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rk FaceBook Twitter 收進你的MyShare個人書籤 MyShare
  顯示內嵌語法

電子報2005.11.23
◤  台灣人權電子報  11/23/2005 ◥
http://www.tahr.org.tw
◣  每隔週三出刊‧歡迎訂閱  ◢

    如果各種人權侵害(human wrongs)無時無地不在發生,
   各種人權(human rights)怎麼可能是和你無關的抽象事物?

︽︽︽︽︽︽︽︽︽︽︽︽︽︽︽︽︽︽︽︽︽︽︽︽︽︽︽︽︽︽︽︽︽︽︽︽︽

10月25號樂生療養院跨海爭賠償勝訴,但是正義還沒到家,日本政府仍有可能上訴,台灣政府仍然未對樂生院院民有著最妥善的安置和方案。樂生案,韓森病患人權(舊稱痲瘋病)得到了一些社會上的注目,但是終究的正義和補償仍未到家。

︾︾︾︾︾︾︾︾︾︾︾︾︾︾︾︾︾︾︾︾︾︾︾︾︾︾︾︾︾︾︾︾︾︾︾︾︾

*本期內容*

◎近期活動預告
【第二屆「跨界流離」國際學術研討會:公民身份、認同與反抗】12/9~12/12
【音樂.生命.大樹下--樂生院民專輯製作籌募和自己來市場,邀你作伙守護樂生】11/27
【台權會曬書節!欲瞭解社會運動者,必看!】
【漢生病患人權等你伸出援手!】

 

◎出版快訊
【人權讀本,台權會最新翻譯書籍熱騰騰出爐~】
【人權雜誌2005夏季號「樂生不樂生?──韓森病友人權保衛戰」】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 大牌雲集不買可惜!】
【人權雜誌2005冬季號籌備開跑 台權會強力邀稿中~】

 

◎國內人權新聞摘要
《前主席康德緒:強權私相授受 IMF已失合法性》(11.2)
《新聞局應立即停止打壓TVBS》(11.2)
《共犯自白入罪 無期逆轉無罪 》(11.2)
《黃志成被訴盜匪案 冤獄賠償1600萬 檢方提覆議》(11.5)
《反奴工 11日大遊行 越南勞工 像被剝幾十層皮的牛》(11.6)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特稿》種族融合問題 終於浮上檯面》(11.8)
《聯邦最高法院受理俘虜上訴案 關達那摩灣合憲性 將判決》 (11.9)
《日上訴 漢生病友律師憤怒哽咽》(11.9)

 

◎人權文選
《正義,還沒到家》 文◎吳佳臻(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 人權新聞
《台灣戰前漢生病友對日求償勝訴聲明稿》(10/25)

========================================================================

*** 近期活動預告 ***

 

★【第二屆「跨界流離」國際學術研討會:公民身份、認同與反抗】

越南人、泰國人、美國人、菲律賓人…跨界的移動讓台灣儼然是個聯合國。在資本主義全球化下強調解除各國對資本流動的管制的同時,卻對人的移動築起了高牆;各國的國境管理往往對不同階級、種族與性別的人群,給予不同的規範。許多外籍人士因為無法取得「身分」,永遠不會成為我們眼中的「自己人」,就算拿到「身分」也不表示會得到認同。然而公民身份的授予與否以及具體的公民權內涵,在看似中性的民族國家界線上印染了清晰的階級、種族與性別色彩。

跨界流動者,雖受到階級、種族和性別等等結構性的限制,但她╱他們從來不是被動的傀儡。移民╱工的跨界,充滿著主體行動與結構限制的交錯,而在此動態的過程中,個人和集體的認同轉化與行動反抗,正不斷地挑戰以資本家、工業國家領袖馬首是瞻的資本主義全球化進程。

移民╱工議題的出現,正在挑戰著各種學術研究和社會實踐的問題,除了需要跨學科之間的學術交流外,也需要促進研究者與社會實踐工作者間的對話。因此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於2004年6月舉辦「跨界流離:全球化時代移民╱工與社會文化變遷」學術研討會,參與者除了相關領域的學者外,更有許多實際從事移民╱工服務、倡議與組織工作的朋友加入,使得兩天會議討論相當熱烈而廣泛。

