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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開始,作家紀大偉將擔任電子報主筆,用深入淺出的方式,為讀者導讀文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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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重要,還是內容重要?」這個問題長期糾纏了文學和影視的愛好者。文學新人和影視工作者也常被指控「只有形式」,「形式太像MTV」,「讓人聯想王家衛(或昆德拉,或卡爾維諾)」或「內容四平八穩但是缺乏文字魅力」等等。這些說法,都暗示形式和內容是割離的。
可是曾經滄海桑田的讀者、觀眾、創作者都知道,這種割離形式和內容的說法絕對不是藝文世界的真相。「形式重要,還是內容重要?」就像「先有蛋還是先有雞?」這個老問題一樣:沒有蛋就沒有雞,反之亦然;沒有形式就沒有內容,反之亦然。
文學新人愛玩形式,比如說後現代小說、後設小說、魔幻寫實等等曾經紅遍半邊天的技法。這些新人投稿到各大文學獎時,一不小心就會被文壇大老臭罵一頓,被認為是在趕流行(甚至是過時的流行──這聽起來更衰);大老們似乎比較喜歡清新樸實的文風,以及「真正講出一個故事的作品」(這種說法,在各大文學獎經常聽見)。
這些大老的說法固然有見地,但是我體會為什麼文學新人不由自主投身炫麗的形式。如果沒有先學會這些顯而易見的「外功」(形式),要如何接近幽微隱晦的「內功」(內容)呢?年輕人想要尋找一個進入內容的入口,而我認為種種形式上的努力都理直氣壯。
事實上,內功深厚的大老們,如果想要老蚌生珠,也要開發新的外功,才能夠將內功散發出來。內功外功畢竟不可切割。
這種內功外功之辯,在建築界以及類型小說也都耳熟能詳。我並不是學建築的人,但是我不時讀到關於建築的討論。在比較文學研究所(在國內國外都一樣),一定會讀到分析建築的文章。後現代主義就是先從建築界炒熱起來的,而文學界一直向建築界借蛋借雞。詹明信的《後現代主義》(有中譯本)就是從建築開始談起;我住在洛杉磯的時候,就經常按圖索驥(抱著詹明信的書,尋找他討論的建築物)──那是讓人難忘的學習經驗。 類型小說(偵探小說,恐怖小說,科幻小說等等)一直是文學界的野孩子--好像不務正業,不值得一談。有時候類型小說又被認為「太」務正業了,因為很重視形式,被人認為匠氣。然而,執迷格式的類型小說對當代人而言,反而比「嚴肅文學」帶來更多啟示。美國許多大學都開設「日本恐怖電影」的課程;從愛倫坡以降的偵探小說為精神分析學界提供無數案例。類型小說和文學經典,何者才是蛋,何者才是雞呢? by紀大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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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穿著打扮及居家裝飾的風格,常透露出他是什麼樣的人,或是希望別人如何看待他的價值觀:是極端前衛或堅守傳統?是波西米亞風格或古板保守?書充滿了作者銳利的觀察──形式並非追隨機能;最卓越的建築物並非超越時代,而恰恰是時代的產物;細部不只是彌補建築的不足,細部就是建築。同時,也闡明了建築、室內裝飾和時尚之間無法逃避的關係,他認為風格是建築的語言,時尚則是塑造這種語言的文化潮流。
導論 建築師不喜歡談風格。如果你問一位建築師,他現在遵循的是哪一種風格,那麼對方可能會擺出一副老大不高興的表情,或是來個相應不理。再逼問下去,就會使對方憤怒地大力否認:「嚴肅的建築物和風格沒有絲毫關係。」 作家或畫家會因為能塑造風格而得到掌聲,把一位建築師稱作「風格者」,被認為是一項很模糊的讚美。最讓建築師光火的,莫過於被人依照某個特定的風格而歸類。我聽說,羅伯‧范裘利(Robert Venturi, 1925-)和邁可‧葛雷弗(Michael Graves, 1934-)聽到任何人表示他們的作品和「後現代主義」(Postmodernism)──這兩個人其實是美國「後現代主義」的建築大師──有關,都會暴跳如雷。 大多數建築師比較喜歡談量體和空間,或是脈絡和歷史典故,或者是──要是他們喜歡講學術行話──「構造學」(tectonics)和「實體」(materiality)。換句話說,儘管建築師很願意接受「建築物是把觀念具體化」的想法,但對於表達這些觀念的方法,還是不太願意公開承認。 只要把不久前的建築物瀏覽一下,就可以確定建築風格是確實存在的,而且就像服裝或食物的風格一樣,會定期改變。不同的時代偏好不同的材料:舉例來說,玻璃塊(glass-block)屬於一九二○年代;波狀纖維玻璃是一九五○年代的特色;將來在我們的記憶中,一九九○年代的末期,可能是建築師開始用鋅和鈦來包裹建築物的時代。在形狀和顏色方面,也如出一轍。舉個例子吧,沒有人會把一棟笨重、單調的戰前郵局建築,和後來輕薄、粉彩的後現代建築搞錯──建築物就和郵票一樣,有不同的風格。 少數幾位很早就面對風格這個問題的現代建築師之一,是打破傳統信仰的菲立普‧強森(Philip
