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性婚姻法」法律制定案 2006/10/20已列入立院議程, 由立委蕭美琴草擬及遊說的「同性婚姻法」草案, 於2006/10/11獲得足額立委連署, 跨過門檻正式提案,並在2006/10/17排入立法院議程, 預計將於10/20完成一讀。 可惜的是, 此案在2006.10.31院會中遭賴士葆等21位立法委員提案反對而闖關失敗, 且反對案中並未提出任何具體的反對理由。 哈囉網絡廣播網發起,每人打一通給你/妳支持的以下委員, 表達你/妳的抗議(反對連署立委)和支持(支持連署立委), 表達我們同志的聲音! 【同位素】也請你,一通電話,一封傳真, 告訴這些民意代表,我們的聲音。 PS:三句話很好,害羞用傳真也很好。 「我們不認同你的作法」! ■■■■■■■■■■■■■■■■■■■■■■■■■■■■■■■■■■■■■■■■ 阻擋「同性婚姻法」一讀的委員: ■提案人: 賴士葆 (國會研究室:02-2358-8166服務處:02-2708-1120/國民黨) 王世勛(國會研究室:02-2358-8021崇倫服務處:04-2372-4508南屯服務處:04-2472-4421/民進黨) ■連署人: 吳英毅(國會研究室:02-2358-8161嘉義服務處:05-225-0335/國民黨) 謝國樑(國會研究室:02-2358-8066基隆服務處:02-2426-0590/國民黨) 蔡 豪(國會研究室:02-2358-6866屏東服務處:08-737-0099/無黨團結聯盟) 吳育昇(國會研究室:02-2358-8011蘆洲服務處:02-8283-222北海岸服務處:02-2625-5158/國民黨) 林滄敏(國會研究室:02-2358-8281彰化服務處:04-728-2282/國民黨) 伍錦霖(國會研究室:02-2358-8206屏東服務處:08-766-2835萬丹服務處:08-707-5201/國民黨) 尹伶瑛(國會研究室:02-2358-8388雲林服務處:05-535-3101/台聯黨) 蔡啟芳(國會研究室:02-2358-6811服務處:05-370-8517~18/民進黨) 陳銀河(國會研究室:02-2358-6721/台聯黨) 廖本煙(國會研究室:02-2358-6361樹林服務處:02-2681-6535鶯歌服務處:02-8678-1997三峽服務處:02-2673-2636/台聯黨) 林德福(國會研究室:02-2358-6995永和服務處:02-2232-9899/國民黨) 陳 杰(國會研究室:02-2358-6216彰化服務處:04-723-8766/國民黨) 林樹山(國會研究室:02-2358-6551虎尾服務處:05-631-1287台西服務處:05-690-0700/民進黨) 林進興(國會研究室:02-2358-6826高雄服務處:07-397-3318/無黨籍聯盟) 郭林勇(國會研究室:02-2358-6301台中服務處:04-2371-0266/台聯黨) 紀國棟(國會研究室:02-2358-6936紀國棟服務處:04-2698-5967/國民黨) 雷 倩(國會研究室:02-2358-6336雷倩服務處:02-2218-7000/國民黨) 費鴻泰(國會研究室:02-2358-6990費鴻泰服務處:02-2729-1966/國民黨) 朱鳳芝(國會研究室:02-2358-6836桃園服務處:03-480-2450/國民黨) 吳成典(國會研究室:02-2358-6891金門服務處:082-324-319/新 黨) 楊仁福(國會研究室:02-2358-6831花蓮服務處:03-835-4108/國民黨)... 等21位註明:報載張慶忠立委係反對意見,唯奇怪的是,在連署名單中沒列出。 