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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觀察電子報
 
媒體觀察電子報
2005.10.14/報主.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媒觀動態:電台節目-媒體觀察站
電台節目-媒體觀察站 : 941007節目預告:"NCC、媒改與民間社會"

~由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製作~
知性的、愉悅的、分享的,和你我有關的媒體評論介紹,時事分析,都在這裡~
每週五晚上六點十分到七點,就在教育電台FM 101.7(台北)現場播出。

本週主題:NCC、媒改與民間社會
主持人:管中祥、洪貞玲、萱萱
來賓:台灣女人連線祕書長蔡婉芬

還有媒體大小事單元,歡迎大家在節目中Call-in進來(02-23888985),與全國聽眾分享您的媒體使用經驗哦~

內容預告:

前幾天的立法院院會再次上演全武行,執政黨與在野黨皆有立委掛彩受傷,新聞畫面更登上世界媒體,再次替台灣做了全民外交。然而台灣觀眾透過電視新聞,看到立委們為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如此「打拼」,卻依舊難以理解為何NCC成了如此重要的兵家必爭之地。在鬧哄哄的喧囂之下,卻未見朝野雙方願意開誠佈公,向人民解釋各自堅持的立場,反而用口水淹沒了理性的媒體改革討論空間

本週我們將民間社會參與媒體改革的角度來討論NCC,節目邀請到的來賓為台灣女人連線祕書長蔡婉芬,與主持人暢談NCC立法近況、民間團體的努力、評目前媒體問題、NCC運作後對台灣媒體生態有何影響。如果您想要徹底了解NCC,請千萬不要錯過本週的節目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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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的媒體觀察站可以線上收聽囉:空中讀書會-《認識迪士尼》
主持人:管中祥、萱萱
現場來賓:魏玓(淡江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助理教授)

內容報報:

由香港政府出資57%的香港迪士尼,已經在2005年9月開幕。最近在華人世界的媒體上大作廣告,並與金融、旅遊、食品作跨產業的合作行銷,還與本土藝人合作推廣,透過灌錄唱片、發表遊園心得的方式「搏版面」。據官方說法,未來每年香港迪士尼將會有五百餘萬人次的觀光客造訪,創造三萬六千個就業機會,四十年內可帶來一百九十億美元經濟收益,將可為香港的區域經濟起振衰起弊之效。在華人世界投資的迪士尼樂園,除了1982年啟用的日本東京迪士尼外,還有即將於 2011年啟用的南韓首爾迪士尼,以及2012年的上海迪士尼。

迪士尼,可以說是美國夢的超級推銷員,專賣夢想、希望、歡樂、與童話,行銷全球。作為好萊塢影視工業的一環,迪士尼事實上在賣些什麼東西呢?(可能不只有夢想希望這麼簡單)賣給誰?又是怎麼推銷的?以及背後運作邏輯?

本集節目,我們讀了由美國傳播學者Janet Wasko所寫的《認識迪士尼》。由管中祥老師與魏玓老師,一起在線上和大家聊聊這本有趣的書。精彩內容,請點此聯結收聽。
譴責國會暴力,呼籲朝野給專業立法一個機會--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聲明稿
 針對朝野立委今日於立法院會中,因NCC立法再度演出對決戲碼,甚至導致流血衝突,媒改社與媒觀會同表遺憾,並對暴力行為提出譴責。

兩週前朝野立委因NCC立法導致第一次衝突,期間學者與公民團體不斷透過各種方式呼籲朝野進行實質討論和協商,甚至舉行公聽會讓朝野立委代表有機會溝通。但是今天仍然看到這樣粗糙的立法過程,朝野立委顯然都有負公民社會的期待,均置民間呼聲於不顧!我們對這樣的立法態度,同樣表達不滿。

我們在此重申我們的主張:NCC委員的組成方式,不需在目前朝野提出的版本中二選一,而應該在行政立法權責相符、納入公民參與、性別比例平衡等原則下,協商出雙方均可接受的版本。而除了委員組成方式之外,NCC其他立法細節,亦需朝野立委以專業理性方式進行討論和協商。

