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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2005-09-28
══════════════════【立報】═══════════════════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5-09-28》

本期內容
  ◎教育論壇:上次是悲劇,這回是鬧劇?──評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對教師組織定位之意向調查」 
  ◎客廳幼稚園:她的夜晚比白天美麗 ──讀《女教授應召實錄》04 
  ◎台灣立報徵文啟事 



教育論壇:上次是悲劇,這回是鬧劇?──評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對教師組織定位之意向調查」
  ■羅德水(教師)
繼今年一月,公布所謂「教師法重大議題民意調查統計數據」後,教育部於9月14日再次發函全國各相關學校,表示「為蒐集教師反映意見」,特委託民調公司(全國意向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舉辦所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對教師組織定位之意向調查」(以下簡稱「調查」),要求被抽選為樣本學校之教師配合辦理。

「如果上次是個悲劇,這一次肯定是齣滑稽的鬧劇!」再次出國領取人權獎的阿扁總統或許還不知道,就在他光榮地「代表台灣人民」(總統府對外的說法)領取人權獎的同時,教育部竟又再一次以刻意誤導的問卷調查,意圖阻撓教師組織爭取勞動三權。雖然這一次的調查問卷只有短短6道題目,不過,其主要目的與上次的「假民調事件」並無兩樣,一連二次民調,不外就是想達成繼續限制教師組織工會,與繼續剝奪教師組織勞動三權的官方立場。

針對此次問卷,以下問題有必要請教育部說清楚講明白:

首先,本次問卷究竟花費多少公帑?依教育部給各受測學校之公函顯示,此次民調,在國小部分要抽出878所學校,每校8名教師,全國計有7,024位國小教師要接受電訪;國中部分要抽出361所學校,每校7名教師,全國計有2,527位國中教師要接受電訪;高中職部分要抽出264所學校,每校7名教師,全國計有1848位高中職教師要接受電訪,總計全國將有11,399位高中以下學校教師要接受電訪,到底花多少錢?教育部應對外說明。

我們實在無法理解,在教育經費短缺的今天,為何要花費大筆公帑,進行此一充滿預設立場的民調?為昭大信,請教育部公布本次問卷究竟花費多少公帑?教育部花國家資源進行如此大規模的民調,不僅明顯浪費公帑,更是國家機器赤裸裸打壓非政府組織的行徑。不論是教師會或是其他工運社團,如何與擁有行政資源的政府對抗?政府這樣千方百計意圖削弱民間組織力量的正當性何在?

其次,問卷設計是否充滿預設立場?此次的問卷調查共包含了「填答說明」、「問卷內容」、及「現行勞工體系與教師體系之比較對照表」、「現行工會法體系與教師法體系之結社組織比較對照表」等部分。教育部要求受測教師事先閱覽所謂「現行勞工體系與教師體系之比較對照表」後再行受訪。

問題是,整個對照表明顯避重就輕,誤導受測教師之意圖極其明顯。舉其大者,例如:在教師的「任用規定」方面,只提「因系、所、科、組、課程調整或學校減班、停辦、解散時,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仍願繼續任教且有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之合格教師,應優先輔導遷調或介聘」,卻全然不講「現職工作不適任或現職已無工作又無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者,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資遣」的現行規定;再如:雖然教育部的「恐嚇說」早已迭經學者糾正,不過,此次問卷仍然刻意壓縮貶損勞工的薪資福利標準,誇大工教之間待遇的差距,暗示一旦教師組織工會後,現有教師法體系下的權利皆將不保,迫使受測教師選擇留在所謂「教師法體系」內。

然而,上述說法最根本的錯誤就是將基本人權與職場福利對立起來,我們暫且不論公私部門受僱者之工作條件本就不同,即便同是私人企業勞工,其薪資福利差距如雲壤者不也所在多有?各行各業有各自不同的勞動條件,原本就是既成的社會現實,到底與組織工會有何關係?是否請教育部官員清清楚楚地告訴教師,為何爭取勞動三權就要放棄既有勞動條件?其法理與實務依據何在?

接著,我們逐一檢視問卷題目,當可明白教育部究竟意欲何為?

題一「您是否同意教師應強制加入教師組織?」必須承認,依現行教師法之規定,三級教師會並未實施強制入會,不過,也由於教師組織的定位曖昧不明,已經直接影響組織之正常運作。實際上,除了先天不良的「教師法」是採自由入會外,無論是由專業人員組成之「公會」,或是一般受雇者組成的「工會」,依其相關法律之規定,均係採「強制入會」的設計。吾人尤其無法理解,教育部不是向來宣稱教師會是「專業團體」嗎?為何同樣是「專業團體」,又分成「強制入會」的醫師公會,與「自由入會」的教師會呢?難道對於專業的定義也有不同標準嗎?或者,教育部骨子裡根本不認為教師會是專業團體?奇怪的是,那又為何不比照一般工會的強制入會呢?極其明顯,教育部打的正是鼓勵搭便車以分化教師組織的算盤。

題二「您是否同意教師組織對非會員收取服務費?」基本上,本題應與題一放在一起思考,依國外教師組織慣例,雖未規定教師應強制加入教師組織,不過,相對而言,教師組織則可對非會員收取服務費。我們以為,區隔會員與非會員之權利義務,對組織而言乃是天經地義的事,哪有一方面既不規定強制入會,另一方面卻又不准對非會員收取服務費的道理,究竟要教師組織如何運作?

