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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urn up the sun.
2006 / 07 / 01 pm 04:01

與朋友狂歡後,他開著車一個一個送他們回家。隨著在車上的人數漸漸減少,橘黃色的路燈也不再浪漫。直到最後一個朋友下車時,時間已經過了半夜12點。

郊區的路上沒有多少車子,路燈也是省著開地有一座沒一座。他的身心已經開始疲憊。回到自己的家還有近半小時的路程,開上國道會多經過一個收費站,但會快個十多分鐘。他想著想就直接開上去。路上的車子出奇地少,但也有可能這些車子的存在對他沒有太大意義也說不定。

上去沒有多久,國道上的車燈跟路燈開始慢慢地暗了下來,他發現到了,也不特別在意。過了四、五分鐘左右,右方後照鏡照到了一台藍色的卡車疾駛而來。如果國道三號的最高時速是110km的話,以它現在的速度,鐵定超過了160km。很快地從他的右後方外車道超了過去,出乎意料地,靜得一點聲音都沒有。除了自己車子的80匹德制馬力輸出以外,只剩下正在CD plyer裡面播放的板本龍一,音量12。很快地藍色的卡車出現在右前方慢了下來,感覺像是配合著他的速度一般平行前進。藍色卡車差不多有六七公尺長,車重約3頓半,足足是他的車子的四倍大小。車子表面近似完美的烤漆上有些許的播落痕跡,輪胎很新,也是強迫性地漆上了藍色的油漆。沒有車牌,與其說從這樣的角度他看不到車上的駕駛,倒不如說那台卡車上給人感覺不出有駕駛般地寧靜。

他的視角有些模糊,眼皮重了下來。藍色的卡車還是一樣維持在右前方10公尺不到的地方等速前進。可能只有一瞬間,他的眼皮完全蓋了上去,但是他卻以為將要撞車般地驚醒了過來。藍色的卡車不見了。他的精神還是不好,但剛才失神的冷汗殘流在皮膚與方向盤的觸覺之間。用力地捏了右大腿的肉,打了自己幾巴掌,勉強地撐回家裡。

之後的幾天,他每當工作忙到晚上11點、12點、甚至1點多,藍色的卡車就會出現,平行地出現在他右前方內車道。幾天之後,他開始覺得害怕,不是因為藍色的卡車,而是那可能致命的幾秒鐘失神。有一天他就沒開回家,直接睡在辦公室的沙發上,沒有回家。情況有些好轉,藍色的卡車沒再出現過。就這樣過了兩個月。案子又擠破頭了,他又是沒精神地開著車,行駛在國道上。他又失神了。可能跟之前一樣只有一兩秒,但這次對他感覺來說特別久,醒來時可以說是拼了命地抓緊著方向盤。

這次,出現了兩台藍色卡車。

 

Lomo LCA | 台中‧老大家中的廁所
"Turn up the sun" From Oasis - Don't Believe the Truth(2005,Epic record)


這是真實故事,警告我們不要為了工作把命都給賠了上去。共勉之。

前幾天被朋友問到之前都在玩單眼的我,為什麼開始以lomo為主力相機。這樣的問題好像沒有太多的疑惑,就是好玩嘛。而且也不是說玩了lomo就不再玩其它的相機啦。工作可以帶著995加上24mm廣角;心情好了就拿著CanonF1跟Sepastian換Horizon玩寬幅;想拍人就帶EOS50配著50mm玩Kodak VC400。為什麼?!拍照不就是好玩嗎?!

很久以前,在數位與類比的交替之際,網路的論壇就已經吵得不可開交,雙方陣營互相罵來罵去。後來呢?死忠的底片教徒開始有人感受到數位的便利買了DSLR。數位的先進教徒看到底片的美,正片負沖的色彩媚力,反而開始玩底片。我們誰都不該把話講死,先講死的人就失去了看到一切的機會了。攝影是一種目的、心情,一種凝聚力。今天真要是玩起來高興,我用30萬畫素的手機拍下美麗的彩虹又如何。分享的樂趣,影像的感動,都不該被介面與實體的素材限制。

講到一切的最終原點,當你看著那麼美好三色夕陽,何不連相機都不拿,就這樣安安靜靜地看著它,從頭到尾貪婪自私地享受它。講到最後,也許我們追求的,不過就是個心情而已,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