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由學界、新聞界與關懷媒體環境與發展人士共同組成,並以『維護新聞自由、落實媒體正義、促進媒體自律、保障人民知之權利』為成立宗旨。 --------------------------------------------------------------------------- 廣播節目:媒體觀察站 (12/23)本週主題:把名字找回來-從紀錄片及換身份証切入原住民的姓名問題。 主持人:管中祥、洪貞玲、萱萱 現場來賓:馬躍.比吼 導演 還有媒體大小事單元,歡迎大家在節目中Call-in進來(02-23888985),與全國聽眾分享您的媒體使用經驗哦~ 內容報報 1946年行政院公布《修正台灣省人民回復原有姓名辦法》,此後3個月內以到府辦理的方式,將台灣原住民族傳統姓名全部改為漢姓漢名。1994年立法院修正姓名條例,原住民得以登記傳統名字,法令施行的這十一年來,政府不但沒有便民服務的配套措施,也乎略了法令宣傳及戶政承辦人員的訓練,更在多元文化的教育中看不到對名字的包容與尊重,以至於今年九月止內政部統計46萬原住民中,回復傳統名字者僅890人,另外再換回漢名的高達65人。 在實施全面換發身分證的同時,原住民以百人復名的行動再次向政府提出法令政策的改革訴求,期望政府盡快拿出成果,讓回復傳統名字的手續能在便利與受尊重的環境下完成,使族人們皆能大聲並有自信的喊出自己的名字,也讓大社會了解各族群命名文化之美。 12/22日是全國換發身分證首日:籐文化協會協會在當日上午十點陪同原住民電視台主持人Ado Kaliting Pacidal到松山區公所去換發新身分證時回復傳統名字,看原住民會碰到什麼問題。而協會也於前一日舉行「新身分證換新名字-原住民百人復名大行動」記者會,會中並強調: 這是個突破 這是個行動 為要翻轉六十年來被迫貼上的標記 是使命 是力量 為了延續流傳千萬年的命名文化 讓我們 起身 集體 行動 此外,馬躍導演今天也在記者會上呼籲立法院十位不分黨派的原住民立委,希望他們可以率先去回復傳統名字。馬躍說:這十位原住民立委,沒有一位去回復傳統名字,如果立委做不到,一般原住民更不用說,所以記者會上,特別呼籲十位原住民立委率先做起。未來藤文化協會還會推出四、五部的公益廣告,呼籲族勇敢去回復自己的傳統名字。新聞稿中的短期目標與長期目標是他們的訴求重點。之所以命名為「藤文化協會」是因為原住民有十幾族,每一族都有使用藤,代表生命的靭性 本週節目將針對近日「新身分證換新名字-原住民百人復名大行動」的議題,從紀錄片及換身份証切入原住民的姓名問題,節目中將邀請你與我們一同領略原住民族群命名的文化之美,在耶誕佳節來臨的寒冷冬季,把一份命名的溫暖與感動找回來。 ----------------------------------------------------------------------- 媒體事件與觀察: 讓族群媒體更進一步 雖然東森集團在一片「詭異」聲中取得客家頻道的經營權,不過,東森是否能再次順利拿下原住民電視的續約的權利,仍是未定之天。一方面是因為原民台2.97億的預算,遭到國民黨立委以節目品質粗糙、評選黑箱作業、置入性行銷嚴重等理由凍結;另方面,日前原民會委託東華大學辦理東森電視台承辦原住民電視台業務評鑑,部分評鑑委員對於原民台新聞中立與原住民主體性的表現不甚滿意,再加上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對於東森繼續辦理原民台有意見,因此,東森仍否取得優先議價權仍充滿變數。 對於電視台經營而言,這樣的發展並非好事,媒體經營需要的是穩定性、長遠性,但以目前原民台及客家頻道一年一標的經營方式,期待這些媒體能有偉大的建樹以及好的節目其實並不能容易。 然而,這並不只是「品質」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在這種制度下,族群媒體是否仍能擁有主體性與獨立性。 在現行制度下,原民台以每年招標方式維繫經營,不但缺乏獨立自主,也難以避免外力操控。每年年底,電視台都得擔心明年的老闆是誰,整體營運與節目製播無法作長遠的規劃,人員培訓也大有問題,許多經驗難以累積,同時,因為換約的不確定性,也使得政治勢力有介入的可能。 