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5-09-20》 |
本期內容 | |
◎傳播線上:台北之家誰的家?都市企業主義的操演與初探──哈維的觀點 (上) | |
◎來去紫禁城:租屋受氣記 | |
◎台灣立報徵文啟事 |
傳播線上:台北之家誰的家?都市企業主義的操演與初探──哈維的觀點 (上) | |
傳播學生鬥陣 | |
和平影展從2005年9月10日至11月30日在全台放映,而以台北光點為展場的部分,在9月16日結束,由於該影展由行政院新聞局「國片人口倍增」計畫所贊助,因而所有場次完全免費。即便該影展並非全然以國片作為主要內容,不過影展的播放以全台作為尺度,也有多場討論會穿插其中,並與公共電視合作,確實拓展出更多討論的可能性,同時使得更多人得以參與文化活動。 不過,台北展場,也就是台北之家光點電影,院在入場的方式上仍存在諸多限制,它規定採現場排隊入場方式:「電影開演前30分鐘開始發放號碼牌(共88個座位,一人限領一張號碼牌,候補號碼牌20張,號碼牌限當日當場使用),領取號碼牌者,請於該場次開演前,將號碼牌交還工作人員後進場;連續觀賞兩場者可先索取次場號碼牌,於中間清場時將號碼牌交還後再入場;開演後尚有餘座開放候補,遲到者自行負責,遺失號碼牌者不得進場;為維持放映品質,電影開演10分鐘後不得入場。」 本文擬以這樣的現象,探討台北之家──光點作為公共空間之意涵,就算是國家強力補 助,使其有別與往常,不需收費而能登堂入室,但是受限於其空間配置,所謂公共的意涵大打折扣;此外,這樣的現象有其更為深層的政治經濟紋理,值得我們耙梳。 馬克斯地理學家哈維(Harvey)在巴爾的摩市的研究中,提出都市企業主義的幾個特徵: (1)新企業主義的中心地帶是由「公私合夥關係」構成,其中傳統在地的振興主義,與地方政府的權力運用整合在一起,企圖吸引外部的資源與財源,包括新的直接投資、新的雇傭資源。 (2)「公私合夥關係」的行動是企業的,因為他們在執行、設計上都是投機的,而非理性規劃與協力開發,也因而伴隨著投機所帶來的困難與危險。哈維懷疑,危機所帶來的損失往往由地方公共部門(而非國家或聯邦)所吸收。 (3)企業主義關注於地方的政治經濟勝於領域(territory),後者哈維認為是經濟計畫(住宅、教育等等),主要設計用來在特定管轄範圍,改善居住、工作條件。而有關地方(place)的建設(新的市民中心、工業園區),則專注於提昇地方的(吸引資本)條件(壓低地方勞工薪資,或是提出再訓練勞工計畫,以提昇勞動市場的價值)。 於是,本文試圖借法哈維的觀點,分析台北之家──光點是否有可能是台北都市企業主義的表現。 台北之家──光點 「台北之家」的前身是美國駐台領事館。美國領事館則始於日治時期,昭和元年(1926年)10月 8日,美國在台北市御成町4丁目9番地,即「台北之家」所在地,建立領事館,之後一直沿用到戰後。隨著1979年中美斷交後,領事館於該年度 2月28日關閉,最後一任大使安克志離台,建築物始正式關閉使用。 市定為古蹟後,台北市文化局將此土地與地上建築捐出,並從中斡旋,最後由台積電文教基金會贊助新台幣6千萬,將建築物本體修復,爾後,委託「台灣電影文化協會」經營,主要由台灣電影文化協會理事長侯孝賢導演,以及所有理監事及台北之家──光點經營團隊,將其規劃為以電影文化為主的藝文空間。在空間分配上,該領事館定名為「台北之家」(一部份作為商業使用,一部份作為電影展示用),原來的車庫則改建為「台北之家──光點」電影主題館,並於2002年11月10日正式開館。 台北之家──光點除了有播放國片及以多元文化為主的光點電影院,還結合搭配以電影藝術為主題的誠品書店、C25咖啡廳、展覽館、多功能會議室、第六大道酒 吧、庭園休閒等藝文空間。 值得一提的是,文建會近年來所規劃的「國民戲院」,陸續自1999年至今,分別在新竹電影博物館、台北之家──光點以及高雄電影圖書館開始實踐,而整體的影片規劃則是從2003年年底開始,由台灣電影文化協會以及國家電影圖書館策劃「國民戲院」影展的播放內容,而文建會的國民戲院理念如下: 為了提供國內外非商業性影片一個更好的放映機會,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與新 聞局,特別結合地方資源,積極推動「國民戲院」計畫,藉以打造出一個具有公共色彩的常態性映演通路,除了增加優良影片的曝光機會,也讓民眾以以較低的費用,看到更多樣的影片。