守只因為相愛,因為相愛而願意愛屋及烏、愛其所愛,婚姻關係不能延續這種情感,也無法增加厚度。要是碰到對的人,我只想跟他同居,不想結婚。
對我而言,結婚跟同居的差別只在一張紙,以及結婚衍生的責任與義務。
在同居關係中,兩人仍有距離,有些事情需要距離才有美感,就像我們對家人可能比對朋友兇。結了婚,對方容易將一切視為理所當然,但我不要理所當然的關係。若遇到一個我愛他但他很想結婚的人,我會告訴他:「若這張紙對你如此重要,我可以簽字,但我不要結婚儀式。同時,你要簽一份協議書,當我不想要這段關係時,能夠馬上離開。」
也許有人會說怎麼婚還沒結就想到離婚?但我認為這是一種公平原則。你要一張,我也要一張。有人結婚時沒登記,離婚時必須先登記才能辦離婚手續,何必這麼麻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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