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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由學界、新聞界與關懷媒體環境與發展人士共同組成,並以『維護新聞自由、落實媒體正義、促進媒體自律、保障人民知之權利』為成立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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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觀動態:

本週節目預告:941104 空中讀書會:《批判的媒體識讀》

~由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製作~
知性的、愉悅的、分享的,和你我有關的媒體評論介紹,時事分析,都在這裡~
每週五晚上六點十分到七點,就在教育電台FM 101.7(台北)現場播出。

本週主題:空中讀書會:《批判的媒體識讀》
主持人:管中祥、洪貞玲、萱萱

還有媒體大小事單元,歡迎大家在節目中Call-in進來(02-23888985),與全國聽眾分享您的媒體使用經驗哦~

內容報報
在台灣,罵媒體已經成為全民運動了。但要怎麼罵得有深度呢?當然,罵的本身,不分深淺,都有意義與價值。只是一旦掌握住關鍵性的媒體的問題,我們更能罵得理直氣壯。

而且,不只是罵,我們若能直指問題,我們便更能發現對應的解決辦法,好對這個混亂的媒體生態做一點什麼事;或最少,更知所進退,在混亂裡頭活得更好更自在。

《批判的媒體識讀》由世新大學的教授成露茜與羅曉南主編,邀集了媒體研究中各有專長的學者,深入淺出地介紹了媒體的根本問題,特別是以台灣的狀況為參照,讀來更令人感同身受。全書分成「媒體產製」、「文本分析」、「意識型態與再現」、「行動閱聽人」等篇章來進行,囊括了媒體研究的主要領域,讓讀者更能全面地瞭解我們的媒體。

你也讀了吧?!禮拜五傍晚別忘了收聽節目,一起來分享讀書經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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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台節目-媒體觀察站 : 941028媒體觀察站線上收聽

上週主題:楊儒門與農村問題的媒體再現
主持人:管中祥、洪貞玲

內容報報:
上上個禮拜三(10/19),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處「白米炸彈客」楊儒門有期徒刑七年六月。宣判當時,法庭內外擠滿的關心或聲援的群眾與民間團體,一片嘩然。

楊儒門自2003年底,陸續在公眾場合放置了十餘次貼有「炸彈、勿按、一不要進口稻米、二政府要照顧人民」的字樣的盒裝物,雖然從未爆炸傷人,但媒體的報導下,爆炸的威脅被放大處理,而楊儒門呼籲官方、大眾重視農民困境的訴求,則是三言兩語帶過。許多時候,楊儒門被暗示成是精神有問題、社會適應不良的危險份子。

然而,我們的社會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讓楊儒門,以及他認識到的農村與農民,產生集體性地適應不良?楊儒門在開始放置炸彈前試圖發出的抗議,又是如何地被媒體、官方有意地(或無意)漠視掩埋呢?台灣的農民問題,透過紀錄片《無米樂》中崑濱伯純樸樂天(或說認命)的相貌,我們似乎不像過去那麼陌生了,但我們給予了這種溫情的呼喚什麼回應呢?是上超市購物時多買兩包台灣米嗎?楊儒門透過激烈的手段攪起的WTO架構下的區域農業問題,盤商對農民的剝削問題,卻又得到我們社會什麼樣的回應,得到媒體什麼樣的回應呢?

媒體,是怎麼再現楊儒門,以及他所引發的社會效應,及最重要的,他所呼求的農村問題?媒體上的楊儒門,媒體上的農村,和他們本來的面目一樣嗎?

預知分曉,請進入以下鍊結收聽~~
http://www.mediawatch.org.tw/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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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事件與觀察:

***媒改社、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關切中晚停刊損及員工權益之聲明***

籲請中時資方誠意回應勞方訴求 媒體深入探討新聞勞動權益議題

針對中時晚報即將停刊、百餘名員工面臨資遣一事,媒體改造學社與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除籲請資方以最大誠意、正面回應工會與員工訴求,以及政府勞工主管單位主動介入協調之外,同時也呼籲其他媒體重視並探討媒體勞工權益問題,新聞工作者以集體行動維護自身權益。聲明如下:

一、媒改社全力支持中時工會與中晚員工爭取應有權益之行動。

二、中時資方儘速展現誠意,正面回應工會與晚報員工的各項訴求。

三、中時晚報與所屬員工的未來,不應由資方單方面決定,必須具體納入工會與員工意見,並以勞工基本權益為最高原則。

四、中央與地方政府之勞工主管單位,盡快依法協助中晚勞方爭取應有之權益。

五、維護媒體工作者的勞動權益,是提升媒體品質的必要條件。為使台灣媒體工作者能稱職扮演社會「第四權」角色,新聞媒體應正視近年來媒體產業勞動權益不斷受到損害的事實,拋棄過往為同業「隱惡」的陋習,深入報導與探討如何保障新聞工作者權益的議題。

