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rk FaceBook Twitter 收進你的MyShare個人書籤 MyShare
  顯示內嵌語法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由學界、新聞界與關懷媒體環境與發展人士共同組成,並以『維護新聞自由、落實媒體正義、促進媒體自律、保障人民知之權利』為成立宗旨。

----------------------------------------------------------------------------------廣播節目:本週主題:媒體識讀教育知多少

主持人:管中祥、洪貞玲、萱萱
現場來賓:政大新聞系教授---陳世敏

各位親愛的聽眾朋友,由於種種因素,本節目將自三月起正式由現場直播的形式改變為預錄播出,因此原有的現場call in---媒體大小事單元已經正式走入歷史。雖然很遺憾無法繼續在現場和各位聽眾朋友互動,但是,為了持續推動媒體識讀的相關概念,我們也增闢了另一個新的單元---「媒體小百科」,在每集節目中針對一些較普遍與民眾相關的傳播媒體相關詞彙,進行深入淺出的解釋與淺顯易懂的社會現象說明舉例,希望藉此為空中的聽眾朋友增加新的媒體見聞~

內容報報

二十五年來,陳世敏老師在傳播界一直扮演推動搖籃的手,培育優秀人才,受過他指導的碩博士論文的研究生,在學術界都佔一席之地,在媒體更是桃李滿天下,可以說是現在諸多新聞傳播界知名學者或業界成功人士的老師,而本週要談及的主題「媒體識讀教育」,更是陳世敏老師當年率先提出的真知灼見新概念。
    
  大多數人隱隱約約意識到電視像水一樣, 可以載舟, 也可以覆舟。看電視如果經過理智的規劃,不僅可以獲得知識,也可以得到休閒娛樂。但大多數人放學下班之後, 往沙發一躺兩、三小時。也許真是上學上班太累了,手拿著遙控器在八十幾個頻道之間轉來轉去,都是差不多的東西,不知不覺邊看邊罵,說什麼也不願意起身離開沙發。看電視就是打開電視開關,手按遙控器,眼睛盯著螢光幕。這是大家每天在做的「全民運動」,數十年如一日。看電視不就這麼簡單嗎?還需要講什麼道理?這樣的「沙發馬鈴薯」在現代社會裡所在多有。值得注意的是,每天兩、三小時時間任憑電視對你灌輸、說教、洗腦,對你的身、心、靈可能是不健康的。

而所謂的「媒體識讀教育」,則是有別於培養新聞傳播專業工作人員的「新聞教育」、「傳播教育」。「媒體教育」的對象是一般公民,目的是要使民眾瞭解媒體如何運作、媒體內容如何在有意無意之間影響個人(如身體健康)和社會(如投票行為)。大眾傳播媒體也要為個人健康負一部分責任。簡單地說,「媒體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使公民具有「媒體素養」(Media Literacy),使自己有足夠的知識和能力,來選擇媒體上的疾病、營養、醫藥、保健等相關的訊息內容,自己對自己的健康負責。因此,在今天的節目中,我們將邀請您一同認識媒體並同步體檢媒體上的健康訊息。
---------------------------------------------------------------------------------
媒體事件與觀察 : 污名與道歉

23日上午,康復之友聯盟、智障者家長總會及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等團體與數十位精神障礙者家屬赴聯合報抗議,針對近日聯合報報導台北市氣爆案及台南市流彈誤殺少女案新聞,過度渲染及污名化精神病患者的作法表達不滿。雖然社團及家屬代表與聯合報高層進行協商,但聯合報僅表示願意針對編輯部、醫藥及社會記者進行在職訓練,至於道歉及簽定相新聞採訪備忘錄的部分,則不願作出具體承諾。

