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5-10-12》 |
本期內容 | |
◎教育論壇:理事長,您可以這樣做 | |
◎客廳幼稚園:她的夜晚比白天美麗06 | |
◎台灣立報徵文啟事 |
教育論壇:理事長,您可以這樣做 | |
羅德水(教師) | |
上週,我們談到,擔任學校教師會理事長絕非什麼「涼缺」或「肥缺」,甚至是件吃力不討好的苦差事,究竟學校教師會理事長都在忙些什麼呢?或有必要說清楚講明白,以免以訛傳訛積非成是。 一、出席法定會議 教師法第27條明訂,「派出代表參與教師聘任、申訴及其他與教師有關之法定組織」係各級教師組織之基本任務,另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3條之規定,教師會代表(一人)是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之當然代表,準此,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應出席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或由教師會循民主程序另推代表),參與學校教師之聘任、解聘、停聘、不續聘之審議,責任重大。 此外,教育部於94年10月3日修正公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原公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該辦法第9條規定,「成績考核委員會由委員9人至17人組成,除掌理教務、學生事務、輔導、人事業務之單位主管及教師會代表一人為當然委員外,其餘由本校教師票選產生,並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任期一年。但參加考核人數不滿20人之學校,得降低委員人數,最低不得少於5人,其中當然委員至多2人,除教師會代表外,其餘由校長指定之。」依此一規定,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應出席學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或由教師會循民主程序另推代表),參與學校教師成績考核及考核獎懲之初核或核議事項。 二、參與相關會議 除了依法出席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之外,對於學校內部其他相關會議,學校教師會理事長仍應積極參與,如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的「校務會議」、攸關校內課務與職務分配的「課務與職務編配小組」會議等。 三、維護教師專業尊嚴 雖然教師法第27條明訂之教師組織任務不少,然而,毫無疑問地,作為一個團結教師力量、具有工會本質的教師團體,「維護教師專業尊嚴與專業自主權」是各級教師組織最重要的責任。三級教師會之任務或許不盡相同,不過,學校教師會作為教師組織的最前線,也最容易接近會員教師,對於教師權益與尊嚴之維護,應該當仁不讓才是。 四、提昇教師專業 作為一個專業的教育工作者,教師之專業向來備受各界重視,這也是各級教師會的重要任務。雖然限於時間與經費,學校教師會無法如同全國與縣市教師會一樣,規劃完整的教師專業進修課程,不過,學校教師會仍可善用學校與縣市教師會資源,如與學校教務處協調,將教師會建議之課程納入學校教師進修,或者邀請縣市教師會幹部到校講解最新教育政策與教師權益事項。或云教學專業才是所有教師最應重視的,惟筆者向來以為,一個連自身權益義務都不瞭解或不重視的教師,即使精熟於教學,怕也是美中不足,無論如何,提昇教師專業實有賴三級教師會一起攜手努力。 五、做親師溝通的橋樑 近年來,在不少教育議題上,家長團體似乎總與教師組織有不同看法,導致外界有親師關係不佳的觀感。然而,回到校園內,吾人則可發現,大多數的家長均極為尊重教師,大體而言,校園內的親師關係尚稱良好。雖然如此,學校教師會仍應做親師溝通的橋樑,從而減少紛爭,促進親師合作。 六、加強組織運作 一般而言,學校教師會不至於像全國或縣市教師會一樣,每每有許多對內與對外的會議必須出席。不過,對內而言,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應按時召集理事會,遇有緊急事項亦應召開臨時理事會,除此之外,如上級教師會有重要會務需要傳達,學校教師會理事長仍應出席,並且將最新資訊傳達給每位會員。必須一提的是,全台大多數的學校教師會並未減授上課鐘點,因此,參與上述相關會議時,大多是利用中午休息時間,或是下班以後的時間,其辛勞不難想見。 