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rk FaceBook Twitter 收進你的MyShare個人書籤 MyShare
  顯示內嵌語法

教育專題 ◎ 2006-05-03
══════════════════【立報】═══════════════════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6-05-03》

本期內容
  ◎教育論壇:全體專任教師出席校務會議於法有據 
  ◎英語充電站:以動力、思考與眼界提昇英語文能力 
  ◎吾思吾師 找回教師熱情與尊嚴徵文比賽 



教育論壇:全體專任教師出席校務會議於法有據
  羅德水(教師)
桃園縣教師會日前發佈新聞稿,抗議桃園縣政府與桃園縣家長會長協會聯手修正該縣校務會議實施要點,「崩解學校教師參與民主決策的權利」,使學校校務會議淪為少數人決定的境地。事實上,不僅是桃園縣一地,有關國中小校務會議實施的亂象,其實普遍存在於全國各縣市的中小學,茲分別就校務會議法制面與各校校務會議常見狀況進行探討。本週先以各縣市「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為例,討論幾個國中小校務會議法制面的問題。

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的法源為「國民教育法」,「國民教育法」第10條第1項規定:「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由校長召集主持。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其成員比例由設立學校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各縣市則依國教法之授權,分別訂定各縣市「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不少縣市則再授權各校可自訂補充規定。

此處應再做斟酌的是,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訂定的「校務會議實施要點」位階為行政規則,惟依據國教法上揭規定,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該訂定的是法規命令才是,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明訂,「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準此,基於法律授權,各縣市政府教育局所訂定的國中小校務會議規範應該以「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辦法」等名稱為之,始符合國教法之授權與中央法規標準法的規定。

再查「國民教育法」立法沿革,國教法增列校務會議法制化修正條文係於民國88年2月3日公布,是日,恰巧也是行政程序法公布之日(施行日為90年1月1日),行政程序法第174之1條明訂,「本法施行前,行政機關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七條訂定之命令,須以法律規定或以法律明列其授權依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以法律規定或以法律明列其授權依據後修正或訂定;逾期失效。」質言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以「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規範所屬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之實施,業已違反行政程序法上開規定,桃園縣政府於94年3月16日修正時不僅未就此進行更正,甚至變本加厲於條文大做文章,殊為可惜。

各縣市「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不僅於名稱上抵觸中央法規標準法、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尤有甚者,無論就條文與法令修正程序而言,亦有再行檢討的空間。

依桃園縣教師會所指,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於修訂「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時,顯然並未依照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行政程序法第1條明訂,「為使行政行為遵循公正、公開與民主之程序,確保依法行政之原則,以保障人民權益,提高行政效能,增進人民對行政之信賴,特制定本法。」第151條則規定,「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除關於軍事、外交或其他重大事項而涉及國家機密或安全者外,應依本法所定程序為之。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法規命令之修正、廢止、停止或恢復適用,準用訂定程序之規定。」

復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7條之規定,「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應視其性質分別下達或發布,並即送立法院。」再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行政命令之審查」專章,則對法規命令之審查進一步做出規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0條,「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送達立法院後,應提報立法院會議。出席委員對於前項命令,認為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如有30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即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第62條,「行政命令經審查後,發現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應提報院會,經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更正或廢止之。……逾期未為更正或廢止者,該命令失效。」易言之,各縣市訂定之「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根本有違法規命令之訂定與公布程序。

接著,談談校務會議成員的組成問題,這也是此次桃園縣教師會爭議的關鍵所在。依「國民教育法」第10條前揭規定:「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其成員比例由設立學校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其立法精神旨在保留「全體專任教師」參與校務會議之權利,然而,新修正的「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第3條卻規定,「校務會議依學校規模置代表11人至29人,均為無給職,由下列人員組成之:(一)校長。(二)兼行政之教師代表3人至10人。(三)未兼行政之教師代表3人至10人。(四)家長會代表2至5人。(五)職工代表2至3人。」事實上,不僅是桃園縣,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亦復如此,按「台北市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僅於第4條明訂:「學校專任教師員額在30人以下者,其校務會議由全體教職員工參加」,學校教師員額在31人以上者,則一律採代表制,逕自剝奪了多數學校以全體專任教師參與校務會議的權利。

蓋所謂依法行政乃謂,國家不僅制定、執行及維護法律,其本身亦必須遵守法律,而不得違反、逾越或抵觸法律。申言之,法規命令與法律之關係,主要立基於法律優位原則與法律保留原則,行政機關發布命令或做成行政處分,均需符合法律保留原則與授權明確性原則,相關規定見諸憲法、中央法規標準法、行政程序法、與司法院釋字第268、274、313、367、394、524、586、602、609號等解釋,準此,桃園縣與台北市之「國民中小學校務會議實施要點」均已逾越國教法之授權範圍,增加法律所無之組成限制,剝奪了「全體專任教師」參與校務會議之法定權利,有違上揭法令與法律保留原則意旨,應儘速與各該縣市教師會進行協商,以臻適法。

