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詹力穎
「最痛苦的是我們在公車處會被他們公開稱做『外勞』,不僅每月被公司剝削9000元,路線多跑正職司機不愛跑的班;沒三節、沒年終、任何福利都與我們無干,颱風天、農曆過年出來沒一毛加班費、不出來被扣薪、交通事故要自負全責,只要一個小車禍都可能讓我傾家蕩產……。難道派遣公司雇用的委外司機就不是人生父母養?當我們向名義上的老闆反應時無效、向公車處反應時,只得到冷冷一句「不然請你們來做什麼」,這些話深深刺痛我們派遣司機的心….by高雄市公車委外駕駛長
奴隸制度終結於文明社會,可是前陣子的泰勞抗暴事件,揭開現代奴工的惡臭弊瘡,在捷運泰勞的部分如此,殊不知港都公務機關內早帶頭悄悄奏起「奴役本勞之歌」。
◆假委外、真派遣:同工不同酬
93年5月17日,高雄市公車處開全台首例,在派遣法猶爭喋不休,橫躺立院動彈不得之際,率先採用「派遣司機」。公車處編列每位司機薪資43000,透過「行政命令」,將177位司機「委託」給人力派遣公司,這一經手,派遣公司每月從司機薪水抽取9000元,實際發給的剩34000,而提供汽車、維修、調度管理等皆為市府公車處,派遣公司只需一張桌子、一張椅子、一個資方代表人,便可每月有159萬利潤輕鬆落袋,簡直是好康至極的暴利生意!
派遣公司中間剝削表
公車處編列司機薪資 43,000
派遣司機實領薪資 34,000
海天企業社(派遣公司)剝削 9,000
每月剝削:177人× 9,000元 159萬
93年5月~94年12月中間剝削 近3,000萬
註:編列人頭預算、車輛場地公車處提供、營業收入管理歸公車 處, 派遣公司只單從薪資中抽取利潤,此即典型的「派遣勞動」!
透過派遣公司雇用的司機,不僅因為派遣公司的中間剝削,致使派遣勞工與正職勞工「同工不同酬」外,徹底成為「台籍外勞」。派遣公司片面宣稱司機不適用勞基法,是以諸如勞保高薪低報(只保16500)、事病婚喪假每天倒扣工資500元,且不論在服務多久,都是「永遠的臨時工」。今年12月底,派遣司機將被以「契約到期」為由集體解雇,177位派遣司機在公車處委屈吞忍一年半,換得的竟是被當派遣垃圾、用過就丟的下場,而司機遭受的權益損失,在派遣公司擺出「我就是違法,不然你們去告啊」姿態及公車處「跟司機無雇庸關係」搪塞卸責下,硬生生被犧牲!
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 RSPCA〈迷你動物、農場動物〉台灣版:教材試教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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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不能解決日益嚴峻的環境問題,關鍵在於人們對待自然界及所有生命的態度。」這是本中心對於當前科學教育提出的根本質問。
全球歷史最悠久,擁有180年歷史的動保團體RSPCA(英國皇家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其教育部門長期從事發展教材的工作,廣泛討論各種動物議題,為許多英國學校所採用。2005年本中心與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從中挑選了《迷你動物》(Minibeasts)和《農場動物》(Farm animals),準備透過翻譯、編修,成為台灣適合的版本,以彌補台灣面對動物議題普遍欠缺的基本「態度」與「行動」思考。
目前這二本教材已翻譯成中文,且進行局部編修。為了解本教材與台灣師生之間的距離,讓教材更具實用性,乃策劃試教計畫,廣邀有興趣的教師們參與。
‧《迷你動物》(Minibeasts)主要應用於國小,需要10位老師參與試教;
‧《農場動物》(Farm animals)適用於國、高中,需要國、高中各5位老師。
‧本專案計劃於在試教前將舉辦第一次工作坊;試教課程結束後,再舉辦第二次工作坊,邀請試教老師參與座談、分享學生反應,並由專案執行人綜合試教老師的意見,修改中文版教材內容後於近期內編輯出版。
‧全程參與者將獲頒試教證書暨感謝狀乙只,並由本中心支付試教費1,000元及工作坊之交通費用。
誠邀有興趣的高、國中、國小教師向本中心報名。
‧時間:2006年3月5日(日)
‧地點: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苓雅區輔仁路155號6樓之1(中正國小對面 搭高雄市公車248可於中正技擊館站下車)
‧報名請洽:執行祕書.蔡亦琦 電話:(07)723-5660轉41~44 傳真:(07)723-8599 Mail:eec@kta.org.tw
‧議程:
09:30~09:40 本專案背景說明。李根政/生態教育中心主任
09:40~10:10 RSPCA發展與理念簡介─李博(Paul Littlefair)/RSPCA國際計畫總監
10:10~10:40認識動物權與動物福利。朱增宏/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理事長
10:50~12:00 教材解說、討論,試教單元認領。
蔡亦琦/《迷你動物》專案執行人;王敏玲/《農場動物》專案執行人。
12:00~13:30 用餐及午休
13:30~17:00 參訪活動,迷你動物組參訪校園;農場動物組參訪動物農場。
(詳情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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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撈油水:肥業者瘦勞工!