題三「您是否同意學校層級需要有教師組織?」了解實情的人,對這樣的問題絕不會陌生,因為教育部長期以來正是希望將教師組織由「三級制」改為「二級制」,說什麼國外少見學校層級的教師組織,因而台灣的學校層級也不需要有教師會云云。問題是,國內外豈可同日而語?國外有如台灣教育部一樣打壓教師組織工會嗎?再說,校園內權力不對等的情形改善了嗎?校長任期制實質上有實施過嗎?校務會議法制化落實了嗎?重要校務之議決有由下而上嗎?只要這些問題一日無解,為了維護校園民主與教育專業,學校教師會當然就應該繼續存在。

題四「您是否同意學校層級教師組織以教學專業成長為其主要任務?」工會與專業究竟有何矛盾?有關本題之謬誤,早已經過學者專家與工會幹部再三澄清,於此不再贅述。惟筆者以為,依教育部的原意,本題實應修正為「您是否同意教師組織以教學專業成長為其主要任務?」因為在行政權獨大、協商權恩給的思維下,豈止學校教師會,就連全國與各縣市教師會的團結權與協商權不也若有似無?

題五「您是否同意教育政策的研擬,若需徵詢教師方面相關意見時,除邀請教師組織代表參與外,亦可邀請非教師組織的教師參與?」對各級教師組織幹部來說,此一問題根本就是典型的得了便宜還賣乖,因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是老早就這樣做了嗎?無論是教育部或是縣市教育局,長期以來甚至連相關法定會議都會邀請非組織代表出席,美其名是兼顧各方民意,實際上根本就是在削減教師組織的代表性。

題6「您認為教師依何種法制體系籌組教師組織為宜?」選項分別是「依教師法體系籌組教師會」、「依工會法體系籌組教師工會」、「無意見」。很明顯地,經過所謂「對照表」與前面五個題目的刻意誤導,還有多少填答的老師會考慮「依工會法體系籌組教師工會」這個答案?而這不也正是教育部精心設計之後所想要的結果?到這裡,整個「調查」背後的目的就再清楚不過了。亦即,教育部為了斧底抽薪完全封殺教師組織工會的任何可能,不惜以混淆視聽的問卷「蒐集教師反映意見」,其目的不外是想讓基層教師自己出來反對教師工會,藉以凸顯組織教師工會只是極少數組織幹部的想法而已,從而全面瓦解教師工會的正當性。

最後,讓我們共同思考,教育部真有誠意「賦予教師合理的勞動權」嗎?教育部於「調查問卷」說明部分指出,「教育部一貫支持賦予教師合理的勞動權,並逐步納入教育法系規範」,可實際的情況卻是,教育部不僅多方阻撓工會法之修正,所謂「教育法系」之相關修法,實際上更是一波三折越修越回去。「教師法施行細則」的殷鑑不遠,「教師請假規則」更是教訓猶新,我們實在不知道教育部的所謂「誠意」何在?

事情難道還不夠清楚嗎?教師同仁們,醒悟吧!無論是為自己或為台灣的人權教育,我們都必須團結起來,讓我們勇敢地拆穿教育部的謊言,共同為台灣的勞動人權教育而努力。
(回目錄)



客廳幼稚園:她的夜晚比白天美麗 ──讀《女教授應召實錄》04
  宋嘉行(出版社編輯)
「性工作者缺乏道德感」、「賣淫是一種低賤的行業」,這種觀念是男性沙文主義的產物,是男性加諸女性身體與思想的緊箍咒。在現代,罵人妓女或婊子雖然是一種侮辱,可是這居然還是人類有所進步的表現。在歷史上,有些時候,賣淫甚至會被當作是發瘋的證明──如果妳會想到用身體去賺錢,套句電視上最近常常出現的一句廣告詞:那妳一定是瘋了!──而把這些女性關進精神病院裡去。Jeannette曾經開過一門課,叫「精神病院裡的生活」,在課堂上就談到,美國在19世紀裡有些立意良善、實則殘忍的公立醫學與精神病學治療機構,在男性的主導與掌握之下,往往用一種輕率而任意的方式,將「不適任」的女性隨便監禁起來,對象包括「多餘的老處女、坦率直言的妻子、年邁的母親」,以及賣淫的女人。她們往往一關就是數年、甚至數十年,想要出來必須得到的不是來自醫生開出的診斷同意,而是當初把她們關進去的男性親屬的點頭答應(其實,從現在的觀點看來,誰也無法確定,究竟是關在瘋人院裡的人比較瘋狂,還是瘋人院外面的)。

