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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電子報期
勵馨基金會         The Garden of Ho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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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2

【勵馨電子報第330期】
【勵馨觀點】

防治性騷擾,從妳我開始做起

我的心為我一切所勞碌的快樂,這就是我從勞碌中所得的分。

(傳2:10) 

本期目錄

 【勵馨觀點】防治性騷擾,從妳我開始做起

作者: 杜瑛秋 (勵馨研發部專員 )

勵馨基金會(以下稱本會)參與台灣家暴聯盟,最近幾年積極推動有關暴力防治法令及政策,當時有感於職場上的性騷擾有兩性平等工作法,校園內性騷擾則有性別平等教育法,而最容易發生的公共場所性騷擾卻無法而管,故積極推動性騷擾防治法的立法,終於94年立法通過,95年2月5日開始全面施行。因此,自施行日開始,勵馨基金會對於性騷擾防治各項的宣導積極進行,包括制訂性騷擾防治聲明、標語及申訴管道,並予以各區處張貼、宣傳,同時也制訂性騷擾防治措施與辦法,以及進行在職訓練,共同防治性騷擾的發生。以下將簡述性騷擾防治法相關介紹。

首先在性騷擾定義上,性騷擾不包括性侵害,所以,除了性侵害犯罪外, 狼吻、襲胸、偷摸臀、暴露狂、性賄絡、性脅迫等可以構成性騷擾。至於講黃色笑話、張貼色情圖片、或作出其他含有性別或色情之歧視或侮辱言行,並非全部構成性騷擾,必須這些言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 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 訓練、服務、計劃、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才可能構成性騷擾。

一旦被性騷擾,可能會因著類別不同而使用不同適用法條,如果性騷擾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比如老師對學生上下其手,即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申訴單位為學校、各縣市教育局;如果是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性騷擾,以及受僱者在執行職務時被任何人性騷擾,就屬兩性工作平等法範圍,申訴單位為所屬工作單位、各縣市勞工局;其他的性騷擾行為,就屬性騷擾防治法的規範範圍,最常見的就是發生在大眾運輸工具或公共空間的性騷擾行為。申訴單位加害人有工作時,向所屬工作單位申訴,如果加害人本身為老闆,則向縣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申訴;加害人沒有工作單位時或不知工作單位向警察局報警。

為了有效防治性騷擾事件發生,用人單位(政府單位或民間單位、場所主人)都必須有:1.採取糾正及補救措施、2.設立申訴管道並協調處理、3.訂定並公開揭示性騷擾防治措施、4.定期舉辦或鼓勵參與教育訓練、5.協助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6.受理及接受移送申訴案件、7.調查申訴案件。如果沒有做,可能會被直轄縣市主管機關處1萬元到10萬元的行政罰。

除了用人單位外,性騷擾者必須為其行為負起民刑事的責任,:

  • 民事責任:(1)對他人為性騷擾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所稱損害賠償責任,包括財產上及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非財產上之損害,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2)行政責任-一般責任: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3)行政責任-加重責任: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得加重科處罰鍰至2分之1。
  • 刑事責任: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此項犯罪,為告訴乃論之罪,須經告訴權人提起告訴。
  • 接受所屬機關、部隊、學校、機關或僱用人的懲處,例如記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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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工馨語 】愛冒險的傻勁,使苗栗工作站從無到有

作者: 嚴雅揚(中區辦事處督導/94年社工專協績優社工 )

一切,還是要回到九二一的那場地震。

地震當時我人在台北的學校宿舍,睡得正熟的我,感覺有人在搖我的床,是地震嗎?醒來看見室友和睡上舖的學妹仍睡得像條豬。宿舍一片靜默,世界看似和平。是我多心了嗎?拉拉被子,繼續睡我的大頭覺。

隔天醒來,才知道發生不得了的大事。當時學校立刻組了一個救災小組,大家很快彙整一些物資,在幾位老師的領導下,二、三十個同學分頭衝去南投的山區,企圖為這塊土地的同胞們盡一份心意。印象中那段日子並沒有救到什麼災,倒是吃喝不少災民的米和水(我們也帶了不少上山啦!)。當時閒暇之餘,我認真思考回想,老師到底有沒有教過,大災難發生後,社工該怎麼做?可惜腦子一片空白……。

1年後我畢業了。災後重建工作的工作還在繼續著。回到台中的我,順利的進入勵馨基金會。當時勵馨的中區辦事處以完整的組織,有結構的投入各式重建工作。身為菜鳥社工的我,在機構的指導與安排下,再次投入重建事工。謹記著當初失敗的救災經驗,一雪前恥,花了2年多的時間,好好的為重建區的居民做了一點事。