六、媒改社與媒觀並籲請所有新聞工作者以集體行動方式,維護本身的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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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改造學社關於TVBS事件聲明稿*****

媒體改造學社認為此次民進黨立委於日前質疑TVBS電視台有「中資」介入,以及其後所引發的一連串爭議,已經模糊了問題焦點和政媒分際,新聞局的發言和處理尤有不當。我們呼籲新聞局處理相關問題應特別謹慎,不宜選擇性發言和行政,以免造成打壓媒體的實際效果。立法委員亦不應針對特定媒體進行計畫性施壓和指控,以政治力干預媒體運作。此外,社會各界應對於政論節目的表現、媒體所有權的外資比例問題,以及整體傳播環境與政策的改革,在與現實政治爭議區隔的前提下,進行公開且全面的討論和規劃。

我們的看法歸納成以下幾點,分別說明:

一、媒體所有權問題應該與政治鬥爭切割開來。部分民進黨立委以TVBS具有「中資」為理由,就指稱TVBS是跟中共裡應外合,意圖顛覆台灣,顯然是政治鬥爭的語言和推理。立法委員可以對媒體內容不表贊同或質疑,但是以「扣帽子」的方式作為論說邏輯,不但無法釐清事實,更是以政治力直接干預媒體運作。

二、包括我國在內,各國均有媒體所有權之外資比例限制,其主要是多重的考量(特別是文化和經濟方面的保障),而不是專門用來防範政治目的。再者,相關法律屬於媒體產業結構管制,並不直接等同或直接聯繫上媒體的內容表現問題。

三、新聞局已於日前公布包括TVBS在內的電視台,通過衛星電視審議委員審核換照程序,不應改口以觀察期限未到為由保留。即使該台申報資料確實有誤,亦應經一定程序調查和判斷,並尊重審議委員會之功能,新聞局不宜逕行決議和處分。在此一政治爭議之敏感時機,新聞局之行政處理,更應謹慎。此外,新聞局長姚文智在相關發言中,一再提到處罰方式「包括撤照」,雖屬法律規定文字,但在未進行實際調查之前,相關發言等於對媒體產生實質威嚇,極為不當;新聞局應立即停止類似發言。

四、媒體政論節目之製作,應以公益為出發點,自行力求查證充分、發言合理,此項原則不因政治鬥爭或收視率高低為由而有豁免。惟媒體內容之表現亦與大環境息息相關。長期以來,國、民兩黨前後執政對於「資訊公開法」等相關立法均未能積極推動,官方掩飾與操縱資訊成性,間接促進了媒體新聞與時事節目的臆測和爆料風潮。此外,商業媒體市場競爭激烈,收視率掛帥邏輯帶動媒體內容的非理性成分,也需要一併改善。

五、廣電媒體市場環境,包括此次引起爭議的外資比例問題,以及媒體營運和所有權資料的陽光法案(德國等地已有類似法律),都應該進行全面的探討和推動。尤其是NCC組織法已於日前三讀通過,我們呼籲,NCC相關「作用法」的立法,以及NCC對於整體廣電媒體環境的政策藍圖規劃,應該是國會、政府以及社會各界需要立即關注和努力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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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防財團左右NCC********

立法院經暴力與對立下終於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然而政局並未安定,新的政商角力與管制挑戰才要開始。由兩層政黨比例決定的NCC委員提名制度,不僅無法擺脫政治力控制,恐怕更要擔心的是難以擺\脫商業力的染指。即將上路的NCC,未來將主掌通訊傳播產業秩序及內容管理,牽涉龐大商機,試想相關業者會無動於衷嗎?

NCC組織法並未對業者影響適度防範,形成一大漏洞。

根據甫通過的組織法第四條,十三名NCC委員將由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等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等領域提名產生。這些委員沒有黨籍限制,但要求於任職前三年不得出任政黨專職、公職或政府部門顧問。也就是說,法律上對委員的政治背景稍做限制,但對業界人士則廣開大門,只做事後旋轉門條款的限制。或有人說,有業界背景較能了解通訊傳播產業,但有誰能預防業界人士或是代理人出任委員,不會做出獨厚業者、有損公共利益的決定,而這不是堅持NCC委員獨立性所念茲在茲的?

