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是環保運動與國家體制關係的中介形式之一,透過法律行動及草根運動的實踐經驗,本文想藉由綠黨「黨員擔任環評委員」及「監督1410億治水預算」的例子,分享「源頭管制」之社運策略,而這些經驗告訴我們,邀請環保運動進入國家體制的代表-政府,無論是中央地方、立法或行政,甚或其黨籍藍綠屬性,在「永遠是兩個既得利益集團競逐」的兩黨政治下,其政策不僅不因屢屢無效而遭受唾棄,反而因其結合了台灣特殊的政官商學文化,而成為政黨分贓、選舉綁樁、官商勾結之體制的一部份,結果政策品質不是偷工減料,就是極端浪費,甚至政黨為了繼續掌有權力,不斷地用開發的利益,不惜以這種剽竊我們子孫未來、犧牲台灣環境永續發展(1) 的模式,作為選票的召喚。
◆體制改革的嘗試
基於對「國家政策」進行「源頭管制」之戰略的運動想像,2005年受到環保署的邀請,綠黨的黨員有機會以個人律師、教師、研究員等學者專家的身分,與14個不同專業背景的學者專家、7個政府機構的代表,一起擔任了第六屆的環評委員,主要以審查中央各部會為目的事業主管所監督之各類開發案。為了讓台灣有限環境資源進行最有效的經濟利益投資,我們覺得提醒並糾正政府及企業「犧牲長期環境生態資源,以獲得短期的政治經濟利益之不永續發展模式」的環評委員,是一個值得社運延伸的戰鬥位置。
從焚化爐、陽明山重劃區、蘇花高速公路、核廢料、六輕四期擴建、湖山水庫、中正機場捷運、無數公路興建工程、北投纜車,到最近中部科學園區等案子的經歷,儘管這個進入體制內環評的戰鬥位置,比起過去的抗爭路線,確實讓環保運動有更多的著力點,我們卻發現,層出不窮的個案讓社運界疲於奔命,團體組織之間的串連合作,也有待進一步的深化。同時,在兩個形貌相仿之既得利益集團的兩黨政治下,有更多政策發動的驅力只是為了利益所形成的官商學勾結體,換句話說,環評對國家政策把關的做法,就會被以開發作為政績的執政者或民意代表,視為尋求連任絆腳石、眼中釘。
台灣大學社會系 從「實驗室的台灣」到台灣研究的深化:紀念陳紹馨教授百年冥誕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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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之中多數人對歐美社會學家,無論是古典或當代的,皆能如數家珍,但卻不熟悉台灣第一位本土社會學家陳紹馨教授的故事及貢獻。台大社會學系將藉由陳紹馨教授百年冥誕的今年,重新定位陳紹馨的知識歷程與留給我們當代的知識遺產。
1906 年生於台北汐止、爾後在日本留學的陳紹馨博士,是台大考古人類學系和社會系的創系教授之一。其研究主題相當廣泛,舉凡風俗文化、人口變遷、歷史考究、民族差異、都市發展、福利制度等,留給我們豐富的知識成果。
陳紹馨教授從學生時代就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他是台灣文化協會的重要成員之一,並曾於公論報撰寫專欄。而在本土意識被嚴厲壓制的 1960 年代,陳教授仍透過演講和著述,為具有主體性的台灣研究,設下了充滿前瞻性的議程。
本次會議,我們邀請來自日本及國內多位重要學者,從陳紹馨教授的學術遺產中再發掘出具有當代意義的論題。並由本系幾位教師,依循陳教授積極參與公眾事務的典範,共同思考社會學實踐的路徑。陳紹馨教授的子女也將分別從國內外前來參加,在此竭誠邀請各位前來參與這項兼具歷史紀念意義和研討性質的活動。
‧地點:台灣大學校史館(舊總圖,校總區椰林大道北邊第二棟建築)
‧時間:2006.11.18 (六)
‧議程
9:00-9:15 報到
9:15-10:00 紀念研討會開幕儀式:回顧陳紹馨教授與台灣社會學
10:00-10:30 開幕茶點
第一場 知識與社會
10:30-11:00 陳紹馨的經歷與台灣社會科學的轉變/中生勝美
11:00-11:30 百年來台灣人口變遷/陳寬政
11:30-12:00 與談與討論(與談人:章英華)