包括中時、自由、蘋果以及部分電子媒體也多以「狂漢」、「瘋漢、「暴力」、「難控管」等以歧視性的文字報導此次事件,將社會悲劇簡化是成精神疾病造成的結果,甚至以「不定時炸彈」、「潛藏在社區裡的危機」等污名的命名方式製造社會恐慌。此種報導方式不僅可能違反「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及「精神衛生法」相關規定,對精神障礙者、家屬及社會大眾都不公平,因為除了造成社會莫名的恐慌,也嚴重損害精神障礙者合法權益。

聯合報系並非不知道媒體污名化報導的可能影響,2月19日「聯合晚報」社論便提到:「加深『污名化危機』之一的是,潛藏於社會各角落的精神疾病患者,屢經類似事件的報導,更加容易被污名化成『不定時炸彈』…可以想見,對家有精神疾病患的許多家庭,這不啻是一次又一次的『媒體凌遲』、『精神凌遲』」。諷刺的是聯合報系明明知道自己的報導會對精神障礙者及家屬不公平,對社會造成莫大的影響,但卻仍依然故我,若不是報格分裂,就是自打嘴吧、自我否定。

事實上,此兩起事件是否有精神疾病有必然關係仍無法確定,即使警方隨意放話或者是家屬指控仍無法認定與此相關,媒體報導不該有聞必錄,否則與傳聲筒無異,何況法院並未判定其真正原因,如此報導很容易造成媒體審判。

疾病的議題是專業議題,即使具有醫學背景的人也會有「隔科如隔山」的問題,何況記者大多沒有醫學專業,往往只從自己的媒體專業報導事件,甚至對精神障礙者本身就存在刻板印象,也難怪報導時會存在媒體人慣有「專業」偏見。媒體人實在應走出自己的媒體象牙塔,多和病友及不同社會群體接觸,從被報導者的角度思考問題,或許就能降低不必要的錯誤與誤解。

不過,若是報導錯誤及誤解已經發生,就應該勇敢面對自己的錯誤,向受害者致歉。台灣有許多媒體以質報自居,聯合報甚至發行紐約時報夾報,意圖與國際媒體並駕齊驅。然而,紐約時報不只是一份受尊敬的報紙,更是一份肯認錯、肯更正,勇於面對錯誤的報紙,如果聯合報真想成為一流的質報,在台灣新聞史上名垂千古,贏得社會的尊敬,那麼就請不要吝於面對自己的錯誤,以及造成的社會傷害。


(本 文作者管中祥為本會董事長)
------------------------------------------------------------------------------

媒體活動 : 歡迎參加「台灣媒體素養教育學會」

各位賢達:
台灣特殊且蓬勃的媒體生態,造就許多有趣且值得探究的媒體表現與文化,
由一群關心台灣媒體環境、致力於推動媒體素養教育的人士,推動成立了「台灣媒體素養教育學會」,學會目前已通過內政部准予籌設之審查,並緊鑼密鼓地徵求各界關心媒體及媒體素養教育的人士加入我們的行列。



學會的宗旨為:推動及執行有關媒體素養的教育、研究、推廣及傳播之工作。

凡認同本會宗旨與精神者,均歡迎您成為下列資格之ㄧ的會員:
(一)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認同本會宗旨者。
(二)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私機構或團體。
(三)學生會員:大專院校以上在學學生
(四)贊助會員: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

誠摯地邀請您加入成為我們的會員,並將相關訊息轉知親朋好友,
共同推動台灣媒體素養教育,讓更多人更加認識媒體、接近媒體進而使用媒體!

檢附學會報名表格如附檔,籌備期間連絡人:
張雅嵐小姐 02-29387764 02-29387436
電子信箱: karla@nccu.edu.tw
台灣媒體素養教育學會http://blog.webs-tv.net/medialiteracy
郵寄地址: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64號 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媒體素養研究室

-----------------------------------------------------------------------------------------

他山之石 : 醫療記者該多做功課

根據過去16年接觸國內醫療新聞的經驗,我發現國內的醫療新聞有一些嚴重的問題,問題的根源來自醫界和媒體兩方面。在醫師和醫院方面,是缺乏醫學倫理觀念和專業自律的精神。所以,我發現除了外電翻譯所得來的資訊較為正確外,很多時候,國內醫界所提供的不是太誇張或不正確的資訊,就是報導一些不值得報導的病例,為什麼會有這種現象呢?

