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管中祥
23日上午,康復之友聯盟、智障者家長總會及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等團體與數十位精神障礙者家屬赴聯合報抗議,針對近日聯合報報導台北市氣爆案及台南市流彈誤殺少女案新聞,過度渲染及污名化精神病患者的作法表達不滿。雖然社團及家屬代表與聯合報高層進行協商,但聯合報僅表示願意針對編輯部、醫藥及社會記者進行在職訓練,至於道歉及簽定相新聞採訪備忘錄的部分,則不願作出具體承諾。
包括中時、自由、蘋果以及部分電子媒體也多以「狂漢」、「瘋漢、「暴力」、「難控管」等以歧視性的文字報導此次事件,將社會悲劇簡化是成精神疾病造成的結果,甚至以「不定時炸彈」、「潛藏在社區裡的危機」等污名的命名方式製造社會恐慌。此種報導方式不僅可能違反「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及「精神衛生法」相關規定,對精神障礙者、家屬及社會大眾都不公平,因為除了造成社會莫名的恐慌,也嚴重損害精神障礙者合法權益。
聯合報系並非不知道媒體污名化報導的可能影響,2月19日「聯合晚報」社論便提到:「加深『污名化危機』之一的是,潛藏於社會各角落的精神疾病患者,屢經類似事件的報導,更加容易被污名化成『不定時炸彈』…可以想見,對家有精神疾病患的許多家庭,這不啻是一次又一次的『媒體凌遲』、『精神凌遲』」。諷刺的是聯合報系明明知道自己的報導會對精神障礙者及家屬不公平,對社會造成莫大的影響,但卻仍依然故我,若不是報格分裂,就是自打嘴吧、自我否定。
事實上,此兩起事件是否有精神疾病有必然關係仍無法確定,即使警方隨意放話或者是家屬指控仍無法認定與此相關,媒體報導不該有聞必錄,否則與傳聲筒無異,何況法院並未判定其真正原因,如此報導很容易造成媒體審判。
疾病的議題是專業議題,即使具有醫學背景的人也會有「隔科如隔山」的問題,何況記者大多沒有醫學專業,往往只從自己的媒體專業報導事件,甚至對精神障礙者本身就存在刻板印象,也難怪報導時會存在媒體人慣有「專業」偏見。媒體人實在應走出自己的媒體象牙塔,多和病友及不同社會群體接觸,從被報導者的角度思考問題,或許就能降低不必要的錯誤與誤解。
不過,若是報導錯誤及誤解已經發生,就應該勇敢面對自己的錯誤,向受害者致歉。台灣有許多媒體以質報自居,聯合報甚至發行紐約時報夾報,意圖與國際媒體並駕齊驅。然而,紐約時報不只是一份受尊敬的報紙,更是一份肯認錯、肯更正,勇於面對錯誤的報紙,如果聯合報真想成為一流的質報,在台灣新聞史上名垂千古,贏得社會的尊敬,那麼就請不要吝於面對自己的錯誤,以及造成的社會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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