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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馬電子報

2006-10-18

    本期主筆:與書共存的時光

    木馬新書搶先看:《與狼共存》  

   木馬文化作家專欄:< 德國< 德國 > 五百元的垃圾袋1  >      

       與書共存的時光               木馬主編  劉憶韶

        

做過編輯的人都知道,數日子的方式不是用時間,而是以一本又一本的書為單位計算的。我會在那之間和某一本書特別特別地親近,有如朝夕共處的戀人,有時又對著它做著解剖實驗,一如研究生撰寫論文,更多時候我只會讓書稿兀自在桌上擱置,遠遠的,彷彿書稿本身已是件藝術珍品,收迎驚嘆的目光。

 近日我便是同著甫出版的《與狼共存》為伴,度過這長長夏天的尾巴。校稿過程感動之餘,更深深震懾於書中主人翁超齡的求生韌性,久久難以釋懷。

 這是真實故事,背景是二戰時期的歐洲,講述7歲猶太小女孩米夏徒步尋找爸爸和媽媽的故事其實他們可能早就遇害)。她忍受飢寒,冒著被蓋世太保抓去的危險,穿越納粹控制下的歐洲行過比利時、德國、波蘭和烏克蘭。在這艱苦的旅途中,她運用機智一次次地從危險中逃出,看盡人類醜陋的面孔,最後寧可選擇待在人跡罕至的森林與狼群共同生活。狼和人,這兩個不同種的生命卻表現出比人類間更加倍的互信。她學習狼的能力與認知習性,甚至希望自己就是狼。米夏第一次碰上的狼,她叫牠「麗塔媽媽」,像是對待自己的孩子般呵護著米夏,同時填補了米夏缺少的母愛。只不過麗塔媽媽沒有逃過獵人的魔掌,也因此米夏的第二個媽媽最後仍葬送在了人類手中。

 我想許多讀者可能會驚訝地認為:「怎麼可能!?」「7歲的小孩!」「和狼?你再掰嘛!」或者大家想的是「又一個在納粹壓迫下努力求生的勵志傳奇」不盡然。我想,對一個小孩來說,書中的經歷即使只遭遇一個夜晚都太過於沉重,何況米夏卻是一個夜晚接著一個夜晚度過,一步銜著一步走著,每一步都有太多的不安和痛苦。人們常說童年影響一生,這本書的問世其實是作者對自己的心理治療,她從人變成狼,再從狼變回人,逐漸回憶起許多痛苦的經驗,並學習面對。她治療自己,同時提供給我們許多。

 如今米夏六十多歲了,和心愛的丈夫及動物家人同住,至今她仍希望父母親還活著,可能在世界的某處。或許,抱持這樣渺乎其渺的希望,對已然耳順之年的她而言,也是一種治癒之方,永遠都別要喪失我們心中的信仰——希望。我由衷地祝福她。 

 

          

與狼共存》    米夏‧狄芳絲卡  著

7歲猶太小女孩的「萬里尋母」+「塊肉餘生錄」=「不可能的任務」

冰天雪地漫天烽火中,一個小女孩和一群狼的艱困長程旅途。

無情戰火下,狼群的溫暖是唯一的保護;

活著,是她回家唯一的路。

內容簡  

1941年,米夏的父母流亡到比利時,仍難逃被捕的命運。她的父母留下75000法郎予收留米夏的家庭,但如今,新家庭也面臨將她交付納粹的抉擇關頭。所以,米夏決定逃走。7歲的猶太小女孩米夏,靠著一個簡單羅盤,和堅強信念──尋找爸爸和媽媽──而忍受飢寒,冒著被蓋世太保抓去的危險,穿越納粹控制下的歐洲,往東行過比利時、德國、波蘭和烏克蘭。

