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權會擁有豐沛工運經驗的邱毓斌執委,曾經坐在我們辦公室的桌前,和我們娓娓道來過往集遊法對於社運的傷害和侷限。 ︾︾︾︾︾︾︾︾︾︾︾︾︾︾︾︾︾︾︾︾︾︾︾︾︾︾︾︾︾︾︾︾︾︾︾︾︾ *本期內容* ◎近期活動預告
◎出版快訊
◎國內人權新聞摘要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人權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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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活動預告 *** 台灣人權促進會新成立的一個小組——中國人權小組。 ⊙屆時請願意一起參與讀書會之朋友,請先向辦公室報名(02-2363-9787 e-mail: tahr@seed.net.tw),謝謝!
★【集遊法有問題!~抗議集遊惡法,捍衛公民社會~請和我們一起參與連署,推動修法!】 在台灣,我們時常聽到政府或民間各界,談論著要發展公民社會,讓台灣成為成熟理性的民主國家。然而,在近來一連串人民團體的公開活動受到政府打壓後,我們才赫然發現,作為公民社會的核心指標:人民有透過公開論壇、集會、遊行等活動發聲的自由權利,在台灣陳腐的集會遊行法制下,卻沒有獲得應有的保障,和受到合理、合乎比例原則的管制,連帶也影響了我們真實公民社會的實踐發展。 什麼是台灣的公民社會?你知道嗎,依目前的集遊法規範,在任何室外場地舉辦公開論壇宣講,不事前申請就是違法!? 什麼是台灣的公民社會?依目前的集遊管制實務,政府只允許人民到官署前陳情、請願、抗議三十分鐘,否則就將舉牌驅散!?不從甚至可對參與者宣判兩年有期徒刑? 什麼是台灣的公民社會?依目前的警察執法規範,集會遊行活動中警察可任意地命令解散活動,卻不用依據任何的法律標準?這麼大的裁量權力,卻不用受到任何監督,人們也救濟無門?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有一個訴求修改集遊法的連署頁面,在苦勞網的協助下已經建立了。 更多的相關論述,
★【2006年新春強力推薦!人權志工培訓課程第二梯次報名開跑~】 如果 2006年台灣人權促進會志工培訓 熱血青年招募中! 時間:2006年3月~6月(第一梯次已經爆滿) ,2006年9月~12月(第二梯次) 詳細課程介紹、講師介紹及報名表,請至台權會網頁查閱。 http://www.tahr.org.tw/index.php/article/2006/02/26/445/
近日台權會內重整,許多舊日珍藏好書,重見天日。為饗各位台權會的朋友們, 還有很多珍藏好書,歡迎台權會選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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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專題:個人資料與隱私權 由於傾向集體主義的社會文化意識代代盤根錯節的影響,加上個人主體性的觀念向來無從深入紮根之故,「隱私權」做為一種「人權」,對於二十一世紀的台灣社會而言,和其他隨著台灣民主化過程而漸次發展累積的種種政治人權理念相較之下,可以說仍然是比較陌生的人權觀念。 前衛出版社出版
【人權電子報】及【人權雜誌】長期徵稿,所有的來稿將刊登於【人權電子報】、台權會網站【人權文選】以及當期【人權雜誌】,原作者擁有文章百分之百的所有權及使用權。本會屬小本經營之民間社團,經費皆來自善心人士之捐款,故來稿恕不計酬敬請見諒。
