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那位落跑的越南移工朋友被警察查獲了。剛聽到消息時,第一個反應是:怎麼辦?他借貸的5,400美金,如何償還?但接下來的發展,更令我感到沮喪挫折:怎麼會有像台灣這樣一個吃人的社會?我如果是這位移工朋友,我會恨台灣一輩子!
去年年中,這位朋友A快快樂樂地接到仲介通知,可以來台灣工作了。他付了5,400美金,交給仲介公司一部份定金後,足足等了將近一年時間,才找到來台的工作機會。離開的那一天,家庭視為一件大事情,邀請了叔伯姑姨各親戚來家裡,辦桌吃中午,我也去參加此盛宴。大家都祝福他可以一路順風平安,賺些錢回到越南,把剛建造一半的房子繼續完成(為了造此新房子,他另外借貸了約四千美金)。酒足飯飽後,一位朋友騎著摩托車,騎約一個小時時間,載他去河內,另一位朋友則一樣騎機車幫他載運行李。
來到台灣後,被送到一間小輪胎工廠工作,只有老闆跟兩個伙計(包括他),根本不是正規的工廠。晚上被安排睡在廁所旁邊,臭到無法入睡(越南家庭的廁所可能比台灣鄉下廁所乾淨許多)。他並不知道可以要求轉換雇主,只知道可以落跑。而根據我猜想,也不可能轉換雇主成功,因為一開始可能就是被違法使用,送到不知名的工廠去工作。若跟仲介提起要轉換雇主,仲介第一個反應是:把這個移工送回去,反正後面還很多人在等。
|
眾鬼們,當手拿到熱騰騰的「漂流社工」時,你心裡想著什麼?
這半年來,漂流社工從「社工師修法」一路寫到「勞動權益」;這兩期紙本刊物,無論是嘻笑怒罵或真情流露,一直沉甸甸地在我們的心裡,沉甸甸地。
我們不斷地嘗試理解這世界的真實,我們不斷打開新鮮地、現實而殘忍的窗戶。我們掙扎著嘗試面對我們殘破的自己。
工作尊嚴的沉淪直令我們身心解離,魂飛魄散。
一年一度的普渡又將來臨,今年,我們為各位準備了「香火袋」,就是那個汽車後照鏡上常掛著的那個小袋子。據說香火袋裡最初裝的不是香灰,而是泥土。土地保佑著我們的生存,香火袋讓哭鬧的小孩睡得安穩。
真實的勞動讓我們根植在這塊土地上,重整殘破的靈魂。
不要消耗我的靈魂,不要浪費我的青春;當時光流逝,我願保有我最初的天真。
勞動讓我們面對每天的生存,真實體會存在在地球上的此生。如此,我們才會在工作中獲得力量,在面對種種困境後如獲新生。
記得那承認依賴、認清孤獨後的片刻清醒,記得那決定用雙腳站立在土地上的片刻喜悅,記得那同樣在土地上共舞的片刻歡愉。
這樣的普渡,值得你一起來普天同慶,共渡此生。
一、主辦單位:漂流社工
二、協辦單位:大安溪部落工作站、社工師法受害人聯盟、清水溝重建工作站
三、時間:2006年8月11日~8月13日(五~日三天兩夜)
四、地點:南投縣鹿谷鄉初鄉村大木屋區
五、對象:預計30人,以有社會工作實務經驗者優先,學生不限,依報名簡章及簡歷篩選。
六、助念團:除了去年這些老鬼,陶蕃瀛、王行、冷尚書、鄭智偉、方昱、黃盈豪…之外,許多新面孔如:方孝鼎、王芳萍、王篤強、田奇峰、宋文里、阿枝、侯念祖、夏林清、曾琴梅、 楊蓓(邀請中)、廖芳瑩、鍾秉穎…等鬼,也將在今年加入助念的行列。
七、費用:本活動不會對外申請任何經費,由與會人員共同分擔行政、食宿、手冊..等費用。每人3,200元,加上平安保險費,共3,247元。並加持「香火袋」乙只,讓你養心定神、永保平安。
八、報名:即日起至7/15止,填妥報名表寄到replacing@gmail.com,我們將於7/20公佈錄取名單。
九、聯絡人:曾琴梅0936-339-614 E-mail:replacing@gmail.com
(詳情請見) |
|
首先,工作的第二個月的薪水,老闆不肯給他。我打了電話去跟這位老闆要錢,但老闆只要是沒來電顯示的電話,一律不接;而談到A的工資,他立刻推託說他也很可憐,公司營運不好,周轉不來、、、。反正就是不啃償還積欠的工資!我們甚至還懷疑,是否這位老闆去通風報信的,因為以前就聽過,許多違法雇用的老闆,在用完人的時候,就會去通報警察局去抓落跑移工,這樣不僅有舉報獎金,還可以賴掉移工的薪水。(各位,幫忙想想辦法,如何幫A要回他的血汗錢?)
其次,送到三峽收容所後,A曾經打電話給他姊姊,他姊姊來電要我跟苗栗縣外事科的某人聯絡,說繳完錢後,就可送回越南了。當時正好是元旦期間,我也找不到人。後來他姊姊又來電,說可能被關高達六個月,這下子我緊張了:有什麼事情這麼嚴重,要把沒有任何威脅的移工,關起來長達六個月?不是罰款繳一繳,機票買了,就送回國了嗎?
後來苗栗縣警局的人說,目前警政署在執行一個專案,有關「假證件製造」的調查,因為這位朋友持用購買來路不明的居留證件,因此整個案子都已經移送到地檢署偵察了(他說是1月13日移送的)。
但是當我到三峽收容所看他時,他以及同時被抓的另一位越南移工,都不約而同地說,打這個電話「09XXXXXXXX」,給兩萬元,就可以把證件拿回來,然後就可以送出境。打了電話過去,還是那位苗栗警察局警察的手機。但他告訴我,案子移送到地檢署了。我不禁懷疑,為何所有被抓的移工,都有他的私人電話?
假如真的移送地檢署,那麼我們的檢察官何時會起訴呢?沒人知道。起訴後,審判過程要多長呢?不知道。至少六個月,一位律師說。那麼在三峽收容的期間,這段日子所損失的勞動收入誰來支付?國家還必須編列伙食費給這群人,誰賺到?為何這種案子不能速審速結?在台持用假證件的移工應該很多,類似的案件都必須這樣長的時間來處理嗎?而若不是有台灣的人士協助,誰會知道居留證的製作(例如編號的編排密碼、印刷設計的地方、、、),這樣的問題早就存在了,為何剛好這幾個人就活該倒楣被羈押得更長?那些協助製造假證件的台灣人呢?從沒聽到警察抓到這些人!
而最根本的問題還是:為何移工不能自由轉換雇主?說穿了,就是為了配合目前的仲介利益。也難怪一位越南的仲介說:「台灣的仲介是吃人肉不吐骨頭」。為何這個明顯不利於勞工的政策,在學界呼籲了這麼久,勞委會仍不敢更改呢?一個號稱人權至上的國家,卻制訂出如此不人道,緊緊鎖住移工行動自由的政策,真是一大諷刺!
[留言 / 轉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