重建工作告一段落後,愛冒險的毛病發作,自願到中區新發展的一個工作據點:苗栗,投入婦女保護的業務。

雖然那時的我已不是菜鳥社工,不過社會工作的範疇可是浩瀚廣闊,而且當時我所負責的工作,都是會內沒有承辦過的業務(113暨家暴通報案件及法院的家暴事件服務處)。現在回想,自己應是笨到不會怕。就這樣從一塊陌生的地方,胡亂租了間空屋,買了幾張辦公桌椅,加上上帝的保守及機構內的後援。讓苗栗這個據點,從最初的3個人、2個方案的苗栗工作站,現已發展成10個同工、4個方案的苗栗服務中心。

在得到社工專協的績優社工這個殊榮的同時,回想自己過去社工生涯裡的成長。在社工專協的頒獎典禮上,沒有機會發表得獎感言,幸好,在這裡還有一個空間,讓我有機會來謝謝大家。如同每個得獎者發自內心的一句的老話:首先,當然要感謝我的父母!再來,要感謝的是勵馨;最後,我要感謝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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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勵馨故事 】感謝這段愛與溫暖滿心的時光

作者: 紫野(勵馨未婚媽媽之家個案 )

來到學舍就像春天到來了一樣,這裡充滿陽光、熱情及愛心。

初次踏進學舍的門,就像回到自己的家,那感覺是熟悉又陌生的。當時這裡的女孩年紀都比我小,每個人都有一個故事,因為這些故事我們相聚在一起,但大家的現階段只有一個目的:安心的待產。

我的故事是我這生中經歷最痛苦的,也最感動的!本來懷孕是件喜悅的事,後來男友的離開,自己又沒有家人可以協助,內心的害怕及壓力一分一秒增多;懷孕期間遇過沒有住所,身上的錢也不多,讓肚子裡的寶寶跟我喝了3天的水,這3天我用睡覺來讓自己忘記飢餓,我知道這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但我無能為力,內心的恐懼越來越大,開始有輕生的念頭,想各種可以死的方法,好笑的是我沒有錢可以買藥自殺,也沒有勇氣跳樓及撞車,快要絕望之下,腦海出現拿掉小孩的壞念頭,想說至少寶寶可以不用跟著我吃苦,於是我上網查詢,查到一支電話號碼:大安婦女中心。

這電話開始了我的春天,我打過去將我的故事告訴給社工員,他很有耐心的聽我說話,另一方面也安排我未來的路,他告訴我勵馨基金會有個「未婚媽媽之家」,可以暫時安置我,但要先問問有沒有床位,還需要面談。一時間,我要決定好多事情,感覺自己好像不夠堅強,年紀這麼大了遇到這種事,又沒有人可以給我意見,一切要自己承擔,覺得好累好累!於是我哭了、哭了很久。

在這次的見面,社工員帶我去做產檢,這是我第一次看見寶寶的臉,他在我肚子裡是如此安穩的睡覺,好像一點都不擔心不害怕,看了好感動,也很心疼曾經想和他結束生命。

終於到了勵馨基金會和社工員面談,當然又說了一次我的故事,社工員告訴我要等到明天開完會才能知道我能不能進學舍。天阿!又是一次等待,種種的不安充滿我心,那一天的等待就像一年一樣漫長!隔天社工員告訴我可以住進學舍,心中的大石頭就放下一半。

到了學舍,生輔員帶我認識學員,介紹環境、家規及每日的課程活動。等我把東西整理好,開始對這環境感到好奇也很開心,每天我和其他女孩聊天,分享、討論有關生產的事,還有每天安排的課程活動,讓我們學習及成長許多,讓我們過的很充實、很安心、很舒服。

剛開始看到其他女孩都有家人陪伴,我的內心充滿寂寞,除了生輔員之外,陪伴我的只有寶寶。寶寶用胎動和我互動時我最開心的時候,也是感到最不寂寞的時候,看著他的照片計畫著未來出養的路,也害怕因為自己的捨不得而影響到寶寶。在學舍待產期間,勵馨的社工員及生輔員給我最棒的鼓勵,聽我訴說我對寶寶的不捨及未來的路該怎麼走,他們給我信心及勇氣,也讓我有機會認識神,讓我心中更踏實地向前走。

也在神的恩典中,我找到我的家人和家人重逢,這一切也變得順利,也讓我不再擔心害怕。因為領受神的恩典,自己的心情愉快多了、笑容多了,加上生活作息正常,產檢時得知寶寶很健康的長大,心裡也放心許多,將寶寶照顧好成長好是我的責任,要給收養父母一個健康的寶寶。

回想到從前,以前的我是在社會上如此地風光,沒想到有一天會需要社會的幫助。幫助我的是一群和我沒有血緣關係的社工員及基金會和生輔員。他們無私地為我付出,用愛包容我的一切,盡量給我最好的,也隨時關心我的心理狀況,他們所作遠遠超過我的想像。

我真的很感謝及感恩這一切,社工員、生輔員,這一路陪伴著我,讓我有成長的機會,沒有妳伸出援手,我可能不知道世界如此美好、充滿愛。心中除了謝謝,還是謝謝!