談到這裡,我不由得想起曾在一本談論人腦的書上看過這樣一幅畫──一群到瘋人院裡去探訪的19世紀紳士,個個衣冠楚楚,人模人樣,正在圍繞著一個昏厥的瘋婦打量,議論紛紛。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不知名的畫家(但肯定是位男性)把這位瘋婦畫得年輕而美麗、圓潤而豐腴、乾淨而整齊,然後倒在其中一位男士的臂彎,並且裸露出一大片雪白胸膛。在這張圖畫裡,發狂與暴露被得到一種直接的聯想──雖然我們不能確知的是,究竟她是因為神志不清才窘態畢露,還是因為不懂得要嚴守規範才會被認為應該要與眾隔離。總之,一位女性在一群男性眾目睽睽之下酥胸半露,並且陷入昏迷,我真不知這群看來貌似專家的男性腦袋瓜裡其實在想的是什麼,也不知這位畫家真正要表達的含意是什麼。正如Jeannette在書中為男性宰制社會中的女性所忿忿不平的,「她們沒有比較瘋狂,只是比較缺乏權力」,在性別不平權的社會裡,一個人的道德程度(以及心智正常度)與衣服遮蔽身體的面積成正比,女性尤然。

因此,對Jeannette來說,應召這一行其實本質上跟顧問一類的差不多,只不過她提供的諮詢與服務是屬於性愛技巧一類的(大部分case會包含實地演練,但有些時候也只是模擬一番)。除了顧問之外,應召工作本身還有點像是旅行(我想,從來不會有人想到去把性服務比喻成旅行吧?作者的人類學家背景還真是影響深遠)。Jeannette書裡有一章叫「花一個小時拜訪你的世界」,正是記錄她這個觀察與體驗。對性工作者來說,每一扇門打開的背後都意味著一種不確定性。她不能確知她接下來的一個小時是會遇到對女人心存敵意的強暴犯,然後被他凌虐的遍體鱗傷(可憐的Jeannette就曾經碰到這種case),還是會遇到品味優雅、談吐不俗,懂得請她品嚐御鹿古風干邑,還能與她談論魯西迪與古蘭經的哈佛學生(可憐的Jeannette也曾經碰到這種case,最後更不幸地愛上這位客人,釀成一場災難)。

就是由於做這一行的風險很大,面對的不確定性很高,因此抓住熟客是很重要的。熟客,像是一再重複妳去過的觀光景點,妳知道哪裡有好玩的,哪裡可以撿便宜貨,哪裡則佈滿陷阱,要小心避免,因此每一趟造訪都能盡興而歸;生客,則有點像是去陌生的國度自助旅行,探訪未知,雖然充滿刺激,但風險自負。她要面對有著各種可能的形形色色的客人:有要穿著女性內衣褲才能達到高潮的戀物癖患者;有還沒等女郎脫完衣物就已經抵達終點的早洩患者;有的非得藉助某些輔助道具否則不能完事;也有對3P甚至多P情有獨鍾的眾樂樂型顧客。眾生百態,不一而足,唯有關起門來才有機會看到的眾生相,打開門時是一個模樣的西裝革履、一本正經。

應召女郎其實不但得是知識滿滿的顧問、實戰經驗豐富的教練、還得同時是出色的演員、編劇,有時還得是心理醫師兼心靈伴侶。當然,為了避免招致麻煩,還得要訓練出有如偵探一般的敏銳嗅覺,能分辨出技巧高明、喬裝成尋芳客的警察。她必須要能在危險的情況下懂得自保,盡量全身而退,也必須學會快速掌握重點,抓住客人的脾胃(或者該說是癖好?總之許多不足為外人道也),讓熟客一再指名要她服務。總之她必須十八般武藝樣樣俱全。

這些精彩曲折的旅程,有的讀來不免讓人血脈賁張(說是最普通級的限制級,應該可以勉強同意),有的讀來讓人扼腕,令人為劇中人深深的嘆息。但是,其中一則因童年創傷而演變成戀母情結的客戶──「栗樹丘的憂傷男人」的故事,讀來卻是哀傷無比的沈重,就像Jeannette自己所說的:「就在那個晚上,我領教到這一行悲傷的一面。……純真無邪消失了,只留下一種無法挽回且永無止境的傷痛感受。」「我只想看妳化妝。」住在豪宅的蒼白男子對著初次見面的Jeannette提出請求:「告訴我妳正在打扮,要跟爸爸一同出門去,臨時保姆很快就會來了,告訴我爸爸要帶妳上哪去吃晚餐。」Jeannette盡力扮演著男人(還是小男孩?)記憶中那個風情萬種、迷人美麗,但總是由他身旁缺席的母親,男人則在她背後自慰。目睹這因極度匱乏而至變態扭曲的一幕,Jeannette強忍心中的激動,塗塗抹抹的同時,拼命遏抑幾乎要奪眶而出的眼淚。

這真是令人哀痛逾恆到心碎的一刻。Jeannette再也無法造訪這個男人的世界。因為到這個國度旅行,只留下一種無法挽回且永無止境的傷痛感受。(下週續)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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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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