派遣勞動法在各國實施的經驗,都是勞動階級「向下沈淪」的開始。勞委會推動派遣勞動法主要理由,說是為了「增加就業機會」,殊不知派遣業者本身不事生產,並不創造任何就業機會,充其量只是寄生於雇主與勞工間,擔任就業媒合的「掮客」罷了。問題在於勞委會骨子裡想的是,「如何為仲介業者另闢長期穩定的利潤來源」,就是把「就業媒合從免費服務變成付費市場」,將傳統「一次收取」的仲介業務,變為「從勞工薪資裡每月合法吸血」。派遣勞動的立法化,使仲介業者搖身變為「派遣公司」,成為勞工名義上的老闆,真正使用派遣勞工的雇主得以用大量派遣工取代正式工,這就是所謂的「非典型雇傭關係」。
勞委會無視勞基法第六條「任何人不得介入他人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不僅不採取任何糾舉行動外,竟公然欺騙勞工,宣揚勞動派遣法之好處,此舉無異「政策圖利」派遣業者!如此一來便宜了雇主(規避雇主責任、且隨時有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廉價勞動力供使用)、肥了派遣業者口袋,但一切卻是以終結穩定雇傭關係,使勞動階級陷入「高失業、低薪資」為代價換得的!
◆日本派遣勞動惡例:勞動階級的赤貧化
「雇主任意呼叫勞工、派遣公司荷包肥滿、勞工階級不斷擺盪就業與失業的無間道中,承受來自雇主與派遣公司的雙重剝削」這便是派遣勞動處境之寫照。以日本案例來看,派遣勞動猶如瘟疫一般,迅速吞噬各種從藍領到白領的行業,自1985年勞動彈性化實施以來,日本目前有將近三分之一勞動者屬於派遣工或臨時工,派遣工的薪資只有正式職員工的五分之一而以,除了工作極不穩定外,更被排除於勞健保、福利措施外,女性派遣工的平均工資更只有整體勞工薪資的二分之一而已,致使二十年後的今天,日本低薪收入的勞工人數爆增,貧窮到連租房子、醫療、養老保險都無法負擔,更不用說成家。
此外,派遣勞動也分散勞工集體力量,雇主可隨時威脅正職勞工以廉價的派遣工取代,而派遣工在職場上的次等地位、高流動之特性,又使其難以組織化,在在達到資方有效分化勞方之效果。
在台灣,一旦派遣勞動法通過,必然使原已孱弱的工會組織潰散,完全喪失勞工與資方集體談判的籌碼,致使勞動階級快速通往「赤貧」的奴工之路前進!然而部分號稱「勞工專家」的學者與團體,標舉「贊成立法、但要配套措施」,成為連同官資、殘踏台灣勞工之兇手!
◆有壓迫,就有反抗:團結反派遣
「有壓迫,就會有反抗」,派遣勞動者在公車處?發出全台灣第一個「抗暴火花」,集體挺身控訴受剝削處境,期待透過更多勞工力量的集結,共同抵擋派遣勞動法,拒絕走進「到奴工之路」! [留言 / 轉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