感恩妳們為我所做的,妳們是最美麗最有愛心的天使!謝謝妳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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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報馨活動
馨活動6則

活動列表

  1. 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制個案研討會開始報名!
  2. 沙遊治療入門工作坊
  3. 把咪咪帶回家 給少女一個家─《咪咪和六個鐘》紀念套票傳愛行動暨流浪貓認養會台中開跑
  4. 「性騷擾防治與兩性工作平等法」法律巡迴講座
  5. 生活法律停看聽5/20講座
  6. 2005勵馨少女圓夢工程『把咪咪帶回家‧給少女一個家』
    《咪咪和六個鐘》紀念郵票傳愛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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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個案研討會開始報名囉!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於民國八十四年八月頒訂施行。實施至今,已使此議題成為社會大眾所矚目、關切的焦點。個案從查獲、偵訊到緊急安置、裁定送往中長期教育機構,甚至需要不定期接受法院傳喚出庭審問,警政、社政、司法、衛教等單位皆在這過程中佔有缺一不可的地位。從預防到治療、從安置到追輔,其最終目的皆是期待能給這些走偏的孩子一個重來的機會。

有鑑於此,本會特別規劃了個案研討,期待透過討論、互動從不同的角度思考每個個案的問題;並藉由此機會,增加各單位互相聯繫、經驗交流甚至資源分享。最後期待透過這樣的會議,讓各單位建立起溝通的橋樑,達到資源整合的目的。

  • 主辦單位:勵馨基金會中區辦事處
  • 協辦單位:台中縣兒童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
  • 時間:九十五年五月三十日(星期二)。
  • 地點:台中縣兒童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五樓(台中縣大里市新光路32號5樓)
  • 參加對象及人數:司法.警政.社政.衛政.社福及教育相關單位,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個案處遇服務工作人員,預計參與人數100 人,額滿為止。
  • 活動費用:免費。
  • 課程內容安排:請見報名簡章。
  • 報名方式:傳真報名,傳真:04-248654083。
  • 活動聯絡人林盈秀,聯絡電話:04-2486549。(詳見報名簡章表二)
  • 本研習活動可申請學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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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遊治療入門工作坊

沙遊治療(Sandplay therapy)是一種非語言方式的深度心理治療礎。治療方式主要運用兩個沙盤,一乾一濕,及許許多多代表世界各種生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模型小物件,讓案主可以隨心所欲、自由自在的在這小世界裡,建造立體圖樣,藉此過程,個案可以找到迷失的自我。其主要的適用對象為對於受過創傷,包括性侵害,對於憂鬱症、焦慮症、或是心情急躁的案主實有相當的治療成效。另外,對於過動愛講話、注意力不集中、不喜歡上學、沉默不語、過度內向的小孩也很有幫助。

一、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基金會中區辦事處

二、活動時間:民國95年5月30日(星期二)上午十點至下午五點

三、活動地點: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基金會中區辦事處

(台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74號11樓)※請搭3號電梯上11樓

四、活動對象:計20人(招募人數達10名始開辦)

〈一〉需具備精神醫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社會工作、心理諮商、婚姻與諮商等學士以上學位

〈二〉其他具備心理治療相關知識或具個案臨床工作經驗,並經由沙遊訓練教師認可之相關實務助人工作者

五、費用:800元(包含講師鐘點費、書面資料、午餐等;不提供住宿)

【原價3000元,因本會特申請其他贊助本工作坊部份經費,故學員可享此優惠價】

六、課程內容:

〈一〉沙遊的歷史背景及主要概念〈二〉沙遊治療師的必備條件

〈三〉容格理論在沙遊治療之重要性〈四〉沙遊創始者的治療影片

〈五〉象徵(symbols)在沙遊治療的重要性:實地操作

〈六〉 沙遊治療的重要功能〈七〉講師的沙遊研究成果

※備註:全程完成訓練者將頒發修業證書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5月2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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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咪咪帶回家 給少女一個家─

《咪咪和六個鐘》紀念套票傳愛行動暨流浪貓認養會台中開跑

勵馨[少女圓夢工程]今年推出[咪咪和六個鐘]紀念套票,引發傳愛的神奇力。「咪咪和六個鐘」系列畫作,記述知名腦性麻痺畫家黃美廉與流浪貓咪咪相遇的故事,她因為收養流浪貓、為流浪貓咪咪而畫,今年再度將這份陪伴相依的感動提供畫作給勵馨印製成郵票回饋給捐款人,繼續把感動傳愛下去,讓愛力加倍深耕。

