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5-10-18》 |
本期內容 | |
◎來去紫禁城:兩本哲學書 一回烏龍記 | |
◎傳播線上:NCC的管制思維 | |
◎台灣立報徵文啟事 |
來去紫禁城:兩本哲學書 一回烏龍記 | |
魏宏晉(北京大學博士生) | |
近來有點倒楣,老是丟三落四,最煩的一件就是丟了書。寫論文時丟書可是很犯忌諱的! 十一長假前,上圖書館借完書,隨手一擱,書就不知道放到哪兒;明明就沒出館裡,但卻遍尋不獲。只好到保安那兒去掛失,希望他們在閉館期間整理後,可以順利地重新找出來。 我一開始其實是不擔心的,就兩本早期的哲學「破」書,鬼才會偷呢?如果照圖書館保安說的,大約兩、三天會總整理一次圖書館櫃子、桌椅等,那麼肯定三天後我的書就會「重見光明」了。 不過事實上卻沒有那麼順利,我是9月30日報失的。10月3日還在假期間,我第一次回去探聽我的書找到沒?保安說,他們前天已經清理過一次所有的櫃子,但沒找到!我雖然心裡嘀咕,但也沒辦法。人家都說找了,沒找到有什麼辦法。 那時候我就開始覺得不太爽了,開始回頭去怪那些「害」我掉書的「罪魁禍首」。 我那天一共掉了兩本書,一本是早先在另一個某系的圖書館借的。掉書的那天,我是打算先還了一本書,然後再進總館借另一本的。但是這樣「完美」的行程規劃卻被北大那些散漫慣了的行政人員破壞,造成我還書不成反而多掉一本的「悲劇」。 照規定,學校一般行政人員上班的時間,早上是8點到中午12點,中午是1點半到下午5點半。來北大多年了,我也算老鳥,深知這幫人的習性。他們通常中午到11點半就趕著上食堂,管你要辦多緊急的事,他們都會嚷著要你下午再來,甚至直接趕人;而下午不到兩點鐘他們是不會開門迎客的。我深諳北大辦事之道,還書那天一直拖到2點15分才到,不料去到那系上小圖書室卻仍大門緊閉,敲了門也沒見回應,真是氣死我也!江湖規矩行之多年,一點半上班,下午兩點就得正式開張,但這幫老頭竟然不顧道義瞎整,簡直找死! 不過心裡雖X,我還是摸著鼻子走人。在這裡,你能怎麼辦呢?中國的學校是行政人員最大,你可別得罪他們,不然是自己找苦頭吃!別說是學生他們當小狗踢,就連老師也不被放在眼睛裡。有個現正在北大讀博士的朋友以前也是某大學行政人員,他的同事就曾得意洋洋地對他「諄諄教誨」,「不用對那些老師那麼客氣,什麼教授、博導(博士生導師)見了我們都得客客氣氣,不然走著瞧!」這位敢對大學教授睥睨橫視的人不是因為他學問高超,而是他手握分房等資源分配的大權,雖然沒念過大學,可教授、博導確實見到這樣的高中畢業生都得矮三分。沒辦法,中國就是個官本位的地方,自古如此,共產黨革命不只沒革掉這個封建惡習,反而還被發揮得更淋漓盡致。 我還不了書,先進總圖再借另一本書,之後由於要再進另一個圖書室查其他資料,所以順手把沒還的以及新借的兩本放進置物櫃裡;不料年紀大了,查資料完畢後再出門就忘了原來放書的櫃子是哪個?眾目睽睽下,幾百個櫃子又不好一個個翻,打開幾個可疑的都不是後,就先行放棄前往登記掛失了。 第一次回頭去保安室得到沒有尋獲的結果,隔了3、4天,我又打電話去問,但仍回答沒找到。我問他們這些天清過櫃子沒有?他們回道「前天」才清。我實在不太願意再相信他們的「前天」了,於是請一位學弟就近去保安室看看,結果一樣,還是「杳無蹤影」。 這時候,我是有點慌了,真的可能有那種看上那兩本「智慧之書」(哲學不就是智慧嗎?)的「超級雅賊」,那我不就毀了?照規定,遺失北大圖書館借的書,規矩是罰書價5到15倍,再加20塊錢行政處理費用賠償。我倒不心疼錢,中國大陸書便宜,一本了不起賠個50人民幣。但由於我借的是兩本早期的書,根本早就絕版了,所以賠償只能聊表心意,是沒法對錯誤做任何補救的。在論文進行到最後水深火熱階段的人都知道,一點關鍵資料都可能對研究有決定性的影響。如果將來有人要用到我弄掉的書,而且這是他研究的重大資料,那我不就成為「千古罪人」了?想來就很汗顏,我的疏失將造成後來者的遺憾,這可是多少錢都彌補不上的。 想著想著,我又要回頭去罵人了。