原因有二:其一,在功利的國內社會,連行政官員都常把醫療視為產業在推銷。醫院經營者也在追求利潤的思維下,從來不認為傳播正確的醫療資訊是他們的社會責任。不但不認真從事民眾健康教育的工作,還經常將媒體視為其宣傳工具,利用媒體做置入性廣告,甚至還為了追求利潤而不惜傳播似是而非的訊息,誤導民眾。

民眾無法識別真相
其二,也許因為長久以來,台灣的醫師每天忙著看大量病人,沒有時間對每名病人的病情有詳細、敏銳的觀察,也不能對所有問題做深入的思考,更不可能不斷地汲取新知。所以,碰到自己沒看過的病例,就大驚小怪地聯絡記者或由醫院主持記者會,發表一些一點都不特別的病例或所謂的新發現。雖然在一些知識較充足的同儕眼?堙A只是暴露了這些醫師專業的不足,但是民眾卻沒有能力識破這些醫師的無知或這些醫院的動機,還可能因為其知名度增高而找上門就醫。
在記者方面,因為醫療是非常專門的學問,往往連同是醫界圈內的人都有隔科如隔山的問題,更何況是毫無醫療背景的記者,幾乎不可能具備是非判斷的能力。
老實說,即使是實習醫師、住院醫師往往也不能分辨媒體報導的正當性或正確性。不久前,我拿一份聲稱中西合醫,可降低癌症病人死亡率的報導,與他們一起分析。他們不知如何解讀,都認為有這樣的發現是好事。其實,根據論文發表的規範,不論研究內容多好,如果在投稿以前先公諸於世,權威雜誌必定會拒絕接受的。所以,在還沒投稿前就拿出來在報紙宣傳的,應該就不會是能登大雅之堂的研究。也就不值得媒體拿出來報導。而且,根據報紙提供的數據,看來它臨床研究的設計方法也不正確,尤其缺乏統計學的觀念。所以,其結論不可能是正確的。但是,這些年青的醫師因缺乏這方面的邏輯思考及方法論的訓練,所以,他們的判斷力也不比一般民眾高明。基於「尊重師長」的傳統倫理,他們多半也趨於相信媒體的報導,當然,這又牽涉到國內教育的問題。
詭譎的是,因為媒體記者經常接觸到的大多是會主動找上他們,想在媒體曝光的醫師或醫院,從他們學到的盡是些似是而非的東西,所以,他們的判斷能力就不容易提升而不知不覺地被利用了。
我想在此提出幾個建議供媒體記者參考。原則上,只要是所謂的研究報告或新發現,必須是在經過同儕審核的權威雜誌發表過的東西,否則不值得報導,報導出來反會混淆視聽,誤導民眾。至於一些所謂罕見病例的報導,其實可以多找幾名該類疾病的專家探聽一下,該病例是真的那麼不容易做診斷或不容易治療,還是該名醫師孤陋寡聞,或想藉媒體出一天的風頭。

可上網查基本資訊
事實上,現在網際網路這麼發達,媒體記者也可以自己多做些功課,先得到一些基本的資訊後,再請教專家。請教專家時,最好容許\專家有一些時間去了解你的問題,更要有時間查證。因為,真正好的專家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習慣謹言慎行,不對突如其來的問題做直覺的反應。此文,雖是給媒體的建議,我更期待醫界的自律,到頭來不當資訊的傳播,醫界要負比媒體更大的責任。


本文作者為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黃達夫(原載於蘋果日報2006年2月17日,經作者同意後轉載)

