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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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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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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台灣的司法等於暴政
名醫因憂鬱症自殺



【社論】
台灣的司法等於暴政
 
 

昨天下午在台北市NGO會館,同性戀人士詹銘洲,聯合不少社運及人權團體,召開一場名為「消音的24分鐘!司法程序正義何在?」的記者會。故事還滿稀鬆平常的:去年11月台灣同志遊行前夕,詹銘洲只不過就是在高雄市自營的店家中找了一些聲援團體開場記者會,結果隔天就招來一群警察連續4次盤查該店,最後乾脆改成臨檢,要求店裡僅存的一位客人和老闆必須出示身分證,兩人要求等律師來才決定要不要出示,還找來媒體採訪警察的不當查察,結果在媒體離去後,其中一個人被警察銬上手銬、抬上警車,到了警察局還被加上腳鐐,偵訊筆錄做到半夜才放走,但到最後被控的「罪名」竟然是涉嫌非法營業;更扯的是後來政府工務局出函證明並沒有非法營業,警察卻以拒絕出示身分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為由告發他們,地方法院竟然就裁定罰鍰兩千元。

看到這個新聞的感覺很複雜,有一點懷疑到底台灣是不是還處於戒嚴時期?可是就在民進黨慶的當天,大法官會議才公佈第603號解釋,宣告戶籍法有關必須按捺指紋才能請領新式身分證的法律條文違憲,理由是個人資料的隱私權受憲法保障。為何其實很難辨別是誰的指紋的隱私受憲法保障,而很容易就暴露個人重要資料的身分證隱私權反而不受憲法保障?

更誇張的是在法院審理該案當中,法官居然還中斷錄音,並告訴當事人最好不要再追究下去了,否則警察可以以刑法來控告他們!原來名藝人澎恰恰一直不敢向檢警承認受到勒索的原因,可能與行政院長謝長廷所說的「司法死了」有關,如果連司法機關都半勸半要脅當事人與加害者「私了」,司法做為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作用就潰堤了,人民跟美國紐奧爾良市的居民一樣都得泡在水裏,而水在東西方的隱喻的相同,就是罪惡與災禍!

司法在西方曾經是政權擁有者的禁巒,在東方更一直是君王懲治臣民最恐怖的工具,一直到民主政治成為普世價值之後,司法正義才成為基本人權的一部份。

記者會在場有位律師說得好,本案相關判決並不特別,只是反映現在台灣一般法官的素質,其中的用詞和戒嚴時期不當審判的用語其實大都相同。司法沒死,死亡的是正義,而沒有正義的司法,其實就是暴政的同義詞。

(回目錄)



【左右看】名醫因憂鬱症自殺

【左看】
憂鬱症的國度
李子紅/研究生

因為光碟事件,澎恰恰自曝有憂鬱症,親朋好友擔心他會因此走上絕路;曾幫助藝人解決憂鬱症困擾的陳國華醫生無法自醫燒炭身亡了;回想之前倪敏然因為憂鬱症上吊自殺,接連的事件都跟憂鬱症扯不開關係,因此我們實在要嚴肅地面對這個問題。

憂鬱症的根源為何?要解答這個問題,就必須把箭頭直指作為資本主義基墊的個人主義。因為個人主義的精神牽引著個人獨自去面對所有的事情,而不若以往人類一般,尋求集體的力量共同解決,活像個無敵鐵金剛一樣。但是偏偏事與願違,社會上問題多如牛毛,個人如何去超越克服呢?別的不說,就只提在資本主義下一無所有的個人,為了生存下去,出賣勞動力被視為理所當然的。但是勞資先天上的不平衡,老闆鐵令如山,勞動者哪有討價還價的餘地?加上工作上的勞累與壓力,就足以讓個人覺得被壓迫但無可奈何與招架了;若是再擊以各種社會問題所產生的壓力,更加沉重,等到時間一久,個人無法承受時,產生憂鬱症根本不足為奇。

資本主義下的個人若未體認人類的天性乃是合作,仍執意要單槍匹馬上陣,恐怕終有一天,會集體步上倪與陳後路。




【右看】
莫讓媒體成為幫兇
紀建志/文字工作者

相較於這幾天澎哥光碟的羅生門案,抗憂鬱症名醫陳國華自殺身亡的事情,簡直是無人問津。但稍微敏感的人就會發現,雖然兩人的身分地位與其發生的事情不同,但皆有共同處:都是憂鬱症患者。

倪敏然因憂鬱症上吊不治,陳國華也因相同病症燒炭身亡,澎哥友人也不斷擔心他會成為倪敏然第二。根據董氏基金會的統計,台灣在民國82年,每10萬人之中就已有6.24人因憂鬱症自殺身亡,到了民國91年攀升到14.16人,增加了兩倍強。顯然,澎友人的擔心並非沒道理,因為憂鬱症而自殺的情況確實越來越嚴重了。

憂鬱症並非不治之病,患者只要靠適當藥物的治療,親友的陪伴以及自己的毅力即可痊癒。但是社會上有太多將患者導向絕路的因素了,媒體佔了很關鍵的因素:眾所皆知,台灣媒體的口味極其偏好煽色腥,因媒體的報導所引發的社會效應,常常使人覺得很沒安全感,而這種感覺又會加劇患者的病情,此時,藉著死亡來解脫的想法比較容易入侵,接著悲劇就可能發生了。

除了媒體應該檢討之外,執政黨也要反省。「全國自殺防治中心計畫」的經費怎麼會從5年11億的經費被刪減為一億多呢?難道號稱人權立國的台灣,對人命如此不屑一顧?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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