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6-02-07》 |
本期內容 | |
◎傳播線上:2005年度媒大事 | |
◎台灣立報徵文啟事 |
傳播線上:2005年度媒大事 | |
傳播學生鬥陣 | |
嘆中華電信釋股完成 悲公有電信就此告終 2005年8月10日,中華電信成功在海外及國內釋出17%的股份,使公有股份降至50%以下,正式跨過私有化的門檻,成為真正壟斷台灣電信市場的私有企業。將近50年歷史的台灣公有電信機構,在號稱「自由化」、「去管制」世界潮流的思維大旗下,就此被犧牲。 其民營化後之經營,譬如公共電話,便以各種所謂「正當」理由進行裁減。然而,諸如偏遠地區之電信使用、使用者之公共服務、基層員工之福利措施等,又如何保有其原本之「公共性」,又如何照顧相對而言弱勢之群體?而民營化真正的動機又為何?民營化後,把原歸諸於全台市民之資產「販售」予幾隻財團禿鷹,對台灣市民社會而言,又有何公共利益?而公有電信之喪失,人民的傳播公民權利與員工之勞動權益,如何得到保障? NCC命運多舛 運作時程再度延宕 歷經風風雨雨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立法院經過多次政黨協商,並上演驚動國際的全武行之後,其組織法終於還是在多數黨的勢力傾壓下強渡關山,雖然口口聲聲說要尊重專業、獨立超然,並將候選委員詢答過程上網公開,但遴選結果實不脫原先預期之政黨權力運作。於是不甘示弱的執政黨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先作出凍結NCC組織法的暫時處分,繼續與在野黨斡旋。一旦僵局持續不下,大伙兒光耗在勾心鬥角的時間,就足夠思考一番到底NCC可以為國家帶來什麼?以「監理」為主要業務的NCC,可能有的消極與積極管制的作為有哪些?多元均衡、在地化也國際化的廣電內容如何促成?國人最低層次的「普及服務」如何達到?言論自由、媒體專業自主、市場公平競爭、保障弱勢權益、多元文化發展可以何種形式保障、尊重與促進?面對新傳播科技匯流,執照核發、公有頻譜資源該如何運作? Blog與公民新聞學竄起 台灣年年都有選舉,去年的選舉則是盛大的地方三合一「大選」。此次選舉的重點之一,則是瑋哥部落格炒熱了台灣blog公民新聞學的話題;另一個別的現象即是亦有一群政治人物開始在網路上架設屬於自己的部落格,以此證明了政治人物看見blog的政治傳播力量,欲投入其中發揮。在此之前的暑假,行政院青輔會舉辦了南北兩場的「青年公民記者研習營」,而苦勞網亦在11月中舉辦了一場「獨立媒體研習營」。於此,無論是民間團體或是政府單位,都希望能夠藉著此般blog風潮,帶動台灣市民社會自發的公民新聞力量,能夠由下而上的引發一些社會的改變。 而雖說瑋哥部落格距離所謂的公民新聞學仍有一段差距,且在選舉後亦隨之消聲匿跡,但或許可記載為一種台灣在地公民新聞學在網路上發展的一次可觀紀錄。只是,台灣的公民新聞,更應該是一種長久的、真正關懷在地社會與弱勢族群的力量。且讓我們為此一同培力吧! 中時集團停中晚買三中 中時晚報於去年11月1日,正式劃下18年的句點。中晚起於台灣政治經濟社會風起雲湧的時代,曾叱吒風雲於一時,然而經歷多年,卻因如今中時集團高層欲跨足廣電事業,不希望「蠟燭兩頭燒」,而將中晚關門大吉。猶記3年前左右,中時裁撤中部與南部編輯部,為的亦是購買中天電視台,而將其無預警裁撤。如今,同樣的手法再現,中時花了90億購買國民黨中視、中廣與中影,此般景況就如同紀錄片《那一天,我丟了飯碗》裡所說的「有錢買電視台,卻沒有錢幫助這些被裁撤的可憐失業勞工」,極具諷刺。以此,中時集團是否真有心於辦報辦媒體,或許便亦不辯自明。 Triple Play戰國形成 網路威力不可小覷 數位匯流喊得震天價響,有道是2006年將形成數據、語音、多媒體三合一(Triple Play)戰國局面,群雄競逐;雄霸台灣的有線電視業者極欲「連橫」,電信龍頭中華大哥趕忙「合縱」;又深怕有線電視挾帶龐大影音內容這麼一跨,緊抓著的MOD就可能被翻盤。雖然民營化的中華電還是老神在在認為自己擁有豐富的經驗,認為慣於「一對多」的電視業無法做到網路「多對多」的全面雙向互動,且掌握「last mile」這張王牌;然而,事實上電信業賴以維生的語音話務已逐漸遭受網路電話啃食,尚且有一可忽略last mile的無線寬頻城市正在生成!不過,當「有線」逐漸轉以「無線」技術替代後,生活周遭越來越多的基地台會不會是潛在的危機?於是,數位匯流的意義其實是更高層次「傳輸分離」的專業分工,數位互動技術強調消費者的自主性,連帶分級付費的概念,則迫使內容業者在這波數位革命中,應當有著對更專業、追求更好內容品質產製的高度警覺! 