-----------------------------------------------------------------------------

他山之石: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建言

在萬眾矚目之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終於上路了。做為傳播學者與閱聽人,我們期望NCC能獨立運作,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來保障閱聽人的利益,創造一個優質的產業環境與傳播生態,鼓勵社會多元。參考各國主管傳播組織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立意甚佳(例,第四條的政黨比例、第七條的旋轉門條款),但,我們以為,NCC組織法恐無法避免實行上的弊病與政治的角力:

第一,NCC組織人員的管理與聘用,需訴諸專業,才能協助主委有效率地管理傳播產業,維持決策品質。傳播產業業務繁雜。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前主席Newton Minow就曾形容FCC像個巨大而陰暗的森林,逼得FCC工作人員只能拿如大象般的巨槍掃射蚊子。因為FCC要管的事太多了─要管理廣播、電視、電信、無線、數位、衛星產業,也得就每個產業下的各種琳瑯滿目的業務寫法案、訂政策、執行之、管理之,並揪出行為不當之業者。各委員雖學有專長,但無法兼顧這麼多領域,每天忙著吸收大量的資料,到最後也只能倚重業者或利益團體所提供的資訊來訂政策。其決策品質真是可想而知。臺灣NCC組織之十三主委雖各有專長,但旗下人員的專業往往未受輿論重視。依法,NCC組織之人員多由交通部與新聞局調任。這些公務員是否有傳播科技上的專才,如此專才是否足以協助NCC主委針對各產業、各業務作優質的政策管理,恐怕是值得探討的地方。我們誠懇地建議,NCC應因應所需,再多聘任傳播、電訊之專家與有實務經驗之研究員,協助其政策的管理。

第二,委員的專業往往左右一個國家的傳播科技政策。NCC政策制定的考量,除應兼顧科技發展與公共利益外,也應考慮經濟市場之實際運作情況,才能使業者對於新政策心悅臣服,一起與政府推動新傳播科技的進步與發展。以美國FCC為例,1975年前FCC委員多有法律或媒體背景。 1975年後,FCC委員多是律師或經濟家。90年代後, FCC委員多由經濟學家或律師出任,可見其重視市場經濟的程度。臺灣NCC委員多為媒體學者或電信專家,較少有財經、法律背景的人才出線。這些委員所制定的政策在維護公共利益的同時,是否會兼顧產業經濟的通則,也是值得關切之處。

第三,請避免再次流於官僚體制的弊病。政府單位官僚作風早已為民眾所詬病,其行事缺乏彈性而保守、組織死板。這就是新聞局的傳播政策常為人批評管理的腳步追不上科技的進步,導致科技無法蓬勃發展。於此,我們期待NCC 能以創新與創意的精神,積極輔助我國傳播科技政策之新興。

第四,重視預算的掌握。NCC雖有自己的預算,但此預算事實上是掌握在總統府(預算編列)與立法院(同意權)手中。新聞局此次預算遭凍結即是一例。美國FCC也曾在雷根時期,因與雷根政府理念不同,預算編列時遭中央政府大砍。故,NCC 與立法院、中央政府做充分溝通與協調之功夫極為重要,千萬不可輕忽。

第五,旋轉門條例落實問題,需儘快研擬出對策。美國FCC在許多產業業務的政策管理上,必透過業者了解傳播科與產業的運作狀況。委員們為了卸任後到相關產業工作,其政策制定上難免偏袒業者。我國NCC組織法雖在第七條有旋轉門條款,規定委員離職後三年內不得至與業務直接或間接有關係的營利事業擔任職務,但處罰細則為何、處罰多重皆為言明。又此條例如何執行、由誰來監督各委員行逕等相關事項,政府應予以明訂。