12:00-13:30 午餐
第二場 社會組織的原則
13:30-14:00 從「代用品」、「實驗室」到本地風光:陳紹馨與當代台灣社會研究/謝國雄
14:00-14:30 台灣社會凝聚與衝突原則的探討:一個都市政治經濟研究的案例/陳東升
14:30-15:00 與談與討論(與談人:柯志明)
15:00-15:15 茶點
第三場 知識與實踐
15:15-15:45 社會學本土化的論述/張茂桂
15:45-16:15 社會學公眾化的實踐/林國明、范雲、吳嘉苓、曾嬿芬、李明璁
16:15-16:45 與談與討論(與談人:蔡明璋)
‧主辦單位:台灣大學社會學系‧補助單位:國科會
‧報名截止日: 11/14
(詳情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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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制抵抗的殘喘
除了上述體制改革的嘗試外,在抵抗國家機器所編列出來「1410億治水預算」的過程中,就曾經發生過以開發作為政績的民意代表,以救災事急為由,提出「免環評」的水患治理條例,企圖鬆綁體制源頭管制的力量。治水條例及其預算的討論,朝野陣營表面上吵得很凶,但是實際上卻是離譜地由行政部門透過藍軍立委,謀朝野對立之利,以換取自己選區的治水經費,將原本已經是天文數字的八○○億加碼為一四一○億。此行逕再加上王金平、馬英九及宋楚瑜等藍營巨頭想營造出『救災民』之政治意象的共識,治水預算理所當然必過無疑。
由於千億元的治水預算,主要用於不計其數之「水利土木工程」的編列(以第一階段的工作計畫為例,超過九成的預算是用在工程上),而其決策更只侷限在工程導向的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景觀及生態四類專業,如此的安排根本無視於、更解決不了導致土石流及水患問題的根源─集水區的超限利用問題。對環保團體而言,這等同即將是台灣生態浩劫的開始。面對治水的如此龐大經費,我們可以想像的場景是數以千計急就章的工程,倉卒設計、發包、執行,必然粗糙無比品質低落。全台灣瞬間將變成一個超級大工地,難以數計的水泥、砂石車穿梭於山區、河床、海岸之間,如工蟻般地建造更多巨大的水泥堤防及工程。
於是冒著不知災民疾苦的『反治水』的污名,綠黨借其他環保團體名義之串連,對立法院抗議進行體制的抵抗。然而,即使是幾乎所有的立法委員與媒體輿論,都認定此為肉桶分贓議案的情況下,台灣惜言如金、選擇沉默的民間社會,加上環保團體長期過度動員及運動能量不足的問題,使得我們以『反工程治水』訴求所進行體制抵抗宛如茍延殘喘,最後僅達成『預算動支需經聽證會』之決議文的監督力量。
◆源頭管制戰略的出路
什麼是環境運動在體制內嘗試或體制外殘喘的出路呢?或者換另ㄧ句話問:「什麼是提升台灣民主政治及生活品質的出路呢?」過去無殼蝸牛的李幸長、『廢國代、政治回收」的綠黨,到日日春的王芳萍,社運參選的失敗,似乎也宣告了政策之源頭管制的戰略,是註定行不通的!對此結果,先姑且不用檢討這些單打獨鬥的參選,在主流選舉的竅門上有多麼不及格,坦白說,我們應該反過來思考,沒有好的政治聯盟,怎麼會有好的政策發動及施行效應呢?!而這群行先者不也正是感受到台灣在「永遠是泛藍泛綠兩個既得利益集團競逐」的兩黨政治下,是不可能有『好的政治聯盟』,更不可能生產出好的政策品質,難道作為台灣一份子的我們,就只能眼睜睜地咒罵黑暗的政治,一旦政治就在周遭之際,不是立即採取藍綠立場,就是驅身隔離,保持一定的距離,以示中立,這是什麼樣的價值呀!這樣台灣的政治、政策、生活怎麼會有出路呢?面對目前國族衝突的認同差異及價值轉型中的民間社會,我們認為台灣需要一股「綠色政治(2) 」力量,穩定作為源頭管制戰略所發動的政策品質,以培力族群、階級、性別、性傾向、年齡、城鄉、文化、身心障礙與否,都沒有壓迫和宰制的公民社會。而這個出路的辯證實踐,更需要從我們如何串連起來,真正成為第三勢力做起。