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6-02-23》 |
本期內容 | |
◎形上的流亡:捕捉存在的關鍵詞 米蘭‧昆德拉筆下的生命悖論之二 | |
◎教授爸爸週記:部落格萬歲! | |
◎台灣立報徵文啟事 |
形上的流亡:捕捉存在的關鍵詞 米蘭‧昆德拉筆下的生命悖論之二 | |
宋國誠 | |
1965年以捷克文寫成的《玩笑》(Zert(捷),La Plaisanterie(法),[The Joke])是一部以「4個第一人稱」為複調敘事,看似荒唐但卻寓意深重的諷刺文本。小說既像一部唐璜式的絕望喜劇,又像似卡夫卡式的希望悲劇。 一場奧德賽式的「性復仇」 男主角路德維克(Lud-vik),一位大學青年,共產黨黨員,在一次寫給女同學的賀卡上,或許是過於輕薄和挑逗,或許是因為任意與隨性,他開了一個玩笑,在卡片上寫著:「樂觀主義是人民的鴉片煙,健康的氣息有一股臭氣,托洛茨基萬歲!」(Optimism is the opi-um of the people! The healthy atmosphere stinks! Long live Trotsky!)。 然而,在這個「偉大人物」決意要改變世界的「偉大年代」裏,在這個身心遭受徹底管控、連作夢都要小心翼翼以避免「夢錯」的年代裏,豈能容許這種嘲諷與戲虐?他的女友並沒有把這句話當作玩笑,她甚至予以嚴肅的「政治解(誤)讀」,她向上級舉發,從此路德維克被開除了黨籍和教職,被遣送到俄斯特拉發(Ostrava)一處偏遠的礦區進行勞動改造。一句玩笑,換來如此沉重的羞辱,一項「政治誤讀」來自如此輕率的集體表決。 在勞改營中,他遇見了露茜(Lucie),他生命中的一場愛情,但與其說路德維克把這場愛情視為心靈的慰藉,不如說是用來排遣獄中的痛苦。出獄後,路德維克遇見了埃萊娜(Helena),她就是當年集體舉手表決宣判路德維克為「國家叛徒」,把他送進勞改營的主謀者巴維爾(Pavel)的妻子,於是路德維克向埃萊娜展開熱烈的追求,但卻是以「性發洩」來替代對他的仇家的報復,但沒想到巴維爾正想「拋妻」,路德維克的報復恰好正中巴維爾的下懷,一場「性復仇」又變成一場荒誕的玩笑。 顯然,路德維克的玩笑並是不玩笑,而且一點也不好笑,而是對一個「偉大時代」的挑釁、謀反和背叛。然而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偉大時代」?這是一個將人看成齒間殘留碎菜的時代!一個把理念當成精神謀殺刑具的時代!然而,這個「謀殺的理念」又是什麼?除了是用一切美麗的修辭所構築的政治教條之外,還是教條!昆德拉向我們展示了一個「生存的處境」,這種處境證明了「人就是可以在任何處境裏,將鄰人推向死亡的一種生物」(註3)。在勞改營中, 路德維克和另一位夥伴阿萊克塞不斷努力證明他的「真實自我」,他拒絕承認自己是「黑色徽章」(被判勞改懲罰的政治異議份子)的成員,他努力使人相信自己是一個「真正的共產黨員」,但是,一旦黨開除了你,你就沒有再活下去的理由,因為,「黨」就是你的靈魂背後的操盤手,黨就是你和祖國聯繫的唯一臍帶,於是路德維克由證實自我變成放棄自我,由一個政治積極份子轉變成懷疑論者,他轉向報復。 然而,敵人在哪裏?是史達林?是共黨組織?是那一群舉手表決把路德維克送進勞改營的同志?都不是,敵人是那些集體膜拜、公眾推崇、歷史聖化、整個民族為之瘋狂的「理念」,它化作一個個的同志、同胞、同族,在你身旁,向你發出微笑的監視。罪名是如此荒誕不經地扣在你的身上,但是罪惡的戲碼卻是那麼合乎邏輯地在你身邊上演。當人們在「共黨之神」的祭壇上頂禮膜拜時,你的斜視和分神,就是對理念之神的褻瀆,當人們為「共黨英雄」癡迷追捧之際,你的輕笑或遲緩,就是背叛!當人們把尊奉愚昧當作義行或壯舉時,你的懷疑就是你的死證! 多年以後,路德維克回到老家,他的故鄉摩拉維亞(Moravia)的一個城鎮。他來這裏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和埃萊娜做愛,他要用一切能讓所有女人神魂顛倒的方法,用一切屬於男性的魅力和魔力,好讓埃萊娜背叛他的丈夫,以報復那個毀滅路德維克一生的「共黨模範青年」。