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人權電子報 12/13/2000 ◥ http://www.tahr.org.tw ◣ 每隔週三出刊‧歡迎訂閱 ◢ 如果各種人權侵害(human wrongs)無時無地不在發生, 各種人權(human rights)怎麼可能是和你無關的抽象事物? ︽︽︽︽︽︽︽︽︽︽︽本期文章摘要︽︽︽︽︽︽︽︽︽︽︽︽ 陳水扁政府就任後,人權議題已成為其重要政策之一,因此其宣示設 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及人權中心,引進國際人權法典,舉行人權婚禮, 行使特赦權。這些政策提升了人權的能見度,但實質內容則尚待落實。 另一方面,這些政策只是點狀分布,較無一完整系統,因此筆者盼望有 一完備的「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產生。 ︾︾︾︾︾︾︾︾︾︾︾︾︾︾︾︾︾︾︾︾︾︾︾︾︾︾︾︾︾︾ ===================================================== ★小編PS★ 十二月十日適逢世界人權日,【台灣人權促進會】將十二月訂為 台灣人權月,並舉辦人權月系列活動,詳情請參閱《近期活動預告》。 同時,為配合人權月活動並提醒社會大眾更加重視人權議題,【人權電 子報】將於十二月密集出刊,提供讀者更多的國際人權公約或相關評論, 請所有關心人權的朋友們踴躍參與人權月系列活動,並給予【人權電子報】 支持與指教。 *本期內容* ◎近期活動預告 【人權影展及座談系列】--邊地發聲 - 自黑暗中發光的族群 〈場次三〉12/14(四) 6:30~9:00pm 日日春:麗君的故事(導演:李易霖) 【你我都是法庭觀察員】(12/16禮拜六9.30AM) 【歡迎大家一起來「稿」人權!】 ◎ 國內人權新聞摘要 【愛滋病團體呼籲國內重視愛滋病患人權】 【民間司改會提新世紀人權宣言】 【期待真正的人權婚禮】 【保障人權已列為司法改革首要目標】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年興紡織尼國勞資糾紛引發美國勞工團體注意】 【翁山蘇姬獲頒最高平民榮譽】 【世界人權日前夕,法輪功成員集會抗議】 ◎ 人權文選 《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應速擬定》 廖福特 ============================================ *** 近期活動預告 *** ★【人權影展及座談系列】--邊地發聲 - 自黑暗中發光的族群 回顧台灣人權發展史,劈荊斬棘的開路英雄絕非身居要職的政治人物, 反而是由承受人權侵害的弱勢者挺身抗爭得來,是他們高亢的抗爭聲音 為台灣開拓了人權之路。因此,在跨世紀的人權月裡,台權會與鄭南榕 基金會、台大大論社共同舉行一系列紀錄片座談會<邊地發聲:自黑暗 中發光的族群>,向這些人權鬥士致敬。 一九九七年,當時的台北市長陳水扁在市議員的壓力之下,並同時為展 現掃黃的魄力,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於二月的市政會議中決議廢止 「台北市管理娼妓辦法」。七月間在公娼不知情的情況下,市議會快速 通過廢止「台北市管理娼妓辦法」,並於九月四日公告廢娼到九月六日 強制執行,短短不到兩天,過程倉促、草率,令所有的公娼措手不及, 因而群起激憤自發性組織起來,與市府抗爭。抗爭至今,眼見緩衝兩年 的期限即將來到,失去工作、生活將陷入困境的公娼姊妹們該怎麼辦? 為爭取自身的生存權和工作權,儘管長久以來深受社會與媒體的污名化, 公娼姊妹們仍勇敢地站出來,說出她們的心聲,希望社會大眾和政府聽 到她們的聲音。如同生活周遭常見的粉色小花日日春,她們擁有最堅韌 的生命力。十二月十四日【邊地發聲】影展座談會,將全球首播《日日 春:麗君的故事》,歡迎關心弱勢族群的朋友們踴躍參加,共同參與座 談。 時間:12月14日(四) 6:30 pm 地點:台灣大學第二學生活動中心(地下一樓會議廳A)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85號地下一樓(捷運公館站附近) 出席者: 李易霖 <日日春:麗君的故事>導演 賴秀如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Taipei Times採訪主任 邱晃泉 台灣人權促進會前會長,執業律師 周佳君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理事長 回本期內容 ★ 【你我都是法庭觀察員】 蘇案重獲再審機會,12月16日(六)9:30am 將進行第四次開庭。 