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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專題 ◎ 2006-10-25
══════════════════【立報】═══════════════════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2006-10-25》

本期內容
  ◎教育論壇:錯診病因開錯藥 關於不適任教師問題的幾點澄清 
  ◎英語充電站:藉教學參與以提昇英語文學習成效 
  ◎吾思吾師 找回教師熱情與尊嚴徵文比賽 



教育論壇:錯診病因開錯藥 關於不適任教師問題的幾點澄清
  羅德水(教師)
近日,各大媒體頻頻大幅報導所謂「不適任教師」無法有效處理的新聞,有關不適任教師的議題也每每成為國會議員質詢的焦點,一時之間,輿論瀰漫著應積極建立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機制的呼聲。由立法委員王淑慧提案的教師法修法版本目前正付委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此外,立法委員謝欣霓亦曾於10月2日質詢時抨擊教育部淘汰不適任教師牛步化,並指全國20萬名中小學教師,不適任的約占總數一成,但近6年只淘汰兩百多人,占千分之一云云。

針對立委的質詢,列席的教育部官員則表示,教育部已草擬教師法修正草案,將從行政程序、結構面加強淘汰不適任教師。未來學校教評會未兼行政職的教師成員比率,要從不得低於總額1/2減為2/5;申訴評議委員會的教師成員,則從不得少於總額2/3減為1/3。

無可諱言,在片面甚至是錯誤資訊的堆砌下,上述立委與官員的對話,反映的正是部分人士對不適任教師之所以無法有效處理的基本認識,為免以訛傳訛,造成社會誤解,筆者願就有關不適任教師處理問題,提出管見如下:

首先討論究竟有多少「不適任教師」的問題。我們深切瞭解社會各界對教育的關心,從大學到中小學校園,當然或多或少會有所謂「不適任教師」存在,問題是,究竟所謂一成不適任教師是如何估算而來,提出指控前可曾有過精確的統計數據?依媒體報導,謝欣霓委員的數據似乎是引自「學者估計」,為昭公信,筆者建議,謝委員應公布此位學者究係何人?其估計有何科學根據?若否,是否表示所謂學者之說,不過只是民代質詢時用以免責的護身符罷了?

淺見以為,國會議員於質詢時雖然享有言論免責權,不過,任何一名以專業自詡的委員,萬不應為了爭取新聞版面而信口開河,要知道,以94學年度全國各級學校27萬6,142位教師來說,指責有一成不適任,亦即意味著全台有接近3萬名不適任教師,這樣的不實指控,不僅有譁眾取寵博取媒體版面之嫌,更嚴重打擊大多數兢兢業業於教學工作的教師同仁。

其次,有關部份人士指「不適任教師」缺乏有效處理機制一事,淺見以為,此一意見亦相當程度反映出其對現行教師聘任、解聘制度似無正確理解,準此,在討論如何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前,有必要對現行教師聘任、解聘制度做一基本認識。

自教師法於民國84年8月9日公布以來,有關教師之聘任、解聘、停聘、不續聘,依法即由各級學校之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依教師法第14條之規定,「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明訂不得聘任為教師。至於「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3分之2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半數以上之決議,得作成解聘、停聘、不續聘之決議。

此外,為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更為周妥,教育部於92年5月30日訂頒「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在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方面,為期妥善審議學校函報不適任教師之解聘、停聘或不續聘相關事宜,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亦訂定「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審議不適任教師評鑑小組設置要點」,聘請精神醫療專業人員、法學專業人員、教育行政、校長、教師、家長等代表,共同參與不適任教師之審議;並訂定「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審議不適任教師作業原則」,俾使台北市教育局與所屬各級學校在處理所謂不適任教師時,程序上更臻謹慎完備,時效上更有效率、效能,權責上更為明確、適法。足見無論就法制面或處理程序而言,現階段有關「不適任教師」之處理機制洵屬完備。

