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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2006-07-11
══════════════════【立報】═══════════════════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6-07-11》

本期內容
  ◎傳播線上:文化多樣性 配額制與FTA 
  ◎金門三級古蹟魁星樓 見證文風鼎盛 
  ◎比較 
  ◎吾思吾師 找回教師熱情與尊嚴徵文比賽 



傳播線上:文化多樣性 配額制與FTA
  傳播學生鬥陣
韓國文化觀光部宣佈7月1日起實施最新電影配額制,刪減一半播映國片天數。此舉引發韓國導演、演員及市民團體等電影界人士約一萬人,於首爾遊行示威,強烈反對實施新制,電影配額行動聯盟發言人楊基煥(Yang Ki-Hwan)表示,韓國的國產電影配額是一項反托辣斯法,用來防止好萊塢電影獨占市場。

韓國影視文化產業甫造成風潮,令人為之瘋狂的「韓流」熱潮叫人瞠目結舌,韓國政府卻於此時宣布棄守配額政策是何原因?官員表示,今年1月同意刪減配額從146天降至73天,旨在方便與美國商議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根據法新社報導指出,南韓是美國第七大貿易夥伴,且為亞洲第四大經濟體,去年韓美雙邊貿易額達到720億美元,其中南韓順差達160億美元。

韓國這套保護主義制度始自1965年,旨為庇護本地電影產業避免遭受好萊塢影片大舉衝擊,而得以繁榮發展。韓國電影法第16條規定,要求國外影片進口量不能超過國產的3分之1,放映國外影片的電影院每年最少必須放映國產片90天;1985年後法規修訂,電影院必須以33%放映日播放韓國片,1995年,此比例抬高到40%,也就是播放國產影片達到146天,持續時間20年。美國曾在1988、1989年成立WTO前的多邊談判中,屢次要求韓國取消保護措施,此舉當然引發韓國導演集體於街上抗議,皆未達成協議。

鏡頭轉回台灣,由於當初台灣加入WTO時為換取農產品最大利益,電影產業便毫無要求保障,百分之百開放市場,導致國片播映空間受到壓縮。然而根據WTO規定,每3年可以檢討入會協議,於是新聞局曾於2004年5月表示,基於保護本國電影產業生存空間,將比照韓國模式向WTO總部提出國片映演比例的要求,同時評估其利弊得失。然而,新聞局2006年2月卻表示,電影法第39條之二第1項第2款有關國片映演比率,狹義定義為電影片映演業一年內應映演一定比例之國產電影片。因涉及WTO約定承諾問題,且以目前我國國片票房普遍不理想之情況下,全面實施映演比率,將衝擊電影片映演業(全台約180家、680廳)生計,且國片須至全台各戲院上映,亦加重片商之影片拷貝成本(拷貝一部平均約需新台幣3萬至5萬元),因此現階段在未有足夠片量以因應各廳院以及WTO承諾之困難下,實不宜貿然實施映演比例(註)。

新聞局以WTO承諾、不符合國家利益以及台灣市場內需不足等理由,認為台灣不應設置電影配額限制。政大新聞馮建三教授曾於2006年5月之評論,認為政府是為「好萊塢馬前卒」,新聞局電影處則回文指出,台灣實施配額制不僅不符合國家利益,甚且映演業亦擔心票房而極力反對,並認為宜先以振興電影產業為首要之務,如行政院於去年推出多項振興政策,包括5年2百億元的開發基金投入影視及數位內容產業,要保護產業的前提必須是如韓國產業體質已處於健全的狀態才具有意義。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於2001年通過「文化多樣性宣言」,為保護文化內容及藝術表現之多樣性,UNESCO經過多次專家會議,完成「保護文化內容及藝術表現多樣性公約(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 of the Di-versity of Cultural Contents and Artistic Expres-sions)」草案(簡稱「文化多樣性公約」草案),於2005年10月20日通過,將於30個會員國批准後生效。文化多樣性公約確認文化表現多樣性必須予以保護並推動,認為文化商品及服務具獨特性,有別於一般商品及服務;會員國政府有權制定其文化政策並據以實施,以保存文化資產及促進文化與語言之多元表現,重視各國擁有在其領土上維持、採取和實施他們認為合適的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的政策和措施的主權。

可見,國際間對於各國文化主權有相當警覺,為防範美式文化藉由全球化風潮襲奪各國珍貴文化資產,紛紛贊成對其進行有限度的保護措施。此一思維與新聞局「已健全而後保護」的想法正好衝突,韓國政府答應開放配額制度,是否因為認為其文化產業已有足夠體質能抵擋美國文化尚且不論,但因囿於台灣先天國際地位之疲弱,以為孱弱的國片政策脫罪,我們除了嘆息,也只能期待只有胡蘿蔔的單向政策得以奇蹟似地奏效!

