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們失去了溫暖,竟仍然要付出溫暖;他們的愛被剝奪,卻仍持續要付出愛。」「沒有聲音的蘆葦,飢餓的蘆葦,他們造成的語言竟是震耳欲聾。我知道他們不會凋萎零落,他們不僅做了預告,而且也榮養了更多的花朵。我不能不掩面為他們祈禱,也不能不全心向他們認同。他們追求的夢毋寧是極為單純的,那就是把自己所賴以生存的土地營造得更像一塊屬於自己的土地。猶如這片北地禽類聚散的蘆葦地帶,免於恐懼,免於受害,並擁有廣漠無垠的天空,足供遨遊飛翔。在混沌的晨霧裡,在不明的黃昏中,永遠不必擔心迷航或落入陷阱;每一次出發與回歸,都是一段放懷的旅程。」~陳芳明 2006年蘇建和等三人案,再次開庭...... ︾︾︾︾︾︾︾︾︾︾︾︾︾︾︾︾︾︾︾︾︾︾︾︾︾︾︾︾︾︾︾︾︾︾︾︾︾ *本期內容* ◎近期活動預告
◎出版快訊
◎國內人權新聞摘要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人權文選
◎人權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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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活動預告 ***
各位曾經聲援蘇案的朋友,您好, 蘇建和案又再次開庭了。 2003年1月13日,在失去自由4380天、成為死刑犯3983天後,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經台灣高等法院再審改判無罪、當庭釋放。我們原以為三人多年的苦難終於可以畫下句點,不料檢察官還是提起上訴,最高法院還是撤銷無罪判決,案件發回高等法院更審,又開始了漫長的等待正義之路。 大多數的台灣人民,就算沒有誤以為案件早已確定,大概也快忘記蘇案了。事實上,在訴訟進行幾乎停滯的情形下,更審倏乎又快過了三年。而蘇建和等人從1991年8月15 日被警方逮捕時起,當時均尚未滿二十歲的他們,就用最寶貴的青春歲月,親身試煉了台灣司法的殘酷與落後,同樣也見證了台灣司法的進步與成長。蘇建和案促使了刑事訴訟制度的改革,但是十五年了,三個人還在訴訟裡纏鬥。 我們相信司法是慢慢在進步當中,但我們也希望不需要等完這一個十五年,台灣人民才能像呼吸空氣一樣地自然享受司法的公平與正義。 * 記者會(於高等法院外)2006年7月7日(週五)9:00 * 蘇案開庭 2006年7月7日(週五)9:40 說明:法醫研究所鑑定報告出爐後,警察大學經兩年左右時間研究並針對該報告提出意見,本次開庭可能對該報告進行意見陳述。 透明的法庭,正義不迷路 蘇案再度開庭,需要您再次支持與關注,一同出席蘇案開庭,見證台灣的司法進展。 而出席7月7日這一次開庭的觀察團成員名單包括黃文雄(台權會顧問)、黃默(東吳政治系教授)、高涌誠(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馮喬蘭(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洪裕宏(澄社執委)、劉靜怡(台權會副會長)、魏千峰(律師)、巫緒樑(同志諮詢熱線文宣部主任)、林峰正(律師)、馬在勤(警改會發言人)、薛欽峰(律師)、顧玉珍(全職母親)、張娟芬(作家)、燕鵬(中國民運人士)、陳宏銘(中原通識中心教授)、邱毓斌(英國ESSEX社會學系博士候選人)、焦國標(中國學者)、唐博偉(民主基金會專員)、葉伶惠(蘇案資深志工)、郭松穎(東吳政研所研究生)、王興中(台灣智庫主任)、吳佳臻(台權會秘書長)、李仰桓(東吳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助理)、林欣怡(21世紀憲改聯盟秘書長)…。
2006年當代中國影展Contemporary China Film Festival ■第三場 ■第四場 ■第五場 ■第六場 影展主辦單位:國立清華大學當代中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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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快訊 *** ★【八月夏日炎炎中暑發行,人權雜誌夏季號專題『GO!人權捍衛者』】 台權會雜誌在晶晶書庫頗受好評熱賣中,辦公室正在努力生出下一本中... 另,我們也接獲了幾位讀者朋友的建議,無論正面或負面,我們都非常感謝!