張慶忠 (國會研究室:02-2358-6896中和服務處:02-8221-5879/國民黨) ■■■■■■■■■■■■■■■■■■■■■■■■■■■■■■■■■■■■■■■■ 提案「同性婚姻法」連署立法委員 ■提案人: 蕭美琴(國會研究室:02-2358-6061/民進黨) 余政道(國會研究室:02-2358-6666立法委員余政道服務:07-743-3277;07-743-3288/民進黨) 林淑芬(國會研究室:02-2358-8186三重服務處:02-8981-3481蘆洲服務處:02-8285-6412/民進黨) 鄭運鵬(國會研究室:02-2358-6731/民進黨) ■連署人: 曹來旺(國會研究室:02-2358-6386新莊服務處:02-2279-7241/民進黨) 高志鵬(國會研究室:02-2358-6241/民進黨) 陳秀惠(國會研究室:02-2358-6311/民進黨) 薛 凌(國會研究室:02-2358-6056/民進黨) 唐碧娥(國會研究室:02-2358-8181台南服務處:06-295-9191/民進黨) 陳 瑩(國會研究室:02-2358-6691台東服務處:089-340-995花蓮服務處:038-353051/民進黨) 李昆澤(國會研究室:02-2358-6381高雄服務處:07-398-1230/民進黨) 沈發惠(國會研究室:02-2358-8356汐止服務處:02-2648-1647中和服務處:02-2243-0825文山服務處:02-2915-5388/民進黨) 蔡其昌(國會研究室:02-2358-6366清水服務處:04-2623-8581大甲服務處:04-2688-7555/民進黨) 黃劍輝(國會研究室:02-2358-6201蘆洲服務處:02-2281-0147/民進黨) 鄭國忠(國會研究室:02-2358-6101新化連絡處:06-580-1781新營服務處:06-637-2323/民進黨) 謝欣霓(國會研究室:02-2358-8016大里服務處:04-2486-6333太平服務處:04-2276-3323/民進黨) 黃昭輝(國會研究室:02-2358-6511苓雅服務處:07-535-3338/民進黨) 黃偉哲(國會研究室:02-2358-8506台南服務處:06-233-5400/民進黨) 潘孟安(國會研究室:02-2358-6655屏東服務處:08-733-6000車城服務處:08-882-2888恆春服務處:08-888-0888/民進黨) 王塗發(國會研究室:02-2358-6626/民進黨) 陳金德(國會研究室:02-2358-6921羅東服務處:03-957-3173宜蘭服務處:03-931-1373蘇澳服務處:03-990-2168/民進黨) 吳明敏(國會研究室:02-2358-8296台中服務處:04-2312-3123/民進黨) 李文忠(國會研究室:02-2358-8001板橋服務處:02-2964-8411/民進黨) 吳秉叡(國會研究室:02-2358-6906新莊服務處:02-2208-3852三重服務處:02-8511-0057/民進黨) 林濁水(國會研究室:02-2358-6985/民進黨) 黃志雄(國會研究室:02-2358-6391樹林服務處:02-2680-0775/國民黨) 田秋堇(國會研究室:02-2358-8316/民進黨) 陳景峻(國會研究室:02-2358-6526三重服務處:02-8983-8359/民進黨) 趙永清(國會研究室:02-2358-6081中和服務處:02-2243-7688/民進黨) 藍美津(國會研究室:02-2358-6601中山大同服務處:02-2591-0023萬華連絡處:02-2336-1968/民進黨) 彭添富(國會研究室:02-2358-6591中壢服務處:03-465-5396桃園服務處:0-334-5186/民進黨) 陳銀河(國會研究室:02-2358-6721/台聯黨) 曾燦燈(國會研究室:02-2358-8291高雄服務處:07-261-7577/台聯黨) 林正二(國會研究室:02-2358-6661台東服務處:089-311-148/親民黨) 呂學樟(國會研究室:02-2358-6256新竹服務處:03-535-8181/親民黨) 吳清池(國會研究室:02-2358-6531大觀服務處:02-2275-3000 土城服務處:02-2266-3691/親民黨) 林為洲(國會研究室:02-2358-6916竹北服務處:03-551-9995竹東服務處:03-596-1508/無黨籍聯盟) 張麗善(國會研究室:02-2358-6970雲林服務處:05-632-0629/無黨籍聯盟) 孫大千(國會研究室:02-2358-6881桃園服務處:03-301-6969/國民黨)等35人 ■■■■■■■■■■■■■■■■■■■■■■■■■■■■■■■■■■■■■■■■ ********************************************** 台灣的政治人物,你為什麼反對同志婚姻!? 