為延續並深化移民╱工議題討論,世新大學社會發展所將於2005年12月9、10日兩天,舉辦第二屆「跨界流離」研討會,並將主題聚焦於「公民身份、認同與反抗」。

時間:2005年12月9日(五)~10日(六)
地點:世新大學舍我樓12樓S1202大會議室

回本期內容

 

★【音樂.生命.大樹下】1127行動~樂生院民專輯製作籌募和自己來市場,邀你作伙守護樂生】

【音樂.生命.大樹下】1127行動將於本月27日午間十二時起第四度於新莊樂生療養院展開,活動將延續阿公阿嬤「守護樂生自己來」的精神,包括十多組創意小販參與的「自己來市場」,彌賽亞、蕭忠源、Digihai、夾子太硬啦、樂生那卡西五組音樂演出者,亦邀請阿公阿嬤們透過江冠明15年前的樂生院遊園會影像片段與您交流。當日同步發起「樂生那卡西」影音專輯製作費籌募行動,歡迎您支持阿公阿嬤唱出心聲,前二百名加入的朋友可獲樂生鴨舌板製竹青蜓!

為了唱出自己保留樂生的心聲,連唱三場壓軸並於上月底受邀至台大樂生週演唱的「樂生那卡西」,除將嘗試現場教唱自己的創作外,還同步發起樂生那卡西影音專輯製作費籌募行動,加入的前二百名可於當日獲樂生鴨舌板製竹青蜓。除了樂生那卡西以外,由活力小應和熱力辣辣所組成的夾子太硬啦,已是二度到院區內演出,還有1030來訪樂生院後於1127站上大樹下舞台的緬甸華裔蕭忠源、樂風迥然不同的新生代樂團彌賽亞和Digiha,都因為阿公阿?的堅持而能在此聚首。

藉江冠明提供15年前在樂生院內舉辦的園遊會片段,我們看見人聲頂沸的樂生療養院,許多房舍和阿公阿嬤已不復見,難道我們也想在下個15年後,讓後人跟現在的我們一樣,在殘留的零星建築或嶄新的博物館中,對著牆上老舊照片和攝錄影像,羨慕著消逝殆盡的美好?這是大樹下小組成員共同的感覺。因此,行動當日亦邀請阿公阿?和各界朋友共聚大樹下,透過故事和心得分享互動交流。

除每月底一次的大樹下行動,平日柳春春阿忠的「靜默.行動.守護樂生」自9月11日起持續每週日上午九點起自捷運新莊線起點古亭站開始,延線獨自安靜地朝樂生院步行,不僅漸漸引起商家路人的注意詢問,亦吸引媒體報導和網路部落格的討論。只要保留樂生院一天未被確立,只要捷運怪手一天不徹離,大樹下1225行動就會繼續以音樂、劇場、影像行動和自己來市場進行籌備,歡迎支持樂生院阿公阿嬤的各界朋友加入,讓各種在樂生院發生的創意形式走在政策以前。1127行動相關預告和義工召募請參考籌備中網頁,或洽大樹下信箱。

【音樂.生命.大樹下】1127行動

地點:樂生療養院(台北縣新莊市中正路794號)內半山坡老市場旁的大樹下及其他房舍
時間:2005年11月27日(日)

12:00~17:00 自己來市場(請先至入口處領取行動節目單)

13:30~16:30 音樂行動(彌賽亞、蕭忠源、Digihai、夾子太硬啦、樂生那卡西)

16:30~17:00 院區導覽及樂生相關行動諮詢

17:00~18:00 江冠明記錄短片片段放映及心情交流

洽詢電話:樂生保留自救會02-2902-4589

交通指南:

1.無車族:先搭乘巴士至輔仁大學站下車,再轉搭往迴龍方向有到「樂生療養院」站的巴士(站牌就在院 門口)

2.有車族:機車、汽車–1號省道往南過輔大後約1公里。

注意事項:

1. 全程不收門票、清潔費,大樹下旁售有飲品、傍晚亦提供樂生阿伯與阿婆私囊傳授的熱呼呼新鮮料理,義賣 所得金額將捐贈大樹下行動及樂生保留自救會。
2. 現場的樂團CD和自己來市場攤位義賣,是對演出者的鼓舞以及您對於保存樂生療養院行動的認同感動 ,儘請踴躍支持。
3. 當天另設有院區導覽和樂生訊息交流平台,提供參與朋友有關保留行動的相關資訊及後續聯繫。
4. 入秋後天氣轉涼,請視天候攜帶陽傘、雨具或薄外套。離開時,提醒您記得帶走垃圾或回收,感謝大 家以實際行動,展現對樂生療養院環境的關懷。

