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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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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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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執政黨的日製威而剛
連長孫吉祥之死



【社論】
執政黨的日製威而剛
 
 

日本眾議院解散後改選,首相小泉純一郎大獲全勝,最興奮的,居然是台灣的執政黨。陳水扁藉此倡議總統應擁有主動解散國會的權力,行政院長謝長廷大談堅持改革者必獲最後勝利的大道理。民進黨立委則呼應謝院長,向在野黨嗆聲:有膽就提出倒閣案,「學習日本,讓國會全面改選,以新民意解決政治僵局」。

民進黨當局這種「有為者,亦若是」的豪言,恐怕犯了兩項大錯:其一是誤解了日本,其二是高估了自己。扁政府最近為了中華電信釋股案和台灣企銀標售案的問題,遭致輿論的譏評和員工的抗拒,認為當權者係假「民營化」和「金融改革」之名,行賤賣國產、圖利財團之實 。由於日本首相小泉這次解散國會的主因,是「郵政私有化」的改革方案受到反對黨乃至黨內大老掣肘,自民黨的勝利,似乎對民進黨如火如荼的私有化政策起了威而剛的作用;透過日本,台灣找到了亢奮的理由。

可是,這次的日本眾議院改選有項特質,民進黨當局可不能視而不見:小泉以大老阻礙郵政改革為理由,毅然解散國會,全面改選。首相將政策的成敗訴諸於民,整個選舉的軸心,其實已有全民公投的味道。那麼,請問民進黨,既然認為權力施展不開,藍營在立法院的「多數暴力」使得多項法案動彈不得,何不乾脆以公投解決?依據當今憲法,總統和閣揆固然沒有主動解散國會的權力,但是,民進黨引以為傲的公民投票法既然已經存在,當局對於發動公投的各種「巧門」也已瞭然於心,何不訴諸公投,由直接民意來做決策?

高雄捷運的弊案到底要如何了結?台灣高鐵BOT案的財務出現大黑洞,到底是要由政府買回,還是繼續由殷琪等一干人瞎纏胡搞下去?6千多億規模的對美軍購案,人民到底同不同意?國營事業的私有化到底有沒有道理?第二次金融改革、銀行的併購是否避得開圖利金主、財團的嫌疑?……這其中,是否有任何一項可以直接攤在陽光下,接受人民的考驗?公投法規定正反雙方要進行電視辯論,這豈不就是執政者釋疑解惑的大好良機?日本人民相信小泉的郵政改革是要清理門戶,拉開地方惡勢力的黑手,不讓政客濫權染指金融事務。敢問阿扁總統和謝院長,你們可有清理門戶的決心?你們是否相信黨內還找得到乾淨的手?小泉的民粹操作模式,你們其實都相當嫻熟,那麼,與其臨淵羨魚,何不乾脆「撩落去」?

(回目錄)



【左右看】連長孫吉祥之死

【左看】
私有化的極致表現
朱政騏/雜誌編輯

這幾天台企銀工會正與私有化進行近距離的搏鬥,也許因為距離太近,以致許多人無法看清楚它的普遍性,認為那只是「他們的事情」。事實上,私有化與反私有化的鬥爭無所不在,不斷地以不同的形式在進行著。

同時間在發生的另一個新聞事件,即陸軍上尉孫吉祥之未婚妻李幸育要求「死後取精」,進行人工生殖,希望產下她們的「愛的結晶」。如此特殊的案例必然會引起輿論的關注,只不過爭議的焦點僅在於法律的適用、科技倫理、當事人的意志是否完全表達……等,對於李女要求的本身,卻從未有過檢討。自民國88年起,孫吉祥每月都捐一千元認養一名彰化學童,並有保持通信,這是他身前清楚表達的意志,為何李女不能繼續以認養的方式與這名學童保持關係,而非要「取精」製造出一個「屬於他們的愛的結晶」?

小家庭制使人與群體分離,守著私自的小家庭,觀看世界的方式也就以此為核心而建構起來,於是父母兄弟姊妹親朋好友的事情全都是「次要的」,對社會上其他不相識的人,更是毫不關心。並且,小家庭內部也是完全的私有化,從對方的精神到肉體,全都要佔為己有。李女捨棄認養而堅持「死後取精」,正是私有化的極致表現。




【右看】
衛生署的兩難
吳三少/公務員

陸軍連長孫吉祥意外遭輾斃後,其未婚妻向各方跪求,盼能「死後取精」,為孫家留後,也為自己生一個「屬於他的孩子」。小女子涕泗縱橫的場面令人鼻酸,而她對感情之堅貞亦讓人動容。不過衛生署在民國83年訂定的「人工生殖管理辦法」中,規定人工生殖術的對象為「不孕夫妻」,孫連長的未婚妻顯然不適用。並且在民國91年頒布「行政執行法」後,舉凡人民的權利義務事項,皆須由法律規定之,所以未經立法程序的「人工生殖管理辦法」即自動失效。再加上「人工生殖法」草案尚未通過立法程序,因此衛生署才會在第一時間表示「目前無法源依據」,反對「死後取精」進行人工生殖的要求。

「傳宗接代」乃是我們社會裡的重要價值之一;而且在當今「速食愛情」、「一夜情」充斥的時代,能有如此感情更是難能可貴,衛生署及相關的主管機關要如何面對這種在輿論上具有高度正當性,在法律上卻沒有(或只有低度)合法性的要求呢?法外有情,法律的判決不能傷害或違背社會的共善(common good),日前玻璃娃娃事件的判決,就傷害了「樂於助人」的價值,所以引起社會譁然,使民眾的愛心退卻。因此,謝揆指示先取精保留,再交由國健局以專案方式處理,無疑是情與法兼顧的決策。然而,儘速完成「人工生殖法」的立法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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