而在上述協商未完成前,桃園縣與台北市各國民中小學均得逕依「國民教育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經校務會議合議決定各該學校校務會議成員組成方式。
(回目錄)



英語充電站:以動力、思考與眼界提昇英語文能力
  李振清(世新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
在國、高中生、大學生與社會人士培訓英語文能力的過程中,除了要隨時自發性地延伸閱讀,以便藉由吸收英文文章的精髓、文采、詞彙與句法典範來提昇寫作與口語表達的能力外,同時要培養積極的驅動力、深度思考,以及隨之而來的開闊眼界與國際宏觀。這些基本觀念,在當前的各級學校中,一定要設法在教育當局、教師與家長的合作下,加以落實,方能讓台灣跟得上21世紀世界的腳步。這也是為什麼筆者在4月9日的〈提昇資優生的英語能力以拓展視野與品格〉一文中,特別強調台灣資優生的英語文潛能開發,以及「永續的英語文聽、說、讀、寫、譯能力培養與提昇」之原因。因為資優生能藉由優質的英語文能力,收納英語文所帶來的廣泛資訊,並發展人格特質與國際觀。換句話說,英語文能力可強化他(她)們的動力、拓展他(她)們的思考和眼界,進而改變他(她)們的人生。

在台灣,每逢大學學測、研究所考試、高考,及其他就業或資格考試,看到國人的英文寫作,總覺得大部分的應考人資質有餘,但英語的學習方法似乎不太正確。更嚴重的是學習的動力、思考方法與宏觀眼界不足。加上社會上一般人敬業心與價值倫理的迷失,以及學校讀書風氣的日漸式微,無怪乎國人的英語文能力日漸衰退。影響所及,積極性的學術競爭力和創新性也愈來愈薄弱。在2005年的大學評鑑中,學者們驚奇地發現,全國接受評鑑的76所大學中,有40%的大學生反應:進了大學之後,感到英文沒有進步。有些國立大學甚至高達6成的學生有此反應。長此以往,等他(她)們畢業進入職場後,英語文程度欠佳的後遺症,將會很明顯地反映在工作與研究創新上。惡性循環的結果,對國家社會影響頗巨。當前的台灣社會與公部門的職場倫理、工作品質、國際觀等問題的持續浮現,可說都跟缺乏國際化思維所需的英語文能力有關。目前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積極推動的「提昇公務人員英語文能力」政策,主要就在彌補國人因英語文能力不足所造成的專業缺失。

有關英語文能力不足,進而造成行政與創新動力不足、思考淺陋,與眼界狹隘的現象之驗證,大家不妨測試各級主管下列9個問題,以便瞭解英語文能力不足所造成的公務影響:

一、出國參加國際會議並討論議題時,感到很自在嗎?

二、對使用英語交談或處理英文文件(如英文信函)有壓力嗎?

三、與來訪外賓以英語討論業務時,感到自信、愉快嗎?

四、出國開會能全程參與,並主動積極發言嗎?

五、會使用國際網際網路(the Internet)檢索研究資料嗎?

六、經常使用e-mail並(儘量)親自回覆國外詢問嗎?

七、主動注意單位內的英文網頁之品質與維護更新嗎?

八、有否感到英語文能力會影響公務上的規劃和處理品質?

九、是否不斷藉延伸閱讀以提昇英語文能力?

對上述9項問題的答覆若是感到心虛的話,那麼如何落實行政院在2002年揭櫫的「挑戰2008: 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之培育e世代人才、全球接軌、營造國際化、提昇全民英語能力等願景呢?

國際人才的培育,是當今全球各國政府不遺餘力地推動的國家政策。「印度的夢想」(參見《紐約時報》2004年3月11日,及《紐約時報英文解析I》Thomas Friedman: "The Great Indian Dream")、〈從印度的崛起尋找台灣的借鏡〉(2006年4月18日《中國時報》社論及印度專題),及「印度人的美夢」(2006年4月29日, TVBS專題),在在提醒我們,「雖然台灣經濟發展的步伐遠遠早於印度,但近年來我們成長陷入停滯、社會不安,前景也未必樂觀。異軍突起的印度,的確有不少值得台灣省思借鏡之處。在科技革命與全球化推動下,印度以民主體制、尊重多元、大量的優秀英語人才、傑出的軟體技術等等,在幸運降臨之前,早已準備了豐沛的能量。」(參見2006年4月18日《中國時報》。)

