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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 20060303】摒棄「河流整治」的迷思,建立「與洪水共存」的環境哲學 (廖桂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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摒棄「河流整治」的迷思,建立「與洪水共存」的環境哲學

——面對水患,我們要對抗的不是自然的河川,而是人類不當的環境利用模式

作者:廖桂賢

永續發展這個名詞在國際間已經成為顯學,台灣政府當然也不例外的將永續發展作為政策口號之一,不過,台灣在永續發展議題上仍是面臨了許多重大的挑戰,尤其是近幾十年來,越來越頻繁、嚴重的天然災害成為台灣所面臨最艱鉅的挑戰之一。台灣位於環太平洋沿岸,原本就是容易受到颱風、地震侵擾的地理位置,而近年來,越來越嚴重的全球氣候異常現象更加遽了天災的威脅。光是過去幾次颱風所帶來的水災,就奪走了無數的生命和財產,水災過後留下的是為數可觀的垃圾和污染,對環境造成嚴重負擔,而接踵而來的社會問題,更是消耗著整個國家的社會成本。水災若是不斷發生,要企求一個地方能夠永續發展不過是奓想,因此,在討論台灣的永續發展策略時,我們不能忽略水患的問題,並且必須將這個議題視為永續發展的重要課題之一。

台灣大部分水患來自於河川氾濫。然而我們必須瞭解,即使河川氾濫是造成水患的主要原因,河川氾濫的本身並不是災害,而是一種再自然也不過的河川作用力,災害的產生是因為人們與水爭地,不但選擇居住在容易氾濫的地區,更企圖透過工程技術來阻止氾濫以容納更多人口,然而河川的氾濫作用力不會消失,於是造成了許多洪水災難。每每水災過後各方檢討怪罪聲四起,最無奈的就是看到政客及受災居民憤怒的「限期」政府在多少時間之進行河流「整治」並「徹底杜絕」水患的發生,這種渴望和憤怒可以理解,但是我們必須體認,河川氾濫是絕對不可能以人為力量來消彌的自然現像,因此在實務上,既要繼續住在洪水平原之上,又要「杜絕水患」,是不可能的事,這樣的心態也突顯出一般大眾對洪水的認知仍是極為膚淺和落後。面對水患問題,除了政府必須拿出有遠見且符合永續原則的政策,更需要民眾對水患課題的基本瞭解,才能督促政府並與之合作,創造更永續的生活環境來減輕水患的傷害。

本文的目的,正是希望能夠提供對水患議題的一些基本瞭解,同時檢視以硬體河川工程為導向的防洪措施的失敗,期望透這些基礎認識,讓台灣在不久的將來能夠摒棄「河流整治」的迷思,建立一套與洪水和平共存的環境哲學,以達到真正的永續發展。

◆台灣的洪水環境

台灣平均年雨量高達 2,500 公釐,是世界平均值的三倍,而百分之85的降雨密集的發生在六、七、八月的颱風季節,單日最大降雨量可達到 l,748公釐,和世界記錄1,870公釐相差不遠,此外,台灣的河流多湍急而短促,沿岸地質鬆軟,這樣的氣候和地理條件造就了高頻率河川氾濫的環境,因此,比起其他地區,台灣的河川整治一直都是一項艱鉅的工程。另外,台灣地小人稠,山多平地少,許多環境敏感帶如洪水平原以及河川上游山坡地都被不當地大量開發,更加重了河川氾濫時所造成的災害。台灣的自然環境受到人為嚴重破壞,而環境破壞越嚴重,其對災害的承受力就越來越低,也因此,近幾十年來,台灣越來越容易發生嚴重災害,即使是一場午後豪雨,都可以輕易釀成水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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