「國民戲院」計畫初期率先推出三個放映地點,除了光點台北電影主題館之外,還有新竹市立影像博物館,以及高雄市電影圖書館等,讓好電影也能走出台北市!(資料來自http://www.cca.gov.tw/popcinema/) 不過,本文認為台北之家──光點並非具有公共色彩的常態性映演通路,它的票價以及台北之家內部的消費,也並非「國民」可以負擔,實際上,它反而具體而微地,體現了本文想要討論的都市企業主義。 (下週待續) 台北之家──光點與新竹電影博物館、高雄電影圖書館都是台灣目前的國民戲院,這三者有沒有什麼分別呢?如果有,產生這些差異的原因又是什麼呢? 立法院新會期空轉 NCC遙遙無期 13日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包括NCC組織法在內的多項法案原預定於此次會期審理通過。然則,開議的第一天,立法院即因朝野藍綠紛爭而陷入混亂與空轉的局面,NCC通過組織法以取得法源依據順利運作的日子遙遙無期。 小編媒批:這個有兩個地方可以討論的:1.目前NCC組織法草案的朝野版本,都是不合乎真正民主的組織架構,就看他們要吵多久,吵什麼內容了,如果最後兩個政黨搓到最後,還是要以目前朝野政治人物所提之版本為主,那NCC就真的很難期待了!2.話說NCC組織法本應該上一屆立委最後一次開議之時就應有所作為了,看來一屆拖過一屆、一個會期再拖過一個會期,兩個政黨真的有心要讓它過嗎?如果又過不了,那可真是「此恨綿綿無絕期」啊,不是嗎? 換照觀察期 媒體裝乖? 報載由於目前仍是衛星頻道執照審議的換照觀察期,3個月之後,如果已拿到執照的衛星頻道發生問題,將仍有變數。也因此,各個電視台現在的新聞用字遣辭,都比過去收斂許多,而歧視弱勢族群與拍馬屁的話語也多有改善,甚至開始一連串的製作安排自我檢驗的節目,並準備設立一個媒體公會,且煞有介事的於公會中成立自律委員會,以及容納公民團體進入的諮詢委員會。 小編媒批:嗯~有道是:「媒體在做,閱聽人在看!」喔不,是「人在做,天在看」!媒體到底是不是在裝乖,就看看它們自我檢驗節目的運作與節目內容安排就知道啦!既然真心悔過,這類自我檢驗節目、電子媒體公評人制度與什麼媒體公會的自律委員會就該好好弄,如果3個月過後就原形畢露,小心、小心,閱聽人可是很有力量的喔~! 3G開台近3月 觀望之消費者眾 報載,根據資策會ACI-IDEA-FIND網站、遊戲橘子與台灣易吉網舉辦的線上問卷調查顯示,雖然目前手機電信業者已推出3G服務3個月左右的時間,但仍有半數以上的受訪者持觀望態度,只有不到5%的受訪者會因為3G開台而立即更換電信系統業者。然就其服務來看,大部分消費者期待的3G加值服務,其實現有的行動電話統統做得到。 小編媒批:3G能做什麼?或許可參考日本與韓國的例子,並且調查符合台灣本土使用者的使用習慣,來製作3G服務的「內容」。如果3G能做到的,現有行動電話技術便可以做到,或是內容與公共資訊服務貧乏,那消費者又何必多花錢呢?還請業者多花心思與創意,投入資源創作與設計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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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來去紫禁城:租屋受氣記 | |
魏宏晉(北京大學博士生) | |
最近有北大台灣學生在校外租房遇到麻煩,處理起來很困難。外地人在北京租房遇到類似的事件是個普遍現象,想在中國租房的人,可以把這案例當作參考。 這兩位台灣博士班同學是去年來的,由於將近開學才到,匆忙間就透過仲介租了一間兩個房間、屋齡大約10年左右的公寓房子。 一開始時,仲介還很客氣,沒簽約前,他們要求什麼都答應!像電扇、書桌等等什麼的,滿口都行。可是等簽了約,租金交了半年,另外還押了一個月的押金後,仲介就避不見面。打電話不是說出差,就是說週末休假,什麼都不管了。這時候他們只好直接找房東,還好房東好說話,仲介承諾的,他幾乎都兌現了。 如此相安無事一年,租約將近到期時,同學發現其實他們租貴了,也想換地方住,不打算續約,這時房東態度就變得冷淡一些。 等租約將屆之際,房東突然要他們把手上的兩把鑰匙立刻歸還一把,他們覺得不合理,沒有答應,房東態度開始變得惡劣起來。