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宣言的前半,有著濃厚的古典共和主義味道。認為統治者的德性是政治權力的來源,政治生活的共同目的在於促進公眾的德性(virtue)。至於,在纏繞著扁政府不去的貪腐問題上(連接到陳水扁的「威望」),更採取了類似馬基維利《論李維》裡的共和思想:共和政制逐漸腐化時,有賴具備卓越德性的政治領袖作為楷模,將公共事務帶回其根源,進行定期的改革。
然而,時到今日,適用於希臘羅馬時代城邦政治的古典共和模式,已經很難找到適用空間了。倒是肇源於古典共和思想的幾項主張,歷經文藝復興、啟蒙運動,到了北美十三州獨立革命後,轉化為美國立憲思想,進而發展成當代的憲政共和主義(constitutional republicanism),為近代民主國家提供重要的思想資源。
簡單地說,憲政共和主義強調以代議民主、權力分立且制衡(check and balance)、司法審查(judicial review)等制度性條件,來節制政府權利,並且保障個人的基本權利不受侵害。所以,憲政共和主義會以「憲政體制」來取代「統治者德性」的要求,以「憲政體制」作為擴深良好政治實踐的模版與網絡。在「創生於法秩序的政治生活」(jurisgenerative politics)裡,透過言論表達、溝通彼此不同的理據,產生可被理性證成的規範,為政治行動提供合理性的判準。從而,憲政共和主義者倡導審議民主,認為經過這種方式形成的核心價值,才是政治共同體的認同歸向。
就陳水扁政權的個案而言(也是這次宣言的「標的」),從憲政共和主義的角度出發,我們必須先問:是否已經窮盡了憲政制度上所有可能的解決方案,仍然無法解決這個問題?
空軍三重一村自治會、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三重青少年基地、中華民國都市設計學會、三重市眷村文化園區營造工作小組
2006少年遊 —眷村文化歷史探索隊
用攝影紀錄我們的夏天 --文化與歷史的探險 |
今年的夏天我們不上山也不下海。
我們要拿起攝影機、相機、錄音機 …進行一場文化與歷史的探險。
我們要去一個特別的地方。
那裡有個小公園。大榕樹下是大家泡茶、聊天、下棋的地方,
過年過節時,大家喜歡一群人聚在公園廣場吃大鍋菜。
那裡的房子依每戶人數多寡分成「一間房」和「一間半房」,
那裡的空間雖然都開放著,外頭的人卻不好意思隨意踏進去。
這個地方有個名字,叫「眷村」。
今年夏天,我們要走進去,從眷村出發,
紀錄三重的過去與現在,也紀錄自己。
※活動訊息
對象:三重地區國中高中生 ( 含升國一生 )
名額: 50 人(以中低收入戶子女或學校輔導室推荐為優先。)
收費: 免費,但須繳納 500 元保證金,活動結束後退回。
時間: 95 年 7 月 29 、 30 日 2 天 ( 不過夜 )
活動地點:空軍三重一村(三重市正義南路 86 巷)
報名地點:三重青少年基地(三重市貴陽街 51 號)
報名電話: 29844189
報名時間:週 2 至週 6 下午 2 點到 9 點,週日下午 1 點到 6 點
※報名方式與流程
先電話確認名額 2984-4189 →索取報名表 ( 傳真或是到親自到基地拿 ) → 填報名表並交給基地工作人員 ( 傳真 2984-4210 或親自拿到基地 ) → 傳真後請電話確認 | |
換言之,制憲者在設計權力制度時,已經預設了制衡總統的種種機制,這些機制是否已經啟動,而仍歸無效?其次,在設計憲政上的權力運作制度時(即便是常常只是「法制移植」(抄國外條文)的台灣),制憲者已經將政治活動上的種種風險包括到制度裡面去,而目前的狀況,是否已經緊急、嚴重到必須啟動體制外的解決手段?這樣的解決手段,會不會危害到憲政制度的恆常運作?
