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虐兒回家
文‧張瓊方 圖‧莊坤儒
60歲大壽時,三、四十個兒孫圍繞,一家人和樂興旺,這是許多人的夢想,但現今的小家庭規模很難達到,除非,擔任寄養父母。 擔任寄養父母、住在台北縣中和的林志成夫妻,在腦海中描繪出上述的畫面,並以此互相砥礪,在寄養家庭的路上勇敢、堅持地走下去。 在這個個人權利至上的時代,有人只生養一個孩子都覺得負擔沈重,更有人甚至不生,怎麼還會有人願意擔任寄養家庭,辛苦地幫別人養孩子呢? 依據北縣家扶中心所做的調查,「成為寄養家庭的動機」排行依序為:基於回饋社會理念、關懷不幸兒童、行善積德、有空閒時間、家有閒置空間、想要有孩子陪伴、添補收入等7種。 中和林家屬於第3種。 「兩個孩子正值青春期,家裡還有婆婆要照顧,沒有辦法出去做慈濟義工,正好有朋友在做寄養家庭,告訴我們這個『方便門』,我們就把擔任寄養父母當做是做功德了,」今年40歲、看起來仍舊青春美麗的張靜純,有著慈濟人的慈悲情懷。 更難得的是,先生林志成不但贊同,甚至還投入時間精力,與太太共同從事這項「志業」。 擔任寄養家庭,除了要具備教養孩子的熱情、愛心外,還需要具備一些客觀的條件。 為了顧及寄養兒童對健全家庭的需求,家扶中心招募寄養家庭的條件如下:雙親家庭,夫妻年齡在25到60歲之間,具備國中以上的教育程度、有固定收入,且其中一方必須為全職的家管,而且含寄養孩童在內,12歲以下的子女不得超過4名。 加入北縣家扶中心寄養家庭行列兩年多的林家,是個小康家庭,一家之主林志成在幾年前結束餐廳生意後,改行到上大郵局送信,媽媽張靜純則是個全職的家庭主婦,兩個兒子,一個高一、一個國一。 兩年多來,先後已經有3個孩子「結案」,從寄養的林家回到自己的家。林志成、張靜純夫妻也從一開始的手忙腳亂,漸漸磨練出滿肚子的「寄養父母經」。 目前在林家寄養的兩個國一女孩,小琪(化名)已經住了兩年、小美(化名)才來4個月,她們主動以「爸爸」、「媽媽」稱呼寄養父母,為一直以來遺憾於沒有女兒的林家,帶來了生養兒子所未曾得到的快樂。女孩子們會撒嬌,跟爸爸喝茶談心,甚至還會在媽媽張靜純身上磨蹭、說悄悄話。 不過,寄養孩子的加入,一開始也曾為這個家庭投下小小的震撼彈。對兩個男孩來說,新加入的陌生「妹妹」有如半途殺出的「程咬金」般,搶走了父母的關注和愛,小兒子甚至在週記上向學校老師控訴:「為什麼爸爸、媽媽的愛要跟別人分享?」對於「妹妹們」的脫序行為,兩個男孩更是無法接受,動輒起衝突。 「如果不是不得已,誰會願意寄人籬下?」經過不斷地溝通、開導,和一段時日的適應相處後,兒子們才漸漸地接納了沒有血緣關係、又隨時可能會離開的「妹妹」。 對於兒子的反彈,林家父母始料未及,但以平常心對待。張靜純說,早一點學會包容、分享、幫助別人,對兒子們有利無害。現在兩個兒子不會再處處與寄養的兄弟姊妹為敵,但因為都處於青春期,除非全家一起出外郊遊,否則男、女生平日很少玩在一起,客氣中還是難掩疏離。 當然,挑戰這個寄養家庭的,還不只這些。面對孩子從幼稚園裡陸續偷回了十幾雙鞋;一而再、再而三的偷錢,林志成夫妻總是寬容以對,從不曾責罵過孩子,只是不厭其煩地告訴她們做人的道理。 孩子想家、對親生父母的依戀等心理上的創傷或需求,則是寄養父母難以取代的。 林志成夫婦從不過問孩子的原生家庭或受暴經驗,只是默默地觀察與陪伴。孩子在母親節那天,一個人騎著腳踏車到公園坐著發呆;被父親痛歐虐打的孩子,仍日夜期待與父親見面;為了「討好」親生父母,孩子在與家人會面相聚時,會故意數落寄養家庭的不是。 「一開始真的很痛心,」林志成說,自認為對孩子們掏心掏肺、付出滿滿的愛,卻沒想到孩子仍不為所動,甚至「倒打他一耙」。但漸漸地他也能瞭解,孩子畢竟只是孩子,特別是在夾縫中求生存的她們,自然而然練就了一身「見風轉舵、見機行事」的本能,寄養父母無論如何的盡心付出,總不能照顧孩子一輩子,也不能取代孩子的親生父母,在這種宛如「後母」的處境下,只要做到問心無愧,也就不必太在意孩子無心的詆譭了。 對寄養父母的好,孩子其實心裡有數。已經換過3個寄養家庭,有無數次「離家出走」經驗的小琪,來到林家後就不想離開。 小琪來到林家第一次過生日,對著桌上那生平第一個蛋糕掉下了眼淚,那個畫面讓他們一家人感觸良多。林志成說,對於從小父母離異、接著又被父親棄養的小琪,自己總想竭盡所能地彌補她所欠缺的愛。 愛,不是物質上無止盡的供應。小康的林家並不能提供孩子優渥的享受,「只要做到公平,孩子就不會不平衡,」林志成表示,他們對自己的孩子和寄養孩子儘量做到一視同仁,不但環境一樣,要求一致,賞罰也相同,孩子自然而然能感受到寄養父母將其「視如己出」、「真心對待」的用心。 在林家夫婦的真心相待下,孩子慢慢有了轉變和回饋之心,讓林家夫婦感到十分有成就感。母親節、父親節時,孩子們用省吃儉用存下來的零用錢,請「爸爸、媽媽」吃涮涮鍋。小琪和小美還自製卡片,用錯誤百出的遣詞用字,寫下了對寄養父母的感謝與祝福。 和政府支付寄養家庭的寄養費用──12歲以下每人每月17,540元;超過12歲則每人每月19,290元──相較,寄養孩子的改變和點點滴滴的回饋,更加令寄養父母欣慰。對寄養家庭來說,經濟上的誘因與他們的付出實在不成正比。 雖然如此,林志成、張靜純甘之如飴。他們想像著自己60歲生日時,三、四十個孩子齊聚、圍繞的畫面,「如果真有那一天,那一切辛苦都是值得的,」林志成說。 (本文節錄自光華雜誌2005年11月號) |
「回家」的路遙遠崎嶇,被安置在寄養家庭的孩子,雖有棲身之所,但心靈卻往往無處安住。
寄養孩子在母親節送上卡片,感謝並祝福寄養媽媽。
擔任兩年多的寄養父母,林志成夫婦以「做功德」的心情看待過程中的酸甜苦辣。
心中失落的那一塊,就由小叮噹和凱蒂貓來填補吧!
張靜純「視如己出」的付出與關愛,換得寄養孩子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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