從某個角度來看,現行原民台及客家頻道經營的方式是台灣傳媒發展的一大退步,雖然這兩個頻道的設立能夠提供少數族群近用媒體的機會,有助於族群意識的凝聚,但在制度上卻是不折不扣的「政府媒體」,原民台是依「原住民族教育法」設立,客家頻道則缺乏民確的法源依據,不論於人事安排及經費預算都來自於政府,這無疑是民主化的一大諷刺。 長遠來看,必須從制度在制度上進行變革,才能解決目前受制於政勢力困境,例如,將客家及原民頻道納入公共廣電集團,並於公共廣播電視法中編列專章,確立族群頻道的法源依據與運作基礎,使其成為真正主權獨立的頻道。 事實上,紐西蘭制定的「毛利電視法」明文保障節目立場與獨立觀點,而澳洲公共集團ABC與SBS各自訂定編輯政策及製播規範,排除政治力干預。因此,在制度尚未重新調整前,族群頻道必須在相關的法規載入上述的精神,避免主管機關的政治干預;另一方面,主管機關也應該和在和得標廠商的合約書中,依公共電視法相關新聞及節目製作規範及自主公約,以確保媒體工作者的自主性。 (本文作者管中祥為本基金會董事長) ------------------------------------------------------------------------ 媒體事件與觀察 : 黨政軍三退 朝野一起來 十二月十五日華視晚間新聞出現一則新聞,指稱媒改社抨擊華視總經理江霞不適任現職。這則報導花費一分鐘四十八秒,還訪問兩位媒體相關人士,指責媒改社干預人事,通篇報導令觀眾摸不清頭緒,因為這則報導本質上並非新聞,而是電視台 "保留追訴權 " 的聲明。 筆者查閱這兩天各媒體的相關報導,報導多指出媒改社與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等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進速通過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盡速推動華視公共化,並在公共化過程中撤換官派董事及總經理。顯然,華視在此則新聞報導中獨樹一幟,混淆了新聞當事人與報導者的立場,不僅無法將完整新聞傳達給觀眾,更有公器私用之嫌。 華視的 "公器" 性質長期無法突顯,實則導因於長期做為政府電視的結構因素。擁有過半官股的華視,人事任命及節目走向上長期受制於執政者,不論是國民黨或是民進黨執政皆然。要擺脫此種宿命,惟有政府股權退出,導向公共化一途! 一來可免除政府控制的疑慮,二來可加入公共媒體集團,平衡台灣商業媒體節目表現受人詬病的傾斜現象。 黨政軍退出三台在台灣已是陳年口號,廣電法規範亦已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完成修正,偏偏三台股權轉移的動作只見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由台灣省政府、國防部、教育部等政府資金持有的華視和台視,官股如何釋出,有待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盡速立法通過。主管機關新聞局及朝野立院黨團已開始展開協商,動作雖慢,但雙方對華視台視一公一民走向已有共識,進一步能在員工權益、釋股之公平性與合理性上協商,政府股份退出之期應可預料。技術問題猶可克服,只在朝野回應民間媒體改革的決心 ! 而國民黨黨營媒體之股份釋出,並不需要立法處理,理應比華視、台視的官股釋出更加有效率。國民黨若不能在十二月二十六日的黨政軍退出媒體大限之前完成黨營媒體的釋股,其改革的誠意也會受到全民的質疑。 (本文作者洪貞玲為本會咨詢委員、台大新聞所助理教授) ------------------------------------------------------------------------- 媒體事件與觀察 : 有了NCC,我們可以怎麼看? 十月初,我在新新聞週報寫了短評,從傳媒的角度切入,說明了從1995年以來,我在不同場合反覆申明的想法:美國的FCC,不良的紀錄很多,那麼,台灣傳媒的改善,與其說能夠通過NCC的成立而有合理的正面變化,不如說真正的影響,來自於我們怎麼論述並普及傳媒哲學及其相應的傳媒政策。其次,沒有明白寫下的是,假使我們再繼續把不成比例的注意力,放在NCC的打造,卻沒有辦法同時闡述傳媒哲學,那麼,NCC的較大意義,會在於打造國家之管理傳媒(及通信)機器的正當性。 