﹡﹡﹡﹡﹡﹡﹡﹡﹡﹡﹡﹡﹡﹡﹡本期內容 ﹡﹡﹡﹡﹡﹡﹡﹡﹡﹡﹡﹡﹡﹡﹡﹡﹡ ◎ 台灣人權新聞摘要 漢生人權侵害調查委員會昨日公布「戰後六十年漢生人權侵害真相報告」,控訴台灣政府在二次大戰後,對漢生病患施予集中隔離、禁婚、人體實驗等非人對待,要求政府全面道歉,並要為過去不當政策負起國家賠償責任。 調查報告指出,政府對漢生病患迫害歷經日據時代、國民黨及民進黨政權更替,堪稱台灣歷時最久的人權侵害事件;漢生病相關團體今將赴總統府、台北市政府遞交陳情書。
自蘇內閣走馬上任,從二二八降半旗、三一四訂為反侵略日,直到為外籍配偶正名為新移民,內政部不脫老愛搞「符號遊戲」的風格。
林縣湖山水庫即將興建,威脅八色鳥棲地,國內數十個保育團體昨天齊聚斗六市人文公園舉辦反對水庫興建活動,制作巨大八色鳥雕像,演出膜拜神鳥、出巡行動劇,場面熱鬧。 幽情谷位在水庫淹沒區,根據生態保育團體調查,區內被列為珍稀鳥類的八色鳥約兩百只,是國內八色鳥重要棲地,還有為數可觀的紫斑蝶,生態豐富,亟待搶救保育。
《學務官僚遭難之碑 北市府擬拆遷 學術界抗議》(4.10) 為推展日語教育,日本政府在治台期間創辦芝山巖學堂,成為士林國小及台灣新式教育前身;當時六名日本傳習所教員被台灣民眾所殺、震驚各界,曾代表日本簽署馬關條約的內閣總理大臣伊藤博文為此寫下紀念碑文,並由日本政府在芝山巖山頭立下「學務官僚遭難之碑」,稱抗日的台灣民眾為「土匪」。 這塊碑石及其餘日治文物被視為辱台象徵,在台灣光復後被民眾搗毀,士林國小校友在五年前建校百週年時籌資整修、復建碑石,許多民眾表示不能諒解,文化局回應將於近期內拆碑,並移至未來的城市博物館中展出。文化局最近在芝山巖雨農閱覽室中展出「芝山岩事件」,特展資料痛批部分人士「竟然」將碑石扶正,「顯然殖民遺毒尚未得到滌清」。 文化局的作法讓許多士林國小校友大聲叫屈。士林國小校長邱錦興表示,日本政府為便於統治台灣、設立學堂、教授日文是事實,這六位老師也確實是台灣新式教育「前輩」,士林國小基於建校情感整建碑石的心情,應該可以被理解;對於市府有意拆碑一事,他說,還要與老校長、校友們共商對策,「就讓歷史與不同論述並陳,有何不妥?」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吳豪人指出,被殖民者有權自主決定對殖民歷史的記憶與情感,北市文化局如執意要拆除碑石,台權會將發起護碑運動、要求維護文化資產。 學界:政府不宜破壞前朝遺跡 「問題不在於誰可以代表人民,而是任何人都有權詮釋歷史、不受執政者干涉!」中央研究院研究台灣近代史的學者黃智慧表示,台北市政府作為後朝統治者,更不適合更動前朝遺跡。 輔大法律系教授、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吳豪人認為,五年前台北市文化局長龍應台面對「學務官僚遭難之碑」的拆留問題時曾表示,她不贊成以後世史觀推翻前代史觀,五年後文化局卻改變態度、計劃拆碑,在過去五年來芝山巖事件並無新史料出土,記憶芝山巖事件的主客觀環境也並未改變的情況下,所剩唯一的決策變因就是台北市長馬英九政治位置,以及藍綠政治版塊的移動。廖咸浩則對此否認,他說此事與馬英九無關。
《媒觀、精障團體:世界健康日將與媒體簽署「身心障礙相關報導公約」》(4.14) 14日《媒體報導如何避免將弱勢族群標籤化》公聽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智障者家長總會、康復之友聯盟共同草擬「身心障礙相關報導公約草案」,將提議由NCC參考國外相關作法,於4月7日世界健康日前研議公約,邀集媒體簽署。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表示,未來1個月內將與各媒體發表公約宣言,並在4月7日世界健康日實行與媒體的共同簽署,到時會公布所有簽署以及未簽署的媒體名單,盼所有媒體都能出席參加。 立委王榮璋更表示,除了簽署「身心障礙相關報導公約」,媒體也應自律、善盡社會責任、避免標籤化,而行政單位須避免過度臆測、概化他者形象,政府機關也應制定處理機制、確立分工、主動辦理不當報導,若媒體表現十分不當、亦無改進,政府機關應開罰,為弱勢團體堅守最後一道防線。