既然處理機制完備,何以仍有部份人士指摘「不適任教師」無法有效處理呢?若依教育部的說法,其原因在於各級學校「教評會」與中央、地方教師「申評會」的成員組成結構問題。然而,此一說法如果為真,不啻等於指控,占總額半數以上之未兼行政職務教師,在審議不適任教師案件時,曲意維護這些應該被淘汰的不適任教師,亦即坐實了外界所指的「師師相護」果然是無法淘汰不適任教師的主因。

對此,依筆者實務經驗,有關不適任教師之所以無法有效處理的關鍵,其實不在專任教師的額數問題,而是出在執行層面。

要言之,要順利處理不適任教師之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案,學校教評會必須在符合法定程序且事證明確的前提下,方能圓滿達成。問題是,多數學校的教評會雖有心處理情節嚴重的不適任教師,惟或由於不諳行政流程,或由於事證蒐集未臻明確,以致每每便宜行事,使得被學校教評會解聘、停聘、不續聘之教師,可以藉程序瑕疵依法(教師法第29條)向各縣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若學校行政程序確屬不完備,基於程序不備、實體不論之原則,教師申評會做成申訴有理由之評議的機會也相對增加,外界如以此動輒指摘現行機制「師師相護」,對所有本於權責執行教師申訴業務者實不盡公平。值得一提的是,教師申評會若做成申訴有理由之評議,並不必然等同於該申訴教師即為適任,而是要原處分機關從程序面或實質面重為「適法之處置」,因此,所謂「師師相護」的指控顯非實情。

事實上,以台北市教師會蒐集之台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評議書為例,更可證明特定人士以「師師相護」為由要求重新訂定教師申評會中之成員比例,完全禁不起事實檢驗。資料顯示,自94年1月至95年8月間,台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發出之申訴評議書共118件,其中,教師申訴無理由駁回者共89件、學校再申訴無理由駁回者1件、教師申訴有理由者共28件,易言之,教師申訴無理由者高達75%,如進一步分析教師申訴有理之主要原因,竟然悉因學校不諳法定程序或引用錯誤法令所致,亦可證明所謂師師相護之指控全屬無稽。相反地,據部分縣市教師會幹部表示,迄今為止,地方政府竟未邀請縣市教師會派員出席該縣市之教師申評會,簡直視教師法與教師權益如無物。

從上述討論可以得知,「不適任教師」之所以無法有效處理,既非處理機制不健全,更與教評會或申評會之成員組成比例無關。準此,部分立委與教育部提出的降低教評會中專任教師額數之修法方向,顯然是錯診病因、開錯藥方,淺見以為,應該從加強各級教育行政人員、學校校長、教師的法治素養做起才是正辦,捨此不就,則不免要讓人懷疑其目的了。
(回目錄)



英語充電站:藉教學參與以提昇英語文學習成效
  李振清(世新大學英語系教授)
英(外)語的歷練與提昇,已經成為全球國際交流不可缺乏的基本途徑。從1982年11月15日《新聞週刊》(Newsweek)刊載的「English, English Everywhere」醒世經典專文,到2000年7月21日《今日美國報》(USA Today)的「Globalization, Net Access Push Drive to Learn Language: No English, No Jobs」(國際化與英語學習風潮:不會英文不僱用),以及2000到2006年全世界各地的政府高層、高等學府、教育機構等,無不熱烈討論提昇英語文能力以利全球競爭的任務。這是各國在提倡品德與教養之際,同時受到高度重視的教育課題。如何將英語文學以致用,而不是光應付全民英檢、托福、雅思等各種考試,那才是外語教育的終極目標。對於缺乏英語文學習興趣的台灣大學生,適當的教學策略與課程規劃,應該可以用來「激發」(trigger)他們潛在的動機(intrinsic motivation)。最近在2006年《美國教育學報》(Ameri-can Journal of Education)中,學者Susan C. Bon正好也談到這個問題。將「啟發潛在的學習動機」運用於台灣學生的英語文教育,以便面向21世紀社會的多元發展,應該很有意義。