印度質量均佳的高素質英文人才,使得電腦科技及全球化發展突飛猛進。這是我們台灣宜引以為鑑的。

因此,筆者特別強調,動力、思考與眼界是提昇英語文能力之基本條件。對於大學生來說,培養這種觀念至為重要。今天不領悟、實踐這個道理,將來必定會後悔。

走筆至此,忽然想到哈佛大學一位年甫34歲的正教授,莊小威博士。

根據《中國時報》4月27日的報導,以及哈佛大學文理學院院長柯偉林(William Kirby)教授發自哈佛的新聞稿,1972年出生的莊小威,在1991年自中國科技大學畢業後赴美,進入柏克萊加州大學;1997年獲得物理學博士學位後,曾在史丹佛大學與諾貝爾物理獎得主朱棣文博士指導下,進行博士後研究。2001年,被聘為哈佛大學助理教授。5年後的2006年初,晉陞為哈佛大學正教授,也是物理和化學系的雙聘教授。同時,她也獲得美國麥克亞瑟基金會高達50萬美元的「麥克亞瑟天才獎」。

屬於天才型的莊小威博士,在大學時期就苦讀英文,並長期用心背誦託福測驗的單詞。她的語感十分敏銳。另,根據中國科技大學的報導,莊小威博士於2003年10月19日回母校發表高質量的論文:《展現單個核糖核酸?分子的折疊和單個流感病毒的感染過程》。演講中,她流暢、清晰的英語,令人留下深刻印象。莊小威的大學老師與對於她的深刻印象是:「在莊小威的字典裏,動力、眼界和深度思考是三個關鍵字。」同時,苦讀英文,是她成就今天的重要關鍵之一。

台灣的學生亟思效法莊小威博士者,大有人在。無論是國中生、高中生,或遠從南部高雄大學、中山大學、成功大學等校的學生,都有人透過e-mail跟筆者討論過基本的英語文提昇問題。事實上,只要大家牢記莊小威的「動力、眼界和深度思考」三個關鍵詞,並有恆地將之落實於日常的英語學習活動中,自可穩定進步。這正是《台灣立報》「英語充電站」系列專文所強調的英語文學習之基本觀念。

筆者在世新大學從事英語教學將近3年。從下列這位同學發自內心寫出的心聲,可看出提昇英語文的捷徑,的確在於落實「動力、眼界和深度思考」的運作。

從他用心寫出的英文作文(How I Manage to Improve My English Writing Skill),可以看出動力、眼界和深度思考的影子。筆者僅給予一些基本觀念和英文寫作方面的建議,同時也預測這位年輕人將可更上一層樓,開發個人的無限潛能。

筆者另將該文潤飾如下,以供有志歷練英語文的朋友們參考、熟讀。羅馬並非一天造成的(Rome was not built in a day.),莊小威博士成就背後的「動力、眼界和深度思考」,也是我們學習英語文的重要程式之一。讀書可以改變一生。莊小威教授在國際學術界奮鬥的心路,已驗證了這句話。

How I Managed to Improve My English Writing Skills

Writing a good English essay is never easy, and yet, over the course of a semester, I suddenly find myself capable of tackling this unprecedented chal-lenge.

The memory of the first time I received my essay back from Professor Li is still clear in my head. It was a moment of surprise, for I was expecting a better grade than the one I got. Feelings of frustration and depression ate away at my confidence.

However, I wasn't going to let a simple failure bring down my self esteem. No matter how hard it would be, I was going to do something to improve my English writing. The search for the right method was both perplexing and tough, but it slowly immersed me in the experience of true learning.

Finally, with a bit of luck, I found a way out, and an easy one at that. I would compare writing to the construction of a house. The vocabulary is just like the bricks used for building a house -- one should never use too many. And with accurate and meticulous grammar, which I compare to house-building skills, we can construct a truly wonderful work of writing. Also, keep in mind that daily practice is necessary. Using this method, I have really made notable progress.

Learning is an endless journey. All we have to do is to keep going forward and never pause. Though I have made remarkable progress, there is still a long way to go. Nevertheless, I have faith that I am setting ever higher goals for myself, and that one day I will reach all of my goals.
(回目錄)



吾思吾師 找回教師熱情與尊嚴徵文比賽
   

送舊迎新囉!迎接新的一年,讓我們滿懷感恩的心,感謝過去教導我們、使我們智慧增長的師長,用一千字以內的短文與大家分享溫馨感人的真人實事。全教會贊助入選者稿酬每字2元,來稿請以電子檔寄young@lihpao.co-m﹐附真實姓名﹑身份字號﹑銀行帳號。本報有權刪修來稿﹐來稿者視為同意本報集結出書時﹐不另支稿酬。

(回目錄)



參觀立報:
http://www.lihpao.com
寫信給小編e-mail:
fiveguys@ms19.hinet.net
立報地址:
台北縣新店市光復路43號
  欲詳完整內容請訂閱立報
電話:02-86676655
傳真:02-82191213
訂報:02-86676655轉214
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復興路43號1樓
每週一至週六出報,每份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