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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1997-12-10 創刊

2006-06-29 發行

95年度屏東縣社區營造點徵選要點

 

一、緣起:

        「社區居民關心社區事」是21世紀全球化世界各國共同的經驗,政府全能的角色已經轉化由民間自己發聲與承載。台灣社會從文建會發動「由下而上」社區民眾參與公共政策己經十多年的時間,政府的政策名稱由「社區總體營造」提昇到「新故鄉運動」,到去年進階到「健康社區六星計畫」,政府部門參與政策推動由單一部會到跨部會到中央政府各部會總動員,公部門橫向整合,歷經十年的時間的成就;民間參與的社區全台灣則不少於千個;中央政府的政策名稱無論如何變動,其實質精神就是不脫離社區事務由社區居民共同來參與的公民社會的實踐。


        屏東在十年間已發展許多運作成果顯著的成熟社區,成熟社區扶植想做事,卻摸不著門路的新興社區,就是社區總體營造中的互助結盟精神。屏東縣的社區營造點徵選就是本於扶植新興社區的精神,徵求縣內尚末啟動但具有凝聚居民能力的新興社區,也許尚未找到社區的主體發展的主軸,或是還沒有找到議題的切入點,但是已經觀察到社區的困境或優勢,那麼就來參與徵選的行動吧!屏東縣社區營造中心結合成熟社區引領有心的潛力社區共同敲開社區民眾參與之門。
 
二、社區營造點輔導機制:

(一)、輔導社區組織運作健全化
(二)、協助社區尋找啟動的議題
(三)、協助社區修正提案計畫
(四)、由成熟社區陪伴入選團隊
(五)、邀請專家學者協助診斷社區
(六)、媒介社區資源與資訊
(七)、提供社區諮詢服務
(八)、培力社區幹部
(九)、其他—疑難雜症的排除
 
三、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承辦單位:台灣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
協辦單位:大武山文教基金會、東港鎮社區藝術發展協會、林仔邊自然文史保育協會、屏東縣社區大學、屏東縣故事學會、鹽埔生活文化促進會、屏東縣綠元氣產業交流促進會、原住民水噹噹關懷協會、萬丹鄉藝術文化協會、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
 
四、徵選資格:

(一)、凡屏東縣已立案之社區組織/社團,自評為新興社區/社團,未參與政府社區營造計畫,均可報名參加。


(二)、尚未立案但主要服務範圍與工作地點均在屏東縣的團體,亦可報名參加,惟在本年度8月31日之前,須完成立案手續。若未完成立案手續,視同放棄社造點提案資格(若因政府行政程序而無法完成立案者,不在此限)。
 
五、徵選辦法:

(一)、繳交徵選文件:
有意參加95年度屏東縣社區營造點徵選的社區組織/社團,於95年7月14日下午5點前,將徵選報名文件以郵遞(以郵戳為憑)或專人親自送達方式,送至收件地址,方完成報名程序。
 
(二)、參加徵選簡報與現勘:
屏東縣文化局代表、學者專家代表、社造中心代表組成95年度屏東縣社區營造點徵選委員會。並於7月21-23日,召開95年度屏東縣社區營造點徵選會議。現場簡報20分鐘、現勘40分鐘,評審問答30分鐘。
現場簡報內容,須至少包含以下幾點:社區現況、社區資源、社區問題、社區未來想像、社區工作團隊成員、社區工作團隊與社區居民的互動關係、以及其他任何可以證明社造潛力、學習熱誠的資料。
簡報方式不拘,用大字報、Powerpoint、甚至是表演均可。
 
(三)、申請項目:

社區總體營造之營造點工作,包括下列項目(可自由選擇其中之項目)
 