我們支持一個合理NCC組織法的儘速通過,但我們也認為,朝野雙方一再以零和方式對決,將NCC立法當作一個政治對決的戰場,已不僅拖延NCC立法進度,也模糊了NCC立法的實質精神和細節內容,甚至替未來我國的通訊傳播環境埋下不幸的根源。我們在此再度呼籲,朝野應給專業理性立法一個機會,也給台灣的傳播環境改革一個機會。
期待朝野儘速協商:公民媒改聯盟對NCC爭議的澄清和看法--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聲明稿
「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昨日再度進行表決,引發朝野對決混戰。根據今日聯合晚報的報導,民進黨團總召趙永清指稱「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簡稱「公民媒改聯盟」)昨日在各大媒體刊登廣告;趙永清並說道「據他瞭解,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昨天也曾與該聯盟召集人通過電話,表達他支持該聯盟呼籲各退一步,相忍為國的立場,現在民進黨團願意接受該聯盟方案,也已根據該聯盟方案擬好修正動議,現在就請公民媒改聯盟去問馬英九願否接受」。

「公民媒改聯盟」針對趙永清立委以上陳述必須做出澄清:

第一、昨日(10月11日)在各大媒體刊登廣告者並非本聯盟,而是「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雖然廣告內容是刊登「公民媒改聯盟」在10月10日所發出對 NCC條文主張的聲明全文,但在廣告最下面有一行字「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呼籲全民支持\"公民媒改聯盟對NCC爭議條文的主張"」。對於刊登廣告之事,本聯盟事前完全不知情,與所有社會大眾一樣,我們發現廣告見報之時也相當訝異,經過查證後,已確定刊登者是「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成員。

第二、「公民媒改聯盟」由66個民間團體組成,採取集體決策的民主運作方式,因此並未推舉任何一位召集人,而是由各團體分工協調,與各政黨和媒體進行溝通,共同推動媒體自律改造和公民社會對話。

第三、由於NCC 的立法影響我國傳播媒體生態發展甚鉅,因此「公民媒改聯盟」主張「通訊傳播委員會」的組成及程序必須符合公民參與精神,擴大公民參與通訊傳播政策制訂。基於關切,本聯盟各團體成員分頭與朝野各黨進行溝通。在與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的電話討論中,我們可以感受到馬主席的溝通善意,但對話內容並未達成任何具體承諾。

「公民媒改聯盟」對目前朝野各黨NCC爭議,提出以下看法:

第一、為打破朝野對立僵局,並廣納民間社會意見,「公民媒改聯盟」強烈建議朝野政黨將公民團體意見作為建構NCC組織的重要參考。而本聯盟也已於10月10日提出對NCC條文的具體建議,懇切希望這能夠成為各黨打開協商大門的起點。即使朝野協商的最終版本與本聯盟主張有所差異,只要能夠啟動協商,公民團體參與公共事務的功能即已達成大半。

第二、近日與朝野政黨的溝通互動之中,各黨對於本聯盟的NCC主張皆釋出善意,也認為在各黨原有版本之外,本聯盟所主張的公民參與機制,另闢出新的思考角度和轉圜空間。因此現在最重要的是政黨之間應儘速展開協商和對話,而不是在媒體上彼此放話、升高衝突,或是要求公民團體代為涉入協商過程。公民團體之間的結盟合作,充分展現台灣社會有能力找出互相協調、往前邁進的積極方向。我們相信朝野各黨也能做到,而這也是公民對多元社會的未來期待。
媒體事件與觀察 : NCC 雙方都該退一步
朝野政黨為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組成方式﹐僵持不下﹐眼看週二即將進行表決﹐但是至今仍未達成任何基本共識。此一僵局反映的是過去幾年來朝野政黨之間缺乏互信的政治格局。事實上﹐任何體制的設計都無法完全背離當時的政治或社會情境。同樣是民主體制﹐不同國家有不同的選舉制度或憲政體制﹐反映的往往是當時各方利益的政治考量﹐在儘可能兼顧彼此利益的情形下﹐取得雙方都不見得全然滿意﹐但是可以接受的結果。