台權會年度書籍『人權讀本』,翻譯日本經典人權叢書,內容非常生動,以報導文學的手法說出多方面的人權議題,一本售價200元, 歡迎購買~! ▓『人權讀本』在說些什麼? 主編:鎌田 慧 譯者:王淑華 ★【人權雜誌春季號『抵抗之前,問憑什麼抵抗』已經發行!】 本期專題的發想結合去年底香港反WTO運動及楊儒門事件衍伸的「抵抗權」,經過難產陣痛生出的專題「為什麼抵抗之前——問憑什麼抵抗?」 從本期專題的文章,乃至歷史上任何有關抵抗權問題的討論中可以發現:抵抗權概念的正反陣營,其政治光譜可以從極左排列到極右,更妙的是,儘管理由完全不同,光譜的兩極端對於抵抗權都是不信任的。教條右翼濫用了「惡法亦法」的法律實証主義觀點,以正當化統治者;教條左翼則一開始就認為法律只是階級利益鬥爭之下的產物,當然不值得信任。結果,無論有意無意,這兩者都分別構築了一個屬於他們自己的,超越實體法律──無論是國際法或國內法──的自然法。例如「民族的興亡」,或者「階級的衝突」。以意識形態來否定法治的功能,在Terry Eagleton倡言的「後(馬克思)理論時代」的今日,似乎都顯得過於「古典」。太小看了人類制定法律過程中的權利鬥爭,所曾經付出的巨大社會成本。太小看了當今的法律理論,而且放在今日的台灣檢證的話,更太小看了台灣知識社會的水準。 台權會的基本立場,是以國際人權法典為依皈。其實,包括抵抗權在內的,近代的「正義=法律」理念,與其說是追求普世性,毋寧說是在多元價值的利害相剋之中,尋找或保留共生、對話的可能空間。各別民族或階級的各別「正義」,經過了韋伯所謂的「諸神之戰」的長久衝突之後,逐漸摸索出某些對話與共生的規則。這些規則,就是近代的人權理念。「人權」清單之確立,其歷史過程固然充滿血腥,但一經確立,就是期待血腥不再。比方說,若說在台灣連抵抗權的行使都不足夠,非得「革命」不可,那麼中國這類的極端踐踏人權的流氓國家,又該如何?何況,直至目前為止,我們所見識過的所有革命,其果實均為野心政客所攘奪。顯然「無產乎有產乎」「獨裁乎動亂乎」「抵抗乎革命乎」「適法乎超法乎」的二者擇一的兩難困境,是一個被刻意製造出來的危險陷阱。台權會認為,真實社會永遠有更多的選項,更多的理性對話空間,與更少社會成本的妥協之道。個人的美學,永遠不應該以犧牲無辜的他人為前提,更不應該用種族或階級的粗暴區分,把「非自己人」全部定罪成「體制的共犯」。畢竟,抵抗權的根本精神在於爭取正當合理的權利,而不是滿足個人的浪漫幻想或政治野心。 ◎ 如果您對於相關主題也有文章想要投稿,或是意見交流,歡迎您投稿至台權會。
本期專題:個人資料與隱私權 由於傾向集體主義的社會文化意識代代盤根錯節的影響,加上個人主體性的觀念向來無從深入紮根之故,「隱私權」做為一種「人權」,對於二十一世紀的台灣社會而言,和其他隨著台灣民主化過程而漸次發展累積的種種政治人權理念相較之下,可以說仍然是比較陌生的人權觀念。 前衛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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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內容 ﹡﹡﹡﹡﹡﹡﹡﹡﹡﹡﹡﹡﹡﹡﹡﹡﹡ ◎ 台灣人權新聞摘要 鑑於中國對人權的迫害愈來愈嚴重,陸委會副主委游盈隆昨日透露,包括內政部、陸委會目前正草擬「難民法草案」,初步共識將會把「中國人民也納入適用範圍」。預估草案應該可以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
勞委會完成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勞動三法」修正草案,明訂軍公教都排除適用,不過相關機構所屬的技工、工友、職員等具「勞工」身分的人員可組工會,但不得罷工。