同學於是開始注意這裡的租房糾紛訊息,這才發現,在中國透過仲介租的房子幾乎都沒好下場,仲介通常不會退還押金,要嘛以各種理由推託,要嘛就乾脆動手打人行搶。而租房的通常是外地人,人生地不熟的,多但自認倒楣,也就不生事了。 同學警覺倒楣事就要來了,於是開始跟仲介聯繫,想不到幾個電話都是空號,上工商局一查,原來他們公司早被撤了!而另一方面,房東還持續跟他們要鑰匙,甚至在他們租約不到前就要他們搬家,因為他已經把房租出去了! 同學堅決不讓,說他們租約未到,房東說他不管,因為約是仲介簽的,不干他的事。多說無益,同學就說除非房東把仲介找出來一起談退押金和結清費用的事,不然他們不僅不退回鑰匙,不會付清水電等費用,還會上法院告他和仲介同謀詐欺! 也算房東倒楣,他的房子裝的是那種特別複雜的防盜門,鎖很難配,鑰匙都在同學身上,這種小鼻子小眼睛的傢伙不想花錢換鎖,只好聯繫仲介出面。 由於碰到的不是善類,同學開始尋求自保之道。他們先上北大港澳台辦公室說這事,校方老說會盡力幫助在「祖國」求學的台灣同胞解決任何問題,最少能抵點用吧!想不到,進了辦公室,平日熟悉客氣的「老師」開始謹慎起來,表示校外的事學校無從介入,要他們自己小心處理。並且希望如果出事不要說自己是台灣人,也不要讓人家知道是北大學生,以免麻煩。人情冷暖呀!大家冷笑吧! 既然校方不管,那就找系上老師囉!不出所料,平常大家酒桌上不分師生,哥們兒相交,現在也都「港澳台」啦!老師們說,這種事在中國太普遍了,房屋仲介多半是潑皮混混,都是要不回錢的。言下之意就要他們入境隨俗,自認倒楣。 好吧!那只好法律途徑囉!上警察局找公安!結果公安大人卻說:「台灣人的事歸外事警察管!」喔!原來「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政治理論不及於實際日常生活,台灣人在中國一出事又成了「外國人」了。 那就只好找外事警察了,想不到他們又有理由推託了。「你們這事是民事糾紛,我們只管刑事案件。」原來在中國要等人被殺了,警察才管事,被威脅和有危險之虞警察都愛莫能助! 既然大家都撇清不管,同學只好自力救濟,找了兩、三位好打抱不平的男同學一起前往,進行與仲介和房東的三方談判,其中有中國同學,也有台灣同學。 三方約在租房處見面,仲介來了個高大的小夥子,一進屋見陣仗不對,又撥了電話找了個同夥來,然後裝模作樣地和房東在房屋四巡視,計算水電費等等。 做戲完畢後,小夥子坐下來點了根菸,端上道上兄弟的架子,要同學跟房東清了費用,然後跟他「回公司」退押金。同學點破他公司已經沒了的事實,到公司是拖時間並找事,堅持不去。這時小夥子乾脆耍賴,說他公司就是沒了,就不退錢要如何? 既然人家都擺爛了,那也就沒啥好說,幾位大陸同學站起來就要開打。不過這是排好的戲,北大博士到外頭打架傳出去多難聽呀?所以有台灣同學站起來說話,說我們是來解決事的,先看怎麼大家各退一步好說話。路都開出來了,如果仲介小夥子還不識相,那真的只有開打一途了。看來這傢伙就是典型的惡人無膽!於是說讓一半,但是同學這邊還是有人不滿意,非要全退。然後,演戲的再出場,就說大家都好交代,退一半就成了,別鬧事了。於是這事就在兩邊都退讓下完事了。 同學這邊當然有損失,但是比絕大多數人都一毛錢拿不回來、有的甚至被痛打一頓的狀況好太多了。而且,利用對方其實也害怕的心理,在清算費用時,他們沒多求證,同學怎說怎算,少報許多,三個多月電話費只給一個月基本費,所以結算下來只小損一些,沒多大傷害,重要的是大家全身而退了。 台灣人在中國很容易被欺負,租房這事陷阱最多,仲介千萬不能找,多是雞鳴狗盜之輩的組合。同學的例子還算好,由於透過仲介租房的通常只跟仲介簽約,不是簽三方約,很多人甚至錢交了,房東卻出面說他沒把房出租,這時錢交了,還沒地方住,才欲哭無淚呢。同學住了一年沒事,碰到的仲介還不是最黑心的。 許多仲介跟房東是勾結的,像同學這例就是。房東為了房子出租省事,配合仲介坑房客,這就是中國黑白勾結的典型。 不管如何,吃一次虧學一次乖,同學再找房就透過學校網站找到了學校老師的房子,直接跟房東簽約,而且房東是學校老師,安全可靠多了!台灣人在中國,爹不疼娘不愛,行住坐臥就只有自己看天碰運氣來保平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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