以目前朝野政黨對通訊傳播委員會組成方式的立場而言﹐執政黨認為應由行政部門提名任命﹐立法部門行使同意權並予以監督﹐就體制設計而言﹐是合理的。因為許多國家類似的委員會﹐都是以這樣的方式來組成。然而﹐執政黨此一版本的最大困境﹐是無法克服目前朝野缺乏互信﹐而又由在野黨掌握國會多數的政治事實。在野黨在此事上堅拒由行政部門提名任命﹐就體制設計而言﹐其實也並非沒有前例可循。過去幾年政治情境和台灣類似﹐一樣是朝小野大﹐一樣是缺乏政治互信的韓國﹐或是有左右共治經驗的法國﹐在類似通訊傳播委員會的組成上﹐就是由行政部門及國會分別提名。然而﹐韓國及法國的體制雖然與其他國家不同﹐但是也並不像在野黨版本一樣﹐全然由各政黨按照國會席次比例來提名任命﹐仍然保留了對於行政部門提名權的尊重﹐而非徹底將行政部門排除。真若按照在野黨版本進行﹐那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會變成由國會提名任命﹐也由國會監督的局面﹐從體制的角度而言﹐並不合理。

在朝野政黨僵持的情形下﹐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近日提出折衷版本﹐一方面在提名上建議導入行政部門及國會分享提名權的設計﹐兼顧朝野雙方的立場﹐另一方面也強調有公民參與機制的提名審查委員會﹐讓未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委員任命過程﹐能夠更公開透明﹐接受社會檢驗。公民團體建議在目前朝野雙方已經同意的通訊傳播委員會所涵蓋的九個專業領域中﹐每一個領域由行政部門推薦一人﹐國會推薦兩人﹐然後由國會依照政黨比例推薦學者專家及公民團體代表﹐組成提名審查委員會﹐在審查過程中﹐以類似公聽會的方式﹐廣泛聽取各方意見 ﹐最後決定委員名單後﹐由行政院長任命﹐國會同意。此一折衷版本﹐即使不為朝野雙方所接受﹐也至少應該成為朝野雙方擺\脫惡鬥﹐打破僵局的起點。

如果在野黨堅持以國會多數通過目前政黨比例的版本﹐除了前述體制的問題外﹐在野黨的勝利造成的會是朝野之間更大的裂痕﹐絕不符合人民期待。同樣的﹐執政黨如果無法正視目前朝野缺乏互信的政治格局﹐發揮智慧與創意進行協商﹐則執政黨也會持續背負想要箝制媒體的指控。

作為一個新興民主國家﹐台灣在體制建立或變動的過程中﹐所出現的種種問題﹐其實有許多經驗和其他的新興民主國家類似。朝野政黨持續惡鬥的結果﹐對台灣民主造成的最大傷害是讓一般公民對公共事務感到厭煩或冷漠。關心媒體改造的公民團體試圖在立法與行政部門之間﹐創造公民參與的空間﹐既是對民主發展的關切﹐也確實冀望朝野政黨能各退一步﹐相忍為國。

(本文作者黃長玲為台大政治系副教授)
媒體事件與觀察 : 有了NCC,媒體也未必變好
「電視若好,再沒有更好的電影、雜誌或報紙。但是,電視若壞,傳播環境再也不能更壞了…請跟我來,在您的電視開始播送節目時,靜靜坐在螢光幕前直至收播,您應該會同意,眼前是貧乏不毛的荒原大漠…」。美國聯邦通訊傳播委員會(FCC)創設以來最知名、最受尊敬的主席米諾(Newton Minow),在1961年對業者發表了這場「荒原講演」(wasteland speech),不但是電視批評與願景的里程碑,也是美國二十世紀百大講演之一。

四十多年已然過去,美國電視更是不堪了。許多美國人忍無可忍,於是在去年夏天對「福斯新聞頻道」提起了訴訟,要求司法單位取消該頻道使用「公正與平衡」作為商標的權利,因為它的新聞實在是「誤導視聽、欺騙大眾」。娛樂節目充斥著主持人「自豪地」表示,看的人夠多,他就可以大談特談「我和我太太所有姊妹上過床」、「我男朋友在拉皮條」,然後台上台下互相叫囂,至於誘使來賓在電視暴露隱私,事後造成當事人自殺,只好是牟利過程的失誤。