回本期內容

 

★【台權會曬書節!欲瞭解社會運動者,必看!】

近日台權會內重整,許多舊日珍藏好書,重見天日。為饗各位台權會的朋友們,
- Organizing: A Guide for Grassroots Leaders -
台權會在一九九一年即有翻譯、出版Si Kahn所寫的《草根群眾組織》,又有另一中譯版名稱為《組織結社─基層組織領導者手冊》。
特價239元

還有很多珍藏好書,歡迎台權會選購!

回本期內容

 

★【漢生病患人權等你伸出援手!】

漢森病,舊稱痲瘋病或是癩病,過去歷史深淺不一的痕跡依然留在新莊的樂生療養院。今日,院民即將面臨樂生院強制搬遷與改建捷運的命運,雖然已隔數十年,院民的人權仍然一再不受重視和輕忽。

請支持台灣人權促進會正在為樂生院民進行的律師團法律訴訟、志工訪調及相關論壇等一系列的行動。為了廣為社會瞭解其人權必要性,及行動所需之經費。台灣人權促進會特別成立樂生專案,誠摯希望您伸出援手捐款至台灣人權促進會的帳戶,並指明捐款至樂生專案,感謝您的一份心力!

劃撥戶名: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
帳號: 19066111
請註明【樂生專案】
傳真號碼:(02)2363-6102
地 址:106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25巷3號9樓

回本期內容

 

*** 出版快訊 ***

★【人權讀本,台權會最新翻譯書籍熱騰騰出爐~】

台權會年度書籍『人權讀本』,翻譯日本經典人權叢書,內容非常生動,以報導文學的手法說出多方面的人權議題,一本售價200元, 歡迎購買~!

『人權讀本』在說些什麼?
人,為了活得像個人而不得不去重視的第一件事就是人權。即便是為了我們自己,關心他人的人權狀況都是很重要的。本書從和兒童息息相關的校園暴力以及兒童虐待問題開始,概括了高齡者、過勞死、韓森病、對外國人的歧視、沖繩的美軍基地等等議題,企圖藉著第一手的報導來思考現代社會的人權問題。

主編:鎌田 慧
1938年出生於日本青森縣。早稻田大學文學部畢業,歷經專業報社記者後成為自由取材的報導作家。

譯者:王淑華
台南縣佳里人,文化大學法律系畢,日本同志社大學文學碩士。
專職媽媽兼職日文講師及翻譯。

本期人權文選節錄其中一篇『部落歧視』的文章,非常平實但是深情的口吻,堅毅地告訴我們『我深信,所謂「人人平等」,就是承認「每個人身上都流著相同的血液」。』

你只能點頭。

回本期內容

 

★【人權雜誌2005冬季號籌備開跑 台權會強力邀稿中~】

2005年冬季號人權雜誌已經開始籌備,討論專題為『種族歧視』,歡迎有興趣的人士踴躍投稿或給予意見!

人權雜誌一年四期,單購一期定價七十元,訂閱一年四期二百五十元(含郵資)。
也可傳真信用卡授權書訂閱。

回本期內容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 大牌雲集不買可惜!】

本張專輯由一向關心社會動態的朱約信擔任製作人。專輯中,朱約信自己譜曲並演唱由林良哲作詞的「天公伯啊」,唱出平民百姓對於貪官污吏當道的無奈心聲。巴奈在專輯中重新詮釋「美麗島」,悠揚誠懇的歌聲,足以安撫新世紀的浮動人心,讓人對未來更抱懷著期望。而已經為人母的黃靜雅,「風的祕密」唱出對所有孩子的疼惜。許久沒有出唱片的何欣穗Ciacia,一得知有機會為人權發聲,不計酬勞地積極參與,並創作了一首新歌「I Want My Life Back」,為所有女性唱出擁有自我生活的渴望。

「美麗之島‧人之島」音樂專輯由風潮唱片公司代理發行,可於台灣的店、各大唱片行(大眾、光南…)或書局風潮專櫃購買,透過五四三音樂站(http://music543.com/)訂購,或直洽台權會。
專輯收入扣除創作者、演出者的版稅收入之外,將全額用於支持台灣人權促進會推廣人權教育之經費。