坦白說,以中華民國憲法的架構(含增修條文),要制衡總統,除了罷免之外,還有彈劾。因此,依照前述標準,憲政制度上的解決方案,尚未窮盡。不過,反對者可以說,「彈劾權的行使在監察院,監察委員都選不出來了,怎麼彈劾總統?」這項反駁理由並不充分,因為彈劾的制度並未消失,只是暫時無法行使。我們應該作的是「讓它恢復功能」,而不是跳過它、忽略它,另外創造一個橫越它之上的特別手段。更何況,最新的憲法增修條文(2005年),也賦予了立法院彈劾的職權: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制度俱在,只是要不要作而已。
說實在的,我也看不出來,以所謂「高道德標準」來要求總統辭職,對於往後的民主運作有什麼深刻的憲政意義(constitutional significance)。我們之所以會在憲政體制裡面提供「彈劾」或「罷免」這兩項機制,就是希望透過民主審議的方式,在公共領域討論出這個社會對於「有問題的政治領導人」的容忍界限在哪裡。具體的一次一案,不奢望建立一個普世永恆的道德標準。否則就像許多人批評的,到底是以誰的標準來作為要求總統自行下台的標準呢?知識份子的,還是農民的?從政人員的,還是社運人士的?
作為一份具有「具體影響力」的應該試圖衝決網羅,讓既有的憲政機制再度運作起來。無論二次罷免或是彈劾,這些都會比道德籲求總統自行辭職,來得更符合民主政治的責任歸屬原則(accountability),更具有憲政意義,也更能建立所謂的憲政慣例。
徒言「制度失靈」,是我們對台灣的憲政制度太沒有信心,還是我們並非真心實意的相信好不容易爭取來的制度可以運作?當年威權政府把所有憲政制度都凍結了,所以大家才要走體制外路線。現在,憲政制度雖然不盡如人意,但是至少該用的、能用的都在。何以捨此弗為?
作為一個憲政主義的信徒,作為一個公民共和理想的擁護者,我沒有辦法支持一份徒然以道德意識作為基礎,呼籲政治人物作一件「超越既有憲政民主架構」、卻又沒有「重大憲政意義」的政治行為。這種跳空「民主憲政體制」,訴諸人心直觀的作法,,正好給扁政府一個輕鬆的機會找藉口,以「於現行法制不合」為由,擋掉自行辭職的要求。
事實上,扁政府這次的回應,也並非出於忠誠的維護憲政恆常運作,反而是一種綁架制度的作法。這種作法在過去這幾年不斷重複出現。遠的不說,近如行政院長任命案,蘇上謝下,我們看到的是總統恣意行使憲法賦予他的權力,結合政治上的奇里斯瑪效應(charisma),不圖建立長久的憲政慣例,只為短期的政治利益而扭曲憲法權力架構。此次,以「依法行事」來回應「七一五宣言」的挑戰,又一次展現了扁政府慣常操作的手段:以合法性來迴避正當性的質疑。而透過形式上的制憲正名來迴避「作為一個政治共同體,臺灣認同究竟如何形成」的深刻問題,更讓我們再次體認到:再造憲政體制的權力這幾年來是如何被統治者壟斷,進而和族群認同綁在一起,成為個人政治利益極大化的工具。凡此種種,都是讓人對制度(客觀憲政秩序)產生失望、甚而絕望的原因。這或許也是「七一五宣言」要跳空憲政體制來談的原因之一。只不過,宣言的這種談法背後也蘊藏了更大的法治危機,殊值警惕。或許,這就是「七一五宣言」帶出來的民主發展「兩難之境」吧。
我相信,這份宣言只是進步的本土力量帶領反思批判的開端。不過,如果以民主為懸念,終歸必須回到「法秩序底下的政治生活」,來從事積極的鬥爭。否則,不但「七一五宣言」的終極關懷「民主與認同」難以實現,臺灣亦恐難逃「法治國形骸化」的惡夢。寄望這股力量可以將目前遭遇的民主反挫問題,一一導入具體的憲政體制運作,為臺灣未來的民主憲政發展立下深刻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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