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反全球化種子工作隊
◆糧食:是商品,還是人權?
在WTO之下,糧食和汽車、手機一樣,變成了一種商品。可是,糧食跟水一樣,是生活必需品,沒有糧食、沒有水,我們就會死。因此,糧食(及其生產來源—農業)問題,不能和一般商品、一般產業相提並論,尤其是以農業為主體的發展中國家,農業發展更是和整個社會息息相關。
WTO的農業協定AoA,號稱要幫助第三世界發展,使其透過農業貿易的擴大而脫離貧窮。然而,十年過去了,多數發展中國家仍然在貧窮、飢餓中掙扎,WTO帶來的不是美夢,而是更多的飢餓和貧窮,擴大了南北差距!
台灣在2001年加入WTO後,開始開放稻米進口,稻價下跌,但一直等到白米炸彈出現,大家才開始關注。如今,楊儒門入獄服刑,農業問題仍在。或許你也同情楊儒門、同情貧苦農民,但是,關於WTO與農業,你應該要知道更多,因為其不僅僅關乎農民權益,更和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
◆農業談判談什麼?
WTO的農業協定AoA,打著「農業自由化」的旗號,要求各會員國撤除各種農業保護措施,開放市場,以擴大農業貿易。協定內容包括:
(一)開放市場:降低農產品關稅、取消配額。
(二)出口競爭:禁止對農產品的出口補貼。
(三)削減境內支持:削減對農業的補貼。依照補貼措施在貿易上的重要性,將之區分為各色措施(琥珀色、綠色、藍色),來確定其是否削減。
(四)其他:特別待遇(如稻米)、食品品質規格、糧食安全及動物權。近年歐盟、日本、挪威、韓國及瑞士等國以農業在糧食安全、生態保育、環境保護及農村貧瘠地區之就業問題方面具有多功能性,建議納入農業談判,但美國反對。
◆不公平的農業貿易戰爭
WTO允許美國、歐盟等富國投放巨額資金到農業,同時迫使發展中國家向其開放市場,讓富國將剩餘產品低價傾銷,造成不公平競爭。歐盟出口補貼金額佔所有採取出口補貼國家之80%以上,而美國2002年的《農業保障和農村投資法》更大幅度增加了農業補貼,此後10年的年均法定補貼近200億美元,並計畫在2002~2007年,投資8.75億美元拓展國際市場。在這樣的情況下,美國和歐盟鞏固了其農業貿易和競爭力:
‧美國與歐盟占全球小麥出口的半數。它們的出口價格分別低於生產成本46%和34%。
·‧美國占世界玉米出口的一半以上,出口價格低於生產成本五分之一。
‧歐盟是脫脂奶粉最大的出口國,出口價格約是生產成本的一半。
‧歐盟是世界最大的白糖出口國。出口價格僅為生產成本的四分之一。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電磁波對民眾健康影響及立法防制 公聽會
|
一、目的:針對低頻高壓電纜、電塔,高頻行動電話基地台、電台及各類電器用品電磁波之立法防制公聽會。
二、說明:人為電磁波輻射包括低頻電磁波(高壓電塔、高壓電纜線及家庭電器 )、高頻電磁波(大哥大基地台、電台電波),以及電器用品(行動電話、微波爐、電磁爐及吹風機等),由於民眾接近電磁波日益頻繁,致使公害頻傳。因政府至今並未立法規範,導致社會混亂抗爭頻頻。近年來,世界許多研究機構已對電塔、電纜電磁波影響健康情形提出相當多報告,加州更以十餘年時間,耗資七百萬美金預算投入研究,提出環境中的電磁波與人類罹患白血症、流產、不孕、腦瘤、神經病變等疾病增加有關。因此當今一些國家或地區皆秉持"預防原則",於住宅、學校、醫院、幼稚園、職場等區域,訂定嚴格之電磁場暴露限制規範,包括美國加州、義大利、瑞典、奧地利 /Land Salzburg、澳大利亞/Wollogon Council NewSouth Wales、瑞士、俄羅斯、加拿大、紐西蘭一些地區等皆是。
針對低頻電磁波,部份國家也訂出室內電磁波暴露值不高於0.1至 0.3毫高斯,然而台灣至今相關規範卻只有環保署訂定之環境(野外)建議參考值833毫高斯(瞬間),完全無法保障民眾長時間不當暴露於輻射電磁波下,致使民眾健康飽受威脅。除了不當電塔、 (地下)高壓電纜裝置,不當高壓電纜線埋設、高電磁波電器用品更是造成民眾不當暴露於電磁波元兇,因此訂定"電磁波公害防制法",規範安全高壓電纜管線埋設及要求電器產品出廠應標示電磁波值等已刻不容緩。而針對行動電話基地台抗爭事件,因目前各地發生民眾與出租者或業者直接衝突事件不斷,受害民眾多主訴癌症病例與死亡率增加、頭暈、嘔吐等不適狀況。對於抗爭事件,目前政府相關部門之回應只以其輻射劑量仍在安全範圍之內,並未具體回應與檢討。台灣都會區人口密度高、電信及電力網絡複雜,為保障民眾健康,政府應研擬因應措施,制訂符合台灣環境現況的安全規範。
為免遭受不當電磁波危害、保障民眾健康生存環境,主辦單位特邀請各縣市電磁波輻射受害自救會代表到場、公佈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最新之電磁波測量報告、廣納意見研議立法(電磁波公害防制法 )、規範室內電磁波安全暴露值及安全高壓電纜、變電箱、基地台等架設,以及規範電器用品電磁波暴露值等討論,希望早日終結台灣不當之電磁波輻射危害。