在亞洲各國大、中學生努力提昇英語文聽、說、讀、寫、譯學習成效之際,我國的大學生普遍地反應:進入大學之後,英語文能力不但沒有進步,反而顯著地退步了。2005年的大學評鑑中也指出,台灣大部分大學校院的學生因英語能力欠佳,導致參與國際學術交流活動時,造成心理上的障礙而裹足不前,出國留學也因此逐漸興趣缺缺。惡性循環的結果,大學生會逐漸趨於更冷漠;不知拓展國際視野,最終就像像一些保守的現代官僚一般,只知消極內鬥而不會努力充實自己,更遑論積極向外發展。相對地,英(外)語文良好的學生,上起課來,積極活潑、師生互動熱烈。因此,如何輔導當前的大學生在課堂上學會參與英語學習活動,從而逐步建構雙向,或多面向的交流互動,至為重要。一般說來,除了利用「臨場歷練」的學習策略,來深化英語文的學習成效外,較為簡易的課堂上師生英語互動,應可列為考量的基本策略(請另參考95. 10. 18本欄「大學生課堂上臨場歷練英語文能力的策略」一文),如此可協助讓學生在克服心理障礙的大前提下,逐漸提昇英語文聽、說、讀、寫、譯的基本能力。

教育部為了提昇高等教育的品質,以便因應21世紀的國際化發展,近年來由高教司與技職司分別積極規劃提昇大學校院學生英語文能力的措施,可看出當前國家教育政策的急迫性。例如,最新公布的英國《泰晤士報》副刊(The Times Higher Education Supplement)世界大學評比,亞洲各國的大學如北京大學、東京大學、新加坡國立大學等均表現亮麗,排名全在前19名之內;然而,台灣卻沒有一所大學進入百名之內。面臨亞太各國的高等教育品質,與大學生英語文能力大幅度超越我國的現象,我們必須正視當前的高教與英語文能力危機意識,從而藉由教學與學習動機引發兩方面,加以調適、改善。

曾為《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獲得三個普利茲獎(the Pulitzer Prize)的著名國際事務專欄作家Thomas L. Friedman(傅立曼),在2005年出版的啟發性巨著《世界是平的:21世紀簡史》(The World Is Flat: A Brief History of the Twenty-first Century),已經成為國際學術、跨國企業與各國政界菁英廣泛探討,同時也成為尋求新觀念的來源。見證21世紀各國成功發展的經驗,高等教育品質與英語文能力的提昇,是不可或缺的事實。

10月18日筆者應邀在南台科技大學發表一場以「高等教育國際化趨勢中,提昇教學品質的願景與挑戰」為題的演講後,即馬不停蹄地趕往屏東參與英語文教學的評鑑。南部之行,讓筆者體會到當前台灣大學生的英語文能力提昇、學習方法,與課堂上的參與態度,可以列為英語文學習成就的決定因素。其實,南部大學生的英語文學習動機不亞於北部的學生。但如何引導他(她)們善用方法來學習英(外)語文,老師們也要負很重大的責任。為了因應大學評鑑中所明列的「課程設計與教師教學」項目,各學校莫不積極設計提昇學生英語文聽、說、讀、寫、譯之基本能力,以及加強學生英語文及其他相關外語專業知能等重點活動。其終極目標乃在於培養學生對英語及其他外語、文學及文化方面的素養;同時也培養學生成為具有國際宏觀與視野之外語人才。

在南下的自強號火車上,筆者專注地閱讀評鑑資料,以及某校有關英語文教學設計與規劃的詳細報告。車過岡山後,鄰座一位南部某私立科技大學的學生,好奇地問筆者,「您是英文老師嗎?」