南迴出軌案被告李泰安昨確定羈押,學者表示,「媒體連續劇」終於暫告一段落,但此社會案件已演變為「新聞鬧劇」,不但影響檢警辦案、扭曲社會價值觀,導致民眾反感,付出太多社會成本,值得各界深切省思。 媒體改造學社召集人魏玓表示,南迴案發展過程曲折,具有「戲劇」元素,雖然李泰安不是名人,但他很「閒」,也有表演慾望,經常在鏡頭前搞笑演出,以為可以轉移案情焦點,沒想到媒體不懂得適可而止,反而與李泰安聯手「玩」下去。
《股東會今登場 闢環保新戰場 環團綠色小股東 直搗台塑》(6.05) 綠色陣線協會、台灣綠黨、台灣環境行動網等環保團體昨天趕在台塑股東會舉行前夕,以代表關心企業環保和社會責任的「綠色小股東 」身分,提出「十問台塑:鋼鐵投資可有前景」,要求台塑在股東大會上說清楚、講明白。 十問台塑股東會上嗆聲 綠色陣線協會執行長吳東傑表示,台塑對於台朔鋼鐵廠的投資比重始終未說清楚,即使外界都已知台塑將興建金額超過千億的大煉鋼廠,但不論是《議事手冊》或去年的財務報表,都隻字未提。若是錯誤投資,恐危害股東權益,主張退回重編,並不排除向證期會檢舉,要求介入宣告「股東大會不成立」。 建煉鋼廠有損股東權益 溫炳原說,市場已傳聞,只要台朔鋼鐵一通過,外資就會調降台塑投資評等,該投資顯然並未照顧股東權益。
《通姦連坐! 婦團抨判決離譜》(6.11)
《憲政首例 罷免總統 立院今啟動》(6.13) 若今天院會通過將罷免案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總統必須在七天內,也就是六月十九日之前把答辯書送交立院。總統若不提答辯書,全院委員會仍將於六月廿一日起逕行就罷免理由進行審查。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由於各地方政府預算支付教育費用,造成偏遠地區和主要城市極大的差異。貧困鄉鎮中學生每月平均七十三美元(台幣二千三百元)的教育費用,和最富裕城鎮的三百八十五美元(台幣一萬二千三百元)出現五倍的差距。示威學生要求政府統一負擔國民教育經費,消彌差別待遇。 卅日中午,首都聖地牙哥的公立學校學生走出佔領多日的學校,在主要幹道擺設路障,破壞交通。警方後來以水龍和催淚瓦斯強行將示威學生驅散,警察以警棍毆打手無寸鐵的中學生,甚至媒體記者。警方並以破壞公共設施的罪名逮捕七百卅名未成年學生,另有十五人受傷送醫。 而巴契列特在召開緊急內閣會議後,承認十六年前軍政府卸職前頒行的「教育組織法」確有改革必要。教育部長奇里克也和學生代表舉行長達五小時的對話,但學生和家長顯然無法原諒政府派出警察鎮壓的作法。
加拿大聯邦法院法官史蒂文生一日下午針對賴昌星案做出裁決,決定暫緩賴遣返回中國受審,賴昌星的委任律師也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移民部對賴所做的遣返前風險評估,而整個司法調查程序估計至少要兩個月。 據《華盛頓郵報》報導,史蒂文生法官主要考量依據是賴昌星被遣返後,其生命是否將面臨威脅或遭刑求,法官在十三頁的裁決書上引用加國最高法院一項判例指出,刑求往往難以查證,現就把賴昌星遣返,可能會對其造成「無可挽回的傷害」。 史蒂文生表示,辯論核心是賴的生命安全是否得到保證,而在欠缺保證的情況下,現有記錄顯示賴若被遣返,生命將受嚴重威脅。不過,裁決書也指出,延緩遣返只是臨時性決定,有效期直至法庭決定是否接受賴的司法復議請求為止。 賴昌星本人獲知裁決第一反應就是:「感覺很公正!」他並表示前妻曾明娜也十分高興,而曾明娜與其三名子女的遣返風險評估報告已完成,但尚未排定遣返日期。 賴昌星本人也再度表示希望遣返回香港的意願,「香港法制比中國公平,且在香港可以請律師」。