在此舉美國通訊傳播主管機關FCC為例,以為殷鑑。2003年FCC醞釀修法放寬全國性媒介所有權的限制,輿論譁然,但FCC卻無視民意反對而蠻幹,實因長期與財團利益糾結不清。財大勢大的電信業者、廣電業者長年向FCC、國會遊說,利益輸送,並餵養代理人。

就以推動廣電媒體所有權放寬的政策推手的前任FCC主席麥可鮑爾為例,鮑爾與業者關係良好早已是公開的事實,他的資深法律顧問艾德來自美國最大的有線電視公司,首席要員馬克布萊德來自迪士尼集團。與鮑爾同為共和黨的委員亞伯納斯擁有多年業界資歷,歷任寬頻公司、電話公司、電信法律公司的高階主管,負責的業務都與聯邦管制事項有關。亞伯納斯在業界時即已兼任很多FCC委員的顧問職務,等到出任FCC委員後,也如法炮製政商關係,身邊重要顧問盡來自業界。此兩人都在修法時投下放寬管制的贊成票。

FCC官員長期也不避嫌地接受業者招待。根據美國公益團體調查,從一九九五年到二零零三年之間,官員花費美金兩千八百萬元在旅行及娛樂上,經費來源大部份出自電信及廣電業者。不意外地,FCC主席鮑爾是接受廠商贊助旅遊的榜首。而在鮑爾主導的修法過程中,美國四大電視網密集遊說,集體向FCC施壓,FCC委員及重要官員前後與業者闢室密商七十一次,卻不願傾聽民間聲音,也拒絕辯論,反對修法的消費者聯盟和媒改團體只爭取到五次和官員見面的機會。逼得民間團體只有發動草根動員力量,由人民發出五十二萬封抗議信到國會。

FCC放寬全國電視網所有權的法令最終因法院判決而挫敗,然而過程中凸顯FCC為商業力量把持、盡失公信的醜態。我國新的通訊傳播主管機關才要上路,它能有別於過去電信總局、新聞局管制的面貌嗎?

它能記取美國FCC違反中立、背離民心的教訓嗎?

朝野政黨務必慎思將民間力量納入NCC制度運作中,在推薦委員時謹守委員專業中立、利益迴避的原則,勿讓財團力量左右NCC。

(本文作者洪貞玲為本會咨詢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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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活動:

******「電視妙管家─公民共創優質節目」討論會邀請函******

壹、活動名稱

媒體報導VS人權議題─媒體中婦女、兒童少年的處境?

貳、活動說明

自開放衛星電視執照以來,媒體在商業利益掛帥的考量下,衝高收視率成為新聞報導或節目製作的唯一標竿。

媒體一味以事實、真相為藉口,唯利是圖的思惟下,罔顧大眾教育的社會責任,人權卻嚴重遭到踐踏,從近來的邱小妹妹醫療人球案、民進黨汐止分部主任性侵少年案、藝人澎洽洽光碟案……,乃至名人的家庭暴力事件,媒體莫不以八卦化、強調色腥羶手法報導事件發展,模糊了事件受害人的基本權益,媒體不斷播放戕害受害人的畫面,也普遍引起閱聽人的集體憤怒,關機訴求及要求改進呼聲不斷。

在公民團體、傳播學者與社區大學推動下,媒體素養運動逐漸在社區紮根,需要進一步提供閱聽大眾運用各方形式表達對媒體報導及節目的不滿與意見的管道。

本活動邀請北部地區各社區大學、新聞科系媒體識讀課程師生、婦女和兒少公民團體代表以及對此有興趣的民眾,透過開放空間的會議工作方法,有助於閱聽大眾深入討論與尋求共識。

參、主辦單位:新聞局

執行單位:蕃薯藤數位科技公司、開拓文教基金會

合辦單位: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台北縣永和社區大學、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其他公民團體仍在邀請中)

肆、活動時間

94年11月15日下午2:00-5:00

伍、活動地點

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140號二樓福爾摩沙會議室

陸、活動進行方式

運用開放空間會議方法,一個有助於會議的深入的溝通、創新、

形塑策略以及化解衝突的會議方式。

開放空間科技(OST)是一種很能引導人們投入的方法,全球各地有數千個組織用來進行各種不同的會議,從跨國企業到政府機構、非營利組識與社區都有。執行單位開拓文教基金會長期推廣此會議方法,並於2004年10月23~24日受台灣促進和平文教基金會、時報文教基金會邀請帶領討論,由公共電視播放「面對族群與未來─來自民間的對話」工作坊,是台灣首度實驗性以開放空間的過程來進行關於族群的對話。目前這場座談會DVD由台灣促進和平文教基金會深入推廣至民間及校園,獲得熱烈的迴響。

陸、流程安排

2:00-2:15 報到

2:15-2:30 主辦單位暨新聞局代表致詞

2:30-4:30 參與民眾交流討論

4:30-5:00 引導師引導民眾形成共識與結論

柒、聯絡人

江妙瑩 cana@ms10.hinet.net

Tel:02-2508-4612、0938-037-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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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Mediawatch Org.
106台北市建國南路一段237號4樓
4F,237,Chien Kuo S.Road,Sec1,Taipei 106,Taiwan,R.O.C.
TEL:+886-(0)2-2703-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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