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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2005-12-20
══════════════════【立報】═══════════════════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5-12-20》

本期內容
  ◎傳播線上:NCC委員遴選公開審查的意義 
  ◎論教育部友善校園政策 
  ◎台灣立報徵文啟事 



傳播線上:NCC委員遴選公開審查的意義
  傳播學生鬥陣
12月9日到11日,NCC委員審查的過程在網路上全程公開,同時也開放一般民眾於審議會場外透過電視螢幕旁聽,我們看到審查委員與委員候選人在公開場合中問答的專業表現。倘若排除政黨意識的問題質詢,其實公民藉由如此過程,便能由其中進一步認識相關於通訊傳播政策、產業與法律的專業知識與資訊;而委員候選人也正透過公開審查的管道,向全民宣示他們的政見,以為日後執掌權力時之認識基礎;對於這項議題關心的專業人士,則可藉由如此管道監督審查作業的公正與專業,並進一步提出建言。

然而最後當NCC委員當選名單揭曉時,於審查委員中佔有大多數席次黨派所支持之候選人全數通過,另一方所提之候選人無論資歷與專業是否足備,皆在政黨鬥爭中被犧牲。如此結果其實於組織法通過之時已有定見,苦的只是專業倫理的尊嚴被犧牲踐踏。倘若全民期盼的是一個公眾所認定的獨立機關,那麼公民團體的參與是否應該更受重視?公民監督的制度是否應該納入?

在公開審查作業之前,遴選委員會共提出18道關於通訊傳播政策產業相關之題目,請候選人仔細填答,這份候選人填答的資料已於網路上公開,提供全民以為其政見參考,並供全民檢閱其專業與作為日後行事之依據。雖說NCC於執掌上只屬受限制性較高的監理機關,然而其於修法之時,對整體通訊傳播以及媒體廣電之瞭解與認識,在在影響其立法之基礎。

故於其中我們特別要關心的是即將於12月26日迫在眉睫、必須執行完成的黨政軍退出媒體議題,並連帶影響公共廣電集團之成立。事實上,各候選委員於書面詢答中皆表示對於成立公廣集團,以提昇我國整體影視文化水準與促進公共服務都抱著支持的態度,例如委員中傳播專業學者如政大新聞教授翁秀琪提出,NCC應該主動、全力協調行政院各部會,儘速促成我國公共廣電集團的運作,改善媒體體質,擴大公共媒體對民眾的影響力;師大大傳所教授林東泰表示,「基於無線頻譜乃屬於全民共享稀有資源和公共財,無線電視公共化即落實此一精神的重要途徑,將來無線電視數位化,依然屬於無線電視範疇……強化公共服務效能,提供開放公共論壇,建立高品質公共廣播電視集團,藉以提供全民優質電視內容……」;而關於公共廣電集團的整併,政大廣電劉幼琍教授則於書面詢答中指出,「宏觀電視、客家電視與原住民電視都應納入公共媒體集團,一方面可整合資源加強公共服務,二方面可使客家電視與原住民電視不受政治影響。」

國人引頸企盼的NCC雖已透過近似公聽會的形式公開相當資訊,確為難能可貴,然其中公民參與部分尚且不足,期盼NCC未來決策過程,應秉持公開透明原則,凡涉及執照、內容、消費者權益等事項,應設立公民諮詢委員會廣徵公民意見,同時尊重公民諮詢委員會之決定。而NCC於體制上屬於監理單位,除掌握核發證照之權力外,實無法對整體電信傳播政策大方向上有具體作為;然在邁向數位科技匯流的當下,台灣應具備何種政策關懷,尤其對於公民權益促進與人文思考的重視,尚有賴以專業為名的NCC協助推行前瞻性的政策規劃,尤以目前公共廣電集團之推動成立,正是改變我國傳播生態的重要契機!

媒大事

NCC準委員呂忠津求去 審委會將再審

NCC審查會剛落幕,不過,審查通過的NCC委員清大電機系主任呂忠津大動作提出聲明宣布拒絕被提名,分別傳真給行政院、NCC提名審查委員會與民進黨立院黨團。呂忠津批評審查會受政治愚弄,他也暗批國親陣營的審查委員投票保送他們推薦的候選人全上,非常不公平地對待其他委員,以幾乎集體而非獨立評判方式,排擠非該政黨聯盟所推薦的候選人,他深深感受到審查過程的黨派陰影與專業性被愚弄。

NCC籌備處表示,由於行政院仍未正式任命NCC委員,因此,13名委員都還只是準委員,在呂忠津退出後,NCC委員不足13名,表示審查會仍未結束,因此,將在行政院退回名單後,再召集11名審查委員,重新對另3名未上榜侯選人進行審查,並遞補一人。

