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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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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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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評公務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方案
聯電案傷害了誰



【社論】
評公務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方案
 
 

在立法院通過暫緩實施考試院銓敘部所制定的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方案後,該方案究竟是否真能使公務人員的退休制度「合理化」,實在是在立法院休會期間各方應該積極探討的問題。茲列舉該方案所塑造的新制度之內涵價值,俾使各界討論時之客體具有一致性,避免陷入各說各話的虛耗中。

銓敘部所定改革方案列舉了三項原則:(1)18%優惠存款依然維持,不予廢止或取消;(2)支領一次退休金人員不作限制;(3)依法支領之退休金不變,僅減少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公保養老金給予18%優惠存款之金額。光看這三項原則,就知道當政者敲鑼打鼓大肆宣揚的「改革18%」,原來其實只是妥協再妥協的「三不改革」,而非對於軍公教退休制度進行「所得合理化」的改革。

銓敘部在「改革方案」的第二部分,以簡任12職等為界,將公務人員區分為兩大階層,適用不同的改革公式,表面上將12職等以上官員及政務官適用較低的所得替代率以示表率,實際上卻在第三部分的所得計算標準上下其手,製造官員與吏員的差別,因而將一個有機會運用民氣逐步建立台灣國民退休福利制度的改革,活生生被貍貓換太子,成了一個痛宰小吏、高官自肥的反改革醜聞。而愚蠢的執政團隊因為迷信技術官僚,終將嘗到政治苦果。

「改革方案」的第三部份最為關鍵,因為牽涉到所得替代率中的「所得」如何定義,也就是到底有多少公保養老金可以適用18%優惠存款,享受政府高額利差補貼(目前超過16%)。銓敘部所定公務人員所得分成三部份,即本俸、專業或技術加給,和最具爭議的主管加給。由於主管加給大幅擴大了高官們退休時計算所得的分母,使得所得替代率看似降低的高官階層,在這次「改革」中大多沒有任何「損失」。主管加給計入所得又分成三種選擇,可以擇優適用:(1)以現任主管職退休者,可依現領主管加給全數計算;過去以主管職退休者比照現行主管職金額浮動計算;(2)依退休前3年內所領主管加給的月平均數計算;(3)公務生涯中,曾任或代理主管職3年以上者,依其退休時之職等按照部定標準定額計算;未滿3年者以前述定額之半數計算。也就是只要在公務生涯中代理過10天以上的主管職,一個以簡任14職等退休的非主管官員,每個月就可以多領3,250元!

聰明的大官自可在上述方案中享有與改革前同樣優渥的退休生活,最簡單的就是在退休前爭取任職主管加給豐厚的職務,但無緣當官的老吏卻被相對剝奪了原先政府應允的退休收入。更重要的是確立了這次改革方案「現在當高官退休不改」、「退休前3年當高官不改」、「曾經當高官不改」的「三不改革」原則,這還是改革嗎?堅持「改革」的總統,當三思。

(回目錄)



【左右看】聯電案傷害了誰

【左看】
貫徹商業會計法又如何
蔡明賢/學運工作者

聯電背信案爆發後,違規投資事件遭各界批評,但是我們不禁要質疑,這個背信案的問題恐怕只是冰山一角而已,有更多官商之間的共生結構的問題,就算聯電以現行的商業貿易法制來執行,也沒辦法證明其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以去年為止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為例,我們不難看見,大資產階級往往以西進大陸為理由要求台灣政府給予各式各樣的投資優惠方案,台灣政府以資產階級的代理人的角色,屈從於大資產階級的淫威,並給予其低廉的水電優惠、減免證券交易所得稅與土地增值稅等措施,使得台灣的賦稅結構成了高度不公的狀態。據統計,台灣現在高達80%的稅收是來自受雇階級,每年有將近高達7千億的稅收給大資產階級減免掉,許多公共建設的經費轉成了資產階級的利益,由此可見,這個問題豈是商業相關法令所能夠解決的!換言之,就算是遵守資產階級所制定的遊戲規則,輸的永遠是受雇階級,貫徹了商業會計法又能如何公平地分配資源呢?

台灣在整個社會資源極度分配不公的情況下,已經不是商業相關法令的所能解決的問題了,這種結構上的不平等,大資產階級已經主導整體資源分配的權利,並在這樣的政府主持這樣的遊戲規則下,見證資產階級專政統治的本質。聯電背信案的爆發,我們怎能不深度思考結構性層次的問題呢?




【右看】
財團經營理應透明化
林淑芬/退休教員

聯電董事長曹興誠與副董事長宣明智,日前遭檢方以背信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罪嫌提起公訴。「和艦」案的爆發最令人震驚的是,一向為台灣投資人所信賴的聯電公司,居然將部分的公司資源(甚至可能包括技術、人才、訂單、資金)移往中國大陸的和艦,這不但違背股東對公司經理人之信賴關係,構成背信之嫌,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如此費盡心思的隱瞞背後,是否隱匿著財務報表作假,違反商業會計法的不法事實?

民間企業經理人背信的司法案件,想必早已不是第一次,如果具規模的大公司、大財團就可以不按照法定程序公佈財務報表,處心積慮地找漏洞鑽,不顧企業在社會上的公益責任,那麼其他中小型企業從此產生有樣學樣的依據與心態,可能引發連續發酵反應!更可想見這個問題要是不被解決,台灣將會變成是一個不問是非,且毫無公理的社會。

聯電在台灣是人人豎起大拇指的企業,在過去堪為各企業的表率,如今也走向了背信、作假帳欺騙政府這條不歸路,是不是表示了台灣其他企業也幹過這樣的黑心事?大企業的誠信已經受到了人民的普遍質疑,可見一個公開化、透明化的機制,才是一個健全的企業所應具備的經營模式,相信這應該也是我們在這次事件中所更該痛定思痛的!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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