第六,請盡量秉持獨立運作的精神來作決策。即使面對各利益團體的遊說與壓力,仍需以公共利益為前題來管理通訊傳播產業。雖說NCC是一獨立超然的機關,其是否能真正「獨立運作」仍值得質疑。NCC委員由政黨提名選出。委員們的政治意識常也是政黨是否提名的主要考量因素。以美國FCC為例,由於委員由總統遴選提名,其政府意向通常也是總統的重要考量。委員們為了尋求連任,也要討好總統與行使同意權的國會議員們的歡心。曾有學者調查51個FCC與FTC(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聯邦貿易委員會)委員後指出,大部分的委員任命具政治傾向的考量。其餘委員雖非與總統屬同一政黨,但其政治意識型態則顯然對執政當局較友好。我國NCC委員雖由政黨提名,免除來自於總統的壓力,但委員們對政治或政黨的意志是否有抗壓性?各自的政治或政黨的意志會不會有所衝突而無法達成共識?能否在政策的制訂上能緊守維護公共利益?值得我們持續觀查。

此外,美國FCC在面對許多業者與消費者保護團體之遊說壓力外,也受許\多政府單位所影響:預算局掌控其預算編列、貿易局與司法部對傳播科技產業之反托辣斯行為也有管轄權、外交部主導國際傳播事務與政策的協商。臺灣NCC亦面對了相同之權利被分割的窘局。NCC最大的壓力應是來自於立法院。立法院可透過委員的任命與立法的力量、預算通過與否的掌握、公聽會的舉行、與調查權的行使,左右NCC的政策與權力。若像美國國會一樣,還可成立各種大大小小的委員會來監督FCC的業務執行。例,國會的外交事務委員會與科學暨太空委員會就曾監督美國FCC的衛星政策。美國國會還可運用「撒手不管」(什麼都不做)絕招嵌制FCC,使FCC政策滯礙難行:1980年代,FCC曾要求國會制定其對業者徵收服務費的時程,而遭國會撒手不管,落得徵收款項於法無據之尷尬。另,立法院的弱勢團體(例,殘障福利、婦女團體)必要求NCC在政策的執行上考量弱勢團體的需求。

值得NCC委員們思考的是,當NCC擺不攏各利益關係人的利益時,是要要求各方各退讓一步,平衡各方利益;還是聯合與自己立場相同的單位,以制衡與自己立場相衝突的關係人?例,在電視色情與暴力的管制上,美國FCC常與消費者保護團體與家長聯盟社團、國會合作,要求電視業者減少黃金時段的色情與暴力內容。臺灣NCC未來在運作之時,無可避免地也會遇到各利益關係人立場衝突的情況與來自他們的壓力,是否也採取合縱聯橫的策略,還是以各方利益的平衡為主。不管選擇哪一種管理策略,需考慮政策的制定是否能符合公共利益,不致使民眾的權益受損,又能鼓勵業者創新科技。當民眾秉持著「公共利益」,要求電視改善腥羶色的內容,電視台也打著「公共利益」的旗幟時(說這是觀眾的需求),NCC的政策管理是應嚴格要求媒體業者善盡社會責任,還是任由業者去滿足自以為是的觀眾需求(充其量只能稱之為好奇心),將閱聽人當成消費者與商品,賣給廣告商?


(本文作者為中山大學傳播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李雅靖,經作者同意後轉載)

------------------------------------------------------------------------
【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Mediawatch Org.
106台北市建國南路一段237號4樓
4F,237,Chien Kuo S.Road,Sec1,Taipei 106,Taiwan,R.O.C.
TEL:+886-(0)2-2703-4035
FAX:+886-(0)2-2703-4695
http://www.mediawatch.org.tw
All Service E-mail: media.watch@msa.hinet.net

══════作自己的媒體,唱自己的歌═══════<智邦生活館電子報發報中心>═════════════════

˙欲訂閱或取消智邦生活館電子報: https://enews.url.com.tw
˙收報、退報有問題,請洽智邦生活館客服信箱: mailto:iwebs@url.com.tw
˙歡迎申請智邦生活館免費電子信箱: http://www.url.com.tw/emailstore/
˙您想要登廣告: http://www.url.com.tw/subpage/ad.shtml
˙本電子報文章與其相關連結由電子報報主提供,智邦生活館負責發送。

════════════════ 作自己的媒體,唱自己的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