目前救援團體已邀請法律界人士、專家學者、作家與社會賢達共組法庭 觀察團,進行再審過程的法庭觀察,希望藉由此次的再審,能讓更多關 心司法改革的社會大眾有深入瞭解蘇案的機會。同時也歡迎關心本案的 朋友們前往觀察、監督。 地點:台灣高等法院第一法庭(台北市博愛路127號2樓) 回本期內容 ★【歡迎大家一起來「稿」人權!】 人權是什麼? 小到馬路上車輛橫衝直撞、不禮讓人,大至遭刑求誣陷、蒙冤入獄九年; 近到夫妻吵架、虐殺兒童,遠至地球某端紛紛擾擾、無情的戰火。這些 都是「人權」議題,這些都跟「人權」相關,你怎麼還能說「人權」是 抽象的事物?「人權」與你沒關係? 對於身邊發生與「人權」相關的大小事務,你覺得有話要說,你覺得不 吐不快,你有獨到的見解,歡迎寫成一千字以內的評論文章,投稿至 【人權電子報】。來稿將刊登於【人權電子報】、台權會網站以及當期 【台權會會訊】,原作者擁有文章百分之百的所有權及使用權。 因本會屬小本經營之民間社團,經費皆來自善心人士之捐款,故來稿恕 不計酬,敬請見諒。 回本期內容 ﹡﹡﹡﹡﹡﹡﹡﹡﹡﹡﹡﹡﹡﹡﹡本期內容 ﹡﹡﹡﹡﹡﹡﹡﹡﹡﹡﹡﹡﹡﹡ ◎ 台灣人權新聞摘要 《愛滋病團體呼籲國內重視愛滋病患人權》(12/08) 根據我國法令,在台外國人一旦罹患愛滋病將會面臨著被驅離出境的命 運。就在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之際,愛滋染者權益促進會8日召開記者會 抨擊法令的不合理,讓台灣出現無法踏進我國國門的「愛滋黑名單」, 使得許多異國鴛鴦被活生生拆散。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表示最近接到2個案例,一為林小姐、一是黃太太。 丈夫均為外國籍。其中有黃小姐結婚多年並且已經有1個小孩子,也已經 屆滿入學年齡。然而前不久丈夫體檢時被檢查出感染愛滋病,其妻子檢 驗結果仍然為陰性,丈夫面臨被遣送的命運,因此,她透過愛滋病感染 者權益促進會召開記者會,希望能將這種狀況告知外界。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指出,雖然主管愛滋病的法令「後天免疫缺乏症候 群防治條例」在民國86年雖然曾經放寬法條規定,外國人感染愛滋病,衛 生主主管機關「得」限期離境,給了衛生署一個彈性運用空間。然而這3年 來所有案例都是被粗暴的遣返,無一倖免,也嚴重損害異國鴛鴦的婚姻權、 甚至人身自由。而目前林小姐的先生已被遣送出境、黃太太則還在為家庭 的完整而努力中。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表示,這幾年一直努力向衛生署陳情,但得到的答 覆卻是決定權在內政部,法令明明讓衛生署有彈性運用空間,但由此看來, 內政部與衛生署確實有互踢皮球嫌疑;由於多年前的NBA籃球明星魔術強 生被驅逐事件已經在國際上留下不良的形象,在今年的愛滋國際會議中還 數度被與會國家拿出來批評有明顯歧視,對於台灣希望加入國際社會其實 也有負面的影響,因此,呼籲政府應儘速還給外國愛滋病患應有的人權。 回本期內容 《民間司改會提新世紀人權宣言》(12/08)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上午提出2000年司法人權報告暨新世紀司法人權宣 言,執行長王時思指出,今年的人權日是本世紀最後一次人權日,希望 下個世紀的司法不再是侵害人權的司法。 民間司改會提出的新世紀人權宣言包括: 有真正平等的司法,不因經濟、性別、種族.宗教,身心障礙等不同 而受歧視及差別待遇。 一個不需要死刑的社會。 人民不再有刑求逼供的恐懼。 所有司法程序皆符合正當程序。 刑事追訴程序確實落實無罪推定原則。 偵查及審判程序嚴守證據法則。 審理過程公開心證避免突襲裁判。 回本期內容 《期待真正的人權婚禮》(12/10) 十二月十日為國際人權日,強調「人權至上」的新政府,除了特赦之外, 當然也要辦點有人情味的活動,於是一場「人權婚禮」風風光光的上場, 更邀請名作家柏楊先生起草誓詞。然而,漠視真正需要婚姻的同志族群、 漠視在婚姻裡忍受暴力的婦女,讓這場「人權婚禮」沒什麼人權味。 