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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室報告
資訊社會是什麼—傳播學門的觀點? 編按:近年政府推動許多政策宣示,不論是「挑戰2008國家發展計畫」、「E世代人才培育計畫」或是「知識經濟發展方案」,似乎都在告訴人民:一個嶄新的資訊社會時代已經到來,而台灣必須提升競爭力以趕上世界潮流。但是,究竟何謂「資訊社會」呢?它有什麼特質?又與我們知悉的農業社會、工業社會有什麼差別呢?針對上述問題,傳學鬥預計在未來幾次讀書會中,以「資訊社會」為主題,深入簡出地討論在資訊社會中,公民社會可能面對哪些新的或既有的傳播問題。並以傳播學門的視野,提出我們對資訊社會下傳播權的想像。
在我們正式展開「資訊社會」的討論前,我們要先釐清一個概念:什麼是「資訊社會」?每個人都在說:「今日的資訊已經到了泛濫的地步」。言下意指,資訊流通的量與速度,遠超乎我們的想像,並對我們造成巨大的衝擊。故而,資訊社會全然有別於先前社會,是一種嶄新的生產活動模式。持此種理論觀點的學者,包括了貝爾(Bell),以「後工業主義」(post-industrial socieety)來形容資訊社會;後現代主義論者布希亞,認為現在到處都是符號,任何時間都在製造符號,數量之多已致使符號的意義產生「內爆」(imploded),因此也就不再能夠表意;以及提出「發展的資訊模式」的柯司特(Castells)。 但是只以量的觀點來定義資訊社會,會不會太過簡化呢?如果我們仔細思索,資訊的本質其實有著優劣高下之別。而掌握住最佳資訊的那群人,同時也掌控了管制別人的方式。舉例而言,國家的行政者、企業的管理階層,往往掌握住最關鍵的know-how,也就比我們更能預測情勢發展,進而決定施政的方向。則,資訊量的多寡,並不是形構資訊社會的關鍵因素,資訊質的好壞才是。而,又是誰比一般社會大眾更能獲得關鍵的know-how呢?若說在今日這個知識經濟的時代,知識就是力量;則我們會發現,「知識」依舊為權力精英階層所壟斷,整個「資訊社會」不過就是過去的延續(continuities)。站在此「延伸說」的理論家有新馬克思主義(neo-Marxism)學者史勒(Schiller)、空間地理學者(David Harvey)、檢視國家如何經由資訊蒐集,進行對人民監控的紀登斯(Giddens),以及消極地認為公共領域將式微的哈伯瑪斯。 而不論偏好哪種觀點,我們都必須確認一件事:從早期山農與韋佛(Shannon& Weaver)的傳播數學理論,將傳播僅僅視為資訊傳遞的通道,到後來向語言學轉(The Linguistic Turn)。關於傳播,我們已從通道研究,更進一步去探尋文本的意義。正是因為如此,我們方才不致於沈浸於傳播大效果論,而比較傾向Hall的製碼/解碼,認為傳播是眾聲喧嘩、多重意義解讀。由此觀點來推導,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接收或交換資訊時,想知道的其實是資訊的意義與價值。而回到原初的問題,究竟什麼是資訊社會?顯然那種認為「資訊就在那裡,它之存在,無需被認可;它之存在,無需被了解;知其存在,無需智力;它之存在,無需有任何意義;它就是存在」的觀點,充滿了邏輯上的謬誤。 Our Questions 1.你認為什麼是「資訊社會」?你會怎麼替這個名詞下定義? 2.你覺得資訊社會中是否存在資訊落差?或說知溝?這個問題是現在才有?還是過去便已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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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媒大事
1.美情色產業 搶攻可攜式小螢幕
隨著行動電話、「Video iPod」與其他新型可攜式影音裝置市場的欣欣向榮,美國的情色產業已經全面動員,爭奪龐大商機,要讓小小螢幕也大有看頭。老字號的《花花公子》與《閣樓》兩大情色雜誌集團,最近都宣布營業計畫,要為可攜式裝置提供影片下載。
小編媒批:蘋果新推出的「Video iPod」令消費者欣喜若狂,除了高畫質的影像呈現之餘,蘋果亦提供付費影音下載的服務。美國情色產業看準了這樣的商機提供加值情色內容。近來為保護兒童與青少年之網路分級喊得震天響,盼情色產業的行動影像服務別有漏洞才是。
2.媒體應該標榜顏色嗎?
