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本教育電子報】2000.3.24 ══════════════════════════════ 週五主題:教改行動潮 【圍牆手記】圍牆內的心情 ------------------------→文‧黃雅玲 今天蘇爸必須到台大醫院作複檢,無法與我們同行,除了我與怜惠外 ,還有一位靜宜大學四年級的英珍,她早在三年多前,台權會發起一 人一信給總統的時代,便一直關心著蘇建和三人,最近想以這案子作 為她報導文學的作業,所以除了跟劉秉郎通信外,得知我們今天去看 他們,特地遠從台中趕來。 因為他們三人是極刑犯,探視他們需要經過層層關卡,這一切對第一 次進入看守所的英珍都是很新奇的經驗;我們則早已習慣這些進入時 繁複的檢查手續,甚至只要一看到是哪位女警執勤,就曉得今天嚴不 嚴格。 下午蘇建和見到我,寒暄一會兒之後,開始認真的說他對於〈圍牆手 記〉的想法。他覺得這樣做很好,也很想加入我們的行列:「我已經 很久沒有寫了,不過我會開始振作起來,還是希望可以做一些事,留 下一些記錄,對司法改革有些貢獻。雖然制度的部分我不是那麼瞭解 ,可是司法黑暗的現況我可是有深刻的體驗。像以前我們還流傳一份 『法官與律師的對照表』,就是打官司之前先看是哪個法官審理,對 照之後再去找『有力』的律師,這樣官司才會打贏。」 我對他說的內容很有興趣,追問:「那對照表還在嗎?可否寄一份給 我?」 他笑笑說:「早丟了,誰知道這表留著還會有用!」 之後,他又繼續說:「真的希望以後有機會可以作人權的義工,因為 我最瞭解司法人權保障該怎麼努力。」 最後,會面結束之前他特別交代:「對了!你要幫我轉告蘇律師,蘇 律師待我們就像他自己的小孩一樣,你一定要幫我轉達:莊林勳現在 每半個月會去看一次醫生,而且他跟阿郎住在一起,所以最近很穩定 ,情況很好。蘇律師過年前來看我們,交代的事,我們都有在努力, 請他放心。」 離開看守所的高牆,心裡迴盪著建和今天說的話,不禁想起前一陣子 ,曾有一位知名檢察官因為演講的需求,而來電詢問我們是否有刑事 訴訟法對保障被告基本人權的相關規定,讓我們感到十分錯愕的是, 難道「保障被告基本人權」不應是一個檢察官在追溯犯罪、面對被告 時需賦予被告的權利嗎?還是身為一個執法人員能夠「選擇性」執法 ,對於被告應有的權利可視而不見?「保障被告基本人權」只存在於 演講台上? 與建和在圍牆內的心情兩相對比,也許顯示的是司法改革的路還長遠 著! (原刊載「人本教育札記」1999年5月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