1.  社區文化資料之建立:包括社區人物、文史、環境、產業、景觀習俗活動等特色之尋找與建立網頁資料等。
2.  繪製社區文化地圖、編印社區導覽手冊、發行社區報等。
3.  成立社區工作站,訓練社區人士,舉辦社區座談會、社區深度文化之旅、紀錄社區工作日誌(或週誌)等。
4.  利用社區資源辦理社區文化活動,如樂音表演、傳統技藝傳承、老照片展、人物誌、好書交換、社區劇場、傳說故事展演…等計畫。
5.  改善社區環境成為文化空間。
6.  規劃社區文化產業計畫。
7.  其他相關社區營造工作。
 
(四)、評選標準:
1.  團隊組織與執行能力(20%):執行團隊的組織健全狀態,以及團隊幹部的計畫執行能力,團隊幹部的熱心態度,辦理計畫的潛力,過去的活動經驗等。
2.  社區民眾與社區工作者投入熱忱與條件(20%):執行團隊有能力動員參與的社區居民人數,社區動員的系統,社區次級團體參與意願,社區資源結合能力。
3.  計畫可行性及對社區議題掌握與溝通能力(30%):能夠掌握分析社區的問題與資源,計劃主題獲得居民高度支持,計劃的執行項目與經費補助的合理性,計畫結合在地文化特色。
4.  民眾參與機制(15%):計劃擬定及執行過程中,結合社區民眾的方法。
5.  社區資源的發展潛力與計畫創意(15%):計劃是否具有創意及前瞻性,且能有效運用在地資源,如社區營造點的生態景觀、特有動植物、民俗祭典、民俗技藝、傳統產業、社區現代產業、特殊建築等資源的運用等。
 
(五)、公告95年度屏東縣社造點入選名單:
7月24日,在屏東縣政府文化局網站與屏東縣社造中心電子報,公告95年度屏東縣社造點入選名單。
 
(六)、注意事項:
1.  營造點的徵選是輔導社區以在地鄉土文化藝術等特色為切入,捲動社區居民對於生活品質提昇的行動,由營造點的社區操作能力養成,後續能具有自主研提計劃的能力。
2.  本計畫以軟體活動與居民參與式自力打造為主,硬體建築及設備(含電腦及周邊設備)不在本獎助範圍內。
 
六、徵選數量:本年度預計徵選10-15個社區。
 
七、社區營造點的權利與義務:

權利:
凡入選95年度屏東縣社造點,計畫書經過研提修正後,可獲得文化局申請上限為十萬元的活動計劃。其中九萬元為活動執行費用,社區可根據社區需求,提擬合理可行的計畫案;另一萬元為行政業務費,提供社造點在培訓期間,召開社區會議、進行資源調查、影印、相片沖洗、郵電、文具、差旅費等行政業務支出。惟實際補助金額,仍須召開評審會議決定。
 
義務:
(一)、社區須派2名以上的工作團隊成員參加社造中心開設之課程、研討及期初、期中及期末現勘等活動。
(二)、社造點之社區工作團隊,應擔任社造中心與社區的聯繫窗口,協助社造中心進行會議聯繫、課程聯繫等行政作業,並完成社造中心所指派的作業。
(三)、   社造點應執行符合自身提案計畫之工作事項,在專案期間無法執行縣市政府及文化局所設定工作之社區營造點,經社區營造中心及輔導委員訪視、考核及座談評核後,若有不適,則提送文化局裁示該社區營造點計畫是否繼續執行。
 
八、徵選文件:

(一)、   徵選計畫申請表、計畫書(採A4直式橫書,左側裝訂,須內含經費預算表、社區人力資源配置及工作內容說明)乙式十份。
(二)、   社區/社團或單位徵選同意書

(三)、   屏東縣人民團體立案證書影本一份。
(四)、   屏東縣人民團體負責人當選證明書文件影本
份。
(五)、   人民團體之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九、徵選文件寄送地址:
 

地址:920 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
收件者:台灣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屏東縣社區營造中心) 收

十、聯絡方式:江嘉萍、吳儷嬅 08-7888438、08-7892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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