伊朗的石油及天然氣蘊藏量在全球都排名第二,前者僅次於沙烏地阿拉伯,後者僅次於俄羅斯。 同時,哈米尼也大肆批判美國,指華府雖高談闊論人權及反恐,卻在古巴關達那摩灣美國海軍基地及伊拉克所設監獄內虐待伊拉克戰俘及恐怖犯嫌。 哈米尼說,美國意圖以「天花亂墜的宣傳」影響世界與論,但國際間是否已達成反對伊朗發展核子計畫的共識卻令人質疑。哈米尼甚至挑明說,回教國家、「不結盟運動」國家及其他一些獨立國家都支持伊朗。 哈米尼也將西方國家指詰伊朗意圖發展核武的說法斥為「純屬謊言」。他說:「我們不需要核子武器。我們沒有要動用核子武器對付的目標及願望。我們也認為,動用核子武器有違伊斯蘭教教義。」 不過哈米尼也堅稱,伊朗絕不放棄該國生產核子能源的權利。他說,核子發展計畫是伊朗的歷史性投資,彰顯該國的政治獨立及國家自信,因此伊朗絕不因敵人的「威脅利誘」而出賣這項寶貴資源。 哈米尼同時語帶玄機地說:「我們已達成不少科學方面的目標」。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五個常任理事國及德國上星期四已同意,將向伊朗提出一套旨在化解伊朗核子問題僵局的方案,但先決條件是伊朗須停止提煉濃縮鈾。預料,「歐洲聯盟」首席外交代表索拉納將在幾天內將此方案遞交德黑蘭當局。 在哈米尼談話前一天,伊朗強硬派總統阿瑪迪尼杰也發表電視演說指出,雖然伊朗會對此方案詳加考慮,但伊朗擁有核子技術的絕對權利卻毫無談判餘地,特別是提煉濃縮鈾的權利。
總部設在巴黎的媒體觀察機構「無國界記者」組織表示,北京當局大力限制民眾接觸資訊,在大陸大部分地區,Google網站的搜尋引擎都受到封阻。 駐北京的Google女發言人崔金(譯音)七日表示,該公司最常用的搜尋引擎明顯受阻,該公司正在調查。她拒絕發表其他評論。 「無國界記者」組織指出,除了Google搜尋引擎外,阻礙黑手也逐漸伸到Google新聞和Google郵件網站。 「無國界記者」說:「Google剛剛加入在大陸接受線上檢查的西方公司俱樂部。令人遺憾的是,大陸的網路用戶為了接觸被禁止的資訊,必須打一場反檢查的科技戰爭。」在北京嘗試隨機上Google網站的結果,似乎證實國際版的Google搜尋引擎受阻,可以上的只有受到檢查的華語版Google.cn網站。
古巴關達那摩灣美國海軍基地拘留所的三名囚犯自殺身亡,無論是出於絕望抑或用以抗議,死亡似乎是他們的唯一出路。 這個恐怖分子監所,一邊是沙漠,一邊是沙魚出沒的大西洋。美軍曾警告囚犯,逃亡絕無活路。四百多名「恐怖嫌犯」從二○○二年初被關押至今,只有幾個人被起訴,其他人遭長期囚禁審問,不知自己的罪名,不知還要被關多久,連絕食抗議都會被強迫灌食。 幾年來關灣監所除了傳出四十一起自殺未遂事件,還有數百起嫌犯自殘案例。人權組織和各國政府無不大肆抨擊美國在關灣監所無限期關押嫌犯的作為,違反人權和國際法。 九一一恐怖攻擊後,美國對阿富汗與伊拉克發動戰爭,關達那摩監獄的囚犯多數為在阿、伊兩國逮捕,美國國防部宣稱這些人都是「敵方戰鬥人員」,而非戰俘或平民,因此可以無限期關押。
(以上新聞摘要節錄自中國電子報、聯合新聞網、自由時報電子新聞網、台灣日報) ﹍﹍﹍﹍﹍﹍﹍﹍﹍﹍﹍﹍﹍﹍﹍﹍﹍﹍﹍﹍﹍﹍﹍﹍﹍﹍﹍﹍﹍﹍﹍﹍﹍﹍﹍﹍ ★《見證司法的進步 我應該退休了》⊙文/蘇建和口述,黃雅玲整理 勞基法有規定工作年滿多少年以上即可申請退休,而司法纏訟是不是也可以有『退休』的年限?我自民國八十年無端捲入的司法案件即將屆滿十五年,我很想像努力工作的人時間一到就可以申請退休,不用再將時間耗費在司法訴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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