文 /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 日前(10/20)蕭美琴(民進黨)、余政道(民進黨)、林淑芬(民 進黨)及鄭運鵬(民進黨)等委員在立法院所提《同志婚姻法》,被 賴士葆(國民黨)、王世勛(民進黨)委員提案連署否決。我們想問 提案及連署的委員,特別是提案的兩位委員,你們為什麼反對?你們 反對的理由是什麼?同志、性別及人權團體支持的同志婚姻權及伴侶 權的態度其實非常清楚,基於憲法平等權的概念,基於憲法保障人民 有締結婚姻的權利,政府不應該因為性傾向而剝奪同志作為台灣社會 公民的權利,應該將這樣的權利還給同志。那麼反對《同志婚姻法》 的委員們,你們反對的理由究竟為何?10月20日的院會中,這個法案 在23個委員的反對中連一讀的大門都跨不過去,但是反對的委員卻沒 有任何說明,也沒有一句反對的理由。難道身為立法委員,面對這樣 的重要政策,反對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嗎?這難道是一個立法委員應 該有的問政精神及態度嗎?面對軍購,面對國民黨黨產條例,不論是 支持與反對,提案或連署的委員們,你們不都有自己充分的理由嗎? 據了解,基督教派部分保守的宗教團體有特別針對《同志婚姻法》進 行杯葛的立法遊說。如果提案反對的委員你們是因為自己的宗教背景 ,你為什麼不敢講清楚?如果不是因為宗教的因素,那麼是不是更應 該講清楚,基於什麼樣的理由要阻卻同志身為公民的基本權利?以美 國為例,保守黨為了選票,在這幾年大力倡導所謂美國核心價值,反 對同志婚姻,反對反歧視法立法,他們不諱言的表示這就是基督宗教 極右派人士的遊說,以及他們身為基督徒應負起的道德使命。那麼在 台灣的委員們,你們的理由又是什麼?立法委員並不是一般大眾,理 想的狀態下,立法委員必須要為自己所支持及反對的負責及辯護。但 是在台灣,我們都知道很多委員連署支持或反對法案時並不是這種理 性思考下的產物,也因此,我們可以同時在支持及反對的連署名單裡 面看到相同的名字,這種錯亂的狀態,實在很難讓人理解,一個人怎 麼可能同時支持又反對相同法案。難道委員們不需要跟大眾解釋,基 於何種理性的思辨下,你們反對《同志婚姻法》的理由嗎?上星期, 大法官做出同樣令人錯亂的釋字617號,宣稱要保障性少數的言論自 由,但是這個保障的前提是不能夠侵害多數人的性道德情感。如果, 連大法官都可以宣稱為了保護大多數人的性道德情感,因此他們做出 看似保障但實為限制性少數言論的解釋。反對立法委員為什麼不敢面 對自己的性道德情感提出說法!?這種害怕社會輿論批評(被指責為 不進步,沒有人權觀念),只敢在私底下暗著反對的偽善態度實在令 人不恥!除了要提案反對的立委講清楚說明白,同志團體也希望各政 黨應該對此重大議題表態。馬英九主席,在你只身為台北市長的時候 ,你說你願意如果中央通過相關法案,你願意替同志伴侶祝福(2003 年台北同玩節)。現在你身為最大反對黨的黨主席,國民黨其實是可 以主動推動法案立法的,馬主席你願不願意推動同志伴侶權的相關立 法!?還是你要繼續迴避重大政策的表態,繼續當你的不沾鍋?相同 的,身為執政黨的民進黨《人權保障基本法》始終未踏出行政院大門 ,現在有許多民進黨的委員針對同志婚姻提案,民進黨黨中央是不是 願意表態支持?台灣各政黨在同志議題上長久以來一直規避應有的政 治責任。面對同志議題始終維持一個曖昧的態度,不願正面表態。一 方面藉著黨內對同志友善的政治人物,創造該黨位於同志友善的形象 ;另一方面卻又放任部分政治人物發表傷害同志的言論及行動,以同 時獲得同志與反同勢力的選票。但是隨著《同志婚姻法》及同志伴侶 權的立法討論,同志人權的議題勢必會進入白熱化激烈化的狀態,台 灣的主要政黨及政治人物你們到底還可以躲多久?請各政黨在同志人 權政策上把立場說清楚,因為,同志公民不是讓你們暗著來的政治偷 情對象!不附理由的反對案,就是扼殺理性對話的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