由婦女新知基金會、我們之間、台灣人權促進會、同志諮詢熱線、女學 會、台大男同性戀社共同舉辦的「人權婚禮先修班-誰的婚姻?誰的人權?」 記者會中,女同志團體「我們之間」提出「結婚是基本公民權」的呼籲; 「同志諮詢熱線」以接線經驗,陳述婚姻中同志處境;婦女新知基金會 則針對婚姻內外女人的處境做深入分析;而被忽略已久的外籍新娘問題, 也在記者會中被討論。 記者會中更指出,人權婚禮的報名表明白規定「男女雙方」,直接拒同 志於門外;而柏楊強調一夫一妻制最能保護孩子,這個觀點,更是漠視 單親家庭的可能,也對現行現行家庭制度裡,男女雙方不同工、不平權 的事實視而不見。 我們之間表示,「結婚權並不是同志多要什麼權利,而是基本的公民權。 相愛的同志伴侶在願意承諾共組家庭時,有權得到公開認同及祝福。在 沒有法律的保護下,同志伴侶也失去了異性戀夫妻所享有包括貸款、保 險、稅務、領養等優惠,同時也不具有伴侶的醫療決定權、探視權等等。」 我們之間進一步表示,「很多人會問,多少人想離婚,為什麼同志還拼 命往裡擠?首先,要有權力,再決定要不要,同志卻是連結婚權都沒有。 而且同志願意和大家一起努力,共同打造注重性別意識、注重人權的婚禮。」 同志諮詢熱線則表示,同志被迫結婚,受害者不只是不知情的另一半, 還有同志自己,甚至孩子,都會成為無辜的犧牲者。同志諮詢熱線提出 三點呼籲:1.政府基於憲法第七條平等權力的精神,正視同志伴侶存在的 事實與需求,賦予同志結婚權。2.在現階段同志沒有結婚權的情況下, 社會與家庭應尊重不婚者的選擇。3.同志應認清自己的需要,不要為了 逃避壓力而結婚,害人害己。 婦女新知基金會則指出,根據台灣婦女人權統計,婦女的婚姻家庭人權 指數從未及格,家務均由女人承擔,子女姓氏、夫妻財產分配等權益, 仍是「一夫獨尊」。而最嚴重的家庭暴力則一直未有明顯改善。「人權 婚禮」並未對這些實質上傷害女人的婚姻現狀深入了解,提出改革,反 而再度強調原有的架構,枉顧婚姻中婦女的基本人權。 台灣人權促進會則替汙名甚深的外籍新娘申冤。促進會表示,「外籍新 娘現在已經成為台灣的新弱勢族群,不只被剝奪國籍、工作權、財產權、 子女監護權,在家中還得承受婚姻暴力。目前外籍新娘在台灣人數超過 十萬人,卻因為語言隔閡、生活空間封閉與孤立,她們的人權問題從未 被注意,自殺、遭家人虐待悲劇時有所聞,人權婚禮上,這些有苦說不 出的新娘,才應該是真正的主角!」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六條指出「成年男女,不受種族、國籍或宗教之 任何限制,有權婚嫁及成立家庭。男女在婚約方面,在結合期間及解除 婚約時,俱有平等權力。」 當我們用人權宣言檢視這場婚禮的時候,會發現「人權」竟然變成形容 詞。當新政府想要提升人權的時候,別忘了,唯有實際的作為,才能真 正提升人權;唯有勇敢解放禁忌的黑盒子,才能讓所有人一起看見光明。 回本期內容 《保障人權已列為司法改革首要目標》(12/10) 陳水扁總統在國際人權日宣布對蘇炳坤等21人予以特赦,表彰對人權的 重視,司法院長翁岳生也已商請最高法院就戒嚴時期對人權侵害之案件, 如蘇炳坤案等提出具體檢討,供法官日後辦案參考,翁岳生並強調, 「保障人權」已列為司法改革的首要目標。 在全民對司法能否保障人權多所期待之際,翁岳生表示,司法界應深切 反省,除將保障人權列為司法改革重要目標,促請法官從個案中兼顧公 益與私權之平權外,司法院刑事訴訟法研究修正委員會目前也正就部分 與人權相關的法令進行修訂,如涉及基本人權的無罪推定原則,還包括 被告如抗辯遭刑求時,應優先調查,被告之自白應作為最後考量等,均 列為修法重點。 回本期內容 ◎國際人權新聞摘要 《年興紡織尼國勞資糾紛引發美國勞工團體注意》(12/06) 據路透社報導,美國3大勞工團體在國會議員的支持下,於12月5日向法 院控告台灣年興紡織的尼加拉瓜工廠剝削勞工,並指控向這家工廠採購 藍色牛仔褲的美國國防部。 美國「憲法權利中心」(Center of Constitution Rights)、「美國聯合鋼鐵工會」 (United Steelworkers of America)和紡織業工會「結合」等3個勞工團體,為 了要求美國陸軍和空軍向年興紡織位於尼加拉瓜的Chentex工廠施壓,要 求廠方提高工資,並改善勞工工作環境,因而代表被剝削勞工向法院控 告Chentex工廠和母公司年興紡織違反國際勞工權利法規。 不過五角大廈負責處理採購的官員卻表示,Chentex的工作條件符合一切 規定。