如今活動到了台中,勵馨與台中市世界聯合動物保護協會、德安購物中心一同合作,將舉辦四場次的紀念套票傳愛與流浪貓認養會,讓黃美廉博士與咪咪之間愛的故事能延續下去。歡迎民眾參與。

 

時間:95年5/20、6/3、6/10、6/17 (六) 1330-1730紀念套票傳愛與流浪貓認養會

地點:台中市德安購物中心 一樓廣場

活動洽詢:郭廷泰 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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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與兩性工作平等法」法律巡迴講座

  根據調查,約有八成的女性受過性騷擾,

你知道什麼是性騷擾嗎?

被性騷擾時有何求助的方式與管道?

社會上普遍存有性別刻板印象

認為女性需擔負家務、照顧小孩或老人而無法全心投入工作

這樣的刻板印象常常剝奪了女性的就業與升遷的權利

你知道如何爭取自己的工作權益嗎?

本中心邀請大家作伙參加法律講座,一同來來瞭解自身的權益!

 

講座主題:性騷擾防治與兩性工作平等法

講座對象:一般社區民眾,以景行里居民為主

  • 活動講師:王如玄 律師
  • 活動時間:95年6月3日(週六)PM1:30-3:30
  • 活動地點:文山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台北市景後街151號3F

主辦單位:勵馨基金會、文山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

  • 協辦單位: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文山區景行里里辦公室

報名電話:29359595 / FAX:29352195洽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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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法律停看聽5/20講座

 

當愛已成往事如何好聚好散?

離婚需要具備什麼條件?離婚後可以爭取贍養費嗎?

夫妻離婚,子女監護權歸誰呢?打離婚官司要花多少錢呢?……

 

本中心舉辦社區巡迴法律講座,

邀請大家作伙來瞭解婚姻中常遇到的法律問題,

幫助你瞭解自身的權益,成為家庭及婚姻生活的法律高手喔!

 

講座主題:婚姻生活相關法律—離婚、贍養費、子女監護權

講座對象:一般社區民眾,以忠順里居民為主

活動講師:邀請民事訴訟經驗豐富 賴淑玲律師

活動時間:95年5月20日(週六)PM1:30-3:30

活動地點:忠順里里民活動場所

(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4段145巷30號)

 

主辦單位:勵馨基金會、文山婦女暨家庭服務中心

  • 協辦單位: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文山區忠順里里辦公室
  • 報名電話:29359595 / FAX:29352195洽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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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勵馨少女圓夢工程『把咪咪帶回家‧給少女一個家』《咪咪和六個鐘》紀念郵票傳愛行動

  她10歲,被迫離開心愛的媽媽,因為,爸爸的愛太沈重;
  她14歲,日日夜夜睡在騎樓,因為,家的溫度比騎樓下的石椅還要冰;
  她16歲,放棄學業,成為檳榔西施,因為經濟的匱乏,對弟妹學業的成全;
  她17歲,生下孩子,背負未婚媽媽的重擔,因為對生命可貴的不捨;
  她16歲,進入色情行業,因為生命如同傀儡,被另一個男人操控著…


   勵馨【少女圓夢工程】已經邁入第三年,持續招募善心人士成為不幸少女生命中的貴人,幫助她們完成不一樣的人生。今年,您也有機會成為她們生命中的貴人。《咪咪和六個鐘》系列畫作闡述黃美廉與一隻流浪貓的相遇,透過陪伴與支持,帶給原本不幸的生命無限契機。

  《咪咪和六個鐘》有著神奇的傳愛力量,許多人被這個故事感動,成為【少女圓夢工程】傳愛的推手‧格林出版社總編輯郝廣才出版《咪咪和六個鐘》繪本,讓更多人得以分享這個生命故事;他還義買黃美廉的畫作支持少女圓夢工程,並轉贈給為不幸少女創作歌曲的陳明章。傳愛的力量持續發酵著,北市房仲聯盟會長李慶隆建議發行紀念郵票,加上感恩基金會的資助,這套蘊藏珍貴情操及鼓勵利他精神的生命教材終於完成,得以傳愛至學校及社會每個角落。

  您也能擁有神奇的傳愛力量,並成為少女生命中的貴人,您可以將這份生命教育的教材轉贈給學校或機構,讓利他精神深植下一代的心中,也可以私人收藏。請支持「少女圓夢工程」,認購《咪咪和六個鐘》紀念郵票,讓這個生命教育的故事不斷被訴說及擴散,以激勵及幫助更多的生命。

  

邀請您成為少女生命中的貴人,讓愛不再缺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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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發行
總編輯:紀惠容 主編:張靜文 
執行編輯:辛重安 網編:黃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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