7家電視台換照未過 TVBS外資持股比引發爭議 去年8月初,蓬萊仙山與東森S台等7家電視台因評議結果不通過,而遭到撤照的命運。當時,反對者以政治力介入媒體大表不滿,甚至高喊捍衛言論自由。但從東森S台一系列的黑心報導,乃至腳尾飯事件來看,僅印証了媒體市場全然的自由開放競爭,非但未使節目多樣化,反造成為了競逐收視率,而造成惡劣、低品質的影視節目趨同現象。審照的本質,貴在藉由執照的核發,將不良的電視台淘汰,並鼓勵優良的電視持續努力。是以,退場機制的建立甚為重要。然而,過去電視台的審照,從未確切執行,也就讓不少業者心存僥倖。但就另一面來說,新聞局從公告至強制執行的時間過於傖促,也使這次的換照過程留下些許瑕疵。兩個月之後,新聞局再於敏感時刻公佈TVBS外資持股未符合法令規定,有違法之虞。然而,在8月審照之時,便已有審議委員針對此點提出糾正。可當時新聞局按捺不處理,卻到陳哲男弊案揭發後才公佈。不禁讓外界對新聞局的處事原則多所質疑。 UNESCO通過文化多樣性公約 2005年10月20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這項條約的通過,一般認為是以法國為主導的各國政府,對美國好萊影視產業獨霸的一次反撲。條約的重要精神,在於將影視商品視作文化的一環,任何國家不得藉口自由貿易,而要求完全開放影視商品輸入比例。「文化免議」成為日後各國保護本土影視產業發展的重要原則依據。反觀我國,監察院於去年發表了一份《我國影音媒體政策及其執行績效總體檢》報告書,當中考察我國自加入WTO以來,全面棄守電影輸入管制政策。導致本土電影在影視市場佔有率僅達百分之一,剩餘幾乎由好萊塢影片所囊括!而近年來,政府屢屢宣誓要重振台灣電影產業,許多措施諸如輔導金制度,卻只是光撒錢而不見績效。究其原因,缺乏通映管道、完整的行銷配套,在在讓本土電影難以突圍。此刻,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文化多樣性公約」,我國政府能否順水推舟,規範影視商品的輸入比例,已成為可否重振本土影視產業的關鍵指標。 公股釋出條例通過 公共廣電集團初具雛型 在喧鬧了整年後,「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於年底立院三讀通過。自此,十多年來民間呼籲黨政軍退出媒體之要求,現在有了法源根據。爭議最大的中視、中廣、中影等國民黨黨營媒體,已在日前轉售予中時報系。台視因有較多的民間股份,日後將轉形為商營電視。至於華視,則因國防部為最大股東,在三退後,將與內湖公視共同組成公共廣電集團,提供更多樣化的節目類形。另外、包括客家、原住民、宏觀電視也將納入公共廣電集團運作。我國的公共廣電集團終於有了初步的雛型。 限制級網站 去年底網路分級正式上路,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平台提供者、接取提供者和服務提供者有責任標示「限制級」,家中有未滿18歲青少年的家長只要在電腦加裝過濾軟體,就可以讓青少年和情色、暴力、輕生自殺相關內容絕緣,悠游於網路世界。對於在電腦彼端的年少的網路使用者言是一種保護出發點的低度管理,而對眾多網站則是在三個月的呼籲期後,將對未主動自我標示分級的網站開罰,不過一個網站的內容往往會有多個主題,如網誌、討論區等,網站管理者如何對自己經營的網站主動標示?再者,對於封閉性的論壇式網站,是否也在分級之列?許多細節尚待釐清。 政府資訊公開法 全民監督政府 立法院於去年底通過政府資訊公開法,未來人民將可合法取得政府施政計畫、預算決算書,甚至是書面的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且除非涉及國家機密或有礙犯罪偵查等,政府均應主動公開資訊,讓施政更公開、透明化。政府資訊公開法係屬於陽光法案的一環,明訂與人民權益相關的政府資訊,政府以主動公開為原則;並提供閱覽、抄錄、影印、錄音等接受全民的監督。政府資訊公開法在立院內從民國88年迄三讀通過躺了足足6年,當初為響應阿扁總統的政見,希望仿照美國「資訊自由法」,可讓人民自由監督政府施政。話說回來,既然將政府相關資訊供全民檢視,然而對於資訊的意義成為閱聽人的釋讀能力了,如何看出政府施政的弊端成為公民修鍊的一關;再者會有部分政府的資訊是不會被公開的,像是國營事業的商業機密、國家機密、犯罪偵查、機關擬稿、侵害個人隱私等仍是被保留的。資訊的公開是否是一種愚弄?端視公眾對政府施政的關懷到了什麼樣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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