註:請見 http://tc.gio.gov.tw/ct.asp?xItem=52709&ctNode=63

媒大事

行政院續向國民黨

要回19家戲院

報載,行政院近日召開國民黨黨產處理專案會議,會議中決定責成財政部發文予國民黨,要求其應依照監察院調查報告,歸還政府原由前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撥歸國民黨經營的19家日產戲院土地及建物,並依95年土地公告現值加4成計算。但國民黨透過律師事務所回應「因慮及公司法等相關法規及股東權益,將以現金方式捐贈,即以92年10月當時仍登記為中影公司所有之土地面積……,再按華廈公司等持有中影公司股份比例計算之金額3億多元歸還國庫」。

小編媒批:作為一個政黨,本來就不該「擁有」媒體事業,更何況,這些黨產本應為國家或全民財產的一部分。而作為國家的財產,也應以原有之實物與土地等本來之面貌歸還之,怎可將其以隨意變賣並折合現金之做法交付之?

NCC持續遭受批評與爭議

繼先前NCC的執掌因與新聞局、交通部電信局職能有模糊與不清之爭議後,近來NCC又受到不斷的批評與爭議。據報載,新聞局長鄭文燦認為NCC處理效率有待加強。而NCC委員之一的劉幼琍教授則回應以:「94年姚局長卻決定將頻道換頻移撥給NCC處理,其實如在94年底新聞局就處理畢,也不會有今天外界所謂的秩序不清等問題。」

小編媒批:NCC正式運作以來,批評與爭議一直持續不斷,很大方面是法規制定模糊的問題。小編除了呼籲政府應當正視法規模糊所導致的權責不清問題要盡速改善外,也希望NCC能夠多做事、做更多為民謀福利的事情,來展現自己作為一個獨立政府機構該有的作為。
(回目錄)



金門三級古蹟魁星樓 見證文風鼎盛
  中央社
考季到來,不乏家長四處求神問佛為考生祈福。在外島金門,有座170年歷史、現在名列三級古蹟的「魁星樓」,見證科舉時代,金門文風鼎盛的一頁。

「魁星樓」位於金門首善之區金城鎮的東門,在市中心清代「金門鎮總兵署」衙門對面小巷內,當地人舊稱塗山頭的地方,又名「奎閣」。

金門文風鼎盛,顯宦名儒輩出,但是獨缺考試求神問運的場所,讓讀書人感到遺憾,直到清代道光16年(西元1836年),由捐資取得「貢生」銜的地方望族林斐章,捐銀一千圓興建「魁星樓」,成為金門人文薈萃的象徵。

明、清兩代,彈丸之地金門,僅進士即有43人,比台灣的31人,還多出12人。

「魁星樓」是一座正六角形的兩層樓閣,樓高10.6公尺,一、二樓都是六面帶廊,一樓全用花崗石柱,石柱再接木柱,為下寬上窄的修長立面,內有雕工十分精細的六角藻井,為專門祭拜主宰文運的「魁星爺」的樓閣。

地方相傳,「魁星樓」位在蜘蛛穴上,四周縱橫交錯的巷道即是蜘蛛足,閣樓落成後,由於蚊蠅怕蜘蛛,鄰近周遭蚊蟻全部肅清,成為一塊士子膜拜的乾淨寶地。

1955年,「魁星樓」年久失修,磚瓦崩落,地方民眾集資整修,不料,翌年遭颱風侵襲,1958年又逢823砲戰創傷,到了1963年,林斐章的玄孫旅菲華僑林克凱出資聘請後浦匠師陳南山重修。

「魁星樓」是在1985年8月19日,由內政部公告為台閩地區第三級古蹟,第二年由建築學者漢寶德主持重修,直到2001年4月,金門縣政府再斥資230多萬元進行大整修,才保留今天的面貌。