三、時間: 2005年12月23日 (五) 上午9:30~12:00
四、地點: 立法院群賢樓九樓大禮堂
歡迎報名參加! (詳情請見) |
|
由於發展中國家多半沒有錢補貼農業,於是在市場開放後,來自美國、受政府補貼的農產品便低價傾銷,根據14個發展中國家的證據,國際糧農組織的結論是WTO實施以來,進口皆高於出口,且1995-1998年進口食物價格相較於1990-1994年成長了30-148%。
◆WTO製造更多飢民
飢餓,並非緣於糧食不足,而是因為窮人無力購買。反飢餓團體普遍認為,農業是抵禦貧困和饑餓的最安全的保護網,對於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來說,農業不僅僅是「糧食生產機器」,而且是國計民生的支柱和生態系統的基礎。然而在WTO下,開發中國家無數農民失去生計,小農戶被消滅殆盡,從而使飢餓的問題更加嚴重。
種種例子不勝枚舉:墨西哥在加入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後,開放市場,原先靠種植玉米為生的窮苦農民因大量擁入的廉價美國玉米而毀了生計;海地在快速市場自由化中,美國補貼大米的進口取代了本國的生產,如今有一半糧食依靠進口,營養不良的情況自貿易自由化開始以來呈上升趨勢,從1979-1981年期間的48%上升到1996-1998年期間的62%;在菲律賓,自政府解除市場管制以來,上百萬的大米及玉米種植者陷入貧困。
如今全球開發中國家約有70%的貧民居住在鄉村,其生計直接依賴於農業,他們的生計岌岌可危。反飢餓團體呼籲,發達國家應將農業高額補助用於援助飢餓,而非製造飢餓!
◆AoA,對誰有利?
越南和泰國是世界稻米主要出口國,當泰、越的稻米在市場上面臨來自美國的削價競爭(美國政府對稻米補助高達生產成本72%),泰、越稻業便經由政府補助壓低成本,其中許多低價稻米傾銷到西非,造成了當地小農的苦難。
而如同泰,越稻業的勝利使西非小農受害,在其他作物方面,歐盟和日本的農夫則也使泰,越農民毀了生計,這一片你死我活的全球景象,使人不禁想問,在本地就可以種植的作物,為什麼要大老遠從國外運來,使本國農民不能生存,同時自己國家的另一些農民用同樣的方式為害外國農民?這當中受害的儘是小農。根據調查,墨西哥在加入NAFTA後,農產品出口呈現了快速的增長,然而受益的是大型商業公司。甚至在美國本土,也有許多小規模的農場在競爭中消失;而那些對政黨競選活動做出最多捐獻的產業中,農企業高居第一名,正是這些龐大的公司在AoA之下得到最多利益。
◆跟你無關嗎--消費者該如何看待?
我們身為公民,身為消費者,不妨試著從下面幾個角度來思考一下:
首先,糧食安全是國家平時必需做的準備,在遭逢戰事或嚴重天災時確保糧食的供應。台灣過去的政策是隨時預備足供國民三個月食用(40萬公噸)的糙米,然而在加入WTO後,農委會已將安全存糧調降至28萬公噸。過去政府以保證價格收購稻米,這是安全存糧重要來源,但如今WTO禁止保證價格收購措施,安全存糧來源因而減少。
有人說:稻米、糖等敏感性農產品對國際民生無重大影響,且戰時缺米不會有缺油嚴重。這種論點令人無法接受!缺油確實嚴重,但欠缺糧食同樣很嚴重,看看過去的米酒、最近的蔥價,這些民生小事造成了多大的震撼。政府沒有理由放棄糧食安全和糧食主權,這關乎人民是否享有價格平穩的糧食供應,不受跨國企業操控市場價格的影響;這關乎在颱風、地震和戰爭時,人民是否能活命。攸關人民生活的米、糖,不應受到衝擊,如果一個政府不能維護這些重要的民生必需品不受外來力量干擾,談什麼主權獨立?
其次,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我們不應該被「開放市場會增加消費者選擇」的宣傳迷惑,而必須注意到WTO成立以來已有很多案例,嚴重忽略消費者的安全!1997年,WTO判決歐盟不可因為美國牛施打可能有害人體的生長激素,而禁止其進口;1998年又判決澳洲不應阻止可能帶有病菌的加拿大鮭魚進口,理由是證據不充份,妨礙貿易;此外WTO也反對在基因改造食品上加上提醒消費者的標誌,因為它認為這會傷害基改食品公司的利益。WTO如今正在全世界以擴大貿易為由,降低各國食品衛生檢驗及動植物檢疫的標準,這種無視於人民健康的行徑,正引起各地消費者運動的反對。
◆我們的訴求:農業談判退出WTO!
台灣農村長期被犧牲、忽略,但它是台灣社會歷史、文化景觀的重要部份。當鄉土文化的價值已是政府和民間的共識,政府卻藉由開放農業市場來消滅台灣農村文化。
無論從身為一個消費者的角度來看,還是從農民、國防安全、文化、社會正義的角度來看,我們都會看到台灣農業正需要我們的關切!而反對WTO和WTO背後的跨國商業利益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它是民主的重要實踐。人民必須為自己的權益發聲,我們的政府加入WTO從未詢問人民意見,人民也忘了自己才是主人!在今天的政治中,我們已見得太多愚蠢,我們需要的是每個人開始真正地思考,並行動起來!
[留言 / 轉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