「是的。我在大學裡教英文。」

筆者反問這位態度很拘謹的同學,「對大學裡的英語文感興趣嗎?」

她的答覆是否定的,且提及班上的同學大都有「英文恐懼症」;連背單字都感到困擾。筆者利用機會為她說明具「表音文字」特質的英語文,學來要有方法,例如單字的記憶與發音,「互為表裡」。筆者舉了一大串的「發音~拼字」對應關係為例子,讓她當場練習。每沒想到短短20分鐘,就有立竿見影的效果。

筆者鼓勵這位同學,回到學校後,一定要懂得利用方法學習英語文或其他外語。更重要的是上課時一定要積極參與教學的活動。如此,課前妥善準備,課間則在老師的引導下,積極跟老師、同學互動。這種在課堂上積極參與教學活動的思維,正是歐美高等學府中,所特別強調的學習模式,同時也是教師評訂學生成績表現的基本依據。對於大學的英(外)語文教學提昇,這也是基本的訣竅之一。

在鼓勵同學們熱烈參與互動性教學之前,老師與學生必須在課前進行充分的準備。而同學們跟老師間的密切默契與合作,更為重要。

在某一所大學參觀「英語溝通與表達」時,我發現任課的美籍老師之教學方法,跟筆者採用的至為類似。這位老師準備了Taipei Times、The China Post、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USA Today、Fi-nancial Times、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等8分中英文報紙,陳列在講桌上。然後,就其中的政、經、文教、藝術、社會等問題,先提出一個開端,然後讓學生分組、或個別提供相關資料加以補充。在這種人人必須參與聽、說、讀、想(腦力激盪)的過程中,學生自然會全神貫注。同時,為了在同儕間的競爭與合作,自然會主動引發大家的學習之動機。

筆者在個人的教過程中,也採用跟這位老師相同的方法。但筆者則進一步在同學分組討論(group dynamics)活動之後,另加兩項更具挑戰性的活動:

(一)各組選派一位代表上台,以英語報告分組討論的結論。

(二)上台報告後,另推選一位代表將報告的結論寫成完整的英文篇章,e-mail給筆者。

(三)筆者修訂閱讀後,製作成Pow-erPoint在班上公開再討論。如此將聽、說、讀、寫整合成系統性的語言學習活動。

例如,在有關「挑選理想伴侶」(Love and Marriage)的條件選擇中,有某一小組的口頭報告是:

There are some findings for five important aspects of a relationship between men and women.

A lady as our partner should have the fol-lowing qualities:

1. A woman who is easy-going.

2. A woman who is patient.

3. A woman who is intelligent.

4. A woman who is independent.

5. A woman who is sociable.

A man as our partner should have the fol-lowing qualities:

1. A man who is responsible and reliable.

2. A man who is tender and romantic.

3. A man who has homemaking ability and also good at cooking.

4. A man who is intelligent.

5. A man who is considerate.

以下就是該小組的執筆同學交給筆者的簡短書面報告。(紅色部份為筆者的修改建議):

After our discussion, we concluded that there are three qualities that we consider very important for us to find an ideal future part-ner.

First, our ideal partner should be responsi-ble, because if he has the sense of responsibil-ity, he would will take care of his work and family.

Second, his personality should be easy-going. In this way, he will has have well developed social ability and the quality of leadership.

Last, but not least, he should have a good temper; otherwise, we could quarrel often.

經過這番腦力激盪與反覆練習,同學們反而打起精神,好似整個人都動起來的感覺。的確,台灣學生需要的是:他們在學習過程中,毫無怠惰或鬆散的任何機會。加上實際的腦力激盪及參與活動的「壓力」,潛在的學習能量自會釋放出來。

從過去的一流學府教學經驗,到現在的優質私立大學體驗,筆者深信,如何運用各種具創意的方法,激發大學生「參與」英語教學活動,那才是提昇他們學習成效的根本原則。
(回目錄)



吾思吾師 找回教師熱情與尊嚴徵文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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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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