由媒體人、文化界以及獨派人士組成「台灣群俠助選團」,其中還包括華視總經理江霞。儘管她的身分特殊,江霞卻堂皇嗆聲:有一個綠色媒體也不算不正常吧!江霞說:「我想如果大家認為藍色媒體才算正常的話,有一個綠色媒體也不算不正常。」在選前倒數的這個時刻,我們的媒體可以摒除專業中立的原則,大方承認自己就是綠。
小編媒批:媒體應該標榜顏色嗎?許多規範與管制正是為了消弭媒體的政治色彩,尤其是進行公共服務的電視頻道。選舉投票日將近,全台上上下下,無論是佔據媒體版面還是基層的角力,連媒體人都選邊站,小編覺得這是最不正常的了。
3.黨政軍退不退出MOD?
過去以電信為本業的中華電在數位匯流後,以MOD提供消費者影音內容服務,由於其業務與傳統線電視系統業者高度重疊,多次被批為不公平競爭。於此同時,政府尚持有中華電信百分之四十一的股權,而年底行將執行的黨政軍不得直接、間接投資媒體經營之法令,無疑將使中華電信經營MOD的合法性,面臨挑戰。
小編媒批:新聞局以往對傳播媒體的管制都是著重在內容上的管制,自T台爆出中資風波,中華電信跨足有線電視服務的產權問題浮出檯面,這時我們才更意識到,未來NCC所以面臨的是更為全面的媒體產業管理,未來更要重視媒體的產權問題,日後將有更多產權問題需要受到檢驗。
4.三個月宣導期 網站自我分級
網路分級自10月25日正式上路後,開始實施三個月的勸導期。往後,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平台提供者、接取提供者、服務提供者,如果未按規定進行分級,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勒令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
小編媒批:對於網路分級的責任最後又復歸家長下載安裝過濾軟體的身上了,不過,日後將有三個月的時間要網際網路的內容、平台以及服務提供者作出自我分級宣導。問題是許多網站對於內容是否適合兒童及青少年充滿疑問,除了流血暴力、裸露色情等之外,尚有許多爭議的內容是否適於顯露在兒童及青少年面前,想必是分級規範的根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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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來稿
◎全球化、楊儒門與無米樂 黃國瑋/東吳大學政治系四年級
一個從小在彰化二林長大的人,在台灣加入WTO和高喊國際化時,深刻地感受到農業發展的悲哀和困頓,於是,他以合法的方式寫陳情信給政府,他以為,這樣可以拖住全球化急速進佔台灣農業市場的腳步﹔他以為,這樣可以促使執政者重新調整農業政策,保障台灣老農的發展空間﹔但,他天真地誤信了民主政治下的遊戲規則,以為字字血淚可以刻畫出台灣農業的美好前景,所以,他改採非法的方式,希望喚醒社會大眾的重視和關懷,他的目的只有一個,乃是農民的生計問題。他的良心是高尚無缺的,但他的行為卻換來七年六個月的刑期,值得嗎?二林的歷史,已有八十餘年了,這似乎是楊儒門與生俱來的宿命。
楊儒門被判決的十天後,台灣媒體充斥的是政府與TVBS的爭執,尤有甚者,期間的國會流血衝突,更是淹沒了他的用心良苦。楊儒門不知道他的精心策劃,他慷慨赴義的崇高精神(以自首的方式投案),早在媒體酷嗜衝突、膚淺、快速與二元對立的新聞框架中,註定只是一齣曇花一現的悲劇。他無疑是被大環境犧牲的,他必定是會被媒體論壇遺忘的,然而,從北到南的每一個農村將會開始流傳楊儒門的故事。
他源自於社會草根的質樸情感,讓他願意為了農民的未來而獻身牢獄,也許很多人不知情,高職休學的他與胞弟在菜市場賣雞,儘管生活不佳,但仍將積蓄捐給世界展望會,由此可見,他是一個個性敦厚與善良的人。
全球化究竟是擴大了台灣的農業競爭?還是,抑制了小農經濟的發展?南韓農民聯盟前主席李京海為了反對國家加入WTO,可能造成對於農民的剝削,於2003年9月在坎昆會議外,舉刀自盡,引發全球媒體討論與農民的激情抗議,最後使得WTO坎昆會議的農業談判草草結束。然,台灣的楊儒門呢?我想,他的抗議只會淪為快閃鏡頭下一幕幕用過即丟的膠片,他的用意只會成為台灣媒體失憶性格下的一段空白歷史。
而他所關懷的老農民呢?近日所討論的老農津貼,不過是各政黨為激發選情利益,曲解成待價而沽的賭博籌碼,綠營喊出了18%的優惠利率,藍營則提出了每月五千的補助,然而,這能改善自從1976年以來,農民所得只有一般國民的六成五到七成的困頓結構嗎?台灣公共政策的選擇,究竟是立基於理性而長期建設的整體發展,還是,適逢選舉而端出的紅包文化,針對特定族群所作的變相賄選?