路德維克的心願實現了,埃萊娜果然背叛了她的丈夫,路德維克完全控制並擄獲了埃萊娜,但是沒有想到,他擄獲的正是埃萊娜的丈夫所要丟棄的。路德維克以為完成了一次光榮的戰役,但所擄獲的戰利品卻是敵人正想丟棄的廢棄物。 背叛,一種快感的玩笑 一切都是(被)背叛和(被)欺騙。在年輕抒情的年代裏,人們用青春與熱情欺騙了自己,而後在中年成熟的歲月裏認清了別人的背叛;人們在自己最優勢的時刻欺騙了別人,卻在自己的弱點之處背叛了自己。 考茨卡(Kostka),一個既厭惡偽基督徒又不滿社會主義無神論、相信芸芸眾生隨處都可安身的理性主義者,無論他如何逆來順受,依然逃不開以「自我批判」為美名被送往「勞動改造」的命運;雅洛斯拉夫(Jaroslav)為他熱愛的音樂和家庭執著了一生,卻不知他的妻小嘲笑了他一輩子,最後死在自己的音樂會裏,躺在他一心想尋仇報復的朋友懷裏;巴維爾必須時時留心時局的變化,以便在最恰當的時機調整他的政治路線,準備好隨時背叛昨天的信仰;埃萊娜因為一心想重回過去的夢想,背叛了同樣也是因為過去的夢想而與之結合的丈夫,但最後發覺自己早已被「被自己背叛的人所背叛」,埃萊娜深信路德維克是她最後停靠的愛情港灣,但最後發覺自己不過是路德維克「性報復」下的人肉祭品。 人們可以因為對「黨」的忠貞而結婚生子,在那個時代裏,「政治激情」可以是愛欲滋生的催情劑,「黨紀」也理所當然地介入男女的私生活,「黨章」甚至是審判男女姦情的唯一標準,然而,人們也可以在最忠誠的背叛裏感到一股輕鬆的愜意! 在苦蹲牢房期間,在生命最失意暗淡的時刻,路德維克遇見了單純天真但卻歷經凌辱的露茜。露茜是小說中最重要的「存在隱喻」,對路德維克而言,露茜像似一盞寒夜送暖的明燈,像似一朵在污泥中綻放的鮮花,但是露茜不能滿足路德維克強盛的肉體欲望,一場露水式的情愛留下的只是肉體與肉體之間可笑的搏鬥。而在考茨克的口中,她是個以偷竊為生的流浪姑娘,始終處於被強姦的恐懼之中。在那個年代裏,性,不是情愛的昇華與交融,而是淒涼冬夜裏的借體取暖,是冷月星空下的摸黑迷走,是藉由肉體的衝刺來填補精神的空虛。在這個假面貼臉的謎霧世界裏,無論是隨波逐流還是獨善其身,只要看清了面具背後的臉孔,只要穿透了謊言背後的真實,你就會在沉重的世界中失去自己的重量。 屬於上帝的也屬於魔鬼 《玩笑》不是一部僅僅放在「共產主義專制社會」下被政治性閱讀的作品,而是放在一個逼迫人們對其沉思或冷嘆、對其透視出普遍地散發著荒誕與悖論的那個存在處境下來閱讀的。在這個「嚴肅地向你開著輕薄玩笑」的世界裏,混亂、破碎、嘈雜、斷裂、誣告、掠奪、欺騙、背叛,無不穿著玩笑的外衣,內裹著深深的暴力。眼前,個人所面對的,是一種無法依靠的飄泊、一場無法藏身的災難、一處無法描繪的風景、一段無法傾訴的愛情,這一切都已超出「社會主義政治」的範疇,指向一種早已被淘空了存在之意義的形上的劫難。在《玩笑》中,路德維克並是唯一的受害者,所有的人都是受害者,他們生活在一個無人可以倖免、無人不是受害者的世界中。 人們在正在傾塌覆滅的世界中,玩弄著一種輕重顛倒、以假亂真的遊戲,歷史的莊嚴失落在說書人的滑稽模仿之中,人性的高貴跌落在小人得志的狂笑裏,一紙卡片的溫馨被轉化為陰謀的政治背叛,政治口號成為床笫間做愛的淫叫,而陽具卻是那把反革命的刺槍;符號與意義之間失去了聯繫,存在與語詞之間變成了陷阱,一切的價值早已成為陷阱下發臭的誘餌,一群又一群迷失在孤獨無依裏的群眾,面對著先烈的腐屍,聞臭起舞。 在土地上,凡屬於上帝的東西也可以屬於魔鬼(註4)! (下週續) 註3:米蘭‧昆德拉,《小說的藝術》,尉遲秀譯,台北:皇冠,2004,頁49。 註4:米蘭‧昆德拉,《玩笑》,蔡若明譯,上海:譯文,2003,頁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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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教授爸爸週記:部落格萬歲! | |
賴鼎銘(世新大學資訊傳播學系教授) | |