但FCC對於美國這樣的電視結構與內容表現,能夠怎麼樣呢?FCC主席的上焉者不多,即便賢能如米諾,最後還是落得欲振乏力的結局。下焉者如丹尼(C.
Denny),離職後六個月就去擔任他的規範對象,也就是NBC的總裁,薪水是原職的三倍。現任的鮑威爾(Michael Powell)在第一任期間,也就是1997年底至2002年,接受了媒體集團8萬4921美元、共44次的旅行招待。鮑威爾在2003年6月放寬單一財團所能持有的媒體資源上限,但社運團體群起反對,幾經訴訟,這才迫使FCC不得不接受法院的裁決,並在年初宣布將研擬新規定後,另再召開公聽會。

這裡不是說,因為FCC失敗,因此「管制」機構注定沒有用,當然更不是說,既然FCC的管制效果不彰,所以我們與其花力氣弄個台灣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不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保留新聞局,讓它繼續執行既得利用傳媒宣傳,又能夠堂而皇之地享有規範傳媒的權力。

但是,與此同時,我們也不能不指出一件事實:從1995年朝野都說要廢置新聞局至今,而特別是9月27日新聞局刊登廣告,為執政黨版本的NCC說項以來,我們花了太多的功夫在NCC,就是沒有問,有了NCC,無論是朝或野的版本,究竟對於通訊與傳播的環境,能夠有些什麼作用與意義?特別是對於國人最為不滿意的電視,NCC 能夠有哪些積極的改進?

按理應當衡情說理的報紙社論,其下焉者忙於玩弄行文技巧,迴避其誹謗言論可能召來的法律責任:「媒改團體,早已是領政府津貼的狗腿…有如當年希特勒的黑衫軍…」、「當局…御用的所謂媒改團體」。其言之有物者最多也只能檢討,藍軍執意要明訂政黨提名比例雖然不符合他國法規常例,是否是幾年來,朝野互無信任的程度持續加深而不是減輕之下,必然的結局?所有話語都是在NCC必須儘快成立的框架下進行,消失的是,我們想要,或者,比較精確地說,在傳媒環境加速惡劣而朝野政黨無能的情況下,我們還敢於要什麼樣的傳播環境?消失的是,即便是最有效能的NCC,能夠為催生或營造這樣的環境而作準備嗎?

諷刺或有趣的是,NCC組織法唯一的微薄「價值」提示,反倒在藍綠共識下消失了。該法第一條的藍軍版本,原本說要促進「公平」競爭,要「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但朝野協商後,卻取下了這些文字,大體僅留存行政院版本的措辭。

雖然立法旨意有了「公平競爭」、有了「尊重弱勢」,有了「多元文化均衡發展」之後,並不能直接產生實質的傳播環境之變化,它們也無法提供太多空間,讓日後據此而作主張的論述,立即產生催化制度變化的物質力量。然而,我們不妨說,這些價值與字眼的懸掛,還是存在著潛能,比起沒有懸掛,總是多了一些積極素質或召喚。藍軍原先作此提示,說不定不是純屬偶然,而是不無想藉此順便收取名聲的意思;綠軍不忘取消這些字眼,興許不是只有行政尊嚴的作祟,可能也看到了言詞文化轉成物質壓力的「危險」。

假使要「公平競爭」,就不能容許私人業者的規模太大,至而阻礙其他業者與其競爭;假使競爭不能只是為了利潤歸私而作競爭,那就要有其他標的之競爭,比如,要有觀點的競爭,且不是僅限於藍綠觀點的競爭(除非我們認為台灣只存在或只需要藍綠的言論)。假使要「尊重弱勢」,那麼,相對於大企業,中小企業是弱勢;相對於男性,女性是弱勢;相對於都會,鄉村是弱勢;相對於異性戀,同性或雙性戀是弱勢;相對於資方,勞動者是弱勢;相對於有工會組織者,無工會組織者是弱勢;相對於健康人,殘障者是弱勢;相對於人、相對於漢人,動物、大自然與原住民是弱勢。假使要「多元文化均衡發展」,我們不能只知道美國的主流文化,還要知道美國的邊緣文化,還要知道其他國家的文化;我們不能讓爭強致勝的文化如同癌細胞的增長,卻聽任互助合作的文化缺氧而持續萎縮;我們不能只是鼓勵或培植消費第一的文化,也必須以同等力量與資源,投入在激生與養育「只求簡單再生產」的工作與消費倫理。

