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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筆:與書共存的時光 木馬新書搶先看:《與狼共存》
木馬文化作家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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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書共存的時光
做過編輯的人都知道,數日子的方式不是用時間,而是以一本又一本的書為單位計算的。我會在那之間和某一本書特別特別地親近,有如朝夕共處的戀人,有時又對著它做著解剖實驗,一如研究生撰寫論文,更多時候我只會讓書稿兀自在桌上擱置,遠遠的,彷彿書稿本身已是件藝術珍品,收迎驚嘆的目光。 近日我便是同著甫出版的《與狼共存》為伴,度過這長長夏天的尾巴。校稿過程感動之餘,更深深震懾於書中主人翁超齡的求生韌性,久久難以釋懷。 這是真實故事,背景是二戰時期的歐洲,講述7歲猶太小女孩米夏徒步尋找爸爸和媽媽的故事(其實他們可能早就遇害)。她忍受飢寒,冒著被蓋世太保抓去的危險,穿越納粹控制下的歐洲行過比利時、德國、波蘭和烏克蘭。在這艱苦的旅途中,她運用機智一次次地從危險中逃出,看盡人類醜陋的面孔,最後寧可選擇待在人跡罕至的森林與狼群共同生活。狼和人,這兩個不同種的生命卻表現出比人類間更加倍的互信。她學習狼的能力與認知習性,甚至希望自己就是狼。米夏第一次碰上的狼,她叫牠「麗塔媽媽」,像是對待自己的孩子般呵護著米夏,同時填補了米夏缺少的母愛。只不過麗塔媽媽沒有逃過獵人的魔掌,也因此米夏的第二個媽媽最後仍葬送在了人類手中。 我想許多讀者可能會驚訝地認為:「怎麼可能!?」「7歲的小孩!」「和狼?你再掰嘛!」或者大家想的是「又一個在納粹壓迫下努力求生的勵志傳奇」不盡然。我想,對一個小孩來說,書中的經歷即使只遭遇一個夜晚都太過於沉重,何況米夏卻是一個夜晚接著一個夜晚度過,一步銜著一步走著,每一步都有太多的不安和痛苦。人們常說童年影響一生,這本書的問世其實是作者對自己的心理治療,她從人變成狼,再從狼變回人,逐漸回憶起許多痛苦的經驗,並學習面對。她治療自己,同時提供給我們許多。 如今米夏六十多歲了,和心愛的丈夫及動物家人同住,至今她仍希望父母親還活著,可能在世界的某處。或許,抱持這樣渺乎其渺的希望,對已然耳順之年的她而言,也是一種治癒之方,永遠都別要喪失我們心中的信仰——希望。我由衷地祝福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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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歲猶太小女孩的「萬里尋母」+「塊肉餘生錄」=「不可能的任務」 冰天雪地漫天烽火中,一個小女孩和一群狼的艱困長程旅途。 無情戰火下,狼群的溫暖是唯一的保護; 活著,是她回家唯一的路。 內容簡介 1941年,米夏的父母流亡到比利時,仍難逃被捕的命運。她的父母留下75000法郎予收留米夏的家庭,但如今,新家庭也面臨將她交付納粹的抉擇關頭。所以,米夏決定逃走。7歲的猶太小女孩米夏,靠著一個簡單羅盤,和堅強信念──尋找爸爸和媽媽──而忍受飢寒,冒著被蓋世太保抓去的危險,穿越納粹控制下的歐洲,往東行過比利時、德國、波蘭和烏克蘭。 在這趟艱苦的旅途中,她經過一個又一個村莊,偷過許多食物和衣服,吃過指甲和蟲子,她跟隨被捕猶太人的隊伍,她殺死強姦女人的德國人,一路躲躲藏藏,戰戰惶惶。 當她經過森林,幸運得到一對夫婦──狼的接待。狼和人,這兩個不同種的生命卻表現出比人類間更加倍的互信。麗塔媽媽,以牠的方式呵護米夏,成為米夏第二個媽媽,而米夏也從狼的身上學會如何適應生存的能力。在四年腥風血雨的戰場上,小女孩目睹了人類的獸性,也感受到動物美好的「人性」。 米夏用自己一雙扭曲變形的腳,踏平崎嶇,攀越山丘,將父母為她留下的「一線生機」走下去,直到二戰結束。她終究沒有找到自己的父母,而戰後被安排回到社會的她,要如何適應這個人類社會?如何承受親人已失之實?如何在殺過人之後維持尊嚴地走出陰影,接納自己,還有其他的人類?這段絕無僅有的悲慘經歷,這樣艱難的人性課題,對一個小女孩而言,是過於沉重且巨大的包袱。 作者簡介 米夏‧狄芳絲卡,法國人,年約6旬,現居美國波士頓附近,這個故事正是她跨越二戰烽火歐洲的記錄,感動過無數讀者。 內文試閱 第一章
謝謝您,夫人(節錄)
路上的行人對我視若無睹。他們不知道我是一隻迷失在大城市裡的狼。一隻灰色的狼,公的也好母的也好,沒有名字,年紀不詳,漂泊在冷漠的人群當中。我害怕人群,鼻孔反感地抖動著,身軀笨拙地避開擦身而過的人。我討厭人類的皮膚,和那股死亡的味道。