在這趟艱苦的旅途中,她經過一個又一個村莊,偷過許多食物和衣服,吃過指甲和蟲子,她跟隨被捕猶太人的隊伍,她殺死強姦女人的德國人,一路躲躲藏藏,戰戰惶惶。

當她經過森林,幸運得到一對夫婦──狼的接待。狼和人,這兩個不同種的生命卻表現出比人類間更加倍的互信。麗塔媽媽,以牠的方式呵護米夏,成為米夏第二個媽媽,而米夏也從狼的身上學會如何適應生存的能力。在四年腥風血雨的戰場上,小女孩目睹了人類的獸性,也感受到動物美好的「人性」。

米夏用自己一雙扭曲變形的腳,踏平崎嶇,攀越山丘,將父母為她留下的「一線生機」走下去,直到二戰結束。她終究沒有找到自己的父母,而戰後被安排回到社會的她,要如何適應這個人類社會?如何承受親人已失之實?如何在殺過人之後維持尊嚴地走出陰影,接納自己,還有其他的人類?這段絕無僅有的悲慘經歷,這樣艱難的人性課題,對一個小女孩而言,是過於沉重且巨大的包袱。

作者簡介

米夏‧狄芳絲卡,法國人,年約6旬,現居美國波士頓附近,這個故事正是她跨越二戰烽火歐洲的記錄,感動過無數讀者。

內文試閱 

第一章  謝謝您,夫人(節錄)

        路上的行人對我視若無睹。他們不知道我是一隻迷失在大城市裡的狼。一隻灰色的狼,公的也好母的也好,沒有名字,年紀不詳,漂泊在冷漠的人群當中。我害怕人群,鼻孔反感地抖動著,身軀笨拙地避開擦身而過的人。我討厭人類的皮膚,和那股死亡的味道。

   我逃離人類的世界時,還只是個七歲的小女孩。他們叫我米施克,我是猶太人。有一天,他們把我抓回去,送去學校,然後,要我戴頂可笑的帽子去教堂望彌撒。他們強迫我穿上又難看又笨重的衣服,還有太窄太緊的鞋子,因為我走慣森林濕地的腳爪,早已彎曲成形。他們只看到我的外表,被苦難折磨得醜陋不堪,全身都是傷口和結疤,我的腳也因為長時間走在他們戰火連連的世界而扭曲變形。我看過滿山屍骨,也經歷過他們無法想像的寒冷與飢餓。我在狼群中生活過,自己也變成一隻徹頭徹尾的狼。這也是為什麼他們無法了解我怎麼會有如此粗暴的蠻力,為什麼如果有人攻擊我,我會有咬人的衝動,還有我那無法滿足的飢餓感,以及打從我被關起來以後,為什麼處心積慮想擺脫人群,回歸自由,卻無功而返。

這天,在城市裡,我正嗅到我老家的蹤跡。在布魯塞爾的某個地方,有一條路,有一棟淒涼的小屋子,一個積滿灰塵,幾近空無一物的住處,而我,曾經躲在那個地方的一張床下。那時候的我是一個滿頭金髮的小女孩。我有點辨識出現在經過的地方了,這條閃閃發亮的電車線,行經加雷路,是布魯塞爾貧民區的五十六號車。我看到一所學校,這會不會就是我那時在等父親時,一個穿黑衣的女士過來拉我的手的那所學校呢?我那時坐在三個灰色的階梯上。我找不到這三個階梯了,是不見了嗎?這個門廊我也沒有印象。總是要選擇一個方向,我決定從這裡走。跟著電車的路線走,應該找得到我父母住的那條路。但是,面前有三條路,兩條是往上走的直路,另一條則是彎路。