被指控負責採購案的美國軍方內部非營利郵政公司「美國陸軍與 空軍郵政服務」(Army and Air Force Exchange Service)也表示,他們已派員 前往尼加拉瓜調查真相,不過兩天的調查過程中並未發現工廠有任何剝 削勞工的事實。 喬治亞州的民主黨籍眾議員布朗(Sherrod Brown)和麥琪妮(Cynthia McKinney) 指出,他們將要求美國國會研究處(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調查美國和 這家位於尼國首都馬納瓜附近工廠的關係。麥琪妮表示,美國一方面倡 導尊重人權和勞工利益,另一方面軍方卻向剝削勞工的Chentex工廠採購 數百萬美元的商品,等於是向外界傳達美國政府姑息「血汗工廠」 (sweatshop)的訊息,顯得美國是偽君子。 4年前曾針對美國藝人姬佛(Kathie Lee Gifford)和威名百貨(Wal-Mart)發動抵 制運動的「全國勞工人權委員會」(National Labor Committee for Human Rights) 指控,Chentex付給工人的每小時工資只有0.18美元(約新台幣6元),而 且還強迫工人超時工作,不時對員工進行身體虐待和口語辱罵;當工人 提出希望每小時薪資增加0.08美元的要求時,有數百人遭廠方開除。 全國勞工人權委員會引述船運紀錄指出,Chentex曾把生產的「Royal Manor」 和「Ponytails」兩個品牌商品賣給美國軍方。布朗和麥琪妮要求美國國防 部向Chentex施壓,將工廠工作環境和員工薪資改甚到符合國際水準的程 度。麥琪妮表示,美國國防部曾以500美元(新台幣1萬6500元)代價採 購1把鐵鎚,現在當然也付得起工廠為每位員工加薪的額外成本。 回本期內容 《翁山蘇姬獲柯林頓頒授最高平民榮譽》(12/07) 美國總統柯林頓12月6日頒授最高平民榮譽給緬甸民運領袖翁山蘇姬,並 表達對她尋求政治民主的努力予以不間斷的支持。 法新社報導,雖然翁山蘇姬無法親臨現場,柯林頓還是決定將自由獎章 (Presidential Medal of Freedom)頒給她,由她的兒子亞歷山大艾里斯 (Alexander Aris)代為接受。此舉勢必將引起緬甸軍政府的不悅。柯林頓 還警告緬甸的執政軍事將領,除非他們結束獨裁統治,並讓國家百姓遠 離貧窮,否則他們終究會遭到全國人民的唾棄。 翁山蘇姬的父親為獨立運動英雄,卻在1948年緬甸從英國手中脫離前數 月遭到暗殺。後來,緬甸在政變之後成立軍政府,開始實施社會主義的 獨裁統治,翁山蘇姬繼承父志,與政府展開長期的民主運動對抗,並於 1994年獲頒諾貝爾和平獎。 除了翁山蘇姬以外,這次獲獎的還包括其他5名對人權付出甚多的美國 人,分別為:幫受虐婦女爭取權益的貝兒(Tillie Black Bear)、5年前在 車臣因公喪生的救援人員庫尼(Frederic Cuny)、前美國民權聯盟領袖 道爾森(Norman Dorsen)、新上任華府大主教麥卡瑞克 (Theodore MaCarrick)和美國有色人種福利促進會首席律師瓊絲 (Elaine Jones)。 回本期內容 《世界人權日前夕,法輪功成員集會抗議》(12/10) 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在此前夕,法輪功成員10日再度在北京天安門 廣場集會,抗議中共當局對法輪功所採取的不人道措施。而在此同時, 香港也有200多名法輪功支持者走上街頭,要求北京當局停止控訴法輪功。 不過,在北京仍有數10人遭公安逮捕驅離。 另外,大約200名法輪功的支持者10日群集在中環的中國駐港最高機構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門口,向中方官員 遞交抗議信,要求北京當局停止對法輪功成員的嚴重人權侵害。 法輪功方面表示,自1999年7月中共開始鎮壓法輪功運動以來,已有至少 95人在獄中死亡,500人入獄,另有600名健康學員被強制關進精神病院中。 法輪功10日也在香港各大報紙上登出大幅廣告,要求中國政府以和平對 話的方式與法輪功溝通。 (以上新聞摘要節錄自中時電子報、明日報、路透社報導) 回本期內容 ﹍﹍﹍﹍﹍﹍﹍﹍﹍﹍﹍﹍﹍﹍﹍﹍﹍﹍﹍﹍﹍﹍﹍﹍﹍﹍﹍﹍﹍﹍﹍ ◎人權文選 《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應速擬定》廖福特/台權會執委、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 助研究員(本文原載於2000/12/08 中國時報) 陳水扁政府就任後,人權議題已成為其重要政策之一,因此其宣示設立 國家人權委員會及人權中心,引進國際人權法典,舉行人權婚禮,行使 特赦權。