我逃離人類的世界時,還只是個七歲的小女孩。他們叫我米施克,我是猶太人。有一天,他們把我抓回去,送去學校,然後,要我戴頂可笑的帽子去教堂望彌撒。他們強迫我穿上又難看又笨重的衣服,還有太窄太緊的鞋子,因為我走慣森林濕地的腳爪,早已彎曲成形。他們只看到我的外表,被苦難折磨得醜陋不堪,全身都是傷口和結疤,我的腳也因為長時間走在他們戰火連連的世界而扭曲變形。我看過滿山屍骨,也經歷過他們無法想像的寒冷與飢餓。我在狼群中生活過,自己也變成一隻徹頭徹尾的狼。這也是為什麼他們無法了解我怎麼會有如此粗暴的蠻力,為什麼如果有人攻擊我,我會有咬人的衝動,還有我那無法滿足的飢餓感,以及打從我被關起來以後,為什麼處心積慮想擺脫人群,回歸自由,卻無功而返。 這天,在城市裡,我正嗅到我老家的蹤跡。在布魯塞爾的某個地方,有一條路,有一棟淒涼的小屋子,一個積滿灰塵,幾近空無一物的住處,而我,曾經躲在那個地方的一張床下。那時候的我是一個滿頭金髮的小女孩。我有點辨識出現在經過的地方了,這條閃閃發亮的電車線,行經加雷路,是布魯塞爾貧民區的五十六號車。我看到一所學校,這會不會就是我那時在等父親時,一個穿黑衣的女士過來拉我的手的那所學校呢?我那時坐在三個灰色的階梯上。我找不到這三個階梯了,是不見了嗎?這個門廊我也沒有印象。總是要選擇一個方向,我決定從這裡走。跟著電車的路線走,應該找得到我父母住的那條路。但是,面前有三條路,兩條是往上走的直路,另一條則是彎路。
我迅速掃視一遍這三條路,抬頭望著那些建築物,想找出一點蛛絲馬跡。很快地,我放棄其中的一條,因為這一條路拐了個彎。印象中不是這樣的。剩下兩條路。舉目所見是同樣的建築物,同樣的陽臺,一長排模樣相同的樓面,我必須在這路中間選擇一棟。我父母的住所好像位於馬路的中間地段,但是,到底距離多近或多遠,憑我的記憶很難說得準。我那時還很小,這中間也相隔十年之久,有可能要往上一點,也可能要再往下一點……我往上再慢慢地走,又再往下走,卻沒有出現可以幫助我找到父母家的細節。我快沒有時間了,我騙我的監護人說我今天下午要去學校,其實今天學校沒有課。最近,我開始可以自己去學校,這讓我擁有一點小小的自由。但是我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回到監護人那裡,不能出差錯。所以,這是我第一次膽敢自己一個人到城市裡找尋我的過去。一定是在這裡,在這一帶,在其中一幢樓的後面,也或者,是在另一條路上。我不能再猶豫了。住在這裡的人應該知道戰爭以後所發生的事。所以,我隨便停在馬路中央的一棟建築物門前。如果不是這裡,他們總會跟我說個方向,看是要走去對面,或是在旁邊或要再往下一點。我曾經獨自走過數千公里的地方,穿越戰火中的歐洲,現在卻迷失在一塊小小的土地上,無法認出哪個陽臺是哪個。如果我是在德國、波蘭或烏克蘭的一個森林裡,我就找得到在河流拐彎處的狼穴、樹洞或是石頭。這裡可沒那麼簡單,我在一律緊閉的大門前躊躇不決。 奇怪的是,我覺得自己似乎回到了七歲,怕自己被人冷冷地趕出來,吃上閉門羹。我這時不再是一隻狼,而是一個瘦小笨拙的少女,我疤痕滿布的手指,在三個門鈴前正不知所措。印象中,門鈴不在下方,所以我按下中間的門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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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馬藝文新訊】 台灣第一網路旅遊手繪人氣王,魚繼游到巴黎、義大利之後,這回悠游到德國西部, 細膩有趣的手感旅遊日誌《魚的德西旅行》! 10月28日(六)1500-1600高雄大統店(高雄市和平一路218號10F 07-222-0800) 與書共存-木馬5週年慶 全書系書展最低生存價65折起! 10/16—11/30截止 http://www.books.com.tw/activity/2006/10/mum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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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的悄悄話:唉~!真是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如果我從不曾到德國住,就只會羨慕人家生活環境品質這麼好,但從不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要有好的生活品質,是要付出很大代價的。
把床單曬在陽台上?呵呵!Simon說搞不好隔天警察就來抓人,或鄰居就來醮....&#$%,被控告有礙觀瞻之類的。在德國實在真的很少看過有人把衣服放在室外曬、那種萬國旗的風景。而我們平常洗完衣服,就只能放在客廳靠近落地窗的地板上,因為那裏下午太陽西曬,所以形成天然晾衣場。 討論到這裡,我們覺得實在問題太複雜了,決定還是每個假日去高速公路休息站當賊─「偷丟垃圾的賊」好了。這樣的理由會促使我們這一家人,每個週末假日都出遊的。奇怪的出遊理由。哈哈! 原來在台灣,連曬個衣服都是件幸福的事情。 我們買了那個一個要價十二歐元 (台幣五百元) 的垃圾袋,變成Simon所有來德國出差同事,茶餘飯後的笑話。甚至有個同事,因為開車違規被罰了三十歐元,大家還安慰他說,別難過阿!你看Simon花了五十歐元買一個垃圾袋ㄝ!這樣想你就不會覺得三十歐元很鳥了......@#$%。厚~!謝謝。 | |||||||||
趙于萱 網路筆名夢想魚販子,超人氣旅遊隨筆電子鮑魚的旅行手記:https://enews.url.com.tw/fish019.shtml 《魚的德西
旅行》,請大家多多捧場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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