   我迅速掃視一遍這三條路,抬頭望著那些建築物,想找出一點蛛絲馬跡。很快地,我放棄其中的一條,因為這一條路拐了個彎。印象中不是這樣的。剩下兩條路。舉目所見是同樣的建築物,同樣的陽臺,一長排模樣相同的樓面,我必須在這路中間選擇一棟。我父母的住所好像位於馬路的中間地段,但是,到底距離多近或多遠,憑我的記憶很難說得準。我那時還很小,這中間也相隔十年之久,有可能要往上一點,也可能要再往下一點……我往上再慢慢地走,又再往下走,卻沒有出現可以幫助我找到父母家的細節。我快沒有時間了,我騙我的監護人說我今天下午要去學校,其實今天學校沒有課。最近,我開始可以自己去學校,這讓我擁有一點小小的自由。但是我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回到監護人那裡,不能出差錯。所以,這是我第一次膽敢自己一個人到城市裡找尋我的過去。一定是在這裡,在這一帶,在其中一幢樓的後面,也或者,是在另一條路上。我不能再猶豫了。住在這裡的人應該知道戰爭以後所發生的事。所以,我隨便停在馬路中央的一棟建築物門前。如果不是這裡,他們總會跟我說個方向,看是要走去對面,或是在旁邊或要再往下一點。我曾經獨自走過數千公里的地方,穿越戰火中的歐洲,現在卻迷失在一塊小小的土地上,無法認出哪個陽臺是哪個。如果我是在德國、波蘭或烏克蘭的一個森林裡,我就找得到在河流拐彎處的狼穴、樹洞或是石頭。這裡可沒那麼簡單,我在一律緊閉的大門前躊躇不決。

        奇怪的是,我覺得自己似乎回到了七歲,怕自己被人冷冷地趕出來,吃上閉門羹。我這時不再是一隻狼,而是一個瘦小笨拙的少女,我疤痕滿布的手指,在三個門鈴前正不知所措。印象中,門鈴不在下方,所以我按下中間的門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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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國< 德國 > 五百元的垃圾袋1  >

 

 

在一個環境品質良好的國家,是需要付出高額金錢代價的。這個感受是我在到德國的一星期後、聽見Simon買了一個要價五百元台幣的垃圾袋後,最深刻的感受。
這個感受,是我過去來德國旅行,不曾了解及體驗過的。

從住在這間租來的公寓的第一天開始,我們就開始思考垃圾到底該怎麼處理的複雜問題,以前來德國住旅館,反正垃圾都是旅館在倒的,所以跟我們一點關係都沒有,現在自己算是半個住在這裡的人了,不面對這個問題都不行了。

Simon去問了同事,同事跟他說,我們得要先去市政廳登記個人資料,然後領取特定垃圾袋。
於是某天傍晚,Simon下班時,拎著幾個不起眼的垃圾袋,進門第一件事就嚷嚷的跟我說...
「好消息!好消息!今天同事帶我去市政廳登記了,我們終於可以倒垃圾了。」
「壞消息是....垃圾一個月只來收兩次。而且那個垃圾袋,無敵世界貴,你猜猜多少錢?你絕對猜不 到的價錢。」

「無敵世界貴?哈哈,少扯了。一個難道要10歐元 ( 約400元台幣 ) 喔!」
我忙著在廚房裡煮晚餐,嘻皮笑臉的懷疑他說的話,而且我的第二反應就是,一個月只收兩次垃圾?那Christine的臭尿布跟廚餘,不就放到孵出蟲來?少噁心了!不可能啦!

「哈哈!很接近了,正確答案是...一個要價12歐元 ( 約500元台幣 ) 。那個非回收垃圾的收垃圾日子,一個月真的只有兩天,你看這個市政廳發的收垃圾日期表。哈哈哈~!」 Simon揮著手上那個灰黑色的垃圾袋與 一個長得像月曆的東西,邊笑邊說。

我聽得差點昏倒在地上。啥~!媽呀~!什麼垃圾袋一個要五百元?框金鑲銀的嗎?我從廚房跑出來,無法置信的看著那個毫不起眼的垃圾袋。這個長型的灰黑色垃圾袋,外表長得有點像台灣那種XL黑垃圾袋,但是卻又小很多,內容量大概只有台灣的L型垃圾袋大小,其實應該說是比較像裝木炭在用的厚垃圾袋。 Simon因為不會說德文,所以帶他去的同事幫他買了四個垃圾袋,老實的他也就付給對方50歐元,換回四個垃圾袋。四個!