小編媒批:公眾議題與政治權力爭霸,始終脫離不了關係。在立院叫囂辱罵後強行通過的組織法,形成今日之果可以預期,但實為遺憾。準委員之一的呂忠津不甘成為藍綠佔席次的兵卒,會拂袖而去也是可以理解的。

黨政軍公股釋出不及 新聞局擬信託

台視、華視公股釋出,牽涉「股權」、「資產結算」及「公共化或民營化媒體產業布局」等問題,眼見已確定作業不及,新聞局近日將公布推動改革的所有作業過程,希望立委早日審理法案。如果公股處理條例未能及時通過,台視、華視公股來不及在12月26日期限前釋出,新聞局已初步擬訂備案,考慮將政府持有的公股以信託方式處理,以昭公信。媒體改造學社召集人魏玓表示,強烈反對若立法來不及,新聞局擬提出的「信託」規劃,他們主張華視股份應百分之百公共化。媒改社並主張,華視公共化過程中應撤換官派董事、總經理,華視高層應立即停止任何重大公司決議,進行看守工作,以維持華視內部穩定運作。

小編媒批:拜託政府別搞信託這套了,儘速成立具有制度規模的公共廣電媒體集團,才能展現政府兌現承諾的決心。黨政軍三退是為公媒體集團的第一步,絕不容許掛羊頭賣狗肉的信託方式!三退是與全民的約定,推託釋出不及代以信託的方案根本就是莊孝維!

藉查深喉嚨 掐住新聞自由

高雄捷運弊案還有許多懸而未明的部分,高雄檢調專案小組還在努力的查,但在這時調查局卻「不查弊案,查深喉嚨」,並約談記者,不但專案人員士氣重挫、檢方不滿,更有打壓「新聞自由」之嫌。據了解,被約談測謊的調查員在調查高捷弊案的期間,都曾與某媒體記者通過電話。媒體採訪專案小組詢問調查高捷弊案的進度,是記者的職責,以嫌疑人身分約談記者,是何用意?

記者的採訪報導,在無危害國家社會及個人之虞的情況下,站在職業道義是不會透露消息來源的。記者在正常採訪的程序上,調查局無端以犯罪嫌疑來調查記者,用意是什麼?難道是「警告」媒體不能再報導高捷弊案事嗎?政府若利用情治單位壓迫「新聞自由」,有如重蹈白色恐怖、文字獄專制覆轍,我們國家的民主將開倒車,也嚴重損害國際社會對台灣民主發展的正面觀感。

小編媒批:選後算帳一向是政治步數,高捷弊案努力的查,為何以犯罪嫌疑來調查新聞工作者?媒體的定位與責任當權者一向很清楚!國際保護記者組織日前公布年度監禁記者「黑名單」國家,政府若利用政治力壓迫新聞自由,對媒體的權力與國際形象可說是一大傷害!
(回目錄)



論教育部友善校園政策
  李孟儒(國中教師)
教育部在今年(民國94)1月26日發佈新聞稿,重申「建立友善校園」的政策,摘錄新聞重點如下:「為孩子『營造一個友善的校園』是本部重要施政目標,任何教育活動以及輔導管教措施均應建立在『友善校園』上發展,……期建置一個讓教師用心、家長放心、學生開心的『友善校園』。」

12年換7位教育部長,每位教育部長都有施政代表作,「點子王」吳京部長首創女同學上成功嶺,「神鬼戰士」曾志朗部長推動兒童閱讀運動,到杜正勝部長營造友善校園,每位部長對教育都有美好願景,提出口號呼應政策。請問教育部長,「營造一個友善的校園」是教育宗旨,還是教育口號?

「教育宗旨」是一個國家的教育最高理想,任何教育活動,教育政策都不得違反。我們已有現成的教育宗旨:「中華民國之教育,根據三民主義,以充實人民活,扶植社會生存,發展國民生計,延續民族生命為目的,務期民族獨立,民權普遍,民生發展,以促進世界大同。」《中華民國憲法》第158條:「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與科學及生活智能。」

「教育目的」是以具體的目標落實抽象的宗旨。《教育基本法》規定:「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促進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生態環境之保護及對不同國家、族群、性別、宗教、文化之了解與關懷,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為實現前項教育目的,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母應負協助之責任。」

而「教育目標」是一種科目或一堂課所欲達到的標準,例如國立中山大學從4年前規定大學新生畢業前須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才能畢業。至於「教育口號」乃是方便大眾瞭解施政內容,以簡單易懂為號召,例如「廣設高中大學」、「把每個學生帶上來」等,美國亦有「No Child Left Behind」教育改革方案。