相關訊息請參考台權會網站 http://www.tahr.org.tw

回本期內容


★【歡迎大家一起來「稿」人權!】

【人權電子報】及【人權雜誌】長期徵稿,所有的來稿將刊登於【人權電子報】、台權會網站【人權文選】以及當期【人權雜誌】,原作者擁有文章百分之百的所有權及使用權。本會屬小本經營之民間社團,經費皆來自善心人士之捐款,故來稿恕不計酬敬請見諒。

回本期內容

 

﹡﹡﹡﹡﹡﹡﹡﹡﹡﹡﹡﹡﹡﹡﹡本期內容 ﹡﹡﹡﹡﹡﹡﹡﹡﹡﹡﹡﹡﹡﹡﹡﹡﹡

◎ 台灣人權新聞摘要

《前主席康德緒:強權私相授受 IMF已失合法性》(11.2)

國際貨幣基金與世界銀行是二次大戰後的產物,隨著國際情勢演變,爭議性越來越高。康德緒坦承,亞洲金融風暴期間,國際貨幣基金已經失去其合法性,目前IMF等機構理事主席的任命,也是強權間私相授受。康德緒認為,包括聯合國在內的世界組織,需要擴大新興國家的參與,讓貧窮國家有發聲的機會,他希望未來能夠看到全球機構,透過民主方式選出領導人。

資訊透明開放大陸待加強

康德緒指出,中國大陸過去二十年,經濟以每年八%速度成長,令全世界欽羨,國家治理也有長足進步,但經濟發展的結果導致沿海與內陸的貧富差距擴大。孤立對中國是行不通的,需要各國的投資,在資訊透明化與開放政策,也還有加強的空間。

回本期內容

 

《新聞局應立即停止打壓TVBS》(11.2)

綠營立委發動針對TVBS電視台「中資」介入問題的動作,以及其後引發的一連串爭議,已經模糊了問題的焦點和界線。無論近日新聞局針對此一個案的不當發言和行政作為,是否有其特定政治目的,已對包括TVBS在內的電視媒體產生實質的威嚇效果。我們在此呼籲,新聞局應該立刻停止針對TVBS的打壓動作。
   在一片煙硝迷霧之中,要理性討論我國廣電媒體的所有權規範,以及整體電視環境的政策法規問題,似乎變得不可能。不過我們相信,除了呼籲綠、藍雙方切勿藉此牟取政黨利益外,對相關問題進行討論和釐清,也是引導當前輿論朝向理性而不是激情發展的必要工作。
   我們的基本看法是,TVBS外資持股比例問題並非單純的言論自由問題。我們堅定維護言論自由精神,但TVBS屬於由少數股東持有股份、以企業組織模式運作之商業媒體,其所應負的社會責任與接受公眾監督的義務,應高於一般企業責任與公司治理的標準,須有其他適當的法令與管制措施,以使符合公眾利益,這正是媒體政策的核心價值。
   世界各國對外資投資媒體事業大多有所規範,我國也對廣電媒體外資持股上限有程度不一的限制。大體而言,無線電視規範最嚴,其次為有線電視系統,衛星電視最為寬鬆。從媒體性質而論,無線電視和有線電視系統同時掌控內容與流通管道,與提供內容的衛星電視頻道相比,對社會影響較大;此種階層式的限制,概屬合理。
   衛星廣播電視法的立法,是妥協的產物。就其成效評估,可從兩個層次來探討:首先,就法律本身成效來說,該法第十條「外國人直接持有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股份,應低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僅提及「直接持有」,而未計入「間接持有」,已經暗示其寬鬆的特質。事實上,外國人可以透過第三地轉投資或內部契約等手段,既達到控制衛星電視頻道的所有權,又逃避了應負的租稅責任。
   其次,就法律意欲達成的效果方面,經濟上的保護目的顯然不可能達成。而想單純靠開放外資來引導國外管理和技術對國內產業的助益,也將徒勞無功。至於在文化面向,限制衛星電視的外資持股比例以保護本土文化,遠不如對無線電視或有線電視設定播出本地節目比例下限,來得有效益。此外,因為兩岸關係的敏感與特殊,所謂外資與中資是否必須區隔、如何區隔,也都是現有法律無法解決的棘手難題。跳脫衛星廣播電視法來看,要改善國內電視環境與影視文化品質,尚有許多政策值得考慮。例如,建立類似許多歐洲國家實施的媒體營運資訊透明/公開制度,媒體業者有義務公開揭露營收、營收來源資料及財務關係。這不但是讓公眾得以監督商業媒體,檢驗商業媒體是否服膺利益迴避的原則,也可以讓媒體員工面對勞動條件發生變化時,有利於權益之爭取。又例如,建立和擴大公共媒體規模,主動提供更多量也更多元的節目,也是必要且有效的作法。
   衛星電視頻道的外資比例限制,就執行面與成效面來說,是到了必須檢討和評估的時機。然而,新聞局疏於監督遊走法律邊緣的股權轉移及轉投資在先,又未在主管媒體業務移交NCC之前善盡看守責任,反而在特定時機追查TVBS股權結構並以撤照相脅,應受強烈批判;但是反過來說,如果我們僅只看到政治打壓,而忽略媒體法令和政策的改革,那麼較之一般公民擁有更多權力的政治人物和媒體,恐怕將因此而更加腐化。
   (魏玓為淡江大學大眾傳播系助理教授,羅世宏為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二人皆為媒體改造學社執委)