全球化究竟是弱勢國家玩不起的豪賭遊戲,一但加入WTO,就意味著外來產業對於本地市場的鯨吞蠶食(全球化也有優點,但不在本文討論中),究其最初的本因,乃是資本主義向外擴張的重商策略,它所引起的貧富懸殊問題,已經彰顯於台灣的吉尼係數33.8%中。根據主計處統計,93年平均每戶家庭每月所得約為九萬四千元,這樣的經濟收入結構,是絕多大數台灣家庭收入的水準嗎?還是表示人口的經濟結構逐漸分佈成兩個極端呢?
過往,台灣歷經日本殖民統治,現今,我們是不是也正在接受全球化殖民?楊儒門所放置的17顆冒煙而沒有傷到人的爆裂物,在這個浮華與貧窮並列的世界裡,在這個瘋狂與嗜血並存的流行中,在這個記憶和遺忘同樣快速的年代下,在我的心裡,炸出一個個沉痛的問號......。
附記 就在楊儒門被判決的那天起,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如果我是楊儒門,我願意為這些我所關懷的弱勢團體,站出來以合法的方式陳情,在回報未果的情況下,我願意精心策劃一場「白米炸彈行動劇」嗎?(我相信,楊儒門相當清楚置放炸彈的下場是如何,所以,他早已決定為這些人獻身於牢獄,只為了大家更重視全球化下的台灣農民生計與發展)
如果我是楊儒門,我真的願意嗎?
楊儒門是個高中職未畢業的人,生活境況不算好,可是他敢這樣勇於奉獻,我不禁汗顏,相較於他,我們這些所謂的大學生或者知識份子擁有的太多了,可是比起他,又奉獻得太少了!
”在楊儒門決定這樣幹的那刻起,他註定是一個曇花一現的悲劇英雄!”而劊子手是誰呢?政客,媒體,你我也許都有份吧!
如果你是楊儒門,你願意為這些人獻身於牢獄嗎?
如果你猶豫,你真的不得不佩服楊儒門!
後記 楊儒門給「滾動的農村:二林三農播種營」的年輕朋友、以及給所有聲援朋友們的一封信:
人一出生,就選擇了面對死亡,不管如何的努力、掙扎、害怕、恐懼,生命一樣會走向終點,並不因任何原因而有所延遲、等待。
曾經想,安靜平順的度過一生。有個愛我的人,安定的工作,幸福的家庭作為追求的目標。但是我知道,真的如此,我會帶著後悔度過一生。生活周遭有太多的人事物,並不是閉上雙眼,選擇逃避,就可以忘記的。
宏大的理想,高瞻遠矚的目標,我並沒有。有的是想給農民一個希望,看得見未來。讓有心回鄉下打拼的人,不再因觀念而裹足不前,並不是回鄉下就是沒有出脫的廖尾仔,給孩童一個機會,能長大能讀書的機會,不再因生活的壓迫而早逝,不管是身體上或是心靈上的消逝。
關,我並不在乎。在乎的是理念的實現與否。
楊儒門 2005.08.27於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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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活動
1.2005 特報!第二屆數位傳播國際學術研討會!! http://www.telcom.ccu.edu.tw/conference/94/
特邀講者: 1.Professor John A. Lent (School of Communications and Theatre,Temple University,USA) 2.Professor Vincent Mosco (Department of Sociology,Queen's University,Canada)
時間:2005.11.25-11.26 地點:國立中正大學 主題:重新思考數位科技與發展
傳播科技與國家發展的關係,從六○年代起便是媒體研究與政策的一個重要關懷。在這議題辯論當中,以 W. Schramm 、 D. Lerner 、E.Rogers 等美國傳播學者為首的「發展傳播」(development communication),曾經長期地佔據了主要發言位置,隨後因為依賴理論學者的批評而沈寂。但隨著當前數位新科技的快速發展,發展傳播的主張改頭換面,成了包括台灣等許多國 家積極推動「國家資訊基礎建設」( NII )的基礎。但同時,許多批判傳播學者重新省視資訊社會的不平等問題,對於包括數位落差( digital divide )等現象提出諸多批評。另一方面,發展傳播所憑恃的「現代化」( modernization )觀念,已遭到解構而千瘡百孔。在當今的資訊社會中談論「發展」,顯然不能再以過去線性與單面向的概念,來理解數位科技對社會與個人的影響,而必須代之以 涵蓋地區與社區、弱勢團體、社群、乃至公民個人的「多元發展」來思考。此一議題可包含(但不限於)下列五個子題:
一、 數位科技與國家\社會發展: 包括國際\國家數位落差、發展中國家的數位科技政策、數位民主等 二、數位科技與經濟\產業發展: 包括經濟發展與數位科技、數位產業、數位內容、廣告行銷與數位科技、勞工與數位科技、消費與數位科技等 三、 數位科技與社區\社群發展: 包括城鄉發展與數位科技、社區與數位科技、虛擬社群等 四、 數位科技與多元文化發展: 包括全球\在地文化與數位科技、弱勢族群\團體與數位科技等 五、 數位科技與個人\主體發展: 包括數位科技的個人使用、性別與數位科技、數位科技與賦權等
2.請加入 音樂文化公民連署(歡迎轉寄) 連署網址:http://www.musicroot.org
流行音樂文化 地方紮根 宣言
本宣言發起成員包括了近一、二十年以來在全國各地策劃音樂展演活動、推動音樂文化以及關心音樂相關環境的藝人朋友們。
近年來,台灣政府將文化創意產業視為重點發展產業,多年來投入音樂展演產業的我們亦以積極的態度來參與各級政府的相關政策擬定座談會、研討會等,然而往往看到政府在辦理煙火式的嘉年華活動之餘,相關改革步伐卻仍然慢如牛步,眼見台灣越來越難以趕上歐美日等基層音樂文化活絡的國家,連鄰近國家地區諸如南韓都已有相關法案的推展與進步。
我們決定更積極主動地要求地方政府進行改革,並整理多年來我們不斷推動且能由地方政府來實行的音樂文化政策改革事項,要求年底的縣市長候選人支持本宣言,讓台灣的各地方政府成為對音樂文化最友善的夥伴。
本聯盟將於投票日前一波波發送電子報、文章投稿,請在全國各縣市的樂迷、青年朋友們,投票給支持本宣言,同意當選後將進行本宣言所提及改革事項的候選人。
而預計在明年年底,亦即候選人當選一年後,我們將舉辦巡迴全國各縣市的演唱會,實際監督各縣市推展政策與進行改革的效率,並做出全國各縣市的評比。
以下為我們要求地方政府推展的「流行音樂文化 地方紮根」的政策與改革: 一、於文化局設置音樂展演活動單一窗口服務人員,鼓勵民眾在該縣市舉辦音樂展演活動,協助處理相關補助、稅務、票務、場地租借以及與相關主管機關協調之事務。
二、鼓勵民間設立經營音樂展演空間,由文化局發放基層音樂展演空間證書,考察紀錄在該縣市的民間經營展演空間的音樂活動推展成效。
三、重新檢討該縣市主管之禮堂、文化中心、公園、戶外表演台、閒置空間等室內外場地之管理辦法,統一並簡化租借流程,開放個人及民間團體、音樂展演單位租借舉辦售票型及非售票型展演活動。
四、提升申辦音樂展演活動以及租借場地等地方政府受理窗口人員的文化素養。
五、由地方政府設立補助該縣市在地音樂人製作音樂、唱片、從事音樂展演活動、赴外縣市及國外巡迴演出之基金。
六、召開該縣市的基層音樂人座談會、公聽會,擬定整體該縣市的基層音樂文化政策。
歡迎候選人簽署本宣言後,繼續推出更全面、深入,且兼備在地、國際視野的音樂文化政策。
音樂文化公民聯盟--共同發起人:陶曉清(中華音樂人交流協會 / 民歌紀念演唱會)鍾適芳(大大樹音樂圖像 / 世界音樂節)Freddy林昶佐(閃靈樂團主唱 / 獨立音樂協會理事長)豬頭皮(朱約信)林強(和工作室)楊錦聰(風潮唱片)連署團體與個人:獨立音樂協會(野台開唱音樂祭 / Say Yes To Taiwan / 秋虎祭)台灣音樂文化國際交流協會(硬地音樂大展)Doris(TRA Music)Jimi Moe(墾丁春天吶喊 / 這牆音樂藝文展演空間)任將達(水晶唱片)何東洪(台北地下社會股東、佛光人文社會學院社會學系專任助理教授)陳琪(台北藝術推廣協會)姚大鈞(台北聲納 / 北京聲納)陳信華(台中倉庫搖滾音樂節)劉培倫(台中廢PARTY)陳政宏(台南起秋工作室 / 起秋音樂祭)羅永昌(南區搖滾聯盟 / 高雄音瘋狂嘯音樂祭)李瑞斌(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另類媒體發電機(AMG)大聲誌(Big Sound)張鐵志(作家)張世倫(作家)KK(小白兔橘子唱片)吳逸駿(Noiz Studio)鄭凱同(另類媒體發電機)李明璁(台大社會學系專任助理教授)....等逾百位民間團體 藝人樂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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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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