從以上幾點,可以發現,學校教師會理事長的工作,絕對是一樁吃力不討好的苦差事,筆者提供簡單建議如下給學校行政、與教師會參考,希望可以減輕學校教師會理事長之壓力,提升組織經營的成效。 一、為利傳承,理事長任期可調整為兩年: 由於學校教師會理事長資源少、壓力大,多數教師多無積極意願出任,觀察多數學校教師會運作之慣例,理事長大多一年一任,且甚少有連任者。於是我們可以看到,不少學校教師會在新學年開始後,大概多由新人接任理事長,而卸任的理事長也樂得把這件苦差事移交給新人,此一現象的背後凸顯的當然是教師會資源困窘的現實,不過,一年一任的理事長對組織經營之成效卻也有值得檢討之處,其中最大的問題,莫過於組織的傳承,每每看見,理事長歷練一年足堪大用之後,就下台一鞠躬的情形,導致組織年年處於原地踏步的空轉狀態,實在極為可惜。 筆者建議,若可將學校教師會理事長任期改為兩年,或可稍微改善上述缺失,此外,理事長是否有一個團隊協力經營組織亦極重要,有志同道合的團隊作為後盾,一方面,理事長在推動會務時可收事半功倍之效,一方面,來年的新任理事長更可在接任前實際參與會務經營,一舉二得何樂不為呢? 二、爭取相關資源: 學校教師會理事長之所以年年換人的主因,正在於學校教師會的資源相對貧乏。筆者以為,校長或學校行政應正面看待學校教師會之存在價值,在能力許可的情形下協助其發展,例如:酌予學校教師會減課空間,以台北市為例,依「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約準則」第9條之規定,「教師兼任教師會及本職以外與教育有關之其他職務時得酌減其授課時數,並給予一定時間之公假,其標準由學校與教師會協商議定之。」因此,學校教師會減受部分鐘點完全是依法有據的。再如,隨著少子化現象,有不少學校均有閒置教室,何妨讓學校資源做充分之利用,視情況提供教師會辦公場所,為教師法明訂之教師專業組織提供一個起碼的運作空間並不為過,我們相信,一個正面看待教師會的學校,一定會為學校帶來教育品質的提升。 三、義正辭婉、理直氣和: 一般教師之所以無經營學校教師會之意願,一大原因乃是教師會時常必須與校長或學校行政溝通協商,尤其部分校長的威權取向,更讓教師同仁望而卻步。筆者建議,我們固然難以改變校長,不過,只要教師會幹部秉持義正辭婉、理直氣和的態度,並且善用各種正式會議之提案權,久而久之,一定可以贏得教師與行政同仁的敬重,促成學校整體校園環境的改變。 四、專業與權益不可或缺: 雖然多數教師同仁可能以為,教學專業才是教師的基礎,不過,筆者仍然以為,一位連自身權益義務都不求甚解的教師,絕對有其成長之空間。相反地,組織幹部如果一味致力教師權益之維護,卻相對忽略教育專業之進修,也是美中不足。專業成長與權益維護正如鳥之雙翼,無論就教師個人或組織經營來說,都是不可或缺的,學校教師會更應引領教師,共同向上提升。 五、協助建立學校規章制度: 前面反覆強調,善用各種正式會議的重要性。其實,這些相關會議的目的不僅在於消極地維護教師權益而已,積極來說,更可藉以建立學校規章制度。 諸如:教師法授權各校校務會議自訂的「學生輔導與管教辦法」與「教師職務延聘辦法」,以及因應少子化持續減班的「超額教師處理辦法」,甚至是修正不合時宜的校規等,在在需要學校教師會協助完成,各校教師會應就各自需要提出組織版本,並於各相關會議提案使之通過。 從以上討論,可以得知,三級教師會之定位與任務看似不同,實則是三位一體的命運共同體,沒有堅實的學校教師會作為基礎,絕無可能會有發展健全的全國與縣市教師會,由此看來,學校教師會理事長真可說是任重道遠,但組織絕非是理事長一人的,無論是縣市教師會或學校教師會員,都應全力協助,共同關心組織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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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客廳幼稚園:她的夜晚比白天美麗06 | |
宋嘉行(出版社編輯) | |
人類實際生活的許多面向,往往不是如抽象概念的劃分那般,能夠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清清楚楚。對Jeannette而言,白天在大學裡教書,晚上兼差賣淫,在這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之間橫著的不是一道銅牆鐵壁,而是一張多孔的薄膜,彼此會將最強而有力的影響分子,一點一滴浸透到對方領域。然而這兩種滲透其實是有點不對等的──學術背景對應召工作的影響並不那麼「有害」,除了可能會不自覺把教室裡對學生的那一套搬到床上,而使一心想來放鬆的顧客蹙眉撇嘴以外(事實上就連這點也是多慮,天生好手的Jeannette從來沒遇到過這個問題,即使連第一次下海都未曾遇到),許多無意間知道她真實身分的顧客還會因為這層理由而更顯興奮(能夠花錢讓一個高知識份子彎下身來為你服務、任你擺佈,想想看,這是多麼可遇而不可求的事),似乎反而有些意外加分的作用,特別是對那些希望女郎不只有皮肉還有腦袋的顧客來說。 