回本期內容

 

《共犯自白入罪 無期逆轉無罪 》(11.2)

男子詹明興被控自泰國走私海洛因來台,從一審到更一審都被判無期徒刑,直到更二審才逆轉;台南高分院認為不能只由共犯的自白入詹於罪,改判詹無罪,並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案發後,詹明興於八十五年一月到八十七年八月滯留泰國,回國後於八十八年十一月被緝捕歸案。官司一開始,詹迭遭重判,更二審時重獲無罪之身,距離案發已近九年。
詹明興被起訴、通緝,主要是同案被告何秋田供出來的,何已於九十年間被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確定。何被判刑確定後,更二審的合議庭曾傳訊何到庭訊問,何卻翻供指詹明興和販毒案無關。
合議庭認為,被告自白的動機十分複雜,有的是指他人為主犯,以逃避或減輕自己的罪責,因此必須要有補強的證據,才能證明這類自白的真實性。

回本期內容

 

《黃志成被訴盜匪案 冤獄賠償1600萬 檢方提覆議》(11.5)

黃志成被訴盜匪受羈押三千三百八十六天,被判八次死刑終獲判無罪定讞,訴請冤獄賠償案,台灣高等法院更審後,再度決定准予賠償一千六百九十三萬元,唯最高檢察署還是不服,已提出覆議。
   對於高院已兩度審查決定賠償,最高檢察署仍提出覆議,黃志成相當不滿的說,難道還要讓他再經過九年的折磨才能獲賠?
   黃志成的冤獄賠償案,是以單日賠償最高額五千元計算,創下個人 冤獄賠償金額最高紀錄案例。但他說,比起九年多所承受的身心痛苦,不但耗損了創業的黃金歲月,讓他失去名譽及自由,也讓家人因他而蒙受極大的屈辱,這種苦痛不是金錢可以稍事彌補的。

回本期內容

 

《反奴工 11日大遊行 越南勞工 像被剝幾十層皮的牛》(11.6)