十一月21日,我從武漢返回台北,昔日山友「王子」來電,邀請我擔任NCC委員候選人審查委員。這下子有點為難。才一個多月前,我寫了編輯下標為「有了NCC,媒體也未必變好」的評論,不曾厚望NCC,那還擔任什麼審查?果然,新新聞的記者與一些學生,都寫來電郵:「閣下何以擔任審查人呢?基於哪些想法?」審查人先被審查了。 人得面對現實,人隨時要自圓其說。NCC無須擋,整合新聞局及交通部的局部業務,這是對的;NCC擋不住,這是國家理性的必然展現。NCC組織法一出,已經可以預知審查的大致結果(法案通過後次日,已有多報的評論說了);NCC候選人及審查人一出,這個大致結果則更為清晰。那麼,擔任審查,重點應該在哪裡? 這是問題。我得為自己說話,既然骰子已經被人擲出,後續進場的人,重點應該也就不同,而我對審查的定位就是,儘量讓審查過程不僅透明,最好也留下候選人對於NCC相關事務的看法。在最低限度,這些看法的留存與公開本身已經可以是刻畫社會進程的一道痕跡,它也能作為社會學習之用(包括澄清NCC的能與不能),並且多少也讓社會大眾得到機會,認識我們的委員及其意見傾向,從而作為日後預測或檢視NCC作為的依據。 有趣或說可以預期的是,在NCC委員迅速在12月11日出爐後,次日起至17日,外顯於報端者,似乎是對於選舉的結果很訝異。比如,中國時報次日在四版以戲劇化筆調,描述了投票的過程,也引述了這樣的一句話「團結的藍營,擊敗分裂的綠營」。言下之意,彷彿八位國民黨及親民黨提名的NCC候選人之當選,出於意外。黃長玲則在13日於自由時報談及NCC候選人及審查委員的性別結構,不成比例;14 日,陳儀深也親身記下對國親審查委員的不滿;NII副執行長吳國雄則在16日中時談NCC目前的結構,不符合電信-網路社會之需要;17日,自由時報在社論中再談NCC有違憲之虞。 這些批評與檢討當然都很對,但也沒有那一種情況不能在審查結果揭曉前,就已經得知。這些批評借題發揮也是對的,不借題,怎麼發揮?但既然如此,有些輿論就更有道理對於國親的「團結」,表達不滿了,同時,行政院以呂忠津教授的辭謝,委員少一人為由,未在選後七日內(也就是19日前)送出名單至立法院,也就好像有了一絲絲的著力點。 看來,人確實是理性的。批評者是理性的,與其在NCC委員選出前批評,不如在選後批評,以此更能取得輿論的曝光機會。國親認定自己推薦的NCC候選人,素質與他黨推舉者,不相上下,這樣一來,是否在投票時黨派考量,變成不重要,因為這個時候,根據所有候選人素質相當的認定,則專業與黨派的標準變成不衝突了。依據相同的邏輯,國親的理性當然也能與台聯同步,共同薦舉由某大企業所推舉的候選人。其次,民進黨對於它所推薦的審查委員,除了以一個多小時說明候選人資料,另建議哪些人黨政色彩濃厚因此不投為宜之外,別無要求也不作任何沙盤推演,其實這才是真正理性:它推薦的候選人再怎麼合作,也無法決定誰當選,這樣,不積極介入,不正是尊重專業,也增加了稍後在輿論上,略微扳回一城或少招惹抨擊的機會嗎? 就NCC個別審查委員來說,同樣有各自的理性。我自然無法知道另十位委員的理性考量之內容,但我自己的考量就是前面所說的,要紀錄並公開候選人對於一些傳播與通訊問題的看法,藉此收取社會學習的效果。我得承認,這部分我(們)並沒有作得盡善盡美,缺點不少(比如,假使堅持審查時間長些,也就是依法我們可以在12月20日完成審查即可,假使我們堅持無須在11日就完成審查並票選,也就能夠給所有審查委員多些時間提出更好更多的問題,而NCC候選人也就有較長的時間,發表自己的看法;再比如,假使審查委員會堅持在選前一天,也就是所有候選人都已經提出了書面意見時,就做成決議,將這些意見在審查的相同一天,同步就公開於網路,而不是在選後當週才公布,那麼,對於傳媒的報導,以及藉此報導而可以期待社會有更好的學習,應該是比較妥當的),但是,雖然這不是再回頭已經百年身,NCC委員及其第一次審查終究已經產生、已經完成了,除了寄望NCC在台灣困難的傳媒環境與詭譎的通訊結構中,能夠勉力前進外,我(們)的共同理性也就大致表現在這裡了: http://www.dgt.gov.tw/chinese/ncc/news/ncc-news-941214.shtml (本文作者馮建三為本會董事、政大新聞系系主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