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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光華電子報-熊鷹生與死(2006/08/16)
熊鷹生與死
文‧李珊

數量少、繁殖慢、活動領域大的猛禽,特別容易因人為迫害和棲地的流失而銳減。而熊鷹是台灣體型和領域最大的居留性猛禽,處境十分艱險,已名列瀕臨絕種的保育類名單。由於熊鷹多半在原始森林活動,人類不易接近,數量又稀少,國內對這個保育指標性物種的認識極有限,甚至連熊鷹數量、活動範圍等基本調查,都還是近二年才開始著手。

「這片森林要遭殃了,」當記者今年春隨「山豬郎」陳旭滉前往2003年拍攝熊鷹地點的大葉楠林中探查時,發現沿著稜線,一棵棵巨大樹幹都被紅色噴漆突兀地噴上一個大大的「界」字,下面還有一個人名。山豬郎憂心地指出,這片森林是原住民保留地,原先並無人登記,這些記號是最近有人來申請,地政單位前來測量界線後留下的。

據屏東一位保育人士透露,原住民保留地可由落籍當地的原住民申請取得租約權,以開墾或造林。通常,他們會申請將保留地的「妨礙木」砍除,除了賣錢,還可以申請造林補助:一甲地補助30 萬元,之後每年還有幾萬元的補助。

「把天然林砍掉再造林,不是把野生動物逼死嗎?」他質疑,更諷刺的是,這一切都是合法的。

根據國外研究,猛禽是領域性很強的物種,由於領域內的資源是覓食、築巢、求偶等生存所需,為了鞏固地盤,牠們甘願付出極大的代價,甚至奮戰到犧牲生命;像這類局部砍伐森林使棲地破碎化的現象,勢必危及牠們的生存。原住民保留地的租用,長期以來是一個法令上的漏洞,因為,林務局管轄的國有天然林地依法早已不能砍伐,地方政府管轄的原住民保留地中的天然林卻未好好把關。

熊鷹是台灣領域性最大的猛禽,據目前僅有的調查,熊鷹活動以中低海拔的原生闊葉林和針闊混合林為主,天然林為主要棲地。至於全台熊鷹族群數量,據「台灣猛禽研究會」林文宏2004年重新推估,約為500隻以內,但由於國內對熊鷹成鳥活動範圍尚無繫放研究,不知成鳥的確切活動範圍,因此族群數的準確度還有待商榷。

獵捕壓力大

「獵捕壓力是目前影響熊鷹生存最大的危機,」孫元勳表示,由於熊鷹活動範圍多屬禁伐的天然林區域,原住民保留地雖有管理漏洞,但多位於原始林邊緣,佔棲地的比例較少,因此比較起來,原住民「羽毛文化」衍生的獵捕問題更形嚴重。他受林務局委託,於2004-2005年在南、北大武山地區進行熊鷹族群監測研究,並以訪談獵人的方式,調查獵捕量變動的情況。

在他調查的屏東霧台、泰武、來義、春日等4個山地鄉發現,該地區熊鷹捕獲量自1970年代開始竄升,一直延續到1980年代,年捕獲量約在13、14隻,1990年代略減成10隻,2000年代又增加為10-18隻。其中西部獵捕量最大的來義鄉,受訪的24位獵人中,有一半以上在1989年「野動法」實施後仍獵捕過熊鷹。

孫元勳表示,這4個山地鄉居民以排灣和魯凱族原住民為主,由於這2族的貴族和頭目有佩戴熊鷹羽毛的傳統文化,因而衍生出鷹羽買賣市場。

羽毛文化

「熊鷹因為飛羽上有成串的三角形斑紋,與百步蛇的三角形圖案相似,」台東縣野鳥學會前會長王克孝指出,在奉百步蛇為祖靈或守護神的排灣及魯凱人眼中,熊鷹一直是英雄的象徵。以排灣族傳統為例,大頭目才可戴最長的初級飛羽,其他頭目則佩戴較短的飛羽。然而,近年原住民的傳統規範式微,逐漸演變成任何原住民都可隨意擁有鷹羽,在部落發展觀光、文化產業風潮的推波助瀾下,非法買賣於是暗潮洶湧。