要不是這些行政人員架子太大,那會搞得我如此狼狽。學校資源通通掌握在這幫傢夥手裡,並有絕對分配權。他們多數頂多大學本科畢業,但是拿的津貼比正式教師多,甚至可以多到兩倍。他們平時作威作福,就是不為學校師生學術研究後勤多盡本分,不只專扯後腿,且疏懶無比。 不過罵歸罵,後果還是我得承擔。我已經準備好上圖書館賠錢認錯,只是想到要把錢交給害我掉書的傢夥,說不定又要挨白眼,實在心有不甘。 一直到假期結束,書也到期了,我已經不抱希望。藉著要去賠錢的機會,我順便再去圖書館保安室碰碰運氣,不料一進去就看到我先前裝著書的紙袋子就乖乖地躺在待領失物的架子上。我當下大喜!好運氣!不必當千古罪人了!我瞄著袋子上別著的紙條,上面書明是10月9日在某層樓某櫃子裡找到的。也就是說,先前我來找時都是白搭,人家幾次跟你說「前天」清過櫃子都是胡扯的! 但是呀!書找回來就好了。對於北大這些被「尊稱」為「老師」的行政人員和保安大哥們,他們的效率和敬業我是多有領教的,但現在是有更深的體悟了。我還是決定原諒他們,他們只是整個中國環境的一環縮影而已。就跟北京街頭問路諮詢站的精神一模一樣,問一個問題收一塊,多問多收,不給錢啥都不知道!反正事不幹己。份內事都如此,更何況份外的呢?所謂「雷鋒」,或許就只存在幻想的世界裡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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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傳播線上:NCC的管制思維 | |
傳播學生鬥陣 | |
國會為了NCC打上CNN新聞,除了再度貽笑國際,也許可以探究傳播通訊產業背後龐大的政商利益。然而,更重要的一點,今天無論是NCC也好,或者任何一個統籌管理台灣通訊傳播政策的主管機關,除了一貫承襲管制的思考面向,其對於通訊傳播政策的主張和概念是什麼?其思維和格局在哪裡?又,傳播作為文化政策不可或缺的一環,是否能有得到重視的機會? 不論由執掌、吵翻天的委員會組織法及位階等來看,NCC大體上師法美國FCC。然而FCC秉持自由放任市場的管制態度對美國媒體造成何種衝擊?FCC雖身為「獨立」管制機關,但其實深受各種政商財團勢力影響,決策並非「超然獨立」;且FCC委員由總統提名,國會任命,並由總統指定其中一人為主席,極易淪為政治酬庸,無法善盡服務公眾的責任;FCC為一龐大科層組織,其多階層化、偽理性、保守和自我利益取向等問題嚴重,斲傷獨立機關的專業。現任FCC主席鮑威爾於2003年6月放寬單一財團所能持有的媒體資源上限,引發社運團體群起聲討,幾番訴訟才迫使FCC接受法院裁決,並宣布另行研擬規定、召開公聽會。面對美國媒體改革團體強烈呼籲下的FCC,繼之而為的NCC應該如何拿捏? FCC vs.媒體集團 FCC主席之一丹尼(C. Denny)於任內推動的計畫,是讓NBC與CBS擁有近乎壟斷的控制權力。半年後,丹尼由FCC離職,轉而擔任NBC總裁,薪水是原來的3倍。大多數FCC委員卸任後,都會轉戰之前受他們規範的單位任職,其中權利的操縱轉換耐人尋味。 現任FCC主席鮑威爾(Michael Powell)說,任職於FCC,就是天天傾聽每家公司此起彼落地站在他們本位利益的論稱,這個政策得改,那個政策得變。 路易士公信廉潔中心(The Center For Public Integrity)於2003年揭露,FCC官員在最近8年,共接受各大媒體集團 280萬美元的旅行招待。FCC主席鮑威爾在其第一任期間(1997 年底至2002年)接受媒體集團84,921元美金、總共44次的旅行招待。 市場放任 FCC從未強制執行其「公平原則」(Fairness Doctrine)的規定,商業廣電機構不曾提供充分時間製作公共事務或具爭議性之節目,原因就在於FCC於換照時,即便發現業者怠忽公共服務職守,仍持續給予執照,從未給予處罰。