泰勞抗暴在台灣社會引發喧然大波,更引起政治風暴,但不少學者和國際勞工團體卻認為,台灣的外勞政策早已淪為「新奴工制度」,家事服務法推動聯盟和相關團體將在十二月十一日,在台北發起「反奴工大遊行」,反對奴工制度、廢除吸血仲介。
   暨南大學東南亞研究所副教授王宏仁昨天以他今年八月,在北越一個小村落,針對十二名曾到台灣工作的越南勞工進行深度訪談,王宏仁說,一名外勞明明是「看護工」,但來台後卻被帶去餐飲店工作,每天從十點開始忙到半夜兩點才開始收攤,等到可以躺下去睡覺都已經是凌晨四點鐘,日復一日,和她在越南老家每天凌晨四點起床的生活完全顛倒。
   另一名他熟識的越南友人第二度申請來台工作,卻被送到南投山區小工廠,僅有他和雇主兩人,以該條件根本無法申請外勞,顯然仲介蓄意欺騙轉給他人雇用,每天工作十二小時,晚上被安排睡在廁所邊,夜夜聞屎尿味無法入睡。該名勞工逃跑後在大樓刷油漆,不久又聽說新老闆已經好幾個月沒付薪水,一群人追討不到薪水後一哄而散,好不容易找到新工作沒兩周,因聽到有人大喊「警察來了」,只好再度逃逸,來來回回好幾個工作卻拿不到一毛錢。
   暨南大學副教授王宏仁研究發現越南勞工來台工作猶如被剝好幾十層皮的牛,經台越仲介聯手層層剝削第一年就須花費廿二萬元,平均待在台灣卻僅一年四個月,不少人夢碎,背負債務回越南。
   王宏仁表示,勞委會要求仲介只能收取管理費用,第一年每月收一千八百元、第二年每月一千七百元、第三年每月一千五百元,但在台越仲介聯手下制度完全破功,因為越南勞工在輸出前就須填具借款單據,到台灣工作後逐月扣除攤還。同時為免勞工抵台後逃逸,仲介還簽訂「契約」,一旦外勞逃跑,越南仲介須賠償台灣仲介每人三萬元,該筆費用則是外勞在出國前需繳交的「保證金」;除仲介上下其手,雇主也可從中獲利,大企業因可自行申請配額,過程中可獲五成利潤,中小企業則直接向仲介索回扣。
   王宏仁說,越南勞工經過層層剝削好不容易來到台灣,第一年即需支付六千三百美金,約合台幣廿二萬元,其中四成由越南當地從地方政府、牛頭到仲介瓜分,另六成則轉往台灣,幾乎由雇主和仲介朋分,以國內基本工資一五八四○元計算,來台成本就要耗盡一年三個月工資,全都白做工。

本期內容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特稿》種族融合問題 終於浮上檯面》 (11.8)

被認為是法國三十年來最大暴動,巴黎郊區的青少年暴動和一九六八學生運動的最大區別是有色種族,只是在法國積極致力的同化原則下,沒有人敢正視,這個問題正在四處蔓延。
   就像在這場被美國媒體視為「內戰」的暴動中,法國人不說暴亂,而是說「騷擾行為」,避免用犯人字眼,而統稱「年輕人」代替,執勤的警察成為事件的「煽動者」,政府致力打擊的郊區販毒問題美化為「地下經濟問題」,甚至探討問題時,強調是因為郊區缺乏運輸工具進入城市而導致的;日常的粗野行為、針對個人及財產的暴力、對人身的侵害甚至造成死亡、販毒、縱火、械鬥和兇殺,都被認為是可以理解的洩恨行為,一如多年以來,郊區青少年的犯罪問題,媒體絕對是用「年輕人」來泯滅大家都不願去觸動的敏感種族界線。
   法國很自豪於,從大革命後致力的同化原則,形成其特有的移民模式,法國是歐洲第一個不以血統、語言或宗教來定義公民身分的國家,雖然有關移民的法律越趨嚴格,但是生而平等的同化原則確實使得法國社會並沒有像美國一樣有「阿拉伯的法國人」或是「非洲的法國人」區別;避免給移民貼上標籤,使得移民後裔從出生後,擁有的是與法國孩童同等的教育權利,完全被當成法國人看待。甚至,左派執政時更挹注大量預算,不教導他們基本的生活技能,卻用各種補助金封住他們不滿的口。
   只是,將近四分之一世紀以來,法國人日漸體會在移民融入法國社會的模式上是有問題的,以往談論種族融合甚至是禁忌,因為大家都不願意承認同化的原則下還會有融合問題。郊區青少年問題已不是一兩天的問題,可是歷屆政府都是以胡蘿蔔棍棒修修補補的策略解決,相對的這讓極右派的力量日漸壯大。
   這次的暴動,左派斷章取義歸罪內政部長薩科奇的挑釁語言,卻忘記它們自己二十年執政對郊區的無所作為才會引發今天的都市暴力炸彈。而媒體充滿同情的描述這些青少年所住的郊區公寓電梯充滿尿味、信箱被破壞、玻璃被砸碎時,許多法國民眾的反應卻是,他們應該對自己破壞家園的行為負責,更有一些社會學者甘冒種族主義大不諱乾脆挑明問道,為什麼從以往的義大利、葡萄牙移民到後來的中國移民都不會造成社會問題,為什麼一再發生問題的是阿拉伯和非洲黑人移民呢?在第一位死於暴亂者消息傳出,郊區青少年的忿怒之後,將是一般公民的忿怒的開始。