據孫元勳的訪查,還沒有熊鷹買賣行為前,頭目在拔取羽毛後會將熊鷹放飛或繼續飼養,以便日後取得羽毛(因羽毛會褪色,需定時更新);然而羽毛交易進入部落時,也正是羽毛佩戴風氣改變之際,商家希望「物盡其用」而多拔羽毛,使熊鷹無法再度展翅,只好被「處理掉」;「野動法」實施之後,獵人顧慮留著熊鷹會有觸法麻煩,被捕熊鷹的命運更加多舛。

猛禽買賣市場上,熊鷹價格始終一枝獨秀。據來義鄉一家販賣羽毛已十多年的藝品店表示,長飛羽一隻售價將近2萬元,其他部位羽毛則賣一萬多到數千元不等,排灣族還有將尾羽作成「羽扇」在婚禮使用的習俗。因此,一隻熊鷹全身羽毛加起來可賣8萬元,對盜獵者是不小的誘惑。

「俊」顏薄命

除了原住民的羽毛文化,養鷹人對熊鷹的青睞也是獵捕壓力的一大來源。據孫元勳的調查,養鷹市場在「野動法」實施後已經萎縮,但仍未斷絕。「山豬郎」陳旭滉近年每次找到鷹巢,都必須戰戰兢兢的看守著巢位,因為若不小心被盜獵者發現,幼鳥就會遭捕,賣給養鷹人。

據了解,養鷹人多半都持有「野動法」實施前核發的養鷹執照,由於法令和執行疏漏,保育單位很難鑑別養鷹人手中的熊鷹究竟是何時持有的。這也是「野動法」實施後,非法熊鷹買賣仍無法杜絕的原因。

對現有法令無法解除獵捕壓力,中央主管單位林務局察覺事態嚴重,於民國93年修改「野動法」,對「原住民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而有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必要者」,不受該法限制;但對各族群依不同文化而異的獵捕種類、區域、時間,甚至數量,需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另訂規範。

林務局保育組科長夏榮生表示,在規範尚未定案之前,須建立相關基本資料,包括熊鷹的分佈、族群數量,及目前捕獲量是否影響族群生存等,再從文化需求、保障最低繁衍量等角度作整體評估。

孫元勳則根據美國政府在印地安保留區設立「鵰類收容中心」以提供印地安人祭祀用羽毛的經驗提出建議,可在屏東縣來義鄉設立熊鷹保育中心,收容因非法獵捕而受傷的熊鷹,把其中失去野放能力者進行飼養繁殖,並提供亞成鳥每年自然掉落的羽毛給申請者,以兼顧原住民文化傳統和物種生存的原則。

只是,保育人士擔心,在環境壓力、獵人環肆的內憂外患下,熊鷹族群是否能撐到法令修改?有一天,當羽毛褪色凋零,而失去熊鷹睥睨身影的台灣山林,將會如何遺憾呢?

(本文節錄自台灣光華雜誌2006年08月號)

熊鷹是台灣領域性最大的猛禽,睥睨山林的身影令人讚嘆!(許晉榮攝)
沿著稜線的諸多樹幹被噴漆劃界,顯示這片原住民保留地即將被開墾,熊鷹棲地已岌岌可危。(林格立攝)

  1. Birds of prey have small populations, are slow to reproduce, and occupy large territories. This makes them especially susceptible to dramatic population crashes due to human interference or habitat loss.
    數量少、繁殖慢、活動領域大的猛禽,特別容易因人為迫害和棲地的流失而銳減。
    *birds of prey 食肉鳥;猛禽
    *susceptible to 易感的、易受影響的
    Vain people are susceptible to flattery.


  2. After the WCA took effect, hunters began to worry that if they kept a captured hawk-eagle they would fall foul of the law, which only made the eagles plight worse.
    『野動法』實施之後,獵人顧慮留著熊鷹會有觸法麻煩,被捕熊鷹的命運更加多殃。
    *fall foul of 與...衝突
    The senior workers constantly fall foul of the new young mana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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