年前,有一次上網,竟然看到自己寫的3篇文章,出現在台灣及大陸的部落格(大陸叫博客)。當時我很好奇,就進了台灣的「梁董的吧台後」看看,果然異常熱鬧。記得有一次,學生們在討論大學圖書館該不該訂蘋果日報時,我也加入討論。看到學生有些反對的意見,我趕忙提出思想自由的理想,大力為蘋果日報的權利發聲。結果當然令他們大為驚豔,沒有想到一向嚴肅嚇人的老師,也加入這個新興的戰場。 其實,教了幾年的資訊社會學及網路社群文化相關課程,不得不讚嘆網路時代的百花齊放。看不到的網路,其實是一個大千世界,各種社會的形形色色,只要願意,都可以在網路上發現。 這也是我有時會改變自己的心態,認真想了解網路文化活動的原因。當然最吃虧的是,大部份的參與者都是匿名,只有我大剌剌地以真名上陣。最近想一想,這樣很可能會讓學生不敢暢所欲言,我應該找一個假名上網參加討論會才對。 說實在地,參加部落格最讓我驚奇的,反而是最近的奇特經驗。近半年來,我偶會看看大陸的「老槐也博客」,這是一個由上海華東師範大學信息學系系主任范並思教授成立的部落格,討論的內容五花八門,但主要與圖書館及資訊的內容有關。月前,我手癢,加入了一篇著作權的討論,大約是我的批判眼光,範主任就將我的想法轉知了北京大學資訊傳播學系的李國新教授。 結果不多久,李國新教授來信,要我寫一篇文章,談談我對大陸最近因為修訂《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引發爭議的看法。這就是所謂的「四六條」論戰。該法第四條聲明在下列情況下,公共圖書館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支付報酬: 公共圖書館通過本館的網路閱覽系統供館內讀者閱覽本館收藏的已經發表並合法數位化的作品,但該閱覽系統不得提供複製功能,並且應當能夠有效防止提供網路閱覽的作品通過資訊網路進一步傳播; 第六條則指出除著作權人事先聲明不許使用以外,公共圖書館在符合下述全部條件下,可以不經許可,通過網路閱覽系統供館外註冊讀者閱覽收藏的已經出版的圖書,但應按照規定支付報酬,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提供網路閱覽的數學、自然科學、技術類圖書已經合法出版5年以上;文學、戲劇、社會科學類圖書已經合法出版7年以上; (二)閱覽系統不提供複製功能; (三)閱覽系統能夠準確記錄作品的閱覽次數,並且能夠有效防止提供網路閱覽的作品通過資訊網路進一步傳播。 對四六條反對最力的還是業界及智財權的學者,反對的主因,以前圖書館買書,只有讀者來館借閱才可以使用,但在網路時代,圖書館訂了一本電子書,透過網路讓館外讀者使用,如果被下載怎麼辦?如果只有一家圖書館買,其他圖書館無限使用,那出版者賺什麼?雖然要求需按照規定支付報酬,但在網路時代,怎麼計算?如何報酬? 從大陸最近碰到的問題裡,我發覺他們也面對智慧財產權的天羅地網。而在大陸,資本主義思維的控制力,與台灣比起來,恐怕有過之而不及。從傳來的附檔中,看到主要的還是產業界在發聲,就知道這不是一場容易善了的戰爭。 大陸的圖書館界一定也看到這種危機,因此要求我提出看法。時間很趕,但我還是答應下來,從批判智財權的角度為公共領域發聲。我的主要論述,從「著作權掠奪」(Copyright grab)及「著作權的創造性破壞」(Creative de-struction of copyright)的角度切入,談論發明並不一定因為有著作權保護才會出現,另者,多半的創作者並沒有為著作權的出現而獲益良多,真正從著作權得到利益的,反而是出版商及少部份的創作者。最後當然是呼籲業界不要老是唯利是問,應該多為公共資訊(Public information)及開放科學(Open science)作一些貢獻。 因為加入一場論戰,引發參加另一場學術爭論,部落格的非正式傳播力量,真是不可小覤。但另一方面,我也看到它的令人著迷之處。它的影響力,在可預見的將來,將會聲勢難當。 我不禁想大喊:部落格萬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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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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