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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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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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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別把《CSI犯罪現場》當真
全台168萬人曾經受暴



【社論】
別把《CSI犯罪現場》當真
 
 

因為抗議稻米進口政策而放置假爆裂物的二林農村子弟楊儒門,在法庭上宣稱因為與鑑識單位長久對證據的有效與否爭執不下,無助於他幫助農民與小孩子的初衷,所以他放棄爭辯。報紙報導除了「楊儒門認罪」的標題誤導外,竟還出現了刑事警察局的置入性行銷,誇稱警方因為精密的鑑識技術,才捕獲楊儒門,可比擬美國風靡一時的影集《CSI犯罪現場》。

《CSI犯罪現場》自邁阿密警方鑑識小組的工作開始,呈現鑑識迷人的一面,竟出人意外,大受好評,隨即又拍了拉斯維加斯、紐約等系列影集。自《CSI犯罪現場》風行以來,竟然使美國的司法系統也因而受到影響,法庭中法官、陪審團更為信賴鑑識單位的鑑定結果,常常因為鑑定結果而改變了審判結果。

這種現象,使得學者大為憂心因為過於相信《CSI犯罪現場》的情節而造成誤判,因為無論是法官或是陪審團,科學專業知識都不足,不了解《CSI犯罪現場》中為了戲劇效果常常太過誇大;而鑑定結果通常都有一定的誤差範圍,在判定結果時也有多項證據中取捨或是權重認定的問題,未可全面遽爾採定。所謂「功疑惟重,罪疑惟輕」,輕重拿捏,分寸如何,很可能就因為偏信偏聽而錯失了準頭。警方也常會因為破案搶功或諱飾自己無能,極力誇張手頭證據的可信度,誤導了審判。警方更會在某些涉及政治或社會議題的案件中,因為自己的公務員身分,不自覺地傾向維護既有體制的立場。

最近喧騰的石斑魚事件,便是很好的例子。當香港當局在市場販售的石斑魚中檢測出孔雀石綠而提出警告時,我方農政單位立即否認,稱說香港當局是誤驗了貨源;後來在台灣的魚市當中也驗出了近半含有孔雀石綠的案例,卻又自我轉圜,說是因為代謝速率過慢,恐怕是半年以前施藥殘餘,並非出售前刻意用藥。然後又爆出農政單位其實早有全面檢驗成果,熟知施用禁藥的現象,卻將檢驗成果隱匿不發。

楊儒門案當中,楊儒門實為自首,警方因為長期破案壓力與民眾期望下,將破案矯飾為警方以監視錄影帶判讀下漂亮成就的結果。在此案中,警方鑑識單位已經成了當事人,豈能公正客觀?在這樣的審判中,楊儒門不放棄抗辯也是徒然。楊儒門固然有心為台灣農民揹起十字架,進而以身殉道;那些接受自首的警員和鑑識單位,卻不曾在定罪前好好洗洗自己的手。

(回目錄)



【左右看】全台168萬人曾經受暴

【左看】
受暴者豈止168萬人!
鄭有真/社運工作者

我們對於暴力的定義,不僅僅是法律的定義,而是行為上的定義,是一種有意識的控制受虐者的強迫行為模式,形式包括:身體、心理、言語及性方面的虐待。

在台灣,有超過一千萬的勞動階級,只有不到4成的人有權力組成或加入工會;在極其少數得以組成的工會中,有能力與資方締結團體協約的不到6%;由此可知台灣勞工,連基本的反抗權都沒有,更別提改善勞動條件;在勞基法的保障下,勞退提撥率仍然只有一成;每年抽檢下違反勞基法與勞工安全衛生法的廠房至少超過一萬家;在嚴苛的職災認定下,每年仍有70多人因為職災死亡,更有4千多人受到暫時性或永久性的傷害。更別提有多少人迄今為止因無法加入勞保,致使所受傷害無法納入統計。以製造業為例,每人每月產值高達9萬多元,但是,只能領到不足4萬的薪水,更要忍受高頻率的關廠外移威脅。

假設我們拿婦女團體最常所提的家庭暴力六大典型指標,來看台灣勞工階級的處境,包含:孤立、財務管制、恐嚇和威脅、情緒虐待、肢體虐待、利用孩子來控制或懲罰,似乎我們可以發現職場暴力恐怕更甚家庭暴力,那麼,台灣受暴人數豈止168萬人?




【右看】
防暴從觀念聯防做起
林淑芬/退休教員

台灣防暴聯盟昨天公布調查結果,有7%民眾表示自己或親友曾受到家庭暴力或性暴力,就此推估全台約有168萬人受暴,其中88.4%遭受家庭暴力,8.4%遭性侵害;甚至,因此有高達70.8%民眾認為,政府在防治家庭暴力或性暴力的措施是不足的。

此外,令人震驚的是,有接近半數的暴力受害者,在遭逢暴力後選擇隱遁,而另半數受害者,在遭遇到暴力後,約有高達20%會選擇向公部門投訴。但是,同樣令人憂心的是,公部門是否有足夠的能力與人力來推動防暴工作?因此,婦女團體建議,防暴業務的推動應有正式組織、專門人力與獨立預算,並應建立暴力受害者就業與庇護系統、強化民眾對申訴程序的理解,以營造更健全的防暴服務系統。

然而,此項建議立意固然良善,也似乎可行,不過在國人仍然普遍認為家庭暴力屬於私領域,家醜不外揚、清官難斷家務事的心態下,若真要起得效用,恐怕仍得從觀念改正做起,否則,在受害人一味隱匿之下,就算營造再健全的防暴服務系統,恐怕仍會落得束之高閣的結局。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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