這些政策提升了人權的能見度,但實質內容則尚待落實。另一 方面,這些政策只是點狀分布,較無一完整系統,因此筆者盼望有一完 備的「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產生。 「國家人權行動計畫」(National Plan of Action for the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of Human Rights)乃是一九九三年維也納世界人權會議的產物。 維也納宣言聲明希望每一國家草擬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以闡明其促進及 保護人權之步驟。從此以後,許多國家乃著手訂定人權行動計畫,並不 斷改進之。 分析各國人權行動計畫後可看出著重於三點方向:(一)檢視現行人權狀況; (二)發現尚待改進之處;(三)決心改善既有之缺失。一般而言人權行動計 畫會從幾個面向著手,在國內方面為檢討現行法律謀求改進,改善人權 機制並與民間團體合作,及檢討人權教育施行之情形。在國際面向則是 說明未來所欲加入之國際人權條約,如何加強與區域及國際人權組織合 作,及加強援外及人權保障之促進。 舉個別國家為例,挪威最近的人權行動計劃便提出十大重點:(一)將兒 童權利公約、反婦女歧視公約、反種族歧視公約及禁止酷刑公約國內法 化;(二)檢視國內行政程序以符合國際人權監督機構之要求;(三)提出反 種族歧視法案;(四)將設立一國家人權委員會;(五)加強人權資訊及教育; (六)設立原住民人權中心; (七)加強與中共、土耳其及古巴之人權對話, 並建立與其他國家之對話管道;(八)建立商業及工業有關人權保障之標準; (九)加強難民保護;(十)加強發展合作之人權面向。由此可看出其完整包含 國內及國際面向之人權行動計劃。 人權行動計劃內容完整性可由較先進之國家學習之,但建立人權行動計 劃之過程及參與人應可由南非之例子得到啟示,南非為了達成共識, 在建立人權行動計劃時設立一監督委員會(NAP Steering Committee), 由法務部長為主席,召集各相關行政機關、國家人權委員會、民間組織、 國會等共同商討,並將此監督委員會依功能區分為研究、策略及資源三 個小組,經過完整諮商及協商之後而建立一有共識可落實之人權政策。 五二○之後人權議題已漸受重視,但是仍缺乏完備之政策及行動計劃。 筆者期盼現政府能完整的諮商民間團體,詢問行政機關,諮詢學者意見 並與立法院協商,以建立共識,盼望經過半年努力之後,明年阿扁總統 就職一週年時能提出「台灣人權行動計劃」。希望此一計劃能兼顧國內 及國際面向,同時是未來三年可具體實踐的。如此一來台灣才有完整的 人權政策,而未來的總統亦可接續努力,台灣人權才會承續發展進步。 回本期內容 ﹡﹡﹡﹡﹡﹡﹡﹡﹡﹡﹡﹡﹡﹡﹡﹡﹡﹡﹡﹡﹡﹡﹡﹡﹡﹡﹡﹡﹡﹡﹡﹡﹡ *歡迎轉寄,如欲轉載請先告知台權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電話:(02)2363-9787 傳真:(02)2363-6102 網址:http://www.tahr.org.tw EMAIL:tahr@seed.net.tw 劃撥帳號:19066111 戶名: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 ═<易達網電子報發報中心>════════════════ ˙欲訂閱或取消易達網電子報: http://www.edirect168.com/enewsv2/ ˙收報、退報有問題,請洽易達網客服信箱: mailto:cs@service.edirect168.com ˙歡迎申請易達網免費電子信箱: http://www.edirect168.com ˙易達網電子報發報中心: mailto:news@service.edirect168.com ˙您想要登廣告: http://www.edirect168.com/html/ad.htm ˙本電子報文章與其相關連結由電子報報主提供,易達網負責發送。 ══════════════ 作自己的媒體,唱自己的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