回本期內容

 

《聯邦最高法院受理俘虜上訴案 關達那摩灣合憲性 將判決》 (11.9)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昨天宣布受理「漢姆丹對倫斯斐」一案,將裁決布希政府對於拘禁在古巴關達那摩灣美國海軍基地的外國籍「非法敵方戰鬥人員」,設立特別軍事法庭加以審判的作法是否違憲。判決結果對布希政府的反恐戰爭將有深遠影響。
   現年卅五歲的漢姆丹是葉門人,二○○一年十一月在阿富汗遭美軍俘虜,關押至今,五角大廈指控他是恐怖組織「基地」成員、其魁首賓拉登的保鑣兼司機。關達那摩灣拘禁了約五百名阿富汗與伊拉克戰場的美軍俘虜以及恐怖組織嫌犯,但目前只有九人確定將接受軍事審判。
   漢姆丹去年七月遭到軍事法庭以戰爭罪行的罪名起訴。這個法庭是布希總統在二○○一年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之後授權設立,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美國第一個審理戰爭罪行的法庭。但人權團體與法學專家質疑法庭與關達那摩灣監獄的合法性,認為布希政府的作法侵害了這批囚犯的基本人權。
   後來漢姆丹的律師團向華府的聯邦地方法院提出異議,指稱軍事法庭的審理程序違法,法官於去年十一月做出有利漢姆丹的判決,要求在政府釐清漢姆丹是否具有日內瓦公約界定的「戰俘」身分之前,軍事法庭不得繼續審判漢姆丹。
   美國政府隨即提出上訴,堅稱日內瓦公約並不涵蓋漢姆丹這類在反恐戰爭中就逮的囚犯。今年六月十七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上訴法院判決政府勝訴,認定總統有權決定關達那摩灣囚犯的身分以及審理程序。於是漢姆丹的律師團向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並在昨天獲得受理。
   法界人士表示,聯邦最高法院可能要等到明年三月或四月,才會正式開始審理此案,並可望在六月宣判。新任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因為是當初裁定政府勝訴的三名上訴法院法官之一,已表明將迴避本案,因此日後做出判決時,其他八名大法官可能會出現四票對四票的僵局;如果是這種情形,上訴法院的判決將得以維持。
   本案是聯邦最高法院第二度審理反恐戰爭相關案件。去年六月廿八日,聯邦最高法院對「韓迪對倫斯斐」的判決令布希政府灰頭土臉,從此不得無限期羈押關達那摩灣囚犯而不予起訴及審判。今年宣布退休的歐康諾大法官當時表示:「國家進入戰爭狀態,並不等於授予總統一張空白支票,讓他隨意處置公民權利。」

回本期內容

 

《日上訴 漢生病友律師憤怒哽咽》(11.9)

台灣漢生(痲瘋)病友求償訴訟於十月二十五日獲得勝訴,日本政府卻於今天向東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台韓漢生病辯護律師團代表國宗直子律師在記者會上誦讀原告的抗議文時,一時聲音哽咽,忍不住流下了眼淚。
   日本厚生勞動省大臣川崎二郎今天正式表明,將針對台灣漢生病訴訟案提出上訴。川崎表示,由於東京地方法院對台韓訴訟作出不同的判決,兩位法官對於補償法的解釋不同,厚勞省有必要尋求高等法院的判斷,不過日本將儘速針對台、韓受害者,研擬適當的補償辦法。
   國宗直子在得知日本政府將採取的作法後,這兩天進出厚勞省時,總是眉頭深鎖、若有所思,她在記者會上誦讀台韓病友傳來的抗議信函,台韓病友提及「不知還能活幾年?」、「感覺就像天塌下來一樣」,她一時無法控制情緒地激動落淚,似乎為長期的努力付諸流水感到懊惱,也為日本政府的不可理喻感到氣憤!
   國宗直子表示,台韓病友想在有生之年得到賠償的一點心願,卻遭到日本政府的踐踏!厚勞省大臣強調,要儘速研擬對台韓病友的適當賠償辦法,然而厚勞省到底是依據什麼做出上訴的決定,今後要如何研擬所謂的適當的辦法,何時才要拿出解決對策,卻隻字不提!
   國宗強調,厚勞省不聽取原告和律師團的意見,不透過協議如何能擬出適當的賠償辦法?原告的平均年齡都超過八十歲,日本政府不應再拖延,而且台韓病友若沒有得到與日本病友一樣的平等賠償,此一問題就無法解決,希望日本政府早日與原告和律師團溝通協議。辯護律師團的堅定立場是,沒有平等賠償,就不可能解決!