《學務官僚遭難之碑 北市府擬拆遷 學術界抗議》(4.10)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涌誠指出,檢察體系雖須改革,但李子春的行為,卻違反檢察官的專業倫理,李子春上電視、上街頭,做的是「大破」,但「大破」之後是否能「大立」,就應好好想一想。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領導反戴克辛示威的「人民民主聯盟」則在四日向該國總理府提交公開信,指出如果戴克辛公開宣布不出任新政府的總理,他們就停止示威。由於反對黨「民主黨」黨魁阿披實先前已經代表三大反對黨發言,表示他們可以接受戴克辛所提出的條件,亦即如果反對黨同意參加政治改革後的大選,以及反對團體停止示威的話,戴克辛就願意辭去總理職務。
尼泊爾近日來動盪不安,政府為了阻擋在野黨在今日舉行反王室大遊行,突然宣布從當地時間上午十點起到晚上九點實施宵禁,任何人如果違犯可能被槍殺。這場遊行在當局強力鎮壓下被迫取消。 尼泊爾政府稍早透過國營電視宣布宵禁措施,警告民眾不要外出,以免被安全部隊射殺,宵禁範圍包括首都加德滿都、鄰近的帕坦市及周遭地區,加德滿都市區今天幾乎看不到車子,只見軍警察巡邏。 毛派反抗軍昨晚在西南部兩個城鎮發動攻擊,一個是在加德滿都西南方二百八十公里處的布特瓦,另一個是附近的塔力哈瓦,反抗軍炸毀政府建築,還釋放一百零四名犯人,並與當地軍警發生激戰。軍方說,反抗軍十一人被殺。
《動亂半世紀 樂園變荒原 喀什米爾 印度淌血的傷口》 (3.26) 數十年來,喀什米爾一直是南亞火藥庫之一,喀獨運動及暴力衝突也不斷為整個區域安定投下陰影。要正確評估印度未來的發展,喀什米爾問題是必須一併考量的變數。 印度是世界最大民主國,喀什米爾卻像在戒嚴,到處是士兵、槍械、鐵絲網。這裡也是印度,卻是很不快樂的印度。 半個世紀以來,始終是個不斷淌著鮮血與憤怒的傷口。如果導致問題長期難解的因素繼續存在,印度在政治外交的成長恐將不斷遭遇干擾。 以暴制暴 逾五萬人死亡 其次是治理方式。印度強硬的手把喀什米爾抓得牢牢的,形同軍管,大量駐軍嚴密監控,政治權力受限,官僚貪污嚴重。雖曾應允公投,但從沒兌現。印度的民主、自由、人權到此地就「一國兩制」。積怨之下,好戰團體自一九八九年起展開暴力行動,這塊世外桃源自此陷入流血動亂,至今已至少有五萬人死亡,在印度各地的破壞事件更是層出不窮。 因此雙方的認知很有差距。印度把問題都歸咎於巴基斯坦。印度全球戰略發展特別委員會主席薩布拉曼亞就認為,喀什米爾人愈吵,得到的中央補助就愈多。只要那二成主張獨立的人願意在民主體制下和大家一起生活,問題就解決了。不過,「喀什米爾當然要留在印度裡面」。 厭倦流血 悲情大地覓生機
大陸國務院宗教事務局長葉小文四月三日表示,達賴喇嘛若明確表示完全放棄爭取西藏「獨立」,將考慮讓他訪問中國的一席談話,引發外界對中國解決西藏問題的高度期待。 對中共來說,達賴喇嘛或說西藏問題並非迫切亟需解決的重要議題,近日大陸官方對達賴喇嘛返回中國訪問所釋出的善意訊息,其實是穩定周邊環境以維繫中國經濟發展,並堵住西方國家藉西藏問題施壓中國的策略。 但達賴與西藏所代表的冷戰意義,隨著蘇聯瓦解與中國政治經濟的崛起而出現變化。印度政府對西藏流亡政府的支持起於中印因邊界問題交惡,但二○○四年後中印關係逐漸緩和,北京放棄支持印度內部錫金獨立運動,印度則宣佈不再承認西藏為獨立國家。
韓日獨島主權爭議緊張氣氛持續發酵,南韓外交部官員今天揚言,為了維護獨島(也就是日本方面所說的竹島)主權,南韓不惜動武。