會有這樣的口號提出,可能是我們的校園不夠友善。像1996年美國柯林頓總統簽署的「目標兩千」法案第一條開宗明義的寫:「把毒品與槍枝氾濫趕出校園」,顯示美國校園毒品、槍枝氾濫情況日益惡化,逼得美國不得不把這列為施政重點。大概杜部長覺得我們的校園不友善,所以教育部推動「友善校園」,還視為重要施政目標。

友善的定義為何?對學生、家長、老師三者都友善?還是只要對學生友善就滿足了。如果是後者,顯然是虛假的友善,真正的友善校園應是對學生、家長、老師都感同身受,肯定彼此的價值,尊重彼此的立場。友善校園中,學生樂於學習,得到知識、品行、生涯規劃的啟發;家長能透過「學校日」,得到充足的訊息,選擇一所適合孩子的學校,在跟學校接觸的各領域(辦各項手續、交通接送疏導),都能得到友善、體貼的服務。老師也能在有尊嚴、受尊重的校園中,發揮專業知能,引導學生適性發展,以上三者具備,這才算是理想中的友善校園。

但現實中,教育部顯然只偏重校園應對學生友善,以行政命令強迫學校變得友善,而漠視各校辦學特色。教育部的思維是:「維護學生人權,凡侵害學生人權的,不能達到友善校園的,一律干涉到底。」新聞稿一發再發,一是零體罰,二是廢髮禁,三不得搜查學生書包、置物櫃,四不能晚下課,五不能罵學生。學校真的那麼冥頑不靈,存心訂校規欺侮學生嗎?教育改革不是講求鬆綁嗎?教育部把教育綁得死死的,處處曲解學校訂立校規的立意,搶走學校訂校規的權力,一味抬高學生人權,任何教育活動以及輔導管教措施都不能違反「友善校園」,這跟教育宗旨有什麼兩樣?

教育部不該干涉學校校規,放手讓各校自己決定要以什麼為辦學特色,再訂定配套校規,只要不是太離譜的校規(男女同學牽手記大過、遲交註冊費記警告),其他的就交給市場(家長)決定。教育基本法規定:「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有些私立學校管教嚴格,頗受家長歡迎,想進還不一定能進得了。教育部干涉太多,反而讓各校辦學失去特色,淪為教育部附設各縣市的國高中。

如果教育部執意以「友善校園」為重要施政目標,處處以迎合學生需求為考量,以學生的感受為優先,那麼學校將可能變成娛樂場所,而不是學習場所。學生覺得穿制服太委屈,那麼廢除校服。學生覺得升旗曬太陽皮膚會變黑,那廢除升旗。學生覺得教官太囉唆,那把教官趕出校園。萬一學生食髓知味覺得考試太多,對學生一點都不友善,教育部要不要體察民瘼,廢除考試呢?

今天的社會,很多人都不想得罪人,要當好人,當好人很受歡迎,容易獲得掌聲,如果大家只想當好人,最後社會就沒有是非對錯觀念。高清愿先生曾說:「一個缺乏是非觀的人,已不再是社會的資產,充其量不過是社會秩序髒亂的製造者。」教育為百年大計,教育部有必要把「友善校園」看得那麼重要嗎?在此同時,連兩年獲得國際學生評量(PISA)第一的芬蘭,學校會鼓勵、驅趕學生到戶外上體育課,連下雪的冬天亦然。日本有的幼稚園會選一天帶著幼童到雪地中,脫去外衣半身赤裸,讓學生接受象徵性磨練。而我們的教育部可以忍受學生出入7千間危險教室,裁撤偏遠地區的學校,對學生日趨低落的品德視而不見,卻堅持校園一定要友善。

筆者認為友善應該是來自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就是尊重,也就是倫理。柏楊也說:「一個人要活得有尊嚴,必須先尊重別人的尊嚴。」如果人人都具有「營造一個友善的校園」觀念,那麼無須政策,校園自然友善,如果誤以為迎合學生需求便是「友善」,那麼這就是偽善,這是不負責任的放縱。

從此教育誤入歧途,畢業典禮沒有莊嚴氣氛,反倒是花樣越來越多;校園沒有可依循的規範,個性出頭天,群性擺一邊;教室沒有學習風氣,因為越管事的老師越容易被媒體「爆料」。

請部長審慎思考,站在基層教師方面多想想,我們只有一個共同的期待,協助孩子成長,超越自己,止於至善。繁冗的校規可以剔除,但團體規範可要好好尊重。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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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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