Johnson, 1906-)。「風格並不像我的幾位同僚所認為的,是一套規則或一副手銬,」他曾經說:「風格是一種作業的氛圍,一個讓你一躍騰空的跳板。」1932年,強森和建築史學家亨利‧希區考克(Henry-Russel
Hitchcock, 1903-87)針對一種以平板屋頂、直線構成的白色立面、船隻欄杆構成的陽台所形成的新建築,將其描述成「國際風格」(International
Style)。當時強森是一位建築史學者;建築從業者對於自己和這麼淺薄瑣碎的東西扯在一起,都覺得暴跳如雷。「風格就像是插在女人帽子上的一根羽毛,如此而已。」柯比意(Le
Corbusier, 1887-1965)嗤之以鼻。對女人的帽子頗有涉獵的香奈兒夫人,則有不同的看法。「時尚會成為過去,」她說:「但風格屹立不搖。」 我同意香奈兒夫人的說法。在我眼中,風格是建築一種歷久不衰──令人喜愛──的特質。建築師拒絕承認風格這個概念的正當性,不免流於天真,而且也很不誠實,因為大多數成功的建築師,都對風格有著強烈的意識──不只是在他們的設計上而已。除了說是要喚起一種個人的風格以外,我們還能怎麼描述萊特(Frank Lloyd Wright, 1876-1959)的披肩和捲邊平頂帽、柯比意的圓框眼鏡、路易斯‧康(Louis I. Kahn, 1901-74)的蝴蝶結領結?連法蘭克‧蓋瑞(Frank O. Gehry, 1929-)皺皺的襯衫都是一種風格。事實上,在我認識的建築師當中,大多數都對風格非常執著──不只是服裝打扮的風格,連家具、汽車,甚至鋼筆﹝雪茄狀的萬寶龍大班筆(Meisterstück)就是最受鍾愛的一支﹞也不例外。事實明明擺在眼前,為什麼他們就是不願意承認? 過去這些年來,我在文章和書評當中,對於「風格」這個主題做過試探性的探討。1994年在科羅拉多州阿斯本(Aspen)舉辦的「國際設計會議」,是我首度談論服裝和室內裝飾的公開演說,後來在維吉尼亞州殖民地威廉斯堡(Colonial Williamsburg)又談了一次。在牛津大學出版社和「紐約公共圖書館」的贊助之下,我受邀發表了一系列的公開演說,藉著這個機會,用一種審慎的方式,把這個問題介紹給大家。 1999年十月,我連續三週的星期二,在圖書館的「薩利斯特‧巴爾托斯論壇」(Celeste
Bartos Forum)演講。這本書就是演說內容的集結。本書分成三個部分,反映了演說的發展過程。無論如何,口說和書面的文字仍然不盡相同。不管怎麼說,這本書並不是把一系列的即席演說謄寫下來而已。我也趁著這個機會把之前談到的觀念,仔細說清楚。某一位用心的聽眾所提出的反思和比較深刻的問題,也讓我對某些陳述思索再三。和建築從業者的對話交流,特別是賈桂琳‧勞勃森(Jaquelin
T. Robertson)和勞勃‧史登(Robert
A. M. Stern),使本書的內容更加充實。史登還提醒了我一句英國劇作家王爾德(Oscar
Wilde)說過的話:「在重要的事情上,風格就是一切。」 |
《游離文件》這本著作事實上正是程文宗多年沈浸於藝術、文學、以及義大利香醇文化中,所發酵出的產物。這本著作論及許多關於義大利的設計、建築、哲學等等,補足了國內多年來對現代義大利文化資訊的空白,對於那些只知道文藝復興總總的義大利專家而言,是本值得閱讀的另類資料;而對於那些終日血拼義大利名牌的貴婦拜金女而言,這本書更是惡補名牌內涵的重要秘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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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桂冠─普立茲克建築大師》 放眼全球,國際建築獎何其之多,惟在眾多建築獎當中,屬「普立茲克建築獎」(The Pritzker Architecture Prize)最受矚目,因其超然的評審委員制度、強勢的媒體宣傳,以及貼近大眾的建築社會教育等機能,均為其贏得全球性的聲譽,向來有「建築界的諾貝爾獎」之美名。 普立茲克建築獎自1979年設立以來,每年選出一位到兩位桂冠得主;這些桂冠得主,都是在世界頂尖建築師的激烈角逐下,脫穎而出;而在贏得普立茲克建築獎後,這些桂冠得主的聲名不僅立即傳遍全球,而且無異取得世界級建築大師的認證資格。 