(以上新聞摘要節錄自中國電子報、聯合新聞網、自由時報電子新聞網、台灣日報) ﹍﹍﹍﹍﹍﹍﹍﹍﹍﹍﹍﹍﹍﹍﹍﹍﹍﹍﹍﹍﹍﹍﹍﹍﹍﹍﹍﹍﹍﹍﹍﹍﹍﹍﹍﹍ ★《相聚在水滴般的斯里蘭卡:Defending Women, Defending Rights─ 記「女性人權捍衛者國際諮詢會議」》⊙文/吳佳臻(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20,聯合國大會於1998年公布《人權捍衛者宣言》的總條文數。 266,尼泊爾國王賈南德拉(King Gyanendra)於2005年2月以國家進入緊急狀態實施戒嚴為由,下令逮捕的政治領袖、運動者及人權捍衛者數目。(資料來源:APWLD) 14,2005年4月在菲律賓總統艾若育(Gloria Macapagal-Arroyo)在位期間遭殺害的人權捍衛者人數。(資料來源:GABRIELA) 82,緬甸人權捍衛者吉姬(Daw Kyi Kiy)2003年從因森監獄(Insein Prison)獲釋時的年紀。2005年緬甸還有1,500名政治犯。(資料來源:APWLD) 100+,2005年9月22日在泰國南部Narathiwat省,抱著幼兒的婦女形成人牆,阻擋軍隊進入Tamyonglimo村而遭到掃射的人數。自2004年1月起,泰國最南部三個省份死亡人數已超過一千人。(資料來源:2005年10月泰國英文報紙The Nation) 相聚在水滴般的Lanka 2005年11月底,我從已透露秋冬寒意的台灣出發,來到印度半島東南外海,一個常年如夏,只分熱季、乾季和雨季的斯里蘭卡。面積跟台灣差不多的她,宛如一顆從印度半島蹦出來的水滴,象徵從印度半島衍生而出、豐富多樣的生命力與文化,也像一顆淚珠,哀悼過去的殖民歷史、近三十年的內戰,以及一年前大海嘯造成的創傷。 看見「女性」人權捍衛者 這個歷史性的大會總共有兩百位來自世界各地的女性人權捍衛者參與,包括從事各項人權工作的女性、以及捍衛女性人權的男性,聯合國人權捍衛者特別專員Hina Jilani也出席盛會,全程參與會議,並聽取女性人權捍衛者的陳情。與會者除了分享各自的經驗,並發展策略以對抗因為性別及他們的人權工作而面臨的暴力、歧視和其他面向的人權侵害。大會主要探討女性人權捍衛者經常遭遇的四項侵害來源,包括:國家暴力、政府可信度 與公正性;逐漸崛起並取得政治勢力的基本教義派;因性向及性別而產生的攻擊,嚴重傷害女性人權捍衛者的身體與名譽;最後,大會也指出社區及家庭成員對於人權捍衛者所造成的侵害,例如家庭名譽罪的存在。身為人權工作者或人權捍衛者,在?推動的議題而奮鬥、為受害者發聲時,很容易忘記自身的存在,甚至面臨身家性命遭到威脅,或因而入罪的命運。促成這次「女性人權捍衛者國際諮詢會議」的幾位幕後主要推手,就是長期活躍於人權運動、婦女運動、性別運動的堅毅女性─來自菲律賓的Mary Jane Real、斯里蘭卡的Sunila等,她們除了呼應聯合國自1998年起開始推動的「人權捍衛者權利」運動之外,她們更主動地發動「女性人權捍衛者」運動,要讓各國政府、當權者、社會大眾及所有的人權捍衛者─尤其是女性人權捍衛者─瞭解女性人權捍衛者目前面臨的困境與挑戰,分別從議題、地理區域等面向找出威脅與壓迫的來源,進而建立保障機制,規劃未來的行動與策略,以提升更多女性人權捍衛者的意識,保障女性人權捍衛者的安全,讓女性人權捍衛者獲得更大的力量與支持。 在從事人權運動的過程當中,女性人權捍衛者與男性同僚可能面臨類似的鎮壓、入罪、逮捕、污名化經驗,但是,不同於男性人權捍衛者,女性因為性別差異,往往更容易成為肢體攻擊或騷擾的目標,或者因為倡議性別議題而遭到道德譴責,一般父權社會對於女性的社會角色期待,也容易造成女性人權捍衛者的壓力,甚至被當成攻擊女性人權捍衛者的工具。除了大會希望探討上述女性人權捍衛者面臨的困境與挑戰之外,令我感到驚訝且欣喜的是,這次大會並不是一場只強調「女權」或女性主義的會議,大會特別將從事性別議題的人權捍衛者─包括同性、跨性、變性,甚至性工作─納入探討的範疇,會場亦有多位性別少數的與會者共同參與、發言;此外,女性人權捍衛者一向疏忽的心理與精神健康,也在論壇中被詳細討論。當我看到來自阿爾及利亞、智利、緬甸、印度、白俄羅斯......,同樣從事人權工作的女性,她們或來自戰亂地區、或來自西方民主國家,她們或來自伊斯蘭文化、或來自基督教文化,她們或身為異性戀者、或身為變性者,遇見她們,才讓我真正看見女性人權捍衛者的各種面貌,也才讓我具體地瞭解同樣身為女性人權捍衛者的身分與責任。 