「魁星靜照浯江水,閣柱遙懸武巘雲」,這是1963年,時任國大代表的鄉紳王觀漁為重修後的「魁星樓」所題楹聯,忠實訴說著在歷史的長河中,魁星庇祐金門,地方重視文風的一面。

不過,現有「魁星樓」經過整修後,雖然仍屹立不搖,但是內部的樓梯已不堪承載,因此,常年大門深鎖,遊客只能參觀外部,遙想科舉時代金門學子鯉躍龍門的光輝往事。
(回目錄)



比較
  ■陳嘉莉
「我們家的女兒功課很棒,這一次考試全班第一名,體育更是厲害。我還讓她去學鋼琴、小提琴、英文和畫畫,每天時間都不夠用,光是我接送她去補習班就夠我忙了,老師說她是十項全能的小孩,會讀書也會運動,又會很多才藝,簡直是才藝美少女。」

「我們家的姊姊參加學校的科展,花了好多時間在科展上,所以這一次考試考差一點,不過還是有全班第三名,我是沒有怪她,倒是她自己很難過,哭哭啼啼說自己輸給第一名的同學。暑假我要讓她去美國遊學,出國遊學可以一邊學英文又可以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我跟她爸爸想說如果經濟許可的話,高中畢業就送她外國讀書,她真的很愛讀書,而且又聰明,而且去外國讀書才有出息,畢業也比較好找工作。」

「小軒畢業得到議長獎,全家都去參加他的畢業典禮,我覺得好光榮,兒子這麼優秀得到議長獎。他不只得到議長獎,模範生獎還有演講比賽、英文朗讀比賽、查字典比賽,他參加好多比賽,得到好多獎狀,我還擔心他參加太多的比賽影響功課,老師打電話給我,說他的能力那麼優秀,應該多多參加比賽,為學校為班級爭光,聽到老師的鼓勵,我真的覺得好光榮,我的兒子真的好棒。」

一次偶然機會在餐廳吃飯,聽到隔壁不遠處幾位在媽媽聊天,內容不外乎就是兒子女兒的成績能力,褒獎自己孩子的優秀,這其中可能多少蘊藏了比較和競爭的意味,或許幾位媽媽的弦外之音我並沒有意會。

從小我也是在比較中成長,我的父母親是在台灣40年代出生,那個年代的台灣非常地窮困而且生活艱辛,唯有教育可以改變一個人的命運,可以藉由教育的力量脫離貧窮,在那個年代成長的父母親觀念認為「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所以我的父母親非常重視教育,在意我們的學校成績。尤其我和姊姊的年紀相差無幾,總是被拿來比較,姊姊成績好,個性內性乖巧,運動也很靈敏,相較於姊姊,我根本什麼都不是,學校老師更是經常拿姊姊來與我比較,或是調侃姊妹能力差很多。小時候心裡經常不平衡,但是卻說不出口,偶而對姊姊有一股憎恨,憎恨她太好了,別人都拿她和我作比較,所以成長的過程中,我一直處於劣勢。後來,我也漸漸習慣永遠都是比姊姊差。

讀完書出了社會工作,我的工作薪水穩定但不是很高薪的工作,至少養活自己不成問題,姊姊際遇潦倒再加上遇人不淑,生活變得一塌糊塗,整個人渾渾噩噩。母親抱怨的口吻說:「小時候讀書每一次都考第一名,大學也讀完了,沒想到會遇到負心漢就毀她一生,也不知道她怎麼想的,書讀那麼多還選到一個爛男人,自己笨也不能怪誰。還是妳現在比較好,薪水不是很高,不像妳姊姊也不去認真找工作,讀那麼多書根本就是浪費我的錢,早知道就不要給她讀那麼高,隨便嫁個人就好了。」

不管是小時候,還是長大了,我們不免一直被比較,比功課、比美醜、比高矮、比能力、比待遇、比伴侶,能夠比的無一倖免。但是每一個人是獨一無二的,每個人的資質與生俱來就不大相同,每個人的興趣、能力天生不同,立基點不同又怎麼能比較?儘管立基點相同,人是一個極為複雜的有機體,完全無從比較。何不從欣賞的角度出發?欣賞每一個人不同的能力、長相與想法,包容多元和相賞差異,是否少了比較競爭,多了欣賞與讚美,欣賞與讚美會讓世界運轉地更和諧。
(回目錄)



吾思吾師 找回教師熱情與尊嚴徵文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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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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