再舉一例,密西西比州傑克森(Jackson)地方一家嚴重種族歧視的白人商業電視台,即便該地區有45%的非裔美國人,但FCC卻無法取消該台執照;2003年FCC委員柯普斯(M. Copps)甚至形容FCC的換照過程形同「鬧劇」,與寄出一張明信片無異。此已顯示出FCC所謂自由放任概念下之「無意介入」,或說受制於商業政治力量到了何種地步。 公共服務式微 2003年10月,一項調查研究發現,美國6個市場的地方電視台用來報導公共事務的時間,尚且不到節目總時數的0.5%,「地方公共事務幾乎不見天日了」為其結論。 2003年一本商業刊物中,Clear Channel總裁梅斯(Lowry Mays)直接表示:「我們的生意可不在於提供新聞與資訊。我們的生意也不在於提供優良的音樂,我們的生意只是在販賣我們客戶的產品。」 1980年代,FCC根據「第一修正案」新聞自由之於言論自由的預設,廢除了「公平原則」的規範。新自由主義論稱,善用自由市場競爭及技術,可以消除公益規範之需要;於是,政府「公益」角色淡化,與商業財團靠攏趨同,逐漸被視為合理。 管制思維再思考 無論如何,媒體政策傾向新自由主義放任市場似乎在政商勾結之下順理成章。NCC成立後對於管制角度之思維一旦翻版美國FCC諸多作法,則台灣媒體亂象真有得解,抑或更加混沌?政商與財團掛勾是否更加明目張膽?民間團體提出旋轉門條款等防弊制衡手法是否可行?公民參與監督審議,及其背後蘊含之多元文化的象徵意義應如何落實?而政府身為公益服務代表應盡的責任、國家作為傳播媒體「資源提供」角色的思維,何時才能出現? 參考資料:羅世宏等譯(2005),《問題媒體》。巨流與國立編譯館合作發行。 Our Questions: 1.NCC是否可能作為台灣傳媒亂象終結的萬靈丹?為什麼? 2.NCC除了成為「管制」機關之外,還有沒有其它可能扮演的重要功能或角色? 媒大事 立院為NCC打架 CNN報導貽笑國際 就在國慶日隔日,立法院為了審理NCC組織法,最後演變成朝野衝突,而衝突下的NCC組織法,亦只通過第一條。再隔日,此事受到CNN等國際媒體的關注,向全世界報導了此一「新聞」。 小編媒批:NCC組織法,所牽涉之利益與權力者眾,也無怪乎政治人物如此暴力相向。另外,媒體報導亦只鉅細靡遺的描寫打群架的過程,卻不深入頗析其打群架背後的意義到底為何?除了NCC委員的產生方式,大家是否會注意,NCC到底要管些什麼?能管些什麼呢?說到底NCC會成什麼樣子,可真是令人期待! 號碼可攜式服務正式上路 手機號碼可攜式服務,已於13日正式上路,如果消費者對於其目前所使用之行動電話系統業者服務不滿意,便可提出申請「號碼不換、更換系統業者」的要求。而目前這項服務只要4個工作天,就可以完成,不過該服務的移轉費用每次240元,但不限移轉次數。為了因應這項服務所帶來的衝擊,各家行動電話系統業者役推出了各項優惠方案,以留住老客戶,增加新客戶。 小編媒批:對於一般消費者而言,這的確是一項利多的服務。不過,由於這項服務所引發大量流動的影響,根據國外經驗,只有在服務上路的前幾月,爾後流動便趨於平緩,到時候,或許各家行動電話系統業者便不再提供如此優惠的競爭方案。那麼,消費者到時候可得要放亮自己的眼睛囉! 因應數位化 BBC收視費擬提高 據報載,為因應廣電全面數位化,英國廣播公司(BBC)擬打破成立83年傳統,對英國公眾增收執照稅。未來,英國公眾每年可能需繳高達180英鎊到2百英鎊(約1萬元到1萬2千元台幣)的執照費。然而,根據民意調查,81%的英國公眾認為目前繳交的收視執照費用「值回票價」,高達41%的人則表示,願意繳交比目前多出兩倍的收視費用,以維護BBC的節目和服務品質。 小編媒批:對於一個具備公共概念的國家公眾而言,或許他們了解到,公共廣電體系因應數位化時代的重要性,所以他們亦願意支持BBC執照費的漲價。然而,更重要的,則應是BBC對於經費使用的公開透明機制,促使著公眾得以了解其繳交之費用所用何處,以此當能樂意付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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