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度家庭暴力防治宣導巡迴座談活動 一、活動源起: 家庭是個人最初的社會化環境,也是個人情感支持主要的來源之一。然而在傳統父權社會文化中,婦女及兒童極容易被視為是丈夫的財產及附屬品,打、罵往往被認為是丈夫理所當然的「管教」權利,家庭暴力往往被歸類為清官難斷的「家務事」中姑息而長久存在。 在婦女團體積極倡導及公部門支持之下,我國終於在民國87年5月28日順利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並於民國88年6月全面實行民事保護令制度。家暴法的通過,打破了以往「法不入家門」的陋習。然而,家暴事件仍是層出不窮,民國93年度各縣市家暴中心家暴通報件數達49,481件,婦女在家暴案件當中的通報比例更高達83.4%。由此可知,目前家庭暴力的消彌,亟需要法律宣導教育,以及性別平等觀念的推動與落實。而這些都需要學校和社區每一個人的投入和支持。 因此,為落實家暴防治,教育部委託婦女新知基金會將舉辦「家庭暴力防治宣導巡迴座談會」,並分為北、中、南三區,選擇資源相較貧乏區域,邀請社區民眾和老師參與座談。我們希望透過生動活潑的影像力量(「女人戲法劇團」演出家庭暴力劇碼和放映影片),及安排律師介紹現行家庭暴力法規與實施現況,並請當地具有實務經驗的社工人員和學者專家一同分享處理家暴經驗與防治措施,幫助一般民眾及婦女更加認識家庭暴力防治工作及其申訴救助管道,以期減少家庭暴力的悲劇一再發生。
二、活動目的:減少家庭暴力,人人有責 加強與會者對家庭暴力本質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認識,藉由劇團表演、影片放映、社工實務工作的經驗分享,使與會者了解家庭暴力的性別意涵及普遍現況,同時透過座談會的深度討論,讓與會者瞭解如何保障婦女和兒童的人身安全及相關權益,以及人人皆應注意的通報責任。 三、合辦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內政部 主辦單位:婦女新知基金會 協辦單位: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屏東區外籍與大陸配偶服務中心 四、邀請對象:一般民眾、學校教師及相關實務工作者,預計每場次60-100名。 五、活動時間/地點: 中區:94年10月14日(星期五)13:30~17:30謝緯紀念營地(南投縣埔里鎮鯉魚路25號,鯉魚潭邊) 南區:94年10月12日(星期三)13:30~17:30屏東縣社會福利綜合館演藝廳(屏東市華正路97號2樓) 六、活動內容: 請見婦女新知基金會 七、報名方式:請至婦女新知基金會下載報名表,報名截止日為各區活動舉辦前五天,請將報名表傳真或E-mail至婦女新知基金會。若有相關問題詢問,請洽:02-2502-8715各區聯絡人,謝謝! 北區:田庭芳、林怡萱 中區:Abus(阿布斯) 南區:王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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