這些不同的競爭標的、弱勢與多元文化的清單,還可以往下繼續羅列。我們沒有人是野蠻人,我們都能認知這些字眼的價值;認知而不肯努力使傳播實務表裡如一,那我們就是虛偽了;要能如一,我們就不能不理解國家的雙重性:國家是傳媒「秩序的管制者」,國家也必須是傳媒「資源的提供者」。即將通過的NCC組織法,截至目前為止,反映的是「管制者」意識,國家作為傳媒「資源提供者」的歷史,在台灣還沒有正式開始。

(本文作者馮建三為本會董事、政大新聞系教授)
媒觀志工團招募活動:第一波--行動從認識開始,我們來讀《問題媒體》
我們基金會要開辦2005年秋季的志工團招募活動囉!歡迎有志於媒體監督,以及對台灣的媒體生態好奇的朋友,一齊報名來參加。

你是不是也受不了許純美現象、腳尾飯事件、泛濫的名人八卦,以及經常打打殺殺的本土劇情節呢?許多社會調查顯示,台灣的媒體不得民心,有時還製造社會問題。對於媒體的構造與表現,你甘心只能被動的接受嗎?

媒體是多數現代人藉以理解世界的窗口,但媒體傳送給我們的資訊,五花八門、光怪陸離,很多時候還暗藏偏見與私心,使我們的世界觀因此斷裂或扭曲。

怎麼辦呢?我們如果試著瞭解媒體運作的機制、媒體和經濟文化諸領域的關係、媒體的社會責任,也就更能耳聰目明,更能勇敢站出來說出自己的意見與聲音,成為媒體的主人、成為自己的主人。

在今年秋季,我們想從小型讀書會開始,結交有志於媒體觀察監督的朋友,與我們一齊做工,努力讓媒體變得更好!我們將從討論《問題媒體》這本深入瞭解與反省美國媒體的讀本開始,映照台灣本地特殊的媒體環境,對相關的主題事件來分析。

讀書會的活動資訊如下,歡迎報名。來信請提供姓名、就讀學校系級、聯絡方式,以及你對媒體的觀察心得短文(300字)。來信寄到 media.watch@msa.hinet.net 即可,並請在信件主旨註明報名志工招募,我們將一一回覆。

--------活動資訊---------

招募對象:大專院校學生、研究生。
招募人數:六至十人。
活動主持人:
…管中祥(媒觀董事長、世新大學廣電系助理教授)
…洪貞玲(台大新聞所助理教授)
…張時健(政治大學新聞系博士班學生)
費用:FREE。
進行頻次與期間:自10/20始,隔週週四(兩週一次),下午兩點到五點。為期三個月。
日期:10/20; 11/4; 11/18; 12/2; 12/16; 12/30; 1/12; 1/26。共八次。
活動地點:媒觀辦公室。(台北市建國南路一段237號4樓,建國南路與仁愛路交叉口)

進行方式:

1.以《問題媒體》為讀本,每次一章,分七次閱讀完畢。並針對當次閱讀主題,延伸探討台灣本地的媒體現象。
2.參與的朋友兩人一組,分組報告,並於會後製作簡要讀書報告或相關媒體觀察紀錄。
媒觀的聯絡方式
【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Mediawatch Org.
106台北市建國南路一段237號4樓
4F,237,Chien Kuo S.Road,Sec1,Taipei 106,Taiwan,R.O.C.
TEL:+886-(0)2-2703-4035
FAX:+886-(0)2-2703-4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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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Service E-mail: media.watch@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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