作一隻美麗花蝴蝶的勇氣 大會的整個議程,對我而言就像是一場多姿多彩的知識饗宴,當中,有更多、更珍貴的是姊妹情誼的交流,不同的文化背景、膚色、語言,卻阻擋不了我們互吐苦水或互相打氣。在四天的會議當中,我遇見許多令人驚艷的姊妹,也聽到許多令人動容的故事。 繞過大半個地球,遠從阿根廷來的變性者J分享她的經驗。J說,當她還是男兒身的時候,她知道上帝給錯了性別,遭到家人和社會放棄的她曾經以進行性交易來養活自己,後來,存了錢、變了性,繼續從事性工作。在跨性者或變性者的性工作圈當中,她自己曾經渾渾噩噩地度日子,她也看到許多遭到社會歧視、排擠、自我放棄的例子,更多時候,她看到這些姊妹被家庭放逐、遭到警察和公權力的傷害、面對社會歧視。她感慨地說,一般的人權組織往往不把這些遭受強暴、毆打、歧視的跨性和變性人視為一般被害者。終於有一天,她問自己「為什麼不做點什麼事情,來幫助跟她有相同遭遇的『女孩』?」於是,她投入為跨性別及變性者爭取社會權利的工作。她找女性主義者、女同志、人權工作者、婦運工作者進行對話,她接觸女性主義,透過女性主義,她說「我同時瞭解了我自己和我的母親,我終於瞭解我的母親作為一個女人和母親所面臨的困境」。她認為,要最重要的是意識與教育的提升,讓變性者瞭解她們的權利與階級位置,並且進一步去教育社會,以進行抵抗並阻止人權侵害事件再度發生。現在她非常驕傲地說,跨性別運動是阿根廷最活躍的社會運動之一,她還鼓勵所有的與會者,雖然不容易,但是我們要有「作為一隻美麗花蝴蝶的勇氣」。 另一位讓我印象深刻的,便是我四天來吃、住、玩耍都在一起的室友Fatima。印度一直存在著種姓制度遺留下來的階級觀念,雖然政府已經明文規定不准因階級而對人有差別待遇,但是,印度賤民(dalits)面臨到的社會歧視與不公,從來沒有隨著時代進步而消失。Fatima來自印度南部坦米爾納度(Tamil Nadu),她從事農民教育與發展工作,並且積極為消除印度賤民所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而努力。Fatima是個經常笑口常開的大姐頭,五十餘歲的她在許多南亞的姊妹眼中,就像個母親一樣溫暖、慧詰。2004年底的海嘯之後,她看到許多印度南部的賤民因為遭受歧視、地位低落,無法取得救援物資,至今仍居住在簡陋的茅草屋當中,她為此向印度政 前進的力量 「女性人權捍衛者國際諮詢會議」是個起點,我們交流、討論、互相鼓勵、商討策略、規劃未來的工作方向,我們承諾要讓更多人尊重女性人權捍衛者的權利、承認她們的付出,而且,我們要讓更多女性人權捍衛者意識到自己的位置與力量。女性人權捍衛者的運動目標,在於:承認女性人權捍衛者的地位(Recognition of women human rights defenders)、抵抗國家暴力(Resistance to State violence)、指出非政府人士的責任(Responsibility by non-State actors)、實踐全民共享人權(Realization of all human rights for all)。大會最後決議,每位參與者回到自己的國家和工作崗位上之後,必須盡力推動女性人權捍衛者權利的運動,包括將聯合國《人權捍衛者宣言》翻譯成簡單易懂的各國文字並加以宣傳;舉辦國內的諮詢會議,以釐清各國女性人權捍衛者所面臨的挑戰,並回報給聯合國特別專員;積極與國內或區域性團體進行串聯,以有效促進女性人權捍衛者的權利保障。最後,為紀念逝去的女性人權捍衛者,並提醒世人正視女性人權捍衛者,與會者共同決議將每年的11月29日,也就是本次諮詢會議開會的第一天,定為「世界女性人權捍衛者日」。大家期許全世界的女性人權捍衛者雖然身處在不同的地方、說著不同的語言,但是要團結起來繼續往前進。就像來自辛巴威的