本書由國內建築專業者聯手執筆,深入淺出介紹十八位普立茲克建築獎得主的生平及代表作,其中不乏國人所熟知的明星建築師,例如貝聿銘、安藤忠雄、法蘭克‧蓋瑞(Frank Gehry)、霍朗明(Norman Foster)、范裘利(Robert Venturi)、倫佐‧皮亞諾(Renzo Piano)、烏戎(John Utzon)等。這些建築大師不僅在專業領域獨領風騷,各自擁有眾多追隨者,且在世界各地所留下的曠世巨作,已成為全球建築人的必訪聖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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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第一、三週刊出。 本周推出
張耀升——類型小說聊天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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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小說
陰暗的角落、鏡子裡的神秘人影、深夜車窗外的白衣女子,恐怖小說的讀者大概對這些恐怖元素耳熟能詳,不過,特別的是,如此令人心理上感到不舒服的文類,為何特別吸引讀者呢? 恐怖小說的吸引力在於怪異,不合常理,超越現實生活的邏輯,作者託付鬼神的名義,對現實生活提出許多質疑與挑戰,例如蒲松齡的《聊齋誌異》,是藉著神鬼之名大談對現實的不滿,妖狐鬼魅往往比人類善良。而小泉八雲的《怪談》更進一步地把人類社會的倫常、道德、理智都一併棄絕,報復可以沒有理由。人心的嫉妒原本是無形的,在小泉的筆下,活現成生靈,或者是像〈無耳芳光〉這麼一個沒有道德教訓、不求善惡有報的故事,反而因為忽視邏輯的完整性而產生了特殊的張力。 同樣的作法也出現在西方,浪漫主義詩人濟辭頗鍾情於恐怖故事,他的長詩中甚至有吸血鬼化身的男主角誘拐了聖潔的女主角,最終兩人逃之夭夭,過著幸福快樂生活的反道德故事。 由於恐怖小說講的大多是鬼怪,不合常理,懸疑性強,意外之處特別多,這一點與上次跟大家提到的偵探小說有許多雷同之處。 若只是單純的鬼鬼鬼,單純地想製造恐怖的氣氛,反而容易使讀者感官疲乏,而導致失敗,幾位成功的恐怖小說作者,史蒂芬金為例,擅長把日常生活中看似平凡無奇的元素滲入怪異的特質,在《寵物墳場》中,寵物復活後失去原先的善良溫馴本性,轉而成為猛獸。或是代表歡樂的小丑,大大的嘴角極度誇張後成了嗜血魔鬼。 為了避免恐怖的疲乏,恐怖小說大多混雜了其他類型小說的特質,許多人常說鈴木光司的《七夜怪談》恐怖,卻常常忽略了作者運用的小技巧,《七夜怪談》的主要文體其實不是恐怖小說,而是懸疑推理,七天內得解開謎團,時間步步進逼,在令人喘不過氣的死亡威脅下,作者營造了緊張感,這緊張感適度地與靈異的元素結合,讀者先是覺得緊張,再繼續閱讀,緊張纏繞靈異,恐怖加倍。類似的技巧很常見,愛倫波的恐怖短篇〈莉吉亞〉則運用了愛情小說的技巧,主角面對妻子的遺體想起了前妻,嘮嘮叨叨地陳述了對前妻的款款深情,在濃濃的愛意中,居然看見妻子以前妻的樣貌復活,讀者在感動到毫無防備之際被這麼狠狠一擊,受到的驚嚇當然與直接目擊陌生人死而復活大不相同。 另外還有一類的恐怖小說自成一派,例如亨利詹姆士的《碧蘆冤孽》被稱為心理恐怖小說,作者利用來來回回的心理推敲,琢磨製造出一個又一個若有似無的鬼影,暗指一切都是出自家庭教師的精神狀態問題,她執著地往外尋找事實真相,卻意外掀起這一家的往事,往事如鬼影,把一家人槁的不得安寧,甚至活活逼死了小男孩。亨利詹姆士也曾以這個故事為藍本,寫了電影劇本,當時並沒有獲得重視,反倒是近幾年才改編成電影,也就是由尼可基曼主演的《神鬼第六感》,同樣是執著地尋找鬼、抓鬼、逃避鬼,最終面臨原來自己一家人才是鬼的心理恐怖。是鬼闖入了人的空間?還是人擾亂鬼的生活?這樣的問題被亨利詹姆士扭轉後,在恐怖之餘,還有淡淡的哀傷。
在我的閱讀經驗裡,最撼動人心的恐怖小說是佟尼莫理森的《寵兒》,母親為了避免女兒成為黑奴,在白人主人追上門之際迫不得已把女兒殺掉,十八年後,女兒化身厲鬼上門索討欠缺的母愛,莫理森結合了靈異、虐待、黑奴歷史、親情,且每一項都發展到極致,深度夠,張力強,既恐怖又感人,是我讀過最好的恐怖小說,她也因此奪得了諾貝爾文學獎,遠非只想搞恐怖的小說可比,在此推薦給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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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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