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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新知電子報

婦女新知電子報
2006.10.25/報主.婦女新知基金會

本期內容:
連署聲明:民間婦女團體和性別學者抗議行政院版生育保健法草案!
記者會新聞稿:民間婦女團體和性別學者抗議行政院版生育保健法草案
蘇芊玲教授發言稿:歷史會如何記上這一筆?
我們想要什麼樣的「生育保健法」?
延伸閱讀

連署聲明:民間婦女團體和性別學者抗議行政院版生育保健法草案!

  行政院院會於十月十八日通過《生育保健法》草案,明訂因懷孕或生產影響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而自願實施人工流產者,醫療機構應先提供諮詢,並於三天後經懷孕婦女簽具同意書,才能進行人工流產。也就是說,政府否定了女性具有獨立思考和自主決定的能力,所以當女性在懷疑自己懷孕、思慮良久,甚至與家人、伴侶討論之後,到了醫療院所還必須接受陌生人的強制諮詢,再經過三天所謂的思考期,然後才能夠合法進行人工流產。

  我們支持政府應該提供諮詢的服務資源,但不該是強制諮詢的手段;更不該訂定三天思考期,荒謬的判定女人必須經過三天才算是充分的思考,以法律的手段將女性弱智化,侵犯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和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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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連署書



記者會新聞稿:民間婦女團體和性別學者抗議行政院版生育保健法草案

2006/10/23

  目前優生保健法正面臨1984年來第一次的修法,行政院版本也已在10月18日拍版定案、近日內將送至立法院。然而行政院版本的「生育保健法」一出爐,除了得不到任何一位婦權會委員的認同之外,還引起行政院內部的婦女權益委員會部分委員「引咎辭職」。顯見此一法案對於婦女權益的損害的嚴重度!針對爭議最大的「強制思考期」部分,行政院版本中明文規定,醫療院所必須先提供諮詢,而婦女在諮詢完的3天之後才可人工流產。民間婦女團體和性別學者對政府「無強制思考期之名,卻行強制思考期之實」的作法有以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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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芊玲教授發言稿:歷史會如何記上這一筆?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長、婦女新知基金會監事、前行政院婦權會委員(已因此次事件辭職)、銘傳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 蘇芊玲 於<民間婦女團體和性別學者抗議行政院版生育保健法草案>記者會發言稿。發言稿中,對於此次行政院在宗教團體壓力下通過的生育保健法版本提出沉痛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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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要什麼樣的「生育保健法」?

  前行政院婦權會委員,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黃長玲、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長蘇芊玲二位為文說明行政院強行通過生育保健法,以及婦權會委員辭職始末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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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法律未曾涵蓋的真實生活:記錄真實的生命傷痕>作者:李佳燕(高雄市傳家診所 家庭醫師)

<解讀新版台灣「墮胎法」修正草案>作者:江盛(馬偕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

<【學生聲援聲明】抗議政院生育保健法>


報主的話:
  10月19日,行政院於未通過行政院婦權會的情況下,於院會中通過了「生育保健法」修正案,引發三位婦權會委員憤而辭職以示抗議。
  針對此次修正案中「強製思考期」及「強制諮商」這兩項大倒退的規定,婦女團體於10月20日發出連署聲明,隨即受到各界的迴響,婦女團體亦於10月23日召開記者會對行政院提出抨擊。
  此次新知電子報為讀者介紹此次抗議活動,並且也期待您的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