最後,我認為,此刻,我們是有一些希望,扎根草根綠色力量,而屆單一選區兩票制的新選制實施之際,也許是我們再度審視這個出路的另一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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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之綠黨訊息的簡介,請參閱( www.greenparty.org.tw )。綠黨是今日世界唯一跨國、跨洲結盟的政黨,也是一股全球性的政治現象。受到1960年代西方一波波新社會運動與各種綠色思潮的影響,綠黨於1970年代起出現在澳、紐和西歐一些國家;1979年至1980年代初,瑞士、比利時、西德等國綠黨先後進入國會,帶動歐洲各國成立綠黨的風潮;進入1990年代,綠黨在其他各洲也明顯地萌芽發展。截止2005年為止,全世界至少有八十七個綠黨或準綠黨(綠色政治運動團體),並且分屬歐洲綠黨聯盟(European Federation of Green Parties/ European Green Party)、非洲綠黨聯盟(Federation of Green Parties of Africa)、美洲綠黨聯盟(Green Parties Federation of America)和亞太綠色聯盟(Asia-Pacific Green Network)。2001年四月超過七十個國家的綠黨或綠色運動人士齊聚澳洲坎培拉,宣布成立全球綠黨(Global Greens),通過全球綠黨章程(Global Greens Charter),確認以生態智慧、社會正義、參與式民主、非暴力、永續、和平及區域合作、尊重多元等七項規範性原則,為各國綠黨發展政策的基礎。
台灣綠黨成立於1996年一月,由台灣社會運動界多個團體,為了凝聚力量,爭取真正來自社運的政治發言空間而組成。同年三月發起「政治廢物利用、資源回收專案」,於全國推出十三位來自不同領域社運界的政治代理人,投入國大選舉。到目前為止,台灣綠黨投入參與過1998年初縣市議員選舉〈台北縣、花蓮縣〉、1998年底三合一選舉〈台北市南區立委、台北市議員〉、 2001年底立委選舉〈台北市南區〉、2001年花蓮縣長選舉及2002年補選等多次戰役。台灣綠色運動現在已經到達開創另一個新階段的時刻。於過去十年,環保團體和綠黨提出的許多訴求已經成為台灣公民的生活用語,以及在大眾傳播和政見中廣泛流行。但是在台灣政治領域,綠色力量仍未取得應有的位置和代表。相對於綠黨現在於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已經獲得立法或行政部門席位、有決策的影響力的現象,台灣綠黨顯然仍處在起步階段,對此,我們認為與台灣選舉制度之結構性及綠色草根組織之能動性有相當大的關聯。
**感謝綠黨中執委文魯彬律師的環評經驗分享及寫作意見討論。文先生為美裔台人,博仲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人,同時也是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的理事長。文先生在2005年接受環保署邀請,擔任環評委員,而後於2006年加入綠黨。
(1)環境基本法(2002 十二月十一日總統公布)第二條第二項 ‘永續發展係指做到滿足當代需求,同時不損及後代滿足其需要之發展。
(2)『綠色』在台灣的政治上已經有既定的脈絡了,綠色政治相當容易被誤認為民進黨或其他『泛綠』政黨的關係與過程。在歐洲及全球其他的經驗上,綠色政治是不滿物質主義支配下之經濟發展模式對於社會與自然系統的毀滅性建設/掠奪,而決定介入體制改革的反對力量,這股新的社會力量提出新的政治要求,挑戰並超越了傳統左右之分的政治立場、過程和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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