但是應召工作帶給她正職的影響,相對來說就不是那麼中立,或說那麼無害了。首先,夜夜笙歌就算不是通宵達旦,也是不到大半夜無法停止。經常熬夜狂歡的結果,讓她睡眠時數減少、精神不濟、體力透支、作業也無法如期批改完成發還學生。她的教學品質下降,上課時偶爾會發生兩眼無神、呆若木雞的僵滯現象(看到Jeannette這麼誠實的告白,我也似乎可以感同身受。上個學期有段時間我晚上總是睡不好,長期失眠的結果就是……站在講台上有時真的會忘詞、會恍神,一瞬間突然想不起來接下來要講什麼。這無疑是很難堪的,而且站在講台上的妳知道,講台下的學生看得出來妳準備不足,對一個教師來說,這其實頗有點尷尬)。 另外一個影響是毒品。由於精神不濟(蠻牛這類的提神飲品大概對她一點作用也沒有吧),也由於圈子裡的文化使然(許多時候是顧客主動拿出一排古柯鹼來,拿人手短的應召女這時也不能不識相),當然更多時候是出於逃避生活裡苦悶、醜陋、窘迫的現實,而自願掉入毒品的魔爪。Jeannette書裡有一章叫「蘇菲,中國好女兒」,就記述了這樣一個真人真事。 一個叫蘇菲的中國女孩兒,堅強、開朗、聰慧、充滿愛心。名校畢業、會說5種語言的她,放棄北京大學保留給她的教職,留在美國,白天在一家翻譯社裡翻譯經濟新聞,晚上在風塵圈裡兼差。平常讀榮格、沙特、莎岡、杜斯妥也夫斯基的書,晚上做愛時引用哲學家巴斯卡的話。然而,從小背負了亂倫性侵陰影的她,選擇在毒海裡尋求慰藉,往下沈淪,拋棄了所有的家產、友情與尊嚴,最後淪落到在公寓大樓出入口為人口交以換取一兩塊快克結晶(在這一行裡,能從事伴遊服務的應召女郎,地位算是較高的,像電影《麻雀變鳳凰》裡的阻街女郎那一種,聽說連高級應召站旗下的女郎自己都瞧不太起、敬而遠之,更別說那種無處可去、就地解決的從業方式了)。Jeannette極為痛心失去了這樣一個可愛、可憐、一方面卻又可恨的朋友,寫下蘇菲故事的當口,「眼眶裡蓄滿了淚,喉嚨熱的像火燒,胃繃的死緊,感覺一如當年」。我不敢說這其中是否有牽扯除了友情以外的成份(Jeannette書中也自曝其實自己兩性皆宜),只是,投入愈深,回憶起來愈是苦澀吧! 總之,本來就對酒、藥來者不拒的Jean-nette,在下海以後更是嗑藥嗑得兇悍。蠟燭兩頭燒的結果是,她必須每天早上起床時就吸個一排古柯鹼,好讓自己的腦袋開工;到了晚上,藥量就更重;等到半夜荷包滿滿回到家時卻又興奮地無法入睡,只好再藉助安眠藥。如此一來,她變成一個徹底與藥品為伍的人。看到這裡,再對照蘇菲的故事,任誰都會關心:作者吸毒吸得這麼兇,這對她的健康是否會有某種程度上的危害?她的人生為何沒有(像蘇菲那樣)葬送在毒品的洪流中(很顯然,她還好端端地活者,後來還建立了個家庭,生了孩子,寫了這本書)? 有關第一個毒品危害健康的問題,Jean-nette在書中並未著墨太多。除了提到蘇菲吸毒吸到臉龐瘦削、兩眼無神、魂不守舍、連牙都掉了之外,她並沒提到任何吸食毒品更嚴重的後果(頂多只用「一條又一條的性命因為他人圖謀私利而招致毀滅」這樣一行文字來帶過);至於毒品對她自己本人的影響,則好像更被刻意輕描淡寫了,除了稍微影響到她的教學表現之外,對於肉體的傷害則好像隱而不明。我們沒法在書中看到那種常常在電視新聞或宣導小冊上會看到的那種對臟器或大腦造成的致死性傷害(不過,反正這種東西我們也看多了,是吧?),至多只是看到她說,吸食古柯鹼會減緩或停止多巴胺的分泌,陪上大腦與生俱來的快樂本能,如此而已。反而是吸食毒品時那種讓人欲仙欲死的快感和能夠將人所有聰明才智都激發出來的神奇力量,Jeannette著墨不少。 話雖如此,Jeannette後來還是成功戒斷了毒癮。有關這一段,她同樣是留了一片空白給讀者,她並沒有描述她是如何成功戒毒的,彷彿這是一個不費吹灰之力的彈指工夫,只消「我戒了古柯鹼」短短6個字就能輕易達到蘇菲(和許多其他毒癮患者)永遠無法達成的事。也許,Jeannette雖然吸毒,可是她還同時保有絕佳的理性(多虧她白晝的教職?也許?)和龐大控制力。她以為「絕大多數人都能(像她一樣)做到(在使用藥物的同時仍然保有生活)這一點」,但顯然情形並非如此。吸毒,許多時候並不是你真正上了癮,而是中了心癮。Jeannette深知此點,所以最後能從毒品的世界全身而退,就像她從一開始就清楚,從事應召工作並不是她真正的人生,而只是用來清償學生貸款的一種手段、一種工具、一種媒介,所以當目的達成後才能這樣瀟灑地頭也不回,說走就走。 (下週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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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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