去年的七月五號,不少學生團體至教育部前的人行道上,抗議教育部核准部分大學調漲學費。整個活動過程中,是以理性與和平之方式表達訴求,倒是警方對如此冗長且「不知好歹」的學生失去耐性,拿起大聲公,舉起狀似招魂的警告幡牌,宣告這群學生違反集會遊行法。事後,政大碩士生林柏儀因此遭到起訴,且於四月十二號開庭審理。當天,我至現場旁聽,我不僅在思考集遊法的善惡問題,也反省了我對社會運動的基本態度。 遊行的內在自由 你們一定想問,究竟是我們這群學生天性頑劣,該對主事者略以懲戒;抑或集會遊行法本身出了紕漏,反而是那些不當行使公權力者的過失?集會遊行法本作「動員戡亂時間集會遊行法」,為戒嚴體制下的需要而訂定之。惟將兩法相比較之下的結果,除刪除原第一條「動員戡亂時期為保障人民集會、遊行之自由,維持社會秩序,特制訂本法」之「動員戡亂時期」外,其他大都原文保留,實質內容相去不遠,使人不免懷疑其借殼上市之心態。 曾有學者指出:「一般人論集會自由,大多侷限於外部自由,事實上,憲法所保障之集會自由範圍,亦包括內在的集會自由,及毫無恐懼的遂行基本權利之決定自由。易言之,基本權利能力人不能因為要行使其權利,而成為國家監視及可能不利處分之對象,因而有所恐懼,集會自由正賴子內涵而生生不息。」(李震山(1992)。我國集會遊行法之研究。p.30-31) 如是觀之,集會遊行法當中的諸多限制,恐有使人民無法「毫無恐懼的遂行基本權利」之嫌。首先,在事前許可制度上,無疑使國家具有事前審查言論的權力,而使人民在國家監視之下;第二點,總統府與五院乃中央樞要機關,無論政策之決議與執行,或預算編列與審查,皆由其所執事,不但不該限制集會遊行,反倒是最該集會遊行之地;第三點,集遊法開放體育競賽、宗教、民俗等活動不需申請許可,依憲法的精神而言,言論自由為全體人民所共有,有學者稱之為「街頭平等使用原則」,根本不該有如此差別待遇;第四點,多數人民無法以出版,或新聞媒體的形式表達言論,故集會遊行亦有「窮人出版品」(poor man sprinting press)之稱,使人民透過最直接的方式表達言論,理應也受憲法保障。再說,有實際參與過「集會遊行」的朋友便知,警方大都在現場手持長棍與盾牌作恐嚇之勢,托保衛現場秩序之名,而隨時作「關門放狗」之計,基本權利荼毒至此,嗚呼哀哉! 社運的知識論 當天開庭到尾聲的時候,檢察官終於忍不住詢問柏儀:你到底為了什麼而想這樣作?這對你有好處嗎?也許這對你們而言很重要,但是,這麼多位同學,不顧自己的功課來旁聽,值得嗎?在這位檢察官看起來,讀書和追求社會正義是兩回事,至少也該是讀書在第一順位。我在想,這絕對是一項重要且基本的提問。 記得金剛經上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什麼意思呢?前些日子看了一部德語片《帝國大審判》,片中的女主角蘇菲被逮捕後,也是被蓋世太保詢問與柏儀類似的問題,而蘇菲回答他「良心」,良心可能就是蘇菲所認知到的無為法。在我看來,不論是讀書或參與社會運動,這都是金剛經所謂「有為法」,即它們本身不是目的,而只是「無為法」下所幻化的「虛妄」。對我而言,求真才是這一切的根本價值,亦即無為法是有恆不變的。因為求真,所以到學校求知;因為求真,所以無法看著大學漫長學費;因為求真,所以不能夠接受集遊惡法。也就是說,讀書與社會運動非但不是前後的次序關係,反而是交互的辯證關係。求真值得嗎?求真有好處嗎?這樣以利益相衡的問題,實在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假使,去學校說是為了求知,但在社會上發生問題,卻自以為學生該先讀好書,便是掉入「夢幻泡影」的假象之中。江宜樺教授曾在〈中學教育與知識異化〉一文中指出:「我們的中學教育不也正是一個使知識不斷異化的過程嗎?在六年折磨生命的『教育』之後,還有多少人會相信知識探索原本是人類本質的一部分?還有多少人不會痛恨這個『異於己且敵對於己』的知識?」。這樣的人生不免過於悲慘,不僅活在虛幻,且與自我本質異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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