回本期內容

 

(以上新聞摘要節錄自中國電子報聯合新聞網自由時報電子新聞網、台灣日報)

﹍﹍﹍﹍﹍﹍﹍﹍﹍﹍﹍﹍﹍﹍﹍﹍﹍﹍﹍﹍﹍﹍﹍﹍﹍﹍﹍﹍﹍﹍﹍﹍﹍﹍﹍﹍

◎人權文選

★《正義,還沒到家*》 文◎吳佳臻(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2001年5月11日,日本漢生病患於熊本地院提出國賠獲得勝訴,年邁的日本患者經歷多年的努力,終於在法庭爭取到他們應有的尊嚴,首相也正式地還給他們一個道歉,並保證日後的妥善照顧。日本國會則在三個月後立即制訂補償法,白紙黑字寫下相關的具體補償做法。

2005年10月25日,對於日本殖民時期進入「痲瘋病」療養院所的台灣和韓國漢生病患而言,是關鍵性的一天。雖然台灣患者比韓國患者幸運地獲判勝訴,但是,這令人振奮的結果只能說是階段性的勝利,因為日本政府是否繼續上訴,繼續漫長的爭訟?或者,如果不上訴,如何進行補償?都是另外要努力的方向。

宣判當天稍晚,總統府透過公共事務室很快地作出正面回應,並「指示行政部門針對過去國民政府時期所採取的錯誤隔離措施,進一步研議如何從人權保障及照顧弱勢角度出發,對過去台灣地區的此類漢生病患作出相關補償救濟措施」。但是,陳總統可能忘記了,錯誤的政策造成漢生病患的人權侵害,並不是發生在過去時空與政權統治的過去式;政府以建設重大公共設施為由,威脅利誘、連哄帶騙地讓樂生院院民離開熟悉的環境,搬遷到不適合他們居住的醫療大樓,那是這十年間還持續正在發生的事情。陳總統可能也不知道,除了對日提訴的25位原告之外,還有更多漢生病患承受污名和歧視,努力地在台灣每一個角落生活/生存著,他們可能住在樂生院的三合院、也許在組合屋、或者在樂生院對面的舊公寓、或在私人療養所、也有可能與親人住在某個鄉間…。號稱要以人權立國的政府,除了頒發「抗癩鬥士」金牌之外,一點積極的作為也沒有。

日本的宣判不是遲來的正義,只是階段性、象徵性的勝利,這也是讓台灣政府與社會省思的機會,判決的重點不在於補償金額多少,更重要的是,如果日本政府與社會能夠從這些罹患漢生病的患者身上學習勇敢、學習面對錯誤、承認錯誤,那麼,我們為什麼做不到?這是我們重新開始的機會,重新認識痲瘋病、漢生病,重新認識我們的錯誤、重新學會負責任。

「正義」不是耍耍嘴皮子就會實現的東西,正義要以實際作為來呈現。現在「正義」還在台灣的門外徘徊,不知道台灣的政治領袖是否有足夠的勇氣與擔當,承認錯誤、正式道歉,並具體提出補償辦法,積極進行社會教育、消除漢生病患者的污名與歧視,同時立即停止各種繼續傷害樂生院院民的不當措施?「正義」,才找得到路回家。

*備註:本文標題借用張娟芬所著《無彩青春》書中提及「正義不在家」(p.333)之概念。

回本期內容

﹡﹡﹡﹡﹡﹡﹡﹡﹡﹡﹡﹡﹡﹡﹡﹡﹡﹡﹡﹡﹡﹡﹡﹡﹡﹡﹡﹡﹡﹡﹡﹡﹡﹡﹡﹡﹡

*歡迎轉寄,如欲轉載請先告知台權會*

歡迎參閱過期電子報https://enews.url.com.tw/human.shtml

台灣人權促進會
電話:(02)2363-9787
傳真:(02)2363-6102
網址:http://www.tahr.org.tw
EMAIL:tahr@seed.net.tw
劃撥帳號:19066111
戶名: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