「拜託~!怎麼可能啦!這樣一個要五百元台幣?你還給我一口氣買了四個?付錢的時候手不會抖嗎?哇塞!那還得了,一個月光是買垃圾袋的錢,就好幾千元台幣?那要怎麼活下去?我們在德國要住六個月,那得買到上萬元的垃圾袋?不可能、不可能啦!一定還有其他的方法啦!」
我抓狂了!我們兩個在客廳看著那四個垃圾袋,想笑又想哭,真的很難相信處理垃圾居然要這麼貴,開什麼玩笑阿!

我嚷嚷的說,一定要帶一個垃圾袋回台灣,然後裱框掛在家裡的牆上,永遠記得我們在德國買了「四個」要價共「兩千元」台幣的垃圾袋!並且要Simon再去找人問清楚,還有沒有其他的垃圾處理方法,我沒有辦法忍受居然要每個月花上千元台幣在買垃圾袋。這樣垃圾袋可能還比裝在裡面的東西原始價值通通加起來還要貴!搞不好算一算,就算把垃圾空運回台灣,也不用花這麼多錢.......#$%&。

我打定主意,在德國的這六個月裡,絕對不要再買這個無敵世界貴的垃圾袋半個!雖然我們都知道,德國政府一定是把垃圾處理稅,直接加在這個垃圾袋上,但是真的實在貴到嚇人,很難讓人相信每個德國人都是這樣花大錢在處理垃圾的?
而且更令人難以相信的是,從市政廳給的資料裡得知,這類用灰黑色垃圾袋裝的非回收垃圾( 含廚餘、尿布與衛生棉等),真的一個月只來收「兩次」。 然後可回收的垃圾 (包裝上需有回收標誌),是用另外一種免費的淡黃色垃圾袋裝,一個月只來收「一次」。可想而知的是,我們第一個面對的問題,就是得先在家中找個房間堆垃圾?......(待續)

魚的悄悄話:唉~!真是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如果我從不曾到德國住,就只會羨慕人家生活環境品質這麼好,但從不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要有好的生活品質,是要付出很大代價的。

看到垃圾袋居然要這麼貴,呵呵!賊賊的我提議Simon每天帶一包伴手( 垃圾 )去上班。但是Simon不肯,因為他公司辦公室垃圾桶出現臭尿布?想裝死說不是他幹的?實在很難。

延伸問題,那既然我們最多、又無法處理與避免的垃圾,就是Christine的臭尿布,那不然就訓練她不要包尿布好了。呵呵!這又產生另外一個問題了,萬一她不包尿布後尿床,那請問床單棉被曬哪裡?德國人習慣把洗衣機放在地下室,晾衣服也晾在地下室陰乾,很少看見有人把衣服或床單曬在戶外的。

把床單曬在陽台上?呵呵!Simon說搞不好隔天警察就來抓人,或鄰居就來醮....&#$%,被控告有礙觀瞻之類的。在德國實在真的很少看過有人把衣服放在室外曬、那種萬國旗的風景。而我們平常洗完衣服,就只能放在客廳靠近落地窗的地板上,因為那裏下午太陽西曬,所以形成天然晾衣場。

討論到這裡,我們覺得實在問題太複雜了,決定還是每個假日去高速公路休息站當賊─「偷丟垃圾的賊」好了。這樣的理由會促使我們這一家人,每個週末假日都出遊的。奇怪的出遊理由。哈哈! 原來在台灣,連曬個衣服都是件幸福的事情。

我們買了那個一個要價十二歐元 (台幣五百元) 的垃圾袋,變成Simon所有來德國出差同事,茶餘飯後的笑話。甚至有個同事,因為開車違規被罰了三十歐元,大家還安慰他說,別難過阿!你看Simon花了五十歐元買一個垃圾袋ㄝ!這樣想你就不會覺得三十歐元很鳥了......@#$%。厚~!謝謝。       

 

趙于萱

網路筆名夢想魚販子,超人氣旅遊隨筆電子鮑魚的旅行手記:https